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71 公司简称:碧兴物联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何愿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进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原稿 | |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碧兴物联 | 指 |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西藏必兴 | 指 | 西藏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碧海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西藏碧海 | 指 | 西藏碧海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丰图汇烝 | 指 | 宁波丰图汇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中新汇 | 指 | 深圳市中新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新贤 | 指 | 深圳市中新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新宏 | 指 | 深圳市中新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新业 | 指 | 深圳市中新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新创 | 指 | 深圳市中新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碧兴智水 | 指 | 深圳市碧兴智水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鹏盛 | 指 | 南宁市鹏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漳州新维 | 指 | 漳州市新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碧兴云盾 | 指 | 深圳市碧兴云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碧瀚 | 指 | 北京碧瀚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碧佳 | 指 | 安徽碧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广州碧兴 | 指 | 广州市碧兴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云南碧兴 | 指 | 云南碧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云南碧选 | 指 | 云南碧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碧兴智慧 | 指 | 碧兴物联智慧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海南碧兴 | 指 | 海南碧兴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碧兴 | 指 | 山西碧兴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碧兴 | 指 | 湖南碧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碧水源 | 指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生态环境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水利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专用术语 | ||
色谱 | 指 | 根据物质在固定相与流动相间分配系数的差别而进行分离、分析的方法。 |
质谱 | 指 | 用电场和磁场将运动的离子(带电荷的原子、分子或分子碎片)按它们的质荷比分离后进行检测的方法。 |
移动接入网数据采集分析系统 | 指 | 在移动通讯网络中主要完成无线传输、无线资源控制和移动性管理。 |
空中接口 | 指 | 是基站和移动电话之间的无线传输规范,定义了每个无线信道的使用频率、带宽、接入时机、编码方法以及越区切换。 |
感知层 | 指 | 物联网的信息采集层,采集和捕获外界环境或物品的状态信息,在采集和捕获相应信息时,会利用射频识别技术先识别物品,然后通过安装在 |
物品上的高度集成化微型传感器来感知物品所处环境信息以及物品本身状态信息等,实现对物品的实时监控和自动管理。 | ||
网络层 | 指 | 联网三层结构中的第二层,其功能为传送,即通过通信网络进行信息传输。网络层作为纽带连接着感知层和应用层,它由各种私有网络、互联网、有线和无线通信网等组成,负责将感知层获取的信息传输到应用层,然后根据不同的应用需求进行信息处理。 |
应用层 | 指 | 物联网三层结构中的最顶层,其功能为处理,即通过云计算平台进行信息处理。应用层可以对感知层采集数据进行计算、处理和知识挖掘,从而实现对物理世界的实时控制、精确管理和科学决策。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碧兴物联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ESCIENT TECHNOLOGIE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BESCIENT TECHNOLOGIE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何愿平 |
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留仙三路1号润恒工业区厂房2栋301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注册地址未发生变更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C座15-17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101 |
公司网址 | http://www.bx-tec.com/ |
电子信箱 | ir@bx-tec.com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
姓名 | 潘海瑭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C座15-17楼 |
电话 | 0755-23307259 |
传真 | 0755-23306325-6666 |
电子信箱 | ir@bx-tec.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碧兴物联 | 688671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00,127,483.89 | 167,664,846.21 | -40.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005,376.07 | 23,907,046.22 | -125.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978,795.24 | 20,459,558.76 | -153.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458,936.41 | -7,660,790.03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31,979,212.73 | 1,144,554,529.36 | -1.10 |
总资产 | 1,380,442,442.80 | 1,458,269,955.36 | -5.3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41 | -118.6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41 | -118.6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35 | -139.9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3 | 4.70 | 减少5.2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6 | 4.02 | 减少4.9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7.93 | 10.08 | 增加7.85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0.28%,主要系智慧环境监测行业上半年市场需求总体下降,行业技术产品也处于升级过渡期,针对智慧环境监测产品的大的建设项目相对减少,同时部分地方财政资金较为紧张导致在执行订单部分项目工程进度放缓,项目验收时间延后,使得营业收入下降。公司正在拓展技术与产品在水利、海洋、农业、应急等行业的应用,目前进展良好,但转化为收入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25.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53.66%,一方面受收入下降影响,另一方面项目进展放缓也导致交付周期延长、现场执行成本增加,造成净利润整体下降。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870.8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32,883.49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999,458.77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73,798.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2.99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92,568.8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7,108.39 |
合计 | 4,973,419.1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生产物联网架构上的感知层仪器及大数据应用,即数据生产单元的仪器仪表及大数据处理平台软件,产品已经在生态环境、水利水务及公共安全领域有一定的规模化应用。2024年上半年,实体经济的挑战较大,加之正处于新旧动能的交替期,数字经济正处于各行各业的萌动期,为公司未来在数字行业领域的更大发展提供了机遇。数字经济继续深入发展,各地持续提升数字经济发展能级,赋能产业加速数字化转型升级。202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发布《数字经济2024年工作要点》,提出适度超前布局数字基础设施、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深入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等9方面落实举措。次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4部门发布《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围绕总体要求、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全过程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着力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国家数据局发布《数字中国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清单》,围绕高质量构建数字化发展基础、数字赋能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数字中国关键能力支撑作用、营造数字化发展良好氛围环境等部署任务。
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基础和技术支持,随着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我国环境监测技术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环境监测仪器生产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建设的推进,带动环境监测与检测行业从量向质的转变。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环境监测系统将更加智能化、智慧化。环境监测系统不但能够自动分析、处理海量的环境数据,为环境保护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决策支持,智能化技术还可以应用于异常数据的自动识别和提前预警,实现环境问题的快速响应和处理。2024年上半年,环境监测行业大力开展智能装备、智慧运维、智慧应用于一体的“三智一体”智能站房系统的研发与制造,实现设备运行环境保障、数据质量保障、智能监控应用,提升产品的智能化、便利化水平和安全性能,达到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的目标。2024年上半年,生态环境部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加速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数智化转型,健全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提高一体化水平,持续完善全要素、全地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天空地海全覆盖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出台《2024年深化全国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工作要点》,结合挖掘前沿技术创新应用场景,推动监测
业务提质降本增效等目标,拟定了具体的前沿技术路线名称和业务应用的建议清单,为环境监测领域的智慧监测、智慧化应用、数智化转型等进一步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政策支持。智慧水利在2024年继续全面发展,进一步涵盖了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利信息化、水利管理现代化等多个方面。水利部积极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新开工水利项目、投资规模都比去年同期有显著增加。在水利信息化方面,水利部门全力构建数字孪生流域,优化水利数字孪生平台,完善部本级信息化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水利监测感知能力,持续推进数字孪生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的建设,旨在通过数字化技术提升水利管理的效率和精度,实现对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合理配置。“十四五”期间国家全面推进智慧水务建设,推动水务信息化迈向智慧化新阶段。202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4部门发布的《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动城市建筑、道路桥梁、园林绿地、地下管廊、水利水务、燃气热力、环境卫生等公共设施数字化改造、智能化运营,统筹部署泛在韧性的城市智能感知终端。智慧水务作为城市智能化的关键组成因素之一,与智慧供热、智慧燃气等一道推动城市功能迈向更高层次的协同与优化。近年来,智慧农业得到社会环境的大力支持,智慧农业技术不断提升,我国智慧农业行业正在不断发展,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持续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发展智慧农业”。智慧农业是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而形成的农业形态,发展智慧农业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1月,国家数据局出台《“数据要素X”三年行业计划(2024-2026年)》,要求提升农业生产数智化水平,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相关服务企业融合利用遥感、气象、土壤、农事作业、灾害、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市场等数据,加快打造以数据和模型为支撑的农业生产数智化场景,实现精准种植、精准养殖、精准捕捞等智慧农业作业方式;加强农业监测预警,为应对自然灾害、疫病传播、价格波动等影响提供支撑等。
公安信息化建设持续稳定发展,智慧公安成为提升公安工作效能、优化社会治理模式的重要手段,在治安防控、交通管理、刑事侦查、公共服务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公安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要建设完善公安大数据感知体系、平台体系、共性应用支撑体系及智慧业务应用体系。公安部、科技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推进科技兴警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聚焦社会公共安全,以强化公安实战能力为导向,以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为基础,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重点,推进公安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技术研发布局,持续深化高新技术在公安工作中的创新集成应用等。总之,在国家数字化大背景下,尤其今年正在实施的“防灾减灾”万亿元国债,为数字化行业的应用提供了巨大的机遇。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
公司是以自主研发为驱动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生产各类感知层仪器硬件及大数据处理软件系统,产品采用物联网架构将感知层多维数据传输至云平台,实现数据挖掘和智能化分析与应用。产品广泛应用于生态环境、水利水务、海洋、农业、应急、社区治理、公共安全等有数据和智慧化服务需求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企业。感知层仪器及系统基于化学、光学、质谱、色谱、视频、传感器、雷达等技术开发,可对百余种监测因子进行智能感知、自动监测和大数据处理。
公司的公共安全大数据业务主要是指移动接入网数据采集分析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移动接入网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利用无线通信技术,通过定位车和电子围栏等采集设备,对移动通信网络无线空中接口传输层和网络层数据进行采集、协议处理、检测分析、传输和大数据模型计算、智慧化处理等,实现了移动通信数据在公共安全领域的智能化应用。
2.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产品与技术服务获取收益。盈利的主要模式有两种,一是生产并销售各类感知层仪器及系统,以及相对应的大数据系统软件获得收益;二是提供数字化应用产品的运营服务获得收益。
(2)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采购部门,制定了规范的采购管理制度,形成了“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成熟采购模式。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通过对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能力、品质保证能力、产品技术指标、服务水平、企业信用以及产品价格等综合评估,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
(3)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为批量化的标准化产品生产和小批量的非标准化产品生产。标准化产品主要指公司已完成生产定型、并形成规模化生产的产品。非标准化产品具有批量小、客户需求差异大等特点,公司首先完成客户需求调研,确认需求并验证技术可行性后进行定制化开发,再交由生产部门按技术方案及计划完成生产。公司为标准化产品生产和非标准化产品生产制定了从需求到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完工入库等一系列严格的操作流程。
(4)销售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是否为产品或服务的最终使用方,将销售模式分为直接销售和间接销售,公司采取直接销售和间接销售并重的销售模式。在直接销售模式下,公司与产品或服务的最终使用方直接进行交易,客户类型主要分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企业单位。在间接销售模式下,公司的客户不是产品或服务的最终使用方。间接销售客户根据最终使用方的需求,或根据其自身的需求,对公司的产品进行采购,再向最终使用方销售,客户类型主要为企业单位。
(5)研发模式
公司设有技术与研发中心,独立自主开展技术研发工作。公司重视研发体系的不断优化、技术平台的更新、核心技术的积累、研发骨干的培养、研发成果的激励等工作。公司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
公司为自主研发建立了高效的研发体系,该体系是一种成熟的产品开发管理模式,覆盖产品从立项到退市的全生命周期。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采用矩阵模式的组织架构,通过项目线和行政线对产品开发进行矩阵管理。通过双线管理,确保研发的结果及项目研发的专业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与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等多家科研机构保持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通过共同承担各级政府部门的科研课题,开展了多项技术研发合作与交流,培养了研发人才。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技术来源于自主研发,主要包括微型模块化水质在线自动监测技术等10项核心技术。公司的核心技术如下:
序号 | 技术名称 | 细分技术 | 技术来源 | 技术先进性 | 应用产品 | 所处阶段 |
1 | 微型模块化水质在线自动监测技术 | 高精度小体积计量技术 | 自主研发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环境水质监测仪器及系统、污废水监测仪器及系统 | 大批量生产阶段 |
高灵敏高可靠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在线监测技术 | 自主研发 | |||||
ORP电极与光度法联合滴定技术 | 自主研发 | |||||
小体系光度法在线监测技术 | 自主研发 | 研发阶段 | ||||
2 | 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技术 | 低成本多因子水质在线质控技术 | 自主研发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环境水质监测仪器及系统 | 大批量生产阶段 |
蒸馏比色在线监测技术 | 自主研发 | |||||
重金属电化学自动分析技术 | 自主研发 | |||||
多功能水站集成技术 | 自主研发 | |||||
3 | 超低排放烟气连续监测技术 | 稀释采样技术 | 自主研发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烟气监测仪器及系统 | 大批量生产阶段 |
前向散射法超低烟尘测量技术 | 自主研发 |
4 | 环境空气在线监测集成技术 | - | 自主研发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环境空气监测仪器及系统 | 大批量生 产阶段 |
5 | 智慧环境大数据分析及综合管理应用技术 | - | 自主研发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环境监测大数据系统 | 大批量生产阶段 |
6 | 多角度偏振光散射单颗粒物检测技术 | - | 自主研发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环境空气监测仪器及系统 | 小批量生产阶段 |
7 | 双通道挥发性有机物富集脱附技术 | - | 自主研发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系统 | 小批量生产阶段 |
8 | 地下水自动采样与监测技术 | 自动洗井配样技术 | 自主研发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地下水现场自动采样和在线监测 | 小批量生产阶段 |
地下水在线监测技术 | ||||||
9 | 生态噪声自动监测技术 | 声环境烦恼度评价监测技术 | 自主研发 | 国内领先 | 主要应用于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及生态环境自然声监测 | 小批量生产阶段 |
声源识别技术 | ||||||
自然声占比监测技术 | ||||||
10 | 地下水环境多层多指标自动监测关键技术 | - | 自主研发 | 国际先进 | 主要应用于地下水环境自动监测与大数据智慧管理 | 大批量生产阶段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 | 环境水质监测系统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研发成果如下:
(1)公司参与的可持续发展项目“2019N024臭氧及其前驱物新型高分辨立体监测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设备相关任务已完成现场验收。
(2)公司自主开发的BY1000型总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BY1000型总磷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BY1000型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BY1000型化学需氧量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环境适应性测试,达到行业标准要求,取得环保认证报告。
(3)公司自主研发“智能实验室”项目,通过水质自动检测、工业自动控制、信息技术、机器人和AI视觉识别技术等,可实现样品自动抓取转移、自动扫描识别、自动样品移液、自动检测、自动生成报告等过程的无人值守操作,项目已完成第一代产品的开发。
(4)公司自主开发的BX-GC320-EA-II非甲烷总烃在线气相色谱仪(直接法)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环境适应性测试,达到行业标准要求,取得环保认证报告,成功投入市场。
(5)公司自主开发的BX-GC320-EG-IV 在线气相色谱仪(苯系物)、在线气相色谱仪(苯+NMHC)相关任务的完成情况经内部评估已达到申请验收考核指标要求。
(6)公司自主开发的“生态噪声监测和预警平台v1.0”,完成了平台开发及测试,核心指标已达到立项要求。
(7)公司自主开发“智慧农业管理平台v1.0”,完成了平台开发、测试及项目试运行,核心指标已达到立项要求。
(8)公司主要参与创新开发的“地下水环境自动监测与大数据智慧管理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获得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的广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9)公司自主创新开发了“农业智能算法决策技术”,基于神经网络、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技术,融合农田气候环境因子、作物生长因子、作物生理生态因子、土壤水分-养分因子等,综合构建农业智能算法决策体系,实现小麦生长智能化跟踪模拟、小麦种植方案科学决策、小麦病虫害智能预测预报、作物灾害智能预测预报等智能决策目标,并将智能算法决策技术融入到“智慧农业决策系统”中,进入推广应用阶段。
(10)公司自主创新开发的“智慧农业决策系统”平台,包括综合管理后台、数据展示大屏、手机小程序端。系统综合构建地块地理信息子系统、农业物联网子系统、农业模型算法决策子系统等核心内容,进入推广应用阶段。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 | 2 | 45 | 14 |
实用新型专利 | 2 | 0 | 89 | 74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17 | 17 |
软件著作权 | 8 | 12 | 188 | 188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12 | 14 | 339 | 293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7,952,453.48 | 16,902,667.14 | 6.21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17,952,453.48 | 16,902,667.14 | 6.2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7.93 | 10.08 | 增加7.8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基于新型数据治理技术的智慧感知与分析系统 | 1,200.00 | 238.60 | 596.21 | 开发阶段 | 通过设计新型算法模型并引入新型数据源,大幅提升现阶段运营商基站治理效果,为公安用户提供高质量基站治理数据及支撑业务实战的计算模型,大幅提升办案效率。 | 满足国家标准要求,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本系统面向公共安全业务,基于高效基站治理技术并应用最新的人工智能技术,主要实现目标追踪定位、区域布控、伴随分析、行为分析等功能,能够有效应对5G网络环境下的位置服务和数据融合应用所面临的挑战。 |
2 | 智慧生态监测平台V2.0 | 796.00 | 137.09 | 470.79 | 开发阶段 | 攻克环境数字化融合应用技术,开发地表水-地下水统筹监测、城市环境噪声监测、生态环境综合观测方向的大集成、大融合、大数据,给生态环境统筹调度和管理提供直观、有效、可模拟的决策支撑。 | 满足国家标准要求,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本项目平台应用于河流、湖泊、水库等水质评价考核监测、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入海河口、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生态噪声监测等,为全面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提供技术支撑。 |
3 | 数字农业监测项目 | 715.00 | 260.13 | 562.29 | 开发阶段 | 项目包括农业无源小气象站、数字农业服务平台及农业智慧小程序的开发,是一款集成一体化的高科技农业小型气象站,监测大棚内的各项参数指标,保证农作物的正常生长。数字农业服务平台利用物联网技术、图像识别技术、3D可视化技术为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将农田监测数据转化 | 满足国家标准要求,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广泛应用于各地市的农业局、各智慧农业、数字农业的集成厂家、各大农场、农垦局、大棚和大田农户,产品升级后也可适用于水利水文土壤监测用户。
为直观易懂的信息,实现作物生长监控、产量预测、灾害预警,为农业生产提供全面、精准、高效的服务。
4 | 在线气相色谱仪项目 | 430.00 | 93.79 | 93.79 | 开发阶段 | 为满足环保行业的特殊需求,采用气相色谱技术对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苯)以及NMHC气体实行在线检测。通过系列应用解决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实现生产及现场工况监测、治理工程数据等多种基础数据监测采集,本地储存,并通过数据传输的方式,实时发送信息到检测中心进行分析、储存处理。要求设备操作简便、性能稳定可靠、测试数据精度高、功能强、性价比优越,支撑多客户端监控。 | 满足国家标准要求,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可广泛应用于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制鞋、涂料、橡胶、医药、家具等行业。 |
5 | 水质光谱在线监测系统 | 430.00 | 59.70 | 59.70 | 开发阶段 | 本系统结合自主研发的光谱反演算法,能快速的反演计算出监测水体的中水质指标参数,具有快速、零污染、低成本、易维护等特性,配合对应的平台,方便用户便捷的查询相关水质监测数据,其他快速、价格低等特性可为用户在成本节约和应急响应提供更优的选择。 | 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本项目平台应用于河流、湖泊、水库等水质评价考核监测、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入海河口、近岸海域水质监测、污染源监测等,为水质监测提供技术支持。 |
6 | C510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 645.00 | 203.94 | 203.94 | 开发阶段 | 通过进行整体平台及技术的更新,开发出一款“稳定、智能、高端”的水质在线监测产品, | 满足国家标准要求,达到 | 可适用于地表水、污染源、地下水、生活污水、海水等不同场景的水质监测。 |
并形成产品平台,能快速进行升级及扩展。 | 行业领先水平 | |||||||
7 | 智能实验室项目 | 490.00 | 178.97 | 178.97 | 开发阶段 | AI智能实验室项目通过水质自动检测、工业自动控制、信息技术、机器人和AI视觉识别技术等,可实现样品自动抓取转移、自动扫描识别、自动样品移液、自动检测、自动生成报告等过程的无人值守操作,达到标准化、高效化、自动化、智能化和可拓展化目的。系统支持24小时无休运行,检测数据上传智慧水质全自动监测系统管理平台,对检测结果进行快速处理、分析和提取。 | 满足国家标准要求,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本系统可根据用户需求自由扩展因子数量和因子检测方法,满足水质多种因子的检测需求,可广泛应用于环保、水务、水利等行业,包括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环境监测站、厂级化验和第三方检测等场景。 |
8 | 户外地下水在线监测系统 | 390.00 | 234.40 | 234.40 | 开发阶段 | 户外地下水在线监测系统项目旨在开发一套高效、精准的地下水监测解决方案,以实现对地下水资源的实时监控和数据收集。该项目的目标包括:利用先进的传感器技术和物联网(IoT)实现地下水位、水质参数的实时监测。通过数据分析和模型预测,提供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决策支持。确保监测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以适应不同地下水环境和条件。 | 满足国家标准要求,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本项目成果可应用于地下水资源的长期监测和管理,为水资源规划和保护提供数据支持。在农业领域可监测灌溉用水的地下水源,优化水资源利用;环境监测领域可评估地下水污染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护水质;地质研究领域可了解地下水流动模式和地质结构;在城市地区可监测地下水位变化,预防地面沉降等。 |
