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1号),公司向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5,000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共计人民币普通股51,505,546.00股,每股发行价格12.62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9,999,990.52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25,445.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43,574,544.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9日出具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4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96,999,410.46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人民币205.33万元)。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643,574,544.72 |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 46,774,546.22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 | 2,053,340.37 |
减:单个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流 | 1,853,928.4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596,999,410.46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4年1月16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独
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账号 | 余额(元) | 备注 |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 027900067810000 | 0.00 | 已销户 |
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 | 121923916010000 | 1,999,410.46 | 活期 |
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 | 12192391607900016 | 2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 | 12192391607900033 | 565,000,000.00 | 定期存款 |
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 | 12192391607900050 | 5,000,000.00 | 定期存款 |
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 | 12192391607900064 | 5,000,000.00 | 通知存款 |
注1: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027900067810000)账户销户,账户产生销户利息收入金额为464.17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相应终止。注2:上述账户中,子公司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开立的12192391607900016、12192391607900033、12192391607900050和12192391607900064为专门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涉及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14,326,892.02元(不含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0011号)。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4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3,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议
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上市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情况如下:
序号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金额(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实际使用期限 | 是否赎回 |
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 | 银行存款 | 单位定期存款 | 10,000,000.00 | 1.65% | 2024/3/20~2024/6/20 | 是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 | 银行存款 | 单位定期存款 | 20,000,000.00 | 1.85% | 2024/3/20~2024/9/20 | 否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 | 银行存款 | 单位定期存款 | 565,000,000.00 | 1.95% | 2024/3/20~2025/3/20 | 否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 | 银行存款 | 单位定期存款 | 5,000,000.00 | 1.65% | 2024/6/20~2024/9/20 | 否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 | 通知存款 | 7天通知存款 | 5,000,000.00 | 1.35% | 2024/6/20~/ | 否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本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在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及向全资子公司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产生的节余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将转至公司一般账户。公司已将募投项目“中介机构费用”进行结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转出节余募集资金1,853,464.24元,于2024年5月31日转出节余募集资金
464.17元,两项合计金额1,853,928.41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的资金来源均为专户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公司已于2024年5月31日办理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027900067810000)的销户手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的情形,公司已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公司前期进行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补充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不及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49.999.990.5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774,546.2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774,546.2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慧应急指挥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 不适用 | 317,545,800.00 | 317,545,800.00 | 317,545,800.00 | - | - | -317,545,800.00 | - | 2029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104,148,100.00 | 104,148,100.00 | 104,148,100.00 | - | - | -104,148,100.00 | - | 2026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下一代智慧应急数字化转型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 不适用 | 175,106,100.00 | 175,106,100.00 | 175,106,100.00 | - | - | -175,106,100.00 | - | 2028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38,873,098.50 | 38,873,098.50 | 38,873,098.50 | 38,873,098.50 | 38,873,100.00 | -1.5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中介机构费用 | 不适用 | 7,901,446.22 | 7,901,446.22 | 7,901,446.22 | 7,901,446.22 | 7,901,446.22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643,574,544.72 | 643,574,544.72 | 643,574,544.72 | 46,774,546.22 | 46,774,546.22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向子公司上海迪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实施时账户中产生的利息,公司将其投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