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元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双元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双元科技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双元科技业务情况,对双元科技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4年上半年,双元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4年上半年,双元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双元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双元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双元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双元科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双元科技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双元科技2024年上半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 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4年上半年,双元科技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4年上半年,双元科技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4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 2024年上半年,双元科技未发生前述情况 |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2024年上半年,双元科技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新能源电池领域客户集中度较高及大客户依赖的风险
鉴于锂电池产业链中锂电池及其原材料的产能较为集中的行业格局,公司未来新能源电池领域的客户主体仍以产业链中的知名企业为主。若新能源电池竞争格局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主要客户出现经营困难,或公司的产品不能持续得到比亚迪、蜂巢能源等大客户的认可,公司经营将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二)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由于公司产品类别及应用领域相对较多,不同类别产品和不同应用领域的同类产品的单价、成本及毛利率存在差异,通常机器视觉智能检测系统的毛利率相对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较高,新能源电池领域的毛利率相对其他应用领域较低,因此产品类别和应用领域的结构变化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产生较大影响。
若未来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以及新能源电池领域的占比持续增加,则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可能出现下降的风险。
(三)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较大及无法及时回收的风险
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及新能源电池领域营业收入占比继续上升,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可能继续增长,进而导致应收账款余额进一步增加。若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前景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个别客户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困难,将有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出现坏账损失。如若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发生,则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的风险。
(四)存货跌价和周转周期较长的风险
未来,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若发行人的存货管理能力未能及时跟进,发行人的存货跌价风险将进一步增加。同时,由于公司产品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设计,且需要在客户现场完成安装调试后才可验收,存货周转较慢,其中应用于新能源电池行业的产品验收周期较其他行业相对较长,随着新能源电池的订单持续增多,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五)技术研发与创新的风险
随着下游行业生产质量要求提高,公司须持续推进技术创新以及新产品开发,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市场需求。如果公司未来无法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无法及时根据下游用户日益复杂的检测及控制需求提供领先的技术解决方案,将会削弱公司的技术竞争能力,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六)关键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重视底层技术的研发,搭建从核心部件到智能测控装备系列产品的布局,并实现新能源电池、薄膜等多个行业推广应用。技术人员需要积累不同应用场景的实践经验,才能总结提炼核心共性的技术问题,提升核心部件和新产品方案的研发能力。因此,技术人员的培养需要较长的周期。
若关键研发技术人员流失,将对高精度系列传感器的研发、AI技术应用研发等项目的进展产生重大影响,造成公司新产品的推出受阻和市场竞争力削弱,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新能源电池和光伏行业未来可能周期性投资放缓,以及传统行业增速较缓,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无法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的风险
现阶段,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电池、薄膜、无纺布及卫材和造纸领域。由于设备投资的周期性及产能释放的滞后性,未来随着各大锂电池厂商和光伏厂商扩产规划的新增产能落地,可能会出现阶段性的产能过剩风险,进而导致各相关厂商周期性放缓投资进度。