合计 | / | 5,096.00 | 1,406.62 | 2,400.09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04 | 10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3.81 | 13.67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246.30 | 1,060.34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2.65 | 10.82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0 | 0.00 |
硕士 | 22 | 21.15 |
本科 | 60 | 57.70 |
专科及以下 | 22 | 21.15 |
合计 | 104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 | 34 | 32.70 |
31(含)-40岁 | 51 | 49.04 |
41(含)-50岁 | 16 | 15.38 |
51岁(含)以上 | 3 | 2.88 |
合计 | 104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1.研发创新优势在制度建设方面,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一套高效的产品研发体系。该体系涵盖从需求定义、项目立项、制定计划、开发、批量生产到退市的完整过程。同时公司设立了《知识产权奖励制度》,以提高研发成功率,推动公司长期发展。在组织机构设置方面,公司设有技术与研发中心及设计研究院,采用强矩阵组织形式,建立了一套先进的研发组织架构。行政线以科室为主进行管理,业务线以项目为主进行管理。科室主任负责人员的招聘、培养,负责所承担技术领域的技术积累和能力提升,组织各项目本领域的评审;项目经理负责项目过程的规范性,对项目的整体交付结果负责。通过这种组织形式,既保障了研发成果水平的一致性,又降低了项目风险,同时也加强了公司研发人才的培养。公司上市后,进一步加强了研发,目前正在实施研发“百日攻坚”计划,将创新放在公司发展的核心地位。
在科学的研发体系支撑下,通过对众多项目和产品的实践,形成了光度法、蒸馏法、电极法、滴定法、伏安法、光散射法等多个技术平台,并在这些技术平台上开发出多种感知层仪器设备,可对百余种监测因子自动监测、智能分析和数据传送。每个技术平台均面向产业化设计,在硬件模块化、可靠性、可生产性、可维护性等方面具备很强的竞争力。2.先进的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了以质量部为责任主体,以ISO9001:2015要求为指导的质量控制体系,将满足客户质量要求作为首要任务,该体系覆盖了公司产品与服务的市场、研发、采购、生产、交付、运营及售后的全过程,确保客户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为企业的稳固立足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具体制度建设方面,公司立足“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原则,设立了包括供应商供货质量(服务等级)评价规范、来料检验工作规范、物料承认管理规范、成品检验工作规范、外观检验标准、产品售后技术服务规范、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多项管理制度,确保质量管理覆盖公司各环节。
3.核心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成熟的管理团队,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管理团队配置,打造多元化、专业化的团队。公司核心团队均在感知层仪器及数字化应用领域深耕多年,对行业具有深刻的理解和认知,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同时,公司的管理层具有丰富的产品研发经验、较好的市场开拓能力、国际化的战略视野、打通产业链的丰富资源,以及较强的执行力,这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起到决定性的推动作用。
4.标准化运营优势
公司设立总部—区域(南/北方运营总部)—项目(运营服务中心/服务站)“三阶三级”垂直管理架构,可以更紧密地贴近市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目前,公司服务范围覆盖全国绝大部分省份,能够向客户提供及时的服务,有利于公司更好地进行市场开拓及品牌传播。针对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产品和服务不断细化的发展趋势,公司建立了一套“全流程跟踪、全过程留痕、全方位溯源”的服务管理体系,该体系从人、机、料、法、环和测等六个方面对远程巡检、现场维护、质量控制、数据审核、应急监测、预警预报和污染溯源等服务内容相关环节做了程序控制,确保了产品及服务的标准化。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实体经济总体挑战较大,尤其处在新旧产能转换期。智慧环境监测行业市场需求总体较为平淡,针对智慧环境监测产品的大型建设项目相对减少。同时,行业主管部门对产品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希望通过产品技术升级等手段达到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的目标。行业内各头部企业大力开发智能装备、智慧运维、智慧应用于一体的“三智一体”产品,在智慧环境监测产品中进一步融合人工智能、无人机等新技术,加速产品的数智化转型。行业面临一定的发展压力。公司上半年受行业经济环境影响,加上新行业应用的市场开发需要时间,因此收入不及预期,部分项目交付进度慢,导致整体业绩不及上年同期。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012.7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0.54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40.28%和
125.12%。公司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调整产品和研发方向,通过技术创新加速环境监测产品的智能化升级迭代,同时加强智慧水利水务、智慧农业领域的新产品研发,多方向拓展市场空间,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1.巩固环境监测市场,积极开发感知层仪器在新行业的市场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销售队伍建设,推动品牌宣传,积极参加行业展会和技术交流活动,进一步提升产品影响力。公司上半年加大了水利水务、智慧农业、海洋监测等市场的开拓力度,开拓感知层仪器产品在延伸领域的市场应用,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进一步打开了感知层仪器产品的成长空间。公司在巩固环境监测领域的基础上,经过多年经营积累,凭借在产品性能、质量、交付能力、价格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优化市场人员结构,配置优势市场资源,努力开拓新的市场机遇,上半年取得了预警断面水文监测、高标准农田、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等建设项目订单。同时,积极推进噪声自动监测、智慧城市治理等产品的市场应用,关注海外市场并投入市场开发力量,寻求更多的市场增长点。在公共安全大数据产品领域,公司的特通大数据产品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市场部门正在加快推动产品在客户中的应用。
2.加快新产品研发进度,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投入研发力量,加速水、气、声监测产品的技术升级迭代的研发,同时加快新产品的研发进度。
公司开发的BX-GC320-EA-II非甲烷总烃在线气相色谱仪(直接法)完成研发取得环保认证;BX-GC320-EG-IV 在线气相色谱仪(苯系物)、在线气相色谱仪(苯+NMHC)技术指标已达到申请验收要求。公司开发的“智慧农业管理平台v1.0”,已完成测试及项目试运行;开发的“农业智能算法决策技术”,基于神经网络、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技术,融合农田气候环境因子、作物生长因子、作物生理生态因子、土壤水分-养分因子等,综合构建农业智能算法决策体系,已进入推广应用阶段;开发的“智慧农业决策系统”平台,包括综合管理后台、数据展示大屏、手机小程序端,已进入推广应用阶段。公司开发的“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技术产品,产品已批量投入市场;公司主要参与创新开发的“地下水环境自动监测与大数据智慧管理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获得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的广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产品已批量投入市场。公司参与的可持续发展项目“2019N024臭氧及其前驱物新型高分辨立体监测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设备已完成现场验收。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目前正在实施研发“百日攻坚”计划,对创新型RTU、管网液位计、雷达流量计、ADCP、V3水质分析仪等系列产品加速研发,要求限期攻关、突破技术瓶颈,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和技术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继续优化研发人员的管理结构,力求人才和资源的充分复用,提高软、硬件及结构等研发人员的项目横向利用率,提升单位产能;加强技术攻关,挑选研发中坚力量快速突破研发关键节点,保持产品的行业领先地位,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本报告期公司新增发明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12项。
3.明确目标责任,深化绩效管理,提高公司管理与治理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以全年预算计划和部门六定指标为基本着力点,分解、落实全年任务目标到每一个责任单元,同时加强过程管控,在运维、销售、产品等多个方面制订和优化多项奖励政策和目标责任制度,进一步深化绩效管理。
公司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引进行业优秀人才,通过内培外引、内训外训相结合等方式,提高骨干人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公司通过进一步优化组织及人才资源配置,并结合组织培训与组织赋能,提升业务单元的作业效率,实现管理的精细化、扁平化。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公司运作,持续提升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与有效性,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畅通投资者与公司交流的渠道,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以数字感知智慧监测为主,受政策影响较大,近年来,国家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政策,促进了环境监测设备行业的快速发展,为环境监测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进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未来若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而公司的经营策略未能及时顺应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环境监测行业快速发展,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吸引了国内外众多仪器企业参与竞争,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国际知名仪器企业、本土上市公司和中小型企业。若公司不能保持持续技术创新优势、加强市场开拓,将面临市场竞争力下降、市场占有率降低、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降低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开拓风险
公司的客户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若公司不能与时俱进开拓新客户、不能更好地满足客户新的需求和提供新的服务,将影响公司的业务规模,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业务收入呈现季节性特点,通常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收入比重较大。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客户受项目立项审批、资金预算管理等影响,导致收入确认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公司存在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五)技术风险
1.技术更新迭代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要求公司具有较好的技术更新和迭代能力。若公司不能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继续保持技术创新的领先优势、不能够满足市场对技术更新迭代的需求,则公司存在技术被同行业竞争对手超越、核心竞争力下降等风险,最终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保护不当风险
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均来源于自主研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的核心技术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若核心技术保护不当,会造成公司核心技术的外泄,将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型特征,技术创新与技术团队稳定是公司保持竞争力和长久发展的根本。随着企业与地区之间人才竞争逐渐加剧,以及公司对研发投入的进一步加大,对主要技术人才的需求持续增加。若公司未来对技术人员的激励不足,可能会导致主要技术人员流失而影响公司的技术创新,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与预付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末一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高;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占用公司营运资金较多。另外,公司2023年因购买服务器有较大的预付款项,并且供应商已经不能够按照合同履约,截至本报告日已收回大部分预付款,但仍存在剩余预付款不能全额收回的风险。若公司未来不能加强应收账款及预付款项管理,或客户及供应商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可能存在应收账款与预付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状况,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公司存货规模较大。若公司不能继续有效控制存货规模,保持存货周转率在合理水平,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综合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毛利率变动主要受市场环境、市场竞争、产品销售价格、业务与客户结构变化、成本控制能力等因素影响。未来,若公司不能有效应对以上主要因素的影响、进一步增强自身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则公司综合毛利率会有下降的风险,甚至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政府补助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较高,获取政府补助的项目大多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如果未来政府部门调整相关补助政策,导致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减少,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企业15%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未来,若公司不能继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或者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出现调整,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其他重大风险风险
1.内部管理的风险
高效管理是公司持续经营的基础。近几年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外部挑战不断增强,对公司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不能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以上变化和挑战,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募投项目投资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智慧水务大数据溯源分析服务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所做出的安排,若募投项目实施时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或行业政策出现较大调整,而公司不能较好应对,将产生募投项目投资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同比下降40.28%,主要系行业上半年市场需求总体较为平淡,针对智慧环境监测产品的大的建设项目相对减少,同时部分地方财政资金较为紧张导致的在执行订单部分项目工程进度因资金紧张而放缓,项目验收时间延后,使得营业收入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25.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53.66%,一方面受收入下降影响,另一方面项目进展放缓也导致交付周期延长、现场执行成本增加,造成净利润整体下降。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00,127,483.89 | 167,664,846.21 | -40.28 |
营业成本 | 71,286,015.64 | 109,181,539.75 | -34.71 |
销售费用 | 13,991,872.97 | 16,093,383.75 | -13.06 |
管理费用 | 16,675,687.17 | 14,758,440.58 | 12.99 |
财务费用 | -1,162,198.32 | -664,603.95 | 74.87 |
研发费用 | 17,952,453.48 | 16,902,667.14 | 6.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458,936.41 | -7,660,790.03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3,379,579.04 | 1,495,765.36 | 15,502.6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148,832.80 | -8,177,326.99 | 1,039.11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智慧环境监测行业上半年市场需求总体较为平淡,针对智慧环境监测产品的大的建设项目相对减少,同时部分地方财政资金较为紧张导致的在执行订单部分项目工程进度因资金紧张而放缓,项目验收时间延后,使得营业收入下降。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营业收入下降影响,导致营业成本随之发生变动。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人员差旅费减少。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引进多位中高层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利息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研发人员调薪,职工薪酬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大幅增长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借款。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530,784,865.04 | 38.45 | 261,566,215.32 | 17.94 | 102.93 | 本期赎回理财产品增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285,500.00 | 14.51 | 428,350,265.20 | 29.37 | -53.24 | 本期赎回理财产品增加 |
应收票据 | 2,485,922.00 | 0.18 | 4,847,344.16 | 0.33 | -48.72 | 本期收到票据结算减少 |
应收账款 | 244,946,417.08 | 17.74 | 247,241,699.90 | 16.95 | -0.93 | |
应收款项融资 | 2,066,405.00 | 0.15 | 2,986,209.06 | 0.20 | -30.80 | 本期收到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票据结算货款减少 |
预付款项 | 66,959,692.17 | 4.85 | 227,449,601.11 | 15.60 | -70.56 | 本期收回大部分服务器采购项目预付款 |
存货 | 240,324,862.21 | 17.41 | 186,481,355.99 | 12.79 | 28.87 | 本期在执行项目规模扩大 |
合同资产 | 8,151,495.60 | 0.59 | 14,047,944.60 | 0.96 | -41.97 | 本期部分质保金收回或者到期转入应收账款核算 |
其他流动资产 | 423,434.69 | 0.03 | 619,084.52 | 0.04 | -31.60 | 本期待抵扣的进项税减少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 | 0.72 | 100,098,534.25 | 6.86 | -90.01 | 本期归还银行借款 |
应付票据 | 13,792,584.52 | 1.00 | 2,310,275.50 | 0.16 | 497.01 | 本期新增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
合同负债 | 101,404,471.54 | 7.35 | 73,120,036.13 | 5.01 | 38.68 | 本期收到合同款增加 |
其他流动负债 | 1,830,234.64 | 0.13 | 8,783,114.90 | 0.60 | -79.16 | 本期待转销项税额减少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 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428,350,265.20 | 285,500.00 | 1,030,880,000.00 | 1,257,880,000.00 | -1,350,265.20 | 200,285,5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2,986,209.06 | -919,804.06 | 2,066,405.00 | |||||
合计 | 431,336,474.26 | 285,500.00 | 1,030,880,000.00 | 1,257,880,000.00 | -2,270,069.26 | 202,351,905.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南宁鹏盛 | 数据购买服务,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物联网(空气质量监测站)数据购买服务项目 | 1,000.00 | 4,226.49 | 1,444.44 | 331.13 | 170.01 |
漳州新维 | 环境监测运营服务 | 100.00 | 411.16 | 224.26 | 41.66 | 6.86 |
安徽碧佳 | 实验室环境分析与检测业务 | 600.00 | 1,279.30 | 1,237.60 | 270.21 | 117.70 |
碧兴云盾 | 公共安全大数据业务 | 1,000.00 | 159.86 | 7.68 | 141.09 | -130.03 |
云南碧兴 | 环境监测业务 | 1,000.00 | 2,673.77 | 757.02 | 645.05 | 52.81 |
云南碧选 | 实验室环境分析与检测业务 | 600.00 | 238.29 | 212.29 | 102.51 | 22.35 |
碧兴智水 | 智慧水务业务 | 500.00 | 176.32 | 50.37 | -3.38 | -1.79 |
广州碧兴 | 环境监测运营服务 | 1,000.00 | 1,123.60 | 1,080.88 | 138.55 | 6.96 |
北京碧瀚 | 环境监测业务 | 4,000.00 | 8,215.58 | 4,324.63 | 782.56 | -223.04 |
碧兴智慧 | 智慧农业业务 | 1,000.00 |
注:控股子公司碧兴智慧于2024年1月5日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缴出资,暂未实际开展业务。近期因经营发展需要,碧兴物联智慧农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碧兴物联智慧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3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5月31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各项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被否决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情形。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潘海瑭 | 董事 | 离任 |
朱心宁 | 联席董事长 | 选举 |
朱心宁 | 总经理 | 离任 |
方灏 | 总经理 | 聘任 |
注:联席董事长朱心宁于2024年8月17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董事会相关职务。详见《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潘海瑭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潘海瑭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2、朱心宁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于2024年4月28日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朱心宁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朱心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朱心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
3、方灏先生于2024年4月28日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由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5月3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5日、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确定2024年8月12日为授予日,同意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27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49.95万股限制性股票。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十三、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属于国家环保部门认定的重污染行业,也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认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较少,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公司污染物的主要处理设施为自建的污染物处理及储藏设施,公司污染物的处理能力可支持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管理,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了有效的环境管理机制,持续完善环境管理能力,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号召,采取各种措施在日常经营中做到节能、环保,努力减轻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履行企业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推行无纸化办公、节约用水用电,对节能降耗定期排查。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西藏必兴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碧海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如本企业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企业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愿平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人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
股份限售 | 中新汇、中新宏、中新创、中新业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企业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缨、张滔、王峰、蒙军、葛健、吴蕙、潘海瑭、王进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人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
