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全部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邹璐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该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