无纺布及卫材、造纸等传统行业发展相对稳定,相关产品使用寿命、客户更新改造周期相对较长,未来市场需求增长较为有限。如果未来新能源电池行业和光伏行业客户出现设备投资周期性放缓,且公司未能成功将业务大规模拓展至新能源电池和光伏领域的非片材检测场景或其他应用领域,将无法把握其他细分市场扩张带来的发展机遇,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无法保持持续快速增长。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万元) | 17,824.08 | 22,881.69 | -22.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5,108.36 | 6,098.77 | -16.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 4,410.15 | 5,946.82 | -25.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4.15 | 4,611.69 | -116.14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6月末 | 2023年末 | 增减变动幅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 212,497.28 | 217,845.01 | -2.45 |
总资产(万元) | 265,863.81 | 277,594.18 | -4.23 |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增减变动幅度(%)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6 | 1.37 | -37.2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6 | 1.37 | -37.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5 | 1.34 | -44.0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2 | 14.91 | 减少12.5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0 | 14.54 | 减少12.5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92 | 5.61 | 增加5.31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824.0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10%,其原因主要系新能源行业投资放缓,公司相关设备制造业务承接订单减少,同时客户设备验收推进速度也相应放缓所致。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08.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410.1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84%,主要系营业收入下降所致。
2024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4.1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6.14%,主要系部分新能源行业客户资金紧张程度加剧,回款速度变慢,公司应收账款较2023年年末所有上升。
2024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8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23%;稀释每股收益0.8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2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7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03%,主要系公司净利润下滑所致。
综上,公司2024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注重技术创新和自主研发,在行业通用技术基础上,经过十多年的积累,形成在线测控技术和机器视觉检测技术两大技术平台。其中,在线测控技术覆盖了传感器技术、扫描架检测技术、闭环控制技术等三个技术模块;机器视觉技术覆盖了高速线扫描相机技术、数字图像处理技术、光源及恒流频闪控制技术等三个技术模块。公司的核心技术均来源于自主研发,具有技术先进性,存在一定的技术门槛,且形成相应的知识产权的保护。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的技术涵盖了核物理、微波技术、嵌入式数据处理、电子测量技术等领域,是集多种技术为一体的自动化、智能化产品。公司通过不断自主研发,在射线传感器、微波水分传感器、高速数据处理模块、闭环控制软件算法等核心部件和软件算法的研发设计上形成多项核心技术成果。公司机器视觉系统的智能图像处理板卡、光源、恒流控制器、软件算法等核心部件和软件均系公司自主研发生产;自主研发的工业线阵相机,已于2021年大批量投入使用。公司自主研发的以FPGA为核心处理器的机器视觉检测系统在图像信息处理能力和边缘计算能力等方面具备突出的技术优势,尤其在铜箔、铝箔、极片、薄膜、无纺布、纸张等高速、宽幅生产场景下,优势明显。上述核心部件及软件算法构筑了公司产品在下游应用领域的技术壁垒。公司技术水平受到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流延薄膜专业委员会和中国造纸协会等行业协会的充分认可,2022年获评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技术和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可拓展性强
公司成立以来,重视研发资源的投入,积累了传感器技术、闭环控制技术、高速线扫描相机技术和数字图像处理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形成了在线测控技术和机器视觉检测技术两大技术平台。在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和机器视觉智能检测系统两大核心产品的协同并进下,公司产品应用领域从造纸逐渐渗透至无纺布及卫材、薄膜、新能源电池、玻纤、印刷和食品等领域,拥有丰富的系列产品和多个应用领域的项目经验。凭借公司多个应用行业的技术积累和跨领域应用能力,充分了解下游用户需求和用户工艺后,基于两大技术平台做产品应用层面的迁移,向更多领域的生产过程质量检测和控制拓展。
(三)具备提供测控一体化解决方案能力
与传统的纯机器视觉检测系统解决方案商或者纯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解决方案商有所不同,公司通过将机器视觉检测系统和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融合使用,
能够为客户提供产品自动化生产过程质量检测和控制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各系统间信息的交汇,还可有效节省客户的沟通成本,减少客户因设备故障等待不同供应商提供维修服务产生的停工时间损失,促进自动化生产线上不同设备的配合控制,减少客户后期运维服务的支出等。
目前,比亚迪、仙鹤股份、延江股份等客户采用了公司提供的一体化的生产过程质量检测和控制解决方案。比如锂电池行业中对锂电池极片的涂布面密度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和机器视觉智能检测系统共同使用,同时完成极片涂布面密度检测控制和涂布对齐度视觉检测;造纸行业中对纸张的定量、水分和灰分的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和纸张表面缺陷的视觉检测系统共同使用;薄膜行业中对薄膜的涂布量、厚度的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和薄膜表面缺陷的视觉检测系统共同使用等。
(四)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
因不同客户或同一客户不同生产线的配置差异,在线自动化测控系统和机器视觉智能检测系统在安装和售后服务过程中,需要工程师对系统不断调试和磨合以解决与客户生产线的其他设备之前的适配性、兼容性等问题。