股份限售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担任核心技术人员邱致刚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自本人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 如本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人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监事庞莉、姜丽、阚巍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年末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人将所取得的收益上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金细波、邬志斌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自本人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人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自然人股东梁辉、陈亦力 | 自2021年12月22日起36个月内且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人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2021年12月22日起36个月内且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股东碧水源、丰图汇烝、中新贤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企业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 | 除上述之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 | 2022年4 | 是 | 上市之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限售 | 外其他21名自然人股东 |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取得收益的,本人将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月18日 | 日起12个月内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愿平 | 一、减持股份的条件 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记载的和本人出具的承诺文件中写明的各项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后本人应仍能保持对发行人的实际控制地位。 二、减持股份的方式 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 三、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四、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人承诺原则上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限售及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应当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在实施减持时,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本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本人与本人一致行动人(如有)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质押的,本人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份质押协议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 五、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 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本人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人与本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低于5%后无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西藏必兴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碧海 | 一、减持股份的条件 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本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记载的和本企业出具的承诺文件中写明的各项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后本企业应仍能保持对发行人的控股地位。 二、减持股份的方式 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 三、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股东碧水源、丰图汇烝 | 一、减持股份的条件 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记载的和本企业出具的承诺文件中写明的各项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二、减持股份的方式 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 三、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减持股份的数量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在实施减持时,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本企业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本企业与本企业一致行动人(如有)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质押的,本企业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份质押协议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 五、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 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本企业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企业与本企业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低于5%后无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股东中新汇 | 一、减持股份的条件 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记载的和本企业出具的承诺文件中写明的各项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减持股份的方式 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四、减持股份的数量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限售及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应当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在实施减持时,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企业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本企业与本企业一致行动人(如有)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质押的,本企业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份质押协议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 五、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 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本企业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企业与本企业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低于5%后无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由此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 ||||||||
其他 | 公司 |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3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公司及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义务。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后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计划。 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公司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该承诺内容与公司发行上市时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完全一致。如新聘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签署前述要求的《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则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其他 | 控股股东西藏必兴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碧海 |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 公司上市后3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义务。 如触发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协商确定稳定股价措施方案,同时或分步骤采取如下稳定股价措施: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如本企业依照稳定股价具体方案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后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企业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内部审议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上述所有应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企业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本企业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 本企业增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本企业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30%。本企业增持发行人股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在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 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一)如发行人未采取承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发行人按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二)如本企业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并将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直至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确认,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愿平 |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 公司上市后3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后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其他 |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 公司上市后3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义务。 如触发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协商确定稳定股价措施方案,同时或分步骤采取如下稳定股价措施: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依照与各方协商确定的股价稳定方案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则本人应采取二级市场竞价交易买入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本人应于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本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本人将按照增持计划实施增持。 年度内本人用于购买发行人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担任本人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30%。本人买入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在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之日后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 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一)如果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其他 | 公司 | 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在本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如果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该期间内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后,如果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日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情形认定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做出退款或回购股份的决议,并在决议作出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决议和相关预案内容,以及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应在相应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的次日起开始启动退款或回购股份的工作。 如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监管部门或有权机构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上述内容系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有违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其他 | 控股股东西藏必兴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碧海、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何愿平 | 本企业/本人已仔细阅读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在发行人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如果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企业/本人和发行人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该期间内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后,如果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本人和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日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届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企业/本人将促使发行人董事会在上述情形认定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做出退款或回购股份的决议,并在决议作出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决议和相关预案内容,以及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本企业/本人和发行人将在相应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的次日起开始启动退款或回购股份的工作。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后,如果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如本企业/本人存在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企业/本人将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等方式购回该等股份,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企业/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上述内容为本企业/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有违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其他 | 公司 | 承诺并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西藏必兴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碧海、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何愿平 | 承诺并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企业/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1)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公司将在巩固目前市场竞争地位的基础上,继续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拓展收入增长空间,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实现公司营业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2)提升管理水平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努力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完善和改进公司的薪酬制度,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并加大人才培养和优秀人才的引进,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夯实基础。 (3)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行项目相关人才、技术的储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4)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将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安排,以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关于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内容,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本企业/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在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或要求的,且本企业/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3)本企业/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本人对此作出的承诺,并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本人承诺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如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为公司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从而实现公司股东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大会制定并列入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到20%。 (4)上述利润分配后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及投资。 4、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发行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及本招股说明书、本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披露的利润分配政策执行,充分维护股东利益。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其他 | 公司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西藏必兴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碧海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企业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何愿平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及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将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西藏必兴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碧海 | 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 本企业在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期间,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对发行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本企业在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期间,凡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企业将按照发行人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由发行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 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赔偿发行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愿平 | 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本人在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人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对发行人业务构成或可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本人在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期间,凡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按照发行人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由发行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 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发行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西藏必兴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碧海 | 本企业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以及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规定,促使经本企业提名的发行人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 如果发行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与本企业或本企业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的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且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就发行人与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发行人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企业将向发行人作出赔偿。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愿平 | 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之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以及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规定,促使经本人提名的发行人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 如果发行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与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人控制的企业”)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的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且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就发行人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发行人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人将向发行人作出赔偿。 | ||||||||
解决关联交易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如果发行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与本人或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人控制的企业”)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的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会要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 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人将向发行人作出赔偿。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持股5%以上股东碧水源、丰图汇烝、中新汇及何愿平控制的股东中新宏、中新业、中新 | 本企业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如果发行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与本企业或本企业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的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发行人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且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就发行人与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发行人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创 | 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发行人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本企业将向发行人作出赔偿。 | |||||||
其他 | 公司机构股东西藏必兴、碧水源、丰图汇烝、公司股东中新创、中新业、中新汇、中新宏、中新贤 | 本企业用于出资的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发行人及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企业提供借款、垫资或担保等资助的情形,上述资金亦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的追索。 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任何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也不存在权属等任何方面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本企业系本企业名下发行人股份的实际持有人,对该等股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安排通过他人或代替他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不存在权益调整、回购、一致行动或者其他类似安排,也不存在与任何其他方达成、签署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或形成任何默契的情形。 本企业的股东不存在委托出资的情形,用于对本企业出资的资金来源于各股东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不存在信托、委托代持或其他类似通过他人持有本企业股权的安排,财产来源及用途合法,不存在潜在法律纠纷。 上述内容系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如因出现涉及上述内容的情形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损失的,本企业将承担一切责任,并及时、足额地向发行人做出赔偿或补偿。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部自然人股东 | 本人用于出资的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人提供借款、垫资或担保等资助的情形,上述资金亦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的追索。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任何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也不存在权属等任何方面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本人系本人名下发行人股份的实际持有人,对该等股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类似安排通过他人或代替他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不存在权益调整、回购、一致行动或者其他类似安排,也不存在与任何其他方达成、签署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或形成任何默契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的情形。对于发行人历次增资、股权转让以及整体变更设立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涉及本人的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如适用),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税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 上述内容系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如因出现涉及上述内容的情形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损失的,本人将承担一切责任,并及时、足额地向发行人做出赔偿或补偿。 | ||||||||
其他 | 控股股东西藏必兴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碧海、持股5%以上股东碧水源、丰图汇烝、中新汇 | 1)严格限制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不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下同)与发行人(含其子公司,下同)之间的经营性或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本企业及本企业的关联方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等资产,不要求发行人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任何费用,也不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不要求发行人采取下列行为或活动:①有偿或无偿地违规拆借发行人的资金给本企业或本企业的关联方使用;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企业或本企业的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③委托本企业或本企业的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④为本企业或本企业的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承兑汇票;⑤代本企业或本企业的关联方偿还债务;⑥其他可能导致本企业或本企业的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产的行为或活动。 3)如发行人发现本企业或本企业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任何资产的,本企业无条件同意且将促使本企业的关联方无条件同意,发行人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立即对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适用“占有即冻结”机制,即按占用金额或价值申请冻结本企业所持发行人相应市值的股份,凡侵占资产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偿还。 4)上述内容为本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有违反,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予以赔偿。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何愿平、公司董事、监 | 1)严格限制本人及与本人有投资、任职或亲属等关系的关联方(不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下同;以下合称“本人的关联方”)与发行人(含其子公司,下同)之间的经营性或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等资产,不要求发行人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任何费用,也不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事、高级管理人员 | 2)不要求发行人采取下列行为或活动:①有偿或无偿地违规拆借发行人的资金给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使用;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③委托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④为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承兑汇票;⑤代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偿还债务;⑥其他可能导致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产的行为或活动。 3)如发行人发现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任何资产的,本人无条件同意且将促使本人的关联方无条件同意,发行人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立即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适用“占有即冻结”机制,即按占用金额或价值申请冻结本人所持发行人相应市值的股份,凡侵占资产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偿还。 4)上述内容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有违反,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 | |||||||
