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3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洁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袁建华、Yuan Ye James、Dannie Yuan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如再次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自2024年11月30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洁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洁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不向下修正“洁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