公司从事在线测控和机器视觉检测业务十多年,在该领域具有丰富的技术储备和项目管理经验,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项目安装和运维的工程师团队,能够有效应对项目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各项系统按照技术协议和客户要求顺利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五)终端客户资源丰富,与知名头部企业合作关系深厚
公司深耕自动化过程控制和机器视觉技术领域十余年,公司产品已拓展到多个下游领域,成为新能源电池、薄膜、无纺布及卫材、造纸等相关行业内一流企业的供应商,与上述行业的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如新能源电池行业的比亚迪(002594)、蜂巢能源、欣旺达(300207)、亿纬锂能(300014)、青山控股、赢合科技(300457)、科恒股份(300340)、嘉元科技(688388)和诺德股份(600110)等,薄膜行业的福斯特(603806)、金韦尔机械等;无纺布及卫材行业的诺邦股份(603238)和延江股份(300658)等;造纸行业的仙鹤股份(603733)和再升科技(603601)等,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与知名客户的稳定合作关系
以及公司持续加大客户开拓力度,为公司近年以及未来的经营业绩提供坚实的客户基础。综上所示,2024年上半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4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1,945.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51.45%,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0.92%,较去年同期上升5.30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2024年上半年较上年同期加大研发投入所致,其中新增研发人员30余名,同时新增面向半导体制程的光学测厚和缺陷检测技术的研究等多个研发项目,导致研发支出的人员薪酬及研发材料消耗增加。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126人,占公司总人数的24.00%。2024年上半年,公司新申请专利6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项。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己获授权专利63项,其中发明专利38项,实用新型专利23件,外观设计专利2件;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58项。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日,公司的AI缺陷分类技术在FPGA上实现的研发项目、基于CMOS视觉传感-光学透镜-信息处理融合技术的高精度系列传感器开发项目、锂电池极片新型面密度系统研究项目、工业CT检测技术研发项目及汽车总装线智能自动化检测技术的研究项目已经入试产阶段,上述研发项目相关产品投产可以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片材检测场景中的竞争优势。另外,2024年上半年,公司开始进行面向半导体制程的光学测厚和缺陷检测技术研究项目、高速/高精度工业线阵相机及数据采集技术研究项目、超声波检测技术的研究项目及汽车总装线智能自动化检测技术的研究项目;其中面向半导体制程的光学测厚和缺陷检测技术研究项目应用于半导体行业量检测,高速/高精度工业线阵相机及数据采集技术研究项目应用于机器视觉智能检测,超声波检测技术的研究项目应用于工业无损检测;汽车总装线智能自动化检测技术的研究项目应用于汽车总装检测。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4月17日签发的《关于同意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5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122.39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6,871.92万元(不含前期已预付的保荐费用2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9,250.4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预付的保荐费用200.00万元,以及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2,414.6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6,635.87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691号)。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合计60,487.60万元,使用项目分别为“智能测控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股份回购的部分超募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110,755.6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序号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66,635.87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4,296.01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614.2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6,191.59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1,993.2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60,487.60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4,607.42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10,755.69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10,755.69 |
差异 | G=E-F | 0.0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 截至报告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智能测控装备生产基地项目 | 31,728.35 | 2,536.54 | 12,769.73 | 40.25 | 2025年12月 |
研发中心项目 | 14,815.13 | 1,163.11 | 1,164.85 | 7.86 | 2025年12月 |
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 | 4,614.30 | 141.94 | 203.02 | 4.40 | 2026年6月 |
补充流动资金 | 14,000.00 | 0.00 | 14,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小计 | 65,157.78 | 3,841.59 | 28,137.60 | 43.18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未决定用途的其他超募资金 | 66,078.09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0,400.00 | 30,400.00 | 30,400.00 | 100.00 | 不适用 |