其他 | 公司及公司股东 | 发行人关于公司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如下: 本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西藏必兴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碧海、实际控制人何愿平 | 发行人控股股东西藏必兴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碧海、实际控制人何愿平就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房屋租赁备案相关事项出具如下承诺:如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未能依法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被有权机构要求补缴、受到有权机构行政处罚,并导致发行人受到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无条件承担所有应补缴金额及罚款等相应费用。 如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所租赁的房屋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而受到有权机构行政处罚,并导致发行人受到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无条件承担所有应缴纳罚款等相应费用。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本人确认,为本企业/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其他 | 西藏必兴合伙人 |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何愿平承诺将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以维持其对西藏碧海、西藏必兴的控制权稳定: 1)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起至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兴科技”)上市后三年内,本人不会转让西藏碧海与西藏必兴的财产份额并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阻止可能导致西藏碧海与西藏必兴的控制权稳定性发生变化的行为发生; 2)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起至碧兴科技上市后三年内,若西藏必兴或西藏碧海的其他合伙人发生债务危机等致使其在西藏必兴或西藏碧海持有的财产份额被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等极端情况发生,本人承诺积极行使优先购买权受让被执行的财产份额,确保本人对西藏必兴及西藏碧海控制权的稳定; 3)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起至碧兴科技上市后三年内,如果西藏必兴、西藏碧海的其他合伙人转让其在西藏必兴或西藏碧海持有的财产份额,本人承诺积极行使优先购买权受让被转让的财产份额,确保本人对西藏必兴及西藏碧海控制权的稳定; 4)在本人持有西藏碧海与西藏必兴的财产份额期间,不会主动辞任西藏碧海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使西藏碧海辞任西藏必兴执行事务合伙人,不会同意可能导致削弱本人对西藏碧海与西藏必兴控制权的合伙协议修改。 (2)西藏必兴的合伙人西藏碧海、文剑平、陈亦力关于维持何愿平对西藏必兴控制权稳定性的承诺如下: 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起至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本企业/本人持有的西藏必兴财产份额,也不会要求西藏必兴回购本企业/本人持有的财产份额或退伙。 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起至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果西藏必兴的其他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西藏必兴财产份额,本企业/本人承诺放弃优先受让权并同意由何愿平优先受让,以保证何愿平对西藏必兴控制权的稳定性。 (3)西藏必兴、西藏碧海的有限合伙人梁辉、陈云海关于维持何愿平对西藏必兴、西藏碧海控制权稳定性的承诺如下: | 2022年4月18日 | 是 | 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起至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本人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西藏必兴、西藏碧海的财产份额,也不会要求西藏必兴、西藏碧海回购本人持有的财产份额或退伙。 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起至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果西藏必兴或西藏碧海的其他合伙人转让其在西藏必兴或西藏碧海持有的财产份额,本人承诺放弃优先受让权并同意由何愿平优先受让,以保证何愿平对西藏必兴及西藏碧海控制权的稳定性。 | ||||||||
其他 | 公司 | 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机构股东 | 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2)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3)如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有。 (4)如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或未向发行人上缴前述收益的,发行人有权扣减应付本企业的现金分红(含届时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获得的现金分红),且在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本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处置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
其他 | 自然人股东 | 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2)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3)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4)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或未向发行人上缴前述收益的,发行人有权扣减应付本人的薪酬、津贴、福利等以及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含届时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获得的现金分红),且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处置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 | 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 2022年4月18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1)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2)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3)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或未向发行人上缴前述收益的,发行人有权扣减应付本人的薪酬、津贴、福利等以及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含届时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获得的现金分红;如有),且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处置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愿平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愿平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目的,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拟使用其自有资金,计划自2024年2月26日(含)起1个月内(即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26日),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15元/股且不超过27元/股的范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 2024月2月23日 | 是 | 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26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2024年1月9日,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36.12元/股,触发前述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详见《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2)。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预计2024年,公司与碧水源间的关联租赁金额为80.00万元,公司向碧水源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金额为3,50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与碧水源签订租赁费合同金额为76.09万元,向碧水源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签订合同金额为234.87万元。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何愿平在北京市顺义区共同投资设立“碧兴物联智慧农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5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55%。何愿平以自有资金出资45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45%。新公司主要提供农业墒情监测仪器及系统(土壤、气候、苗情、虫情),种植、养殖数据分析仪器及系统等农业增产系统方案。该公司已于2024年1月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3日、2024年1月9日披露的《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开展新业务的公告》(2023-023)、《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2024-001)。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8月4日 | 70,903.56 | 62,344.36 | 41,260.96 | 21,083.40 | 9,362.90 | 6,300.00 | 15.02 | 29.88 | 608.52 | 0.98 | 0.00 |
合计 | / | 70,903.56 | 62,344.36 | 41,260.96 | 21,083.40 | 9,362.90 | 6,300.00 | / | / | 608.52 | /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19,173.42 | 2025年8月 | 否 | 否 |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智慧水务大数据溯源分析服务项目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16,981.34 | 36.26 | 1,076.26 | 6.34 | 2025年8月 | 否 | 否 | 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 | 研发中心 | 研发 | 是 | 否 | 5,106.20 | 572.26 | 1,986.64 | 38.91 | 2026年8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发行股票 | 建设项目 | 月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运营管理 | 是 | 否 | 12,600.00 | 6,300.00 | 5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尚未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 | 其他 | 否 | 否 | 8,483.4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62,344.36 | 608.52 | 9,362.90 | / | / | / | / | / | / | / |
注1“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截至本期末尚未投入,主要原因系本项目为面向政府客户的运营类项目,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较多,有意向政府客户的审批流程及财政预算有所调整,与相关政府客户沟通落实项目的细节和具体安排正在有序推动当中,待相关安排落实后才会启动项目并投入资金。
注2“智慧水务大数据溯源分析服务项目”投入进度较慢,主要原因系本项目也是面向政府客户的运营类项目,除前期已投入的项目资金外,其他项目公司正在与有意向的政府客户积极沟通中,因此投资进度相对缓慢。
1、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备注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12,600 | 6,300 | 50.00 | |
尚未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 | 尚未使用 | 8,483.4 | 0 | 0 | |
合计 | / | 21,083.4 | 6,300 | / | /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8月14日 | 41,000.00 | 2023年8月14日 | 2024年8月14日 | 19,070.00 | 否 |
其他说明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由于董事会前次对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截止期限为2024年8月13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出现现金管理断档期,本次部分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8月14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已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 产品起息日 | 产品到期日 | 产品类型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100.00 | 2024/5/28 | 2024/6/3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存款 | 14,000.00 | 2024/6/19 | 2026/6/19 | 固定利率 |
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存款 | 300.00 | 2023/12/15 | 2026/12/15 | 固定利率 |
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七天通知存款 | 280.00 | 2023/9/28 | T+7 | 固定利率 |
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七天通知存款 | 90.00 | 2023/12/18 | T+7 | 固定利率 |
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七天通知存款 | 1,300.00 | 2024/1/10 | T+7 | 固定利率 |
合计 | 19,070.00 | / | / | / |
注:根据协议约定,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单位存款产品每3个月付息一次,可提前支取,公司拟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安排,持有不超过12个月。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募投项目“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尚未实施且已搁置一年,需要重新论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1,766,178 | 78.66 | -954,472 | -954,472 | 60,811,706 | 77.45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9,602,779 | 12.23 | -2,779 | -2,779 | 9,600,000 | 12.23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2,158,275 | 66.42 | -946,569 | -946,569 | 51,211,706 | 65.22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7,500,601 | 47.75 | -942,895 | -942,895 | 36,557,706 | 46.56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4,657,674 | 18.67 | -3,674 | -3,674 | 14,654,000 | 18.66 | |||
4、外资持股 | 5,124 | 0.01 | -5,124 | -5,124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5,124 | 0.01 | -5,124 | -5,124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6,752,722 | 21.34 | 954,472 | 954,472 | 17,707,194 | 22.5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6,752,722 | 21.34 | 954,472 | 954,472 | 17,707,194 | 22.55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78,518,900 | 100.00 | 78,518,9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096,372股已于2024年2月19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 | 1,096,372 | 1,096,372 | 0 | 0 | 首发网下配售限售 | 2024年2月19日 |
合计 | 1,096,372 | 1,096,372 | 0 | 0 | / | / |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25,291,206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已于2024年8月9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192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西藏碧海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9,875,000 | 25.31 | 19,875,000 | 0 | 无 | - | 其他 |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 | 9,600,000 | 12.23 | 9,600,000 | 0 | 无 | - | 国有法人 | |||
宁波丰图汇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5,888,900 | 7.50 | 5,888,900 | 0 | 无 | - | 其他 | |||
何愿平 | 140,000 | 5,011,778 | 6.38 | 4,871,778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深圳市中新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4,600,000 | 5.86 | 4,600,000 | 0 | 无 | - | 其他 | |||
深圳市中新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946,000 | 2.48 | 1,946,000 | 0 | 无 | - | 其他 | |||
赵建伟 | 0 | 1,460,000 | 1.86 | 1,460,000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何倩 | 283,150 | 1,228,150 | 1.56 | 945,000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吕小明 | 0 | 1,000,000 | 1.27 | 1,000,000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高宁东 | 0 | 1,000,000 | 1.27 | 1,000,000 | 0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牟一琼 | 379,104 | 人民币普通股 | 379,104 | ||||||||
何倩 | 283,1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3,150 | ||||||||
王刚 | 196,1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96,101 | ||||||||
李文明 | 178,332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332 | ||||||||
张艳琼 | 1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000 | ||||||||
孟志华 | 147,3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320 | ||||||||
UBS AG | 142,51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2,510 | ||||||||
何愿平 | 1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000 | ||||||||
郑胜伟 | 131,169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169 | ||||||||
韩耀林 | 123,819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819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何愿平持有西藏必兴22.14%的份额,系西藏必兴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是西藏必兴的实际控制人;碧水源持有西藏必兴12.62%的份额;何愿平持有碧水源1.01%的股份;何愿平系中新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何愿平、西藏必兴与中新汇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西藏碧海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875,000 | 2027年2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2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600,000 | 2024年8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3 | 宁波丰图汇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888,900 | 2024年8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4 | 何愿平 | 4,871,778 | 2027年2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5 | 深圳市中新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600,000 | 2026年8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6 | 深圳市中新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46,000 | 2024年8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7 | 赵建伟 | 1,460,000 | 2024年8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8 | 高宁东 | 1,000,000 | 2024年8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9 | 吕小明 | 1,000,000 | 2024年8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10 | 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981,500 | 2025年8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何愿平持有西藏必兴22.14%的份额,系西藏必兴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是西藏必兴的实际控制人;碧水源持有西藏必兴12.62%的份额;何愿平持有碧水源1.01%的股份;何愿平系中新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何愿平、西藏必兴与中新汇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注:碧水源、丰图汇烝、中新贤、赵建伟、高宁东、吕小明持有的上述限售股已于2024年8月9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何愿平 | 董事长 | 4,871,778 | 5,011,778 | 140,000 | 二级市场增持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 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朱心宁 | 联席董事长(离任) | 0 | 25 | 0 | 0 | 25 |
方灏 | 总经理 | 0 | 25 | 0 | 0 | 25 |
吴蕙 | 董事、副总经理 | 0 | 15 | 0 | 0 | 15 |
潘海瑭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0 | 12 | 0 | 0 | 12 |
张滔 | 副总经理 | 0 | 12 | 0 | 0 | 12 |
邱致刚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10 | 0 | 0 | 10 |
李旋波 | 副总经理 | 0 | 10 | 0 | 0 | 10 |
王进 | 财务负责人 | 0 | 6 | 0 | 0 | 6 |
金细波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4 | 0 | 0 | 4 |
邬志斌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3 | 0 | 0 | 3 |
合计 | / | 0 | 122 | 0 | 0 | 122 |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530,784,865.04 | 261,566,215.3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200,285,500.00 | 428,350,265.20 |
衍生金融资产 | 七、3 | ||
应收票据 | 七、4 | 2,485,922.00 | 4,847,344.16 |
应收账款 | 七、5 | 244,946,417.08 | 247,241,699.9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2,066,405.00 | 2,986,209.06 |
预付款项 | 七、8 | 66,959,692.17 | 227,449,601.1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4,087,914.01 | 21,577,281.1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240,324,862.21 | 186,481,355.9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8,151,495.60 | 14,047,944.60 |
持有待售资产 | 七、1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23,434.69 | 619,084.52 |
流动资产合计 | 1,320,516,507.80 | 1,395,167,001.0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七、14 | ||
其他债权投资 | 七、15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434,887.69 | 1,356,720.5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3,264,914.75 | 3,323,052.89 |
固定资产 | 七、21 | 22,725,364.00 | 25,616,384.15 |
在建工程 | 七、2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七、23 | ||
油气资产 | 七、24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0,299,402.93 | 12,928,388.56 |
无形资产 | 七、26 | 1,928,504.78 | 2,188,291.8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2,720,768.66 | 3,211,253.2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7,552,092.19 | 14,478,863.0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9,925,935.00 | 63,102,954.31 | |
资产总计 | 1,380,442,442.80 | 1,458,269,955.3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0,000,000.00 | 100,098,534.2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33 | ||
衍生金融负债 | 七、34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3,792,584.52 | 2,310,275.50 |
应付账款 | 七、36 | 61,575,544.38 | 68,047,122.95 |
预收款项 | 七、37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01,404,471.54 | 73,120,036.1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8,299,128.54 | 8,816,952.04 |
应交税费 | 七、40 | 17,880,803.00 | 19,309,814.68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2,058,639.70 | 9,477,859.7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7,066,701.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七、4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979,045.87 | 3,466,216.99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830,234.64 | 8,783,114.90 |
流动负债合计 | 229,820,452.19 | 293,429,927.1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
应付债券 | 七、4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8,854,054.68 | 10,227,652.25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
预计负债 | 七、50 | 2,327,320.29 | 2,407,490.74 |
递延收益 | 七、51 | 1,976,000.00 | 1,976,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1,609,045.64 | 2,177,497.6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766,420.61 | 16,788,640.62 | |
负债合计 | 244,586,872.80 | 310,218,567.7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78,518,900.00 | 78,518,9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906,943,902.88 | 906,447,142.44 |
减:库存股 | 七、56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
