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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46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扬”)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扬

向湖南财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400万元的保理融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海华扬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38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上海华扬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扬向湖南财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400万元的保理融资贷款,融资方式为未来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该笔融资业务由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已于2024年8月29日与湖南财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就该笔保理融资贷款签署相关保证担保合同。

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

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此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及担保最高限额均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被担保方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故无需就此次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46号301室-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585258022G法定代表人:李霞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摄影摄像服务(除冲扩),网络工程,商务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服装服饰、鞋帽、卫生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文具用品、珠宝首饰、家用电器、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照明灯具、电子元器件、数码产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建材、摄影摄像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家具、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母婴用品(除食品)、办公用品、家居用品、饲料及添加剂、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箱包、眼镜(除隐形眼镜)、汽车零部件、摩托车及零部件、仪器仪表、橡塑制品、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包装种子、花卉苗木、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汽车新车销售,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间接持有上海华扬100%股权,上海华扬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上海华扬总资产为人民币66,257.9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0,143.3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114.58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6,816.4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357.16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上海华扬总资产为人民币60,419.7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6,792.4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627.30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4,172.6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487.28万元。

截至目前,被担保对象上海华扬资信状况良好。被担保对象上海华扬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以下简称乙方):湖南财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主合同与保证范围:

(1)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保理合同》及其相关附件、材料、申请书、通知书、协议和补充协议、各类凭证、签证以及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其他法律性文件。

(2)本保证担保的主债权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对乙方应当履行的保理融资款及保理费用的支付义务以及保理融资款对应的应收账款回购义务、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保证责任的承担:如果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未在约定的到期日或未按约定期限向乙方进行足额支付或履行其他约定义务的,或者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的,乙方有权立即要求甲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5、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及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下同)为人民币85,3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9.3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2,6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86.5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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