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已投入完毕,已符合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1号),公司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5,000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共计人民币普通股51,505,546.00股,每股发行价格12.6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9,999,990.52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25,445.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43,574,544.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9日出具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4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他文件,公司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
1 | 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 31,754.58 | 31,754.58 | 31,754.58 |
2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0,414.81 | 10,414.81 | 10,414.81 |
3 | 下一代智慧应急数字化转型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 17,510.61 | 17,510.61 | 17,510.61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 | 约3,820.00 | 3,887.31 |
5 | 中介机构费用 | - | 约1,500.00 | 790.14 |
合计 | 59,680.00 | 65,000.00 | 64,357.45 |
注1:调整后拟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中中介机构费用为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6,425,445.80元后的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共计7,901,446.22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合计为募集资金总额649,999,990.52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643,574,544.72元;注2: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以及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和本次交易相关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公司将中介机构费用(包括不含税发行费用)金额由1,500.00万元调整为1,432.69万元,将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由3,820.00万元调整为3,887.31万元及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向迪爱斯增资实施时账户中产生的利息。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8月29日,“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比例(%)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项目状态 |
补充流动资金 | 3,887.31 | 3,892.18 | 100.13 | 0.00 | 已使用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向子公司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实施时账户中产生的利息,公司将其投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所致。
(二)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且项目无节余募集资金,因此免于前述审议程序。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