专项储备 | 七、58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6,849,362.64 | 16,849,362.6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29,667,047.21 | 142,739,124.2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31,979,212.73 | 1,144,554,529.36 | |
少数股东权益 | 3,876,357.27 | 3,496,858.2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35,855,570.00 | 1,148,051,387.5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80,442,442.80 | 1,458,269,955.36 |
公司负责人:何愿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16,264,506.66 | 243,892,969.6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285,500.00 | 428,350,265.2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485,922.00 | 4,847,344.16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29,356,159.55 | 245,761,915.58 |
应收款项融资 | 2,066,405.00 | 2,986,209.06 | |
预付款项 | 65,409,068.43 | 227,323,626.18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9,283,740.83 | 15,798,971.6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29,256,480.56 | 176,168,419.4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6,098,354.43 | 9,871,422.8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136.71 | 7,855.46 |
流动资产合计 | 1,270,514,274.17 | 1,355,008,999.1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83,254,888.69 | 73,176,721.5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264,914.75 | 3,323,052.89 | |
固定资产 | 21,335,895.86 | 23,298,991.04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9,914,456.53 | 12,226,868.89 | |
无形资产 | 1,928,504.78 | 2,188,291.8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720,768.66 | 3,211,253.2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168,134.25 | 12,623,548.3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7,587,563.52 | 130,048,727.82 | |
资产总计 | 1,408,101,837.69 | 1,485,057,726.9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98,534.2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3,792,584.52 | 2,310,275.50 | |
应付账款 | 70,597,967.44 | 74,587,370.1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6,523,356.25 | 58,681,337.64 | |
应付职工薪酬 | 6,926,611.34 | 7,186,953.30 | |
应交税费 | 16,309,740.98 | 17,922,899.96 | |
其他应付款 | 66,673,564.44 | 56,278,117.2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7,066,701.0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77,873.83 | 2,817,080.49 | |
其他流动负债 | 1,704,365.63 | 8,624,166.58 | |
流动负债合计 | 265,106,064.43 | 328,506,735.0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854,054.68 | 10,157,133.16 |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322,981.05 | 2,350,928.73 | |
递延收益 | 1,976,000.00 | 1,976,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29,993.48 | 2,036,486.6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683,029.21 | 16,520,548.49 | |
负债合计 | 279,789,093.64 | 345,027,283.5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8,518,900.00 | 78,518,9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07,161,439.29 | 906,664,678.8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6,849,362.64 | 16,849,362.64 | |
未分配利润 | 125,783,042.12 | 137,997,501.8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28,312,744.05 | 1,140,030,443.3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08,101,837.69 | 1,485,057,726.93 |
公司负责人:何愿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进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100,127,483.89 | 167,664,846.21 |
其中:营业收入 | 100,127,483.89 | 167,664,846.21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9,226,220.11 | 156,658,543.2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71,286,015.64 | 109,181,539.7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482,389.17 | 387,115.94 |
销售费用 | 七、63 | 13,991,872.97 | 16,093,383.75 |
管理费用 | 七、64 | 16,675,687.17 | 14,758,440.58 |
研发费用 | 七、65 | 17,952,453.48 | 16,902,667.14 |
财务费用 | 七、66 | -1,162,198.32 | -664,603.95 |
其中:利息费用 | 1,165,832.59 | 180,698.68 |
利息收入 | 2,310,113.77 | 694,772.02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194,216.36 | 5,526,489.6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769,983.92 | 1,818,750.6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6,025.15 | -82,100.7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9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85,5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898,224.76 | 8,561,847.0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825,161.71 | -447,021.0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82,304.17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125,649.47 | 26,384,065.0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81.26 | 9,323.3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125.08 | 2,063.1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128,693.29 | 26,391,325.1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502,816.28 | 2,205,957.1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625,877.01 | 24,185,368.0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625,877.01 | 24,185,368.0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05,376.07 | 23,907,046.22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9,499.06 | 278,321.8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625,877.01 | 24,185,368.0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005,376.07 | 23,907,046.22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79,499.06 | 278,321.8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0.08 | 0.41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0.08 | 0.4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元。公司负责人:何愿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进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90,004,830.96 | 157,843,387.26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68,707,137.20 | 106,507,821.81 |
税金及附加 | 462,679.97 | 339,676.13 | |
销售费用 | 11,332,470.10 | 13,071,580.55 | |
管理费用 | 12,117,703.41 | 10,176,793.65 | |
研发费用 | 16,239,577.10 | 15,510,998.12 | |
财务费用 | -1,114,859.84 | -375,486.48 | |
其中:利息费用 | 1,146,811.73 | 154,213.67 | |
利息收入 | 2,340,767.49 | 692,743.22 | |
加:其他收益 | 2,100,283.54 | 5,517,801.9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4,693,530.00 | 1,592,339.3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6,025.15 | -82,100.7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85,5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48,755.30 | 10,302,716.1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13,404.84 | -499,573.4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2,304.1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198,403.30 | 29,442,983.26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9 | 8,323.30 | |
减:营业外支出 | 435.55 | 2,063.1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198,837.76 | 29,449,243.39 | |
减:所得税费用 | -3,051,079.01 | 2,501,140.8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47,758.75 | 26,948,102.5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47,758.75 | 26,948,102.5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147,758.75 | 26,948,102.5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何愿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进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1,376,654.20 | 173,946,319.2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12,773.17 | 3,227,404.8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68,167,714.71 | 7,396,711.0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1,157,142.08 | 184,570,435.2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0,572,724.77 | 93,752,412.6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8,190,273.42 | 54,475,729.6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169,004.02 | 12,409,740.3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7,766,203.46 | 31,593,342.5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1,698,205.67 | 192,231,225.2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458,936.41 | -7,660,790.0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406,226,529.52 | 858,500,851.3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6,226,529.52 | 858,508,851.3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66,950.48 | 413,086.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170,880,000.00 | 856,6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72,846,950.48 | 857,013,086.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3,379,579.04 | 1,495,765.3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9,884,361.11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884,361.1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65,888.8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167,305.03 | 8,177,326.9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3,033,193.91 | 8,177,326.9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148,832.80 | -8,177,326.9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9,689,682.65 | -14,342,351.6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7,147,049.97 | 221,974,970.2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6,836,732.62 | 207,632,618.60 |
公司负责人:何愿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1,122,990.93 | 189,534,484.7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12,773.17 | 3,227,404.8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2,407,967.28 | 17,394,306.4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5,143,731.38 | 210,156,196.0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9,653,339.42 | 91,432,430.5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8,564,963.89 | 43,477,971.0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870,216.09 | 10,226,393.7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818,126.62 | 30,699,428.5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3,906,646.02 | 175,836,223.9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237,085.36 | 34,319,972.1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95,650,075.60 | 774,674,440.0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95,650,075.60 | 774,682,440.0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02,974.48 | 263,765.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 | 6,9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0,380,000.00 | 773,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71,482,974.48 | 780,163,765.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4,167,101.12 | -5,481,324.9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11,027.7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24,953.03 | 7,630,824.9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2,735,980.80 | 7,630,824.9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735,980.80 | -7,630,824.9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2,668,205.68 | 21,207,822.2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0,371,027.56 | 167,885,821.4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3,039,233.24 | 189,093,643.69 |
公司负责人:何愿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8,518,900.00 | 906,447,142.44 | 16,849,362.64 | 142,739,124.28 | 1,144,554,529.36 | 3,496,858.21 | 1,148,051,387.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8,518,900.00 | 906,447,142.44 | 16,849,362.64 | 142,739,124.28 | 1,144,554,529.36 | 3,496,858.21 | 1,148,051,387.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96,760.44 | -13,072,077.07 | -12,575,316.63 | 379,499.06 | -12,195,817.5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005,376.07 | -6,005,376.07 | 379,499.06 | -5,625,877.0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96,760.44 | 496,760.44 | 496,760.4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96,760.44 | 496,760.44 | 496,760.4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066,701.00 | -7,066,701.00 | -7,066,701.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066,701.00 | -7,066,701.00 | -7,066,701.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
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8,518,900.00 | 906,943,902.88 | 16,849,362.64 | 129,667,047.21 | 1,131,979,212.73 | 3,876,357.27 | 1,135,855,570.00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8,888,900.00 | 300,638,562.87 | 14,065,610.74 | 122,150,894.95 | 495,743,968.56 | 2,805,903.44 | 498,549,872.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8,888,900.00 | 300,638,562.87 | 14,065,610.74 | 122,150,894.95 | 495,743,968.56 | 2,805,903.44 | 498,549,872.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76,330.10 | 23,907,046.22 | 24,783,376.32 | 278,321.81 | 25,061,698.1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907,046.22 | 23,907,046.22 | 278,321.81 | 24,185,368.0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76,330.10 | 876,330.10 | 876,330.1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 876,330.10 | 876,330.10 | 876,330.10 |
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8,888,900.00 | 301,514,892.97 | 14,065,610.74 | 146,057,941.17 | 520,527,344.88 | 3,084,225.25 | 523,611,570.13 |
公司负责人:何愿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进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 | 其他综 | 专项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存股 | 合收益 | 储备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8,518,900.00 | 906,664,678.85 | 16,849,362.64 | 137,997,501.87 | 1,140,030,443.3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8,518,900.00 | 906,664,678.85 | 16,849,362.64 | 137,997,501.87 | 1,140,030,443.3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96,760.44 | -12,214,459.75 | -11,717,699.3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147,758.75 | -5,147,758.7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96,760.44 | 496,760.4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96,760.44 | 496,760.4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066,701.00 | -7,066,701.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066,701.00 | -7,066,701.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8,518,900.00 | 907,161,439.29 | 16,849,362.64 | 125,783,042.12 | 1,128,312,744.05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 | 其他综 | 专项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股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股 | 合收益 | 储备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8,888,900.00 | 300,856,099.28 | 14,065,610.74 | 112,943,734.75 | 486,754,344.7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8,888,900.00 | 300,856,099.28 | 14,065,610.74 | 112,943,734.75 | 486,754,344.7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76,330.10 | 26,948,102.53 | 27,824,432.6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6,948,102.53 | 26,948,102.5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76,330.10 | 876,330.1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76,330.10 | 876,330.1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8,888,900.00 | 301,732,429.38 | 14,065,610.74 | 139,891,837.28 | 514,578,777.40 |
公司负责人:何愿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进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2012年1月18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202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类。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7,851.89万股,注册资本为7,851.89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91936251
法定代表人:何愿平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留仙三路1号润恒工业区厂房2栋301
总部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汇智研发中心C座15F-17F。
本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为: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仪器、仪表、通讯器材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汽车销售;水文服务;水资源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农业管理;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环境监测仪器、计量仪器、环保设备、精密仪器、电子产品、光机电一体化产品、环境监测系统设备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何愿平。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五、16.存货”、“五、34.收入”。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期末余额大于等于300万元。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期末余额大于等于30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章节“19、长期股权投资”。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应收票据 | 银行承兑汇票(6+9)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银行承兑汇票(非6+9) | 相同账龄的银行承兑汇票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
商业承兑汇票 | 相同账龄的商业承兑汇票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
应收账款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间的应收账款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账龄组合 | 相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
其他应收款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其他应收款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间的其他应收款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账龄组合 | 相同账龄的其他应收款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
合同资产 | 未到期质保金组合 | 相同账龄的未到期质保金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已完工未结算款项组合 | 根据业务性质,已完工未结算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备注:“6+9”表示:6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非6+9”表示:除6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外的银行。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合同履约成本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11.金融工具”。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
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5 | 3.16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8 | 5 | 11.88-31.67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31.67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本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建筑物 | 1.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继续发生在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3.所购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已经达到设计或者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成本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 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 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 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①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②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依据 |