股份回购 | 5,000.00 | 1,950.00 | 1,950.00 | 39.00 | 不适用 |
合计 | 166,635.87 | 36,191.59 | 60,487.60 | 36.30 | / |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枫华支行 | 19001401040016668 | 募集资金专户 | 196,181,184.1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拱墅支行 | 356930100100270792 | 募集资金专户 | 140,141,387.4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 | 1202022719800214139 | 募集资金专户 | 44,966,051.09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 3301040160023584983 | 募集资金专户 | 19,214,356.26 |
温州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 903000120190050493 | 募集资金专户 | 707,053,914.50 |
合计 | 1,107,556,893.45 |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认购金额 (万元) | 起始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是否赎回 |
杭州银行 | 杭州银行7天通知存款 | 33,000.00 | 2024-4-30 | 2024-5-7 | 1.50% | 是 |
农业银行 | 农业银行7天通知存款 | 5,000.00 | 2024-4-30 | 2024-5-7 | 1.25% | 是 |
兴业银行 | 兴银稳添利周盈9K811000(兴银理财金雪球稳添利短债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 9,000.00 | 2024-5-8 | / | 2.90% | 否 |
兴业银行 | 兴银理财稳利周周益9C212011(兴银理财稳利1号P款7天滚动持有固收类理财产品) | 4,800.00 | 2024-5-8 | / | 3.10% | 否 |
兴业银行 | 兴银稳添利周盈9K811000(兴银理财金雪球稳添利短债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 200.00 | 2024-5-8 | 2024-5-15 | 2.90% | 是 |
兴业银行 | 兴银稳添利周盈9K811000(兴银理财金雪球稳添利短债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 200.00 | 2024-5-8 | 2024-6-4 | 2.90% | 是 |
兴业银行 | 兴银稳添利周盈9K811000(兴银理财金雪球稳添利短债1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 600.00 | 2024-5-8 | 2024-6-13 | 2.90% | 是 |
农业银行 | 农银理财“农银安心·灵动”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清算合约 | 5,000.00 | 2024-5-11 | 2024-8-11 | 3.20% | 否 |
农业银行 | 农银理财“农银安心·灵动”7天人民币理财产品清算合约 | 10,000.00 | 2024-5-11 | 2024-6-27 | 2.75% | 是 |
农业银行 | 农银理财“农银安心·灵动”7天人民币理财产品清算合约 | 4,500.00 | 2024-5-11 | / | 2.75% | 否 |
杭州银行 | 结构性存款购买 | 14,500.00 | 2024-5-13 | 2024-5-31 | 2.80% | 是 |
杭州银行 | 幸福99添益固收(稳盈存款存单策略)14天持有期理财TYGC14D2402A | 5,000.00 | 2024-5-13 | 2024-5-27 | 2.57% | 是 |
杭州银行 | 杭银理财幸福99添益(稳盈)35天周期型理财TYG35D2301 | 6,500.00 | 2024-5-13 | 2024-6-17 | 2.71% | 是 |
杭州银行 | 杭银理财幸福99天添益(安享优选)6期理财TYG1D2306B | 4,000.00 | 2024-5-14 | 2024-5-21 | 2.82% | 是 |
工商银行 | 工银理财·如意人生稳益固收存款存单(QDII)封闭法人(24G8080F) | 3,000.00 | 2024-5-14 | 2024-12-17 | 2.50% | 否 |
杭州银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B款) | 1,000.00 | 2024-6-24 | 2024-7-1 | 2.90% | 否 |
杭州银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B款) | 600.00 | 2024-6-24 | 2024-9-23 | 1.25%- 3.10% | 否 |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4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01,478.09万元的比例为29.96%。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30,4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划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人民币1,950.00万元,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0,696股,占公司总股本59,142,700股的比例为0.32%,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52,685.5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与公司关系 | 直接持股数量 | 间接持股数量 | 合计持股数量 |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
凯毕特 | 控股股东 | 23,188,406 | - | 23,188,406 | 无 |
郑建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 7,231,232 | 14,249,490 | 21,480,722 | 无 |
胡美琴 | 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4,057,971 | 8,297,105 | 12,355,076 | 无 |
郑琳 | 董事 | - | 452,174 | 452,174 | 无 |
方东良 | 财务总监 | - | 50,000 | 50,000 | 无 |
胡宜贞 | 监事会主席 | - | 173,913 | 173,913 | 无 |
宋亿娜 | 股东代表监事 | - | 17,391 | 17,391 | 无 |
巴大明 | 副总经理 | - | 260,870 | 260,870 | 无 |
注:公司董事郑建、胡美琴间接持股系通过凯毕特、员工持股平台丰泉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公司其他董事(除独立董事)、监事、高管系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丰泉汇投资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双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王艺霖 | 袁莉敏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