非专利技术 | 10 | 年限平均法 | 预计受益期限 |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耗用材料、相关折旧摊销费用等相关支出。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项目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装修费 | 直线法 | 预计收益期间 |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项目 | 业务描述 | 收入确认具体政策 |
销售产品 | 既不承担安装调试义务,也无验收要求 | 设备开箱验货通过后确认收入,具体以客户签署的开箱验货报告为准。 |
需要承担安装调试义务 | 安装调试合格并经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具体以客户签署的安装调试报告为准。 | |
既需要承担安装调试义务又需要进行验收 | 客户最终验收通过后确认收入,具体以客户最终签署的验收报告或验收意见文件为准。 |
提供服务 | 服务期持续提供运营服务 | 在受益期内按月平均确认收入 |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章节“27.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章节“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章节“11.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 销售费用 | -1,944,928.94 |
主营业务成本 | 1,944,928.94 |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合并 | 母公司 |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 销售费用 | -1,944,928.94 | -2,216,100.20 | -1,992,812.47 | -2,645,307.88 |
主营业务成本 | 1,944,928.94 | 2,216,100.20 | 1,992,812.47 | 2,645,307.88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3%、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5%、7%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2%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0%、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碧兴物联 | 15 |
南宁鹏盛 | 20 |
漳州新维 | 20 |
安徽碧佳 | 20 |
碧兴云盾 | 20 |
云南碧兴 | 20 |
云南碧选 | 20 |
碧兴智水 | 20 |
广州碧兴 | 20 |
北京碧瀚 | 25 |
碧兴智慧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优惠
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批准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344201306,有效期三年。2024年度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减按25%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漳州新维、南宁鹏盛、安徽碧佳、碧兴云盾、云南碧兴、云南碧选、碧兴智水、广州碧兴、碧兴智慧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条件,减按2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0月13日下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部[2011]100号),自2011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报告期内,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碧兴智水适用该项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本公司之子公司碧兴云盾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享有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386,952,827.96 | 117,158,224.90 |
其他货币资金 | 143,832,037.08 | 144,407,990.42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530,784,865.04 | 261,566,215.3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定期存款及利息 | 143,109,178.08 | 143,510,767.12 |
保函保证金及相应利息 | 722,859.00 | 897,223.30 |
其他 | 11,174.93 | |
合计 | 143,832,037.08 | 144,419,165.35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00,285,500.00 | 428,350,265.20 | /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 | ||
权益工具投资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其他 | 200,285,500.00 | 428,350,265.20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 200,285,500.00 | 428,350,265.2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非6+9) | 2,485,922.00 | 4,577,344.16 |
商业承兑票据 | 270,000.00 | |
合计 | 2,485,922.00 | 4,847,344.1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49,8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349,800.0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616,760.00 | 100.00 | 130,838.00 | 5.000 | 2,485,922.00 | 5,179,021.28 | 100.00 | 331,677.12 | 6.40 | 4,847,344.16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非6+9) | 2,616,760.00 | 100.00 | 130,838.00 | 5.00 | 2,485,922.00 | 4,879,021.28 | 94.21 | 301,677.12 | 6.18 | 4,577,344.16 |
商业承兑汇票 | 300,000.00 | 5.79 | 30,000.00 | 10.00 | 270,000.00 | |||||
合计 | 2,616,760.00 | / | 130,838.00 | / | 2,485,922.00 | 5,179,021.28 | / | 331,677.12 | / | 4,847,344.1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非6+9) | 2,616,760.00 | 130,838.00 | 5.00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2,616,760.00 | 130,838.0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银行承兑汇票(非6+9) | 301,677.12 | -170,839.12 | 130,838.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30,000.00 | -30,000.00 | ||||
合计 | 331,677.12 | -200,839.12 | 130,838.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3,488,816.98 | 155,350,056.55 |
1年以内小计 | 133,488,816.98 | 155,350,056.55 |
1至2年 | 103,682,423.34 | 83,051,710.07 |
2至3年 | 36,136,417.08 | 36,298,545.80 |
3年以上 | 35,465,745.96 | 38,085,643.06 |
合计 | 308,773,403.36 | 312,785,955.4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725,155.40 | 4.12 | 12,725,155.40 | 100.00 | 8,192,093.40 | 2.62 | 8,192,093.40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评估 | 12,725,155.40 | 4.12 | 12,725,155.40 | 100.00 | 8,192,093.40 | 2.62 | 8,192,093.4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6,048,247.96 | 95.88 | 51,101,830.88 | 17.26 | 244,946,417.08 | 304,593,862.08 | 97.38 | 57,352,162.18 | 18.83 | 247,241,699.9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96,048,247.96 | 95.88 | 51,101,830.88 | 17.26 | 244,946,417.08 | 304,593,862.08 | 97.38 | 57,352,162.18 | 18.83 | 247,241,699.90 |
合计 | 308,773,403.36 | / | 63,826,986.28 | / | 244,946,417.08 | 312,785,955.48 | / | 65,544,255.58 | / | 247,241,699.9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九成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 4,906,860.00 | 4,906,86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北京恒宇伟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420,000.00 | 2,42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北京晟德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1,659,500.20 | 1,659,500.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贵州怡安博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36,000.00 | 1,036,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阳曲分局 | 948,780.00 | 948,78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30,000.00 | 63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贵州森阳天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34,730.00 | 334,73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山东清控生态环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86,000.00 | 186,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单县华康新希望木业有限公司 | 150,000.00 | 1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靖江市华宇漂染纺织有限公司 | 92,400.00 | 92,4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靖江加盛纺织有限公司 | 89,600.00 | 89,6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江苏德生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 89,267.00 | 89,26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 | 59,800.00 | 59,8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湖北景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7,060.00 | 57,06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东洲(厦门)纺织有限公司 | 44,658.20 | 44,658.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500.00 | 10,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山西艾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合计 | 12,725,155.40 | 12,725,155.4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3,431,756.98 | 6,671,587.93 | 5.00 |
1至2年 | 103,405,974.93 | 10,340,597.49 | 10.00 |
2至3年 | 35,886,957.97 | 10,766,087.38 | 30.00 |
3年以上 | 23,323,558.08 | 23,323,558.08 | 100.00 |
合计 | 296,048,247.96 | 51,101,830.8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评估 | 8,192,093.40 | 4,906,860.00 | 373,798.00 | 12,725,155.40 | ||
账龄组合 | 57,352,162.18 | -6,250,331.30 | 51,101,830.88 | |||
合计 | 65,544,255.58 | -1,343,471.30 | 373,798.00 | 63,826,986.2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7,424,596.00 | 27,424,596.00 | 8.64 | 2,742,459.60 | |
第二名 | 23,631,892.82 | 23,631,892.82 | 7.45 | 2,363,189.28 | |
第三名 | 16,338,430.32 | 661,052.41 | 16,999,482.73 | 5.36 | 1,355,078.51 |
第四名 | 10,795,035.00 | 400,329.00 | 11,195,364.00 | 3.53 | 559,768.20 |
第五名 | 7,629,568.38 | 7,629,568.38 | 2.40 | 1,370,426.66 | |
合计 | 85,819,522.52 | 1,061,381.41 | 86,880,903.93 | 27.38 | 8,390,922.25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到期质保金组合 | 7,405,020.66 | 386,986.35 | 7,018,034.31 | 11,941,813.87 | 1,102,907.19 | 10,838,906.68 |
已完工未结算款项组合 | 1,193,117.15 | 59,655.86 | 1,133,461.29 | 3,377,934.65 | 168,896.73 | 3,209,037.92 |
合计 | 8,598,137.81 | 446,642.21 | 8,151,495.60 | 15,319,748.52 | 1,271,803.92 | 14,047,944.6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598,137.81 | 100.00 | 446,642.21 | 5.19 | 8,151,495.60 | 15,319,748.52 | 100.00 | 1,271,803.92 | 8.30 | 14,047,944.60 |
其中: | ||||||||||
未到期质保金组合 | 7,405,020.66 | 86.12 | 386,986.35 | 5.23 | 7,018,034.31 | 11,941,813.87 | 77.95 | 1,102,907.19 | 9.24 | 10,838,906.68 |
已完工未结算款项组合 | 1,193,117.15 | 13.88 | 59,655.86 | 5.00 | 1,133,461.29 | 3,377,934.65 | 22.05 | 168,896.73 | 5.00 | 3,209,037.92 |
合计 | 8,598,137.81 | / | 446,642.21 | / | 8,151,495.60 | 15,319,748.52 | / | 1,271,803.92 | / | 14,047,944.6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未到期质保金组合 | 7,405,020.66 | 386,986.35 | 5.23 |
已完工未结算款项组合 | 1,193,117.15 | 59,655.86 | 5.00 |
合计 | 8,598,137.81 | 446,642.2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未到期质保金组合 | -715,920.84 | |||
已完工未结算款项组合 | -109,240.87 | |||
合计 | -825,161.71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860,765.00 | 372,733.81 |
应收账款 | 1,205,640.00 | 2,613,475.25 |
合计 | 2,066,405.00 | 2,986,209.0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6+9) | 494,983.00 | |
合计 | 494,983.0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372,733.81 | 1,509,148.00 | 1,021,116.81 | 860,765.00 | ||
应收账款 | 2,613,475.25 | 1,205,640.00 | 2,613,475.25 | 1,205,640.00 | ||
合计 | 2,986,209.06 | 2,714,788.00 | 3,634,592.06 | 2,066,405.00 |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6,922,304.08 | 99.94 | 227,069,107.28 | 99.83 |
1至2年 | 32,497.82 | 0.05 | 354,712.41 | 0.16 |
2至3年 | 4,890.27 | 0.01 | 25,781.42 | 0.01 |
3年以上 | ||||
合计 | 66,959,692.17 | 100.00 | 227,449,601.1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上海恒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53,325,000.00 | 79.64 |
北京新敏兴业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549,000.00 | 5.30 |
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 | 2,080,000.00 | 3.11 |
北京风驰安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622,300.88 | 2.42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31,365.04 | 0.94 |
合计 | 61,207,665.92 | 91.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4,087,914.01 | 21,577,281.19 |
合计 | 24,087,914.01 | 21,577,281.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2,118,050.90 | 20,291,215.07 |
1年以内小计 | 22,118,050.90 | 20,291,215.07 |
1至2年 | 1,900,583.98 | 1,309,963.05 |
2至3年 | 1,973,051.18 | 1,631,567.88 |
3年以上 | 3,707,416.97 | 3,935,840.55 |
合计 | 29,699,103.03 | 27,168,586.5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2,050,577.02 | 189,308.20 |
保证金及押金 | 27,514,771.15 | 26,713,879.12 |
其他 | 133,754.86 | 265,399.23 |
合计 | 29,699,103.03 | 27,168,586.5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5,568,597.16 | 22,708.20 | 5,591,305.3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9,883.66 | 19,883.6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5,588,480.82 | 22,708.20 | 5,611,189.0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评估 | 22,708.20 | 22,708.20 | ||||
账龄组合 | 5,568,597.16 | 19,883.66 | 5,588,480.82 | |||
合计 | 5,591,305.36 | 19,883.66 | 5,611,189.0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上海科泽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7,030,000.00 | 57.34 | 保证金及押金 | 1年以内 | 851,500.00 |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 1,420,225.00 | 4.78 | 保证金及押金 | 1-2年 | 142,022.50 |
深圳市新璟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 | 3.37 | 保证金及押金 | 1年以内 | 50,000.00 |
深圳市汇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756,950.42 | 2.55 | 保证金及押金 | 1年以内 | 37,847.52 |
深圳市创新世界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 747,202.48 | 2.52 | 保证金及押金 | 1-2年、2-3年、3年以上 | 656,872.34 |
合计 | 20,954,377.90 | 70.56 | / | / | 1,738,242.36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7,751,141.03 | 47,751,141.03 | 40,421,879.87 | 40,421,879.87 | ||
委托加工物资 | 179,098.39 | 179,098.39 | 54,330.42 | 54,330.42 | ||
在产品 | 3,565,452.15 | 3,565,452.15 | 5,386,469.73 | 5,386,469.73 | ||
库存商品 | 32,578,191.03 | 32,578,191.03 | 28,769,646.75 | 28,769,646.75 | ||
合同履约成本 | 156,250,979.61 | 156,250,979.61 | 111,849,029.22 | 111,849,029.22 | ||
合计 | 240,324,862.21 | 240,324,862.21 | 186,481,355.99 | 186,481,355.99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的进项税 | 423,434.69 | 609,870.43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9,214.09 | |
合计 | 423,434.69 | 619,084.52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海南碧兴 | 1,356,720.54 | 78,167.15 | 1,434,887.69 | ||||||||
小计 | 1,356,720.54 | 78,167.15 | 1,434,887.69 | ||||||||
合计 | 1,356,720.54 | 78,167.15 | 1,434,887.69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671,881.73 | 3,671,881.7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671,881.73 | 3,671,881.73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48,828.84 | 348,828.8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8,138.14 | 58,138.14 | ||
(1)计提或摊销 | 58,138.14 | 58,138.1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06,966.98 | 406,966.9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264,914.75 | 3,264,914.7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323,052.89 | 3,323,052.89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2,725,364.00 | 25,616,384.1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2,725,364.00 | 25,616,384.15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504,259.61 | 14,769,661.95 | 6,672,270.48 | 53,946,192.0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49,335.24 | 932,204.30 | 82,568.90 | 2,264,108.44 | |
(1)购置 | 932,204.30 | 82,568.90 | 1,014,773.2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249,335.24 | 1,249,335.2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0,539.27 | 1,083,356.32 | 3,625.91 | 1,327,521.50 | |
(1)处置或报废 | 240,539.27 | 1,083,356.32 | 3,625.91 | 1,327,521.50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
4.期末余额 | 33,513,055.58 | 14,618,509.93 | 6,751,213.47 | 54,882,778.98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610,782.49 | 11,416,314.46 | 4,302,710.94 | 28,329,807.8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54,211.08 | 660,226.21 | 438,794.77 | 4,753,232.06 | |
(1)计提 | 3,654,211.08 | 660,226.21 | 438,794.77 | 4,753,232.0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0,387.29 | 831,793.07 | 3,444.61 | 925,624.97 | |
(1)处置或报废 | 90,387.29 | 831,793.07 | 3,444.61 | 925,624.97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
4.期末余额 | 16,174,606.28 | 11,244,747.60 | 4,738,061.10 | 32,157,414.9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338,449.30 | 3,373,762.33 | 2,013,152.37 | 22,725,364.0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893,477.12 | 3,353,347.49 | 2,369,559.54 | 25,616,384.15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701,371.73 | 21,701,371.7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新增租赁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1,701,371.73 | 21,701,371.7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772,983.17 | 8,772,983.1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28,985.63 | 2,628,985.63 |
(1)计提 | 2,628,985.63 | 2,628,985.6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401,968.80 | 11,401,968.8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299,402.93 | 10,299,402.9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928,388.56 | 12,928,388.56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914,047.18 | 3,914,047.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914,047.18 | 3,914,047.1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725,755.30 | 1,725,755.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9,787.10 | 259,787.10 |
(1)计提 | 259,787.10 | 259,787.1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985,542.40 | 1,985,542.4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28,504.78 | 1,928,504.7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88,291.88 | 2,188,291.8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3,211,253.22 | 123,656.40 | 614,140.96 | 2,720,768.66 | |
合计 | 3,211,253.22 | 123,656.40 | 614,140.96 | 2,720,768.66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9,628,616.74 | 10,874,693.80 | 72,295,699.67 | 11,309,293.3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342,426.13 | 342,368.05 | 1,524,268.16 | 220,618.39 |
可抵扣亏损 | 23,961,971.48 | 3,878,785.00 | 893,274.53 | 187,802.28 |
递延收益 | 1,976,000.00 | 296,400.00 | 1,976,000.00 | 296,400.00 |
产品质量保证 | 2,047,241.39 | 307,086.21 | 2,149,553.84 | 322,433.07 |
产品赠送 | 371,681.80 | 55,752.27 | 345,133.10 | 51,769.97 |
租赁负债 | 11,833,100.55 | 1,797,006.86 | 13,693,869.24 | 2,090,546.03 |
合计 | 112,161,038.09 | 17,552,092.19 | 92,877,798.54 | 14,478,863.0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285,500.00 | 42,825.00 | 1,349,708.45 | 202,456.27 |
使用权资产 | 10,299,402.93 | 1,566,220.64 | 12,928,388.56 | 1,975,041.36 |
合计 | 10,584,902.93 | 1,609,045.64 | 14,278,097.01 | 2,177,497.6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43,832,037.08 | 143,832,037.08 | 质押 | 保函保证金、定期存款及计提利息 | 144,419,165.35 | 144,419,165.35 | 质押 | 保函保证金、定期存款及计提利息 |
应收票据 | 1,349,800.00 | 1,282,310.00 | 其他 |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2,731,130.88 | 2,545,256.50 | 其他 |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合计 | 145,181,837.08 | 145,114,347.08 | / | / | 147,150,296.23 | 146,964,421.85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0,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100,000,000.00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98,534.25 |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098,534.2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3,792,584.52 | 2,310,275.50 |
合计 | 13,792,584.52 | 2,310,275.5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4,402,444.65 | 38,825,743.33 |
1-2年 | 16,084,382.77 | 16,793,221.98 |
2-3年 | 3,689,472.08 | 6,262,753.59 |
3年以上 | 7,399,244.88 | 6,165,404.05 |
合计 | 61,575,544.38 | 68,047,122.9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厦门四方德信科技有限公司 | 9,087,662.74 | 尚未结算 |
重庆智铸华信科技有限公司 | 3,256,097.99 | 尚未结算 |
合计 | 12,343,760.7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物销售款 | 101,032,789.74 | 72,774,903.03 |
销售返货款 | 371,681.80 | 345,133.10 |
合计 | 101,404,471.54 | 73,120,036.1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566,952.04 | 55,905,106.68 | 56,222,117.99 | 8,249,940.7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472,107.52 | 3,472,107.52 | ||
三、辞退福利 | 250,000.00 | 134,322.21 | 335,134.40 | 49,187.81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8,816,952.04 | 59,511,536.41 | 60,029,359.91 | 8,299,128.5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655,586.71 | 46,481,918.08 | 46,874,770.06 | 7,262,734.73 |
二、职工福利费 | 906,413.29 | 6,570,273.47 | 6,490,050.90 | 986,635.86 |
三、社会保险费 | 1,594,410.42 | 1,594,410.42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409,798.82 | 1,409,798.82 | ||
工伤保险费 | 88,293.26 | 88,293.26 | ||
生育保险费 | 96,318.34 | 96,318.34 | ||
四、住房公积金 | 4,300.00 | 1,254,020.80 | 1,258,320.8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52.04 | 4,483.91 | 4,565.81 | 570.14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8,566,952.04 | 55,905,106.68 | 56,222,117.99 | 8,249,940.7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336,029.49 | 3,336,029.49 | ||
2、失业保险费 | 136,078.03 | 136,078.03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472,107.52 | 3,472,107.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5,788,746.36 | 15,874,276.44 |
企业所得税 | 234,094.09 | 1,507,039.18 |
个人所得税 | 24,813.59 | 40,575.7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03,591.29 | 1,023,680.55 |
教育费附加 | 442,172.56 | 451,156.8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79,220.19 | 285,209.73 |
房产税 | 7,178.30 | 7,178.30 |
土地使用税 | 99.08 | 99.08 |
印花税 | 100,887.54 | 120,294.30 |
其他 | 304.46 | |
合计 | 17,880,803.00 | 19,309,814.68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7,066,701.00 | |
其他应付款 | 4,991,938.70 | 9,477,859.73 |
合计 | 12,058,639.70 | 9,477,859.73 |
(2).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7,066,701.00 | |
合计 | 7,066,701.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计提尚未支付的费用 | 4,612,715.46 | 8,195,602.98 |
保证金及押金 | 16,974.00 | 2,250.00 |
其他 | 362,249.24 | 1,280,006.75 |
合计 | 4,991,938.70 | 9,477,859.73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979,045.87 | 3,466,216.99 |
合计 | 2,979,045.87 | 3,466,216.99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480,434.64 | 6,051,984.02 |
已背书未终止的承兑汇票 | 1,349,800.00 | 2,731,130.88 |
合计 | 1,830,234.64 | 8,783,114.9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2,896,838.24 | 15,045,109.94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063,737.69 | 1,351,240.70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979,045.87 | 3,466,216.99 |
合计 | 8,854,054.68 | 10,227,652.25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2,149,553.84 | 2,047,241.39 | |
超额亏损 | 257,936.90 | 280,078.90 | |
合计 | 2,407,490.74 | 2,327,320.29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976,000.00 | 1,976,000.00 | |||
合计 | 1,976,000.00 | 1,976,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8,518,900.00 | 78,518,9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89,974,333.61 | 889,974,333.61 | ||
其他资本公积 | 16,472,808.83 | 496,760.44 | 16,969,569.27 | |
合计 | 906,447,142.44 | 496,760.44 | 906,943,902.8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变动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以2024年6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4.0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53名激励对象授予216.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期确认其他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496,760.44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6,849,362.64 | 16,849,362.64 | ||
合计 | 16,849,362.64 | 16,849,362.6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2,739,124.28 | 122,150,894.9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42,739,124.28 | 122,150,894.9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005,376.07 | 23,371,981.2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783,751.90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066,701.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9,667,047.21 | 142,739,124.2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0,076,615.17 | 71,227,877.50 | 167,579,686.51 | 109,096,901.43 |
其他业务 | 50,868.72 | 58,138.14 | 85,159.70 | 84,638.32 |
合计 | 100,127,483.89 | 71,286,015.64 | 167,664,846.21 | 109,181,539.75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环境监测仪器及系统 | 25,306,210.71 | 15,238,758.14 |
环境监测运营服务 | 73,774,236.88 | 55,286,939.21 |
环境监测大数据系统 | 793,274.36 | 527,532.91 |
移动接入网数据采集分析系统 | 253,761.94 | 232,785.38 |
按业务类型分类 | ||
智慧环保 | 99,873,721.95 | 71,053,230.26 |
公共安全大数据系统 | 253,761.94 | 232,785.38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26,353,247.01 | 15,999,076.43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73,774,236.88 | 55,286,939.21 |
合计 | 100,127,483.89 | 71,286,015.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0,380.94 | 197,954.21 |
教育费附加 | 85,908.90 | 79,497.3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7,272.59 | 62,723.12 |
房产税 | 3,240.00 | 15,436.60 |
土地使用税 | 99.10 | 198.16 |
车船使用税 | 23,845.00 | 25,765.00 |
印花税 | 111,642.64 | 1,934.53 |
其他税费 | 3,606.94 | |
合计 | 482,389.17 | 387,115.94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159,787.15 | 8,545,656.30 |
差旅及汽车费用 | 1,782,199.00 | 2,920,141.29 |
业务招待费 | 1,882,653.87 | 2,062,555.29 |
市场推广及投标费用 | 1,656,335.94 | 2,034,561.88 |
办公及房租物管费 | 280,665.55 | 356,128.98 |
折旧及摊销费 | 176,994.29 | 174,340.01 |
其他 | 53,237.17 | |
合计 | 13,991,872.97 | 16,093,383.75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173,370.40 | 6,587,525.04 |
差旅及汽车费用 | 1,057,607.81 | 1,332,998.43 |
业务招待费 | 923,094.48 | 594,971.39 |
折旧摊销 | 711,613.64 | 417,031.48 |
办公及房租物管费 | 3,329,826.07 | 3,760,389.22 |
中介机构费 | 1,983,369.36 | 1,170,781.62 |
股份支付 | 496,760.44 | 876,330.10 |
其他 | 44.97 | 18,413.30 |
合计 | 16,675,687.17 | 14,758,440.58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463,042.74 | 10,603,362.39 |
材料费 | 1,804,403.60 | 2,001,665.38 |
折旧摊销 | 924,516.50 | 809,962.26 |
差旅及汽车费用 | 838,651.73 | 718,251.32 |
房租及物业 | 725,721.51 | 1,300,346.14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790,968.06 | 1,312,189.97 |
其他投入 | 405,149.34 | 156,889.68 |
合计 | 17,952,453.48 | 16,902,667.14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165,832.59 | 180,698.68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282,839.07 | 180,698.68 |
减:利息收入 | 2,310,113.77 | 694,772.02 |
手续费支出 | 85,785.36 | 174,178.41 |
PPP项目融资成本 | -103,702.50 | -324,709.02 |
合计 | -1,162,198.32 | -664,603.95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145,656.66 | 5,475,312.87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2,809.51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48,559.70 | 48,367.22 |
合计 | 2,194,216.36 | 5,526,489.60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6,025.15 | -82,100.70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4,713,958.77 | 1,900,851.36 |
合计 | 4,769,983.92 | 1,818,750.66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85,500.00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合计 | 285,500.00 |
其他说明:
无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2,304.17 | |
合计 | -82,304.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200,839.12 | -267,577.45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717,269.30 | -6,924,539.1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9,883.66 | -1,369,730.36 |
合计 | - 1,898,224.76 | -8,561,847.00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825,161.71 | 447,021.03 |
合计 | -825,161.71 | 447,021.03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000.00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000.00 |
其他 | 81.26 | 8,323.30 | 81.26 |
合计 | 81.26 | 9,323.30 | 81.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870.83 | 611.28 | 2,870.83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870.83 | 611.28 | 2,870.83 |
罚款及违约金 | 254.25 | 1,451.89 | 254.25 |
合计 | 3,125.08 | 2,063.17 | 3,125.08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52,282.73 | 413,221.5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641,681.11 | 1,792,735.64 |
汇算清缴 | -113,417.90 | |
合计 | -3,502,816.28 | 2,205,957.1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9,128,693.2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369,303.9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96,255.5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13,417.9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8,403.7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83,128.0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 | -2,691,074.23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
其他 | |
所得税费用 | -3,502,816.2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退回货款 | 159,975,000.00 | |
政府补助 | 581,443.19 | 1,096,166.63 |
保证金、押金 | 6,382,267.58 | 4,325,401.04 |
利息收入 | 324,163.43 | 716,252.48 |
单位及个人往来及其他 | 904,840.51 | 1,258,890.92 |
合计 | 168,167,714.71 | 7,396,711.0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85,839.50 | 169,888.59 |
保证金、押金 | 7,342,589.00 | 5,727,023.72 |
支付的往来款及其他 | 3,744,646.00 | 8,823,906.69 |
付现期间费用 | 16,593,102.70 | 16,872,523.54 |
捐赠、罚款支出 | 26.26 | |
合计 | 27,766,203.46 | 31,593,342.5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的理财产品 | 1,263,944,223.97 | 858,500,851.36 |
收回的定期存款 | 142,282,305.55 | |
合计 | 1,406,226,529.52 | 858,500,851.36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理财产品 | 1,030,880,000.00 | 856,600,000.00 |
支付的定期存款 | 140,000,000.00 | |
合计 | 1,170,880,000.00 | 856,6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市中介费用 | 3,400,000.00 | |
支付租赁负债的本金和利息 | 2,167,305.03 | 4,777,326.99 |
合计 | 2,167,305.03 | 8,177,326.9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00,098,534.25 | 49,884,361.11 | 115,638.89 | 140,000,000.00 | 98,534.25 | 10,000,000.00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693,869.24 | 282,839.07 | 2,143,607.76 | 11,833,100.55 | ||
合计 | 113,792,403.49 | 49,884,361.11 | 398,477.96 | 142,143,607.76 | 98,534.25 | 21,833,100.55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625,877.01 | 24,185,368.0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25,161.71 | 447,021.03 |
信用减值损失 | -1,898,224.76 | -8,561,847.0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811,370.20 | 3,031,487.7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628,985.63 | 3,560,645.68 |
无形资产摊销 | 259,787.10 | 242,087.9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14,140.96 | 319,761.2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8,224.57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70.83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5,500.00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62,130.09 | -64,667.9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769,983.92 | -1,818,750.6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73,229.12 | 936,009.7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68,451.99 | 856,725.9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5,092,841.46 | -10,639,798.7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9,452,234.16 | 8,674,320.5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0,557,069.65 | -33,210,507.96 |
其他 | 1,072,713.78 | 4,303,129.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458,936.41 | -7,660,790.0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86,836,732.62 | 207,632,618.6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17,147,049.97 | 221,444,720.2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530,250.00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9,689,682.65 | -14,342,351.6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86,836,732.62 | 117,147,049.97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86,836,732.62 | 117,147,049.9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6,836,732.62 | 117,147,049.9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282,839.07 | 180,698.68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2,042,064.17 | 2,069,593.25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 173,260.00 | 166,948.00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其中:售后租回交易产生部分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2,167,305.03 | 4,777,326.99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入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
本公司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未来潜在现金流出主要来源于承租人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本公司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预计未来年度现金流出的情况如下:
剩余租赁期 | 未折现租赁付款额 |
1年以内 | 3,409,816.97 |
1至2年 | 2,924,469.38 |
2至3年 | 2,916,689.72 |
3年以上 | 3,645,862.16 |
合计 | 12,896,838.24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167,305.03(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自有房产出租 | 50,868.72 | |
合计 | 50,868.72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463,042.74 | 10,603,362.39 |
材料费 | 1,804,403.60 | 2,001,665.38 |
折旧摊销 | 924,516.50 | 809,962.26 |
其他相关费用 | 2,760,490.64 | 3,487,677.11 |
合计 | 17,952,453.48 | 16,902,667.14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7,952,453.48 | 16,902,667.14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1月设立碧兴物联智慧农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近期因经营发展需要更名为碧兴物联智慧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宁鹏盛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1000万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漳州新维 | 福建省 | 100万 | 福建省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安徽碧佳 | 安徽省 | 600万 | 安徽省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碧兴云盾 | 广东省 | 1000万 | 广东省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云南碧兴 | 云南省 | 1000万 | 云南省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51.00 | 设立 | |
云南碧选 | 云南省 | 600万 | 云南省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51.00 | 设立 | |
碧兴智水 | 广东省 | 500万 | 广东省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76.00 | 设立 | |
广州碧兴 | 广东省 | 1000万 | 广东省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北京碧瀚 | 北京市 | 4000万 | 北京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碧兴智慧 | 北京市 | 1000万 | 北京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55.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云南碧兴 | 49.00 | 383,800.83 | 3,755,476.97 | |
碧兴智水 | 24.00 | -4,301.77 | 120,880.3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云南碧兴 | 25,749,513.67 | 1,342,255.27 | 27,091,768.94 | 19,408,867.68 | 18,662.55 | 19,427,530.23 | 21,643,858.08 | 2,006,333.30 | 23,650,191.38 | 16,684,011.05 | 85,208.63 | 16,769,219.68 |
碧兴智水 | 1,763,231.85 | 1,763,231.85 | 1,259,563.93 | 1,259,563.93 | 1,741,265.50 | 1,741,265.50 | 1,219,673.53 | 1,219,673.5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云南碧兴 | 7,475,603.60 | 783,267.01 | 783,267.01 | 708,517.41 | 9,458,057.38 | 585,476.67 | 585,476.67 | 1,812,289.40 |
碧兴智水 | -33,820.75 | -17,924.05 | -17,924.05 | 151,760.87 | 35,673.99 | 35,673.99 | 10,180.93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海南碧兴 | 海南省 | 海南省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20.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 (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湖南碧兴 | 209,881.49 | 25,958.07 | 235,839.56 |
山西碧兴 | 48,055.41 | -3,816.07 | 44,239.34 |
其他说明无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976,000.00 | 1,97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976,000.00 | 1,976,000.00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2,145,656.66 | 5,475,312.87 |
合计 | 2,145,656.66 | 5,475,312.87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
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数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应付票据 | 13,792,584.52 | 13,792,584.52 | 13,792,584.52 | ||||
应付账款 | 61,575,544.38 | 61,575,544.38 | 61,575,544.38 | ||||
其他应付款 | 12,058,639.70 | 12,058,639.70 | 12,058,639.7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979,045.87 | 2,979,045.87 | 2,979,045.87 | ||||
租赁负债 | 2,289,043.88 | 6,565,010.80 | 8,854,054.68 | 8,854,054.68 | |||
合计 | 100,405,814.47 | 2,289,043.88 | 6,565,010.80 | 109,259,869.15 | 109,259,869.15 |
项目 | 期初数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100,098,534.25 | 100,098,534.25 | 100,098,534.25 | ||||
应付票据 | 2,310,275.50 | 2,310,275.50 | 2,310,275.50 | ||||
应付账款 | 68,047,122.95 | 68,047,122.95 | 68,047,122.95 | ||||
其他应付款 | 9,477,859.73 | 9,477,859.73 | 9,477,859.7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66,216.99 | 3,466,216.99 | 3,466,216.99 | ||||
租赁负债 | 2,665,109.74 | 7,562,542.51 | 10,227,652.25 | 10,227,652.25 | |||
合计 | 183,400,009.42 | 2,665,109.74 | 7,562,542.51 | 193,627,661.67 | 193,627,661.67 |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285,500.00 | 200,285,5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00,285,500.00 | 200,285,50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其他 | 200,285,500.00 | 200,285,500.00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2,066,405.00 | 2,066,405.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00,285,500.00 | 2,066,405.00 | 202,351,905.00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何愿平。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节“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山西碧兴 | 联营企业 |
湖南碧兴 | 联营企业 |
海南碧兴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股东 |
北京碧水源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碧水源净水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梁辉持股59.6%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企业 |
中交碧水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北京碧水京良水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河北正定京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北京碧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北京恒泽美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宽城碧水源环保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北京格润美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天津蓟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洱源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黎城碧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南县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辽宁碧投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大连旅顺碧水源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天津市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欣水源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南京仙林碧水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洱源碧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太原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林州碧水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泗洪久安水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钟祥市碧水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商河商通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张家界碧水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建平碧水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天津宁源水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天津坻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秦皇岛碧水源再生水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贵州欣水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山东鲁北碧水源海水淡化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东方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北京碧水燕平水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肇源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大庆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北京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内蒙古春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北京华特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碧水源膜技术研究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北京顺政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弥勒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绥化碧清水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天门开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山东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西藏碧水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德令哈新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滁州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邵阳经开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伊宁市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眉山碧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清徐县徐沟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山西太钢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十堰润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西安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阳春市碧源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隆昌市碧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荣成市碧水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新乡市碧水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碧水源控制的企业 |
深圳格立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赵建伟实际控制的企业 |
深圳世纪盛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赵建伟实际控制的企业 |
姜丽 | 监事 |
葛健 | 原副总经理 |
綦汇玉 | 监事 |
吴蕙 | 董事、副总经理 |
其他说明
1、本表仅披露了本报告期内有交易或有余额的关联方。
2、深圳格立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世纪盛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上市规则》界定的关联方范畴。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碧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185.84 | |
北京恒泽美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70,221.24 | 1,991.15 |
宽城碧水源环保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8,141.61 | 47,461.95 |
北京格润美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035.40 | 99,115.06 |
眉山碧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6,371.68 | |
洱源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33,375.14 | 158,777.79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088.50 | |
洱源碧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57,642.68 | 396,944.08 |
林州碧水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715.14 | 13,274.33 |
内蒙古春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5,716.82 | |
张家界碧水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194.69 | |
清徐县徐沟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601.78 | |
西藏碧水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194.70 | 111,946.90 |
海南碧兴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61.95 | |
湖南碧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566.35 |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93,628.28 | 4,437,204.84 |
云南沁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6,933.55 | |
山西太钢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53,271.02 | |
北京碧水燕平水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017.70 | 13,479.65 |
中交碧水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345,132.74 | |
北京华特源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94,955.76 | |
河北正定京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088.50 | 4,672.57 |
黎城碧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646.02 | |
十堰润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849.56 | 7,964.60 |
太原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0,596.48 | |
西安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088.50 | |
阳春市碧源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991.15 | |
隆昌市碧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769.91 | |
弥勒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376.07 | |
荣成市碧水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24.78 | |
商河商通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557.52 | |
绥化碧清水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73,451.30 | |
天门开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9,557.52 | |
新乡市碧水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194.69 | |
肇源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654.87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 | 359,884.63 | 90,337.50 | 724,680.00 | 722,700.00 | ||||||
北京碧小荷水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设备 | 11,556.60 | 10,840.71 | 11,556.60 | 10,840.71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何愿平 | 170,000,000.00 | 2021/11/29 | 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99.51 | 344.51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北京碧水源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83,999.98 | 383,999.98 | ||
应收账款 | 中交碧水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7,132.00 | 10,031.60 | ||
应收账款 | 北京碧水京良水务有限公司 | 803,433.63 | 40,171.68 | 768,000.00 | 38,400.00 |
应收账款 | 河北正定京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9,600.00 | 480.00 | 12,800.00 | 698.00 |
应收账款 | 北京碧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8,910.00 | 945.50 | 22,190.00 | 1,187.00 |
应收账款 | 北京恒泽美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18,614.00 | 10,930.70 | 161,914.00 | 8,095.70 |
应收账款 | 宽城碧水源环保有限公司 | 369,500.00 | 45,280.12 | 303,000.00 | 84,018.63 |
应收账款 | 北京格润美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8,400.00 | 920.00 | 108,480.00 | 5,424.00 |
应收账款 | 天津蓟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 39,727.43 | 35,298.23 | 39,727.43 | 35,298.23 |
应收账款 | 洱源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737,770.41 | 57,364.70 | 476,196.32 | 46,820.29 |
应收账款 | 黎城碧源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2,250.00 | 225.00 | 2,250.00 | 112.50 |
应收账款 | 南县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14,600.00 | 730.00 | 20,232.00 | 1,011.60 |
应收账款 | 辽宁碧投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34,500.00 | 34,500.00 | ||
应收账款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250.00 | ||
应收账款 | 天津市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75,000.00 | 33,827.43 | 275,000.00 | 33,827.43 |
应收账款 | 欣水源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758,655.00 | 175,865.50 | 1,758,655.00 | 175,865.50 |
应收账款 | 南京仙林碧水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17,000.00 | 35,100.00 | 117,000.00 | 11,700.00 |
应收账款 | 洱源碧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50,424.76 | 148,875.87 | 1,792,782.08 | 145,160.31 |
应收账款 | 太原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80,800.00 | 5,956.11 | ||
应收账款 | 林州碧水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 62,840.00 | 5,784.00 | ||
应收账款 | 泗洪久安水务有限公司 | 1,312,000.00 | 131,200.00 | 1,312,000.00 | 131,200.00 |
应收账款 | 钟祥市碧水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13,500.00 | 1,350.00 | 13,500.00 | 1,350.00 |
应收账款 | 商河商通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2,280.00 | 9,914.00 | 96,000.00 | 9,600.00 |
应收账款 | 张家界碧水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3,250.00 | 975.00 | 4,170.35 | 371.02 |
应收账款 | 建平碧水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6,150.00 | 390.00 | 23,650.00 | 2,140.00 |
应收账款 | 天津宁源水务有限公司 | 143,400.00 | 46,930.97 | 143,400.00 | 46,930.97 |
应收账款 | 天津坻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 110,000.00 | 13,530.97 | 110,000.00 | 13,530.97 |
应收账款 | 秦皇岛碧水源再生水有限公司 | 5,752.21 | 1,725.66 | 5,752.21 | 575.22 |
应收账款 | 贵州欣水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86,470.00 | 139,200.86 | 886,470.00 | 139,200.86 |
应收账款 | 湖南碧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02,979.11 | 27,916.12 | 308,926.02 | 28,549.47 |
应收账款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521,060.05 | 400,477.94 | 7,348,860.08 | 391,867.95 |
应收账款 | 山东鲁北碧水源海水淡化有限公司 | 112,000.00 | 5,600.00 | 112,000.00 | 5,600.00 |
应收账款 | 东方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16,116.11 | 805.81 | 15,840.00 | 792.00 |
应收账款 | 北京碧水燕平水务有限公司 | 12,432.00 | 903.20 | 5,632.00 | 281.60 |
应收账款 | 肇源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6,000.00 | 300.00 | 3,000.00 | 150.00 |
应收账款 | 大庆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600.00 | 130.00 | ||
应收账款 | 北京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46,900.00 | 2,345.00 | 234,500.00 | 11,725.00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春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8,150.00 | 407.50 | 32,600.00 | 1,630.00 |
应收账款 | 北京华特源科技有限公司 | 81,665.00 | 4,083.25 | ||
应收账款 | 深圳格立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7,653,914.00 | 382,695.70 | 7,693,729.20 | 384,686.46 |
应收账款 | 深圳世纪盛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3,541,450.00 | 177,072.50 | 3,541,450.00 | 177,072.50 |
应收账款 | 北京顺政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761.06 | 138.05 | ||
应收账款 | 弥勒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376.07 | 268.80 | ||
应收账款 | 绥化碧清水务有限公司 | 196,000.00 | 9,800.00 | ||
应收账款 | 天门开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56,000.00 | 2,800.00 | ||
预付款项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31,365.04 | 266,569.67 | ||
其他应收款 | 中交碧水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山东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5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姜丽 | 51,786.02 | 2,589.30 | ||
其他应收款 | 葛健 | 60,000.00 | 3,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綦汇玉 | 18,088.15 | |
其他应付款 | 葛健 | 12,026.00 |
其他应付款 | 吴蕙 | 1,718.26 | |
合同负债 | 西藏碧水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227,670.29 | 189,104.44 |
合同负债 | 山西碧兴科技有限公司 | 125,099.98 | 110,707.96 |
合同负债 | 中交碧水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74,007.12 | |
合同负债 | 德令哈新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2,300.87 | 2,300.87 |
合同负债 | 内蒙古春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36,384.95 | 23,641.59 |
合同负债 | 海南碧兴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 238,760.66 | 173,215.73 |
合同负债 | 滁州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14,159.29 | 12,530.35 |
合同负债 | 山东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15,097.64 | |
合同负债 | 邵阳经开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13,359.29 | |
合同负债 | 张家界碧水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7,079.65 | |
合同负债 | 伊宁市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3,451.34 | |
其他流动负债 | 海南碧兴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 22,518.04 | |
其他流动负债 | 滁州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 1,628.94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公司员工 | 2,160,000.00 | 8,143,200.00 | ||||||
合计 | 2,160,000.00 | 8,143,200.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员工 | 14.09 | 11-35个月 |
其他说明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模型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历史波动率、无风险收益率、股息率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及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估计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6,087,208.43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公司员工 | 496,760.44 | |
合计 | 496,760.44 |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开立尚未到期的保函保证金金额为722,859.00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经背书或者贴现但尚未到期的承兑汇票金额为1,349,800.00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0月,碧兴物联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上海恒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为智能”)签订《合作备忘录》(合同号:HWZN-BXWL-2023-BW),约定碧兴物联采购恒为智能提供的GPU硬件设备为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指定的用户提供云计算GPU算力服务,并约定碧兴物联采购的GPU硬件设备只能定向销售给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或其客户。
2023年10-11月1日、3日、6日,碧兴物联与恒为智能分别签订4份《销售合同》(合同号:HWZN-BXWL-2023001\002\003\004)。按照上述合同约定,碧兴物联每份合同应支付订金5,332.50万元,累计应支付采购合同订金2.133亿元,2023年11月,碧兴物联已向恒为智能支付订金2.133亿元。
2024年1月,恒为智能反馈因受相关政策影响,要求对货物实际交付周期和型号进行调整,碧兴物联与恒为智能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变更协议4份(合同号:HWZN-BXWL-2023001\002\003\004-BG01)。合同约定,变更前每份合同已支付的订金5,332.50万元作为变更后合同已支付的订金,每次提货前结算尾款,直至变更后的协议全部履行完毕。
恒为智能反馈因受相关政策影响,恒为智能无法如期向碧兴物联交付服务器,碧兴物联随即与恒为智能磋商退还预付款项事宜。2024年4月19日,碧兴物联与恒为智能就合同编号为“HWZN-BXWL-2023001 -BG01”的协议签订了合同解除协议。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碧兴物联已收到上述合同项下退款5,332.50万元。
公司通过向恒为智能发送催告函、律师函等方式,持续要求恒为智能退还合同订金。同时,也通过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督促恒为智能,要求其退还所有合同订金。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收到第二笔订金退款5,332.50万元,于2024年6月28日收到第三笔订金退款5,332.5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收到订金退款共计15,997.50万元,剩余5,332.50万元订金恒为智能仍未退款。公司仍在积极追索剩余订金,后续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25,309,585.22 | 163,274,582.35 |
1年以内小计 | 125,309,585.22 | 163,274,582.35 |
1至2年 | 98,215,393.22 | 75,498,485.96 |
2至3年 | 29,901,469.55 | 29,975,444.92 |
3年以上 | 34,672,724.21 | 37,302,599.32 |
合计 | 288,099,172.20 | 306,051,112.5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2,665,355.40 | 4.40 | 12,665,355.40 | 100.00 | 8,132,293.40 | 2.66 | 8,132,293.40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评估 | 12,665,355.40 | 4.40 | 12,665,355.40 | 100.00 | 8,132,293.40 | 2.66 | 8,132,293.4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5,433,816.80 | 95.60 | 46,077,657.25 | 16.73 | 229,356,159.55 | 297,918,819.15 | 97.34 | 52,156,903.57 | 17.51 | 245,761,915.5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47,156,377.46 | 85.79 | 46,077,657.25 | 18.64 | 201,078,720.21 | 255,117,670.57 | 83.36 | 52,156,903.57 | 20.44 | 202,960,767.00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 | 28,277,439.34 | 9.82 | 28,277,439.34 | 42,801,148.58 | 13.98 | 42,801,148.58 | ||||
合计 | 288,099,172.20 | / | 58,743,012.65 | / | 229,356,159.55 | 306,051,112.55 | / | 60,289,196.97 | / | 245,761,915.5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九成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 4,906,860.00 | 4,906,86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北京恒宇伟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420,000.00 | 2,42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北京晟德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1,659,500.20 | 1,659,500.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贵州怡安博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36,000.00 | 1,036,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阳曲分局 | 948,780.00 | 948,78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30,000.00 | 63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贵州森阳天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34,730.00 | 334,73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山东清控生态环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86,000.00 | 186,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单县华康新希望木业有限公司 | 150,000.00 | 1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靖江市华宇漂染纺织有限公司 | 92,400.00 | 92,4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靖江加盛纺织有限公司 | 89,600.00 | 89,6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江苏德生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 89,267.00 | 89,26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东洲(厦门)纺织有限公司 | 44,658.20 | 44,658.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湖北景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7,060.00 | 57,06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宁夏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500.00 | 10,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山西艾特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合计 | 12,665,355.40 | 12,665,355.4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247,156,377.46 | 46,077,657.25 | 18.64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 | 28,277,439.34 | ||
合计 | 275,433,816.80 | 46,077,657.2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8,132,293.40 | 4,906,860.00 | 373,798.00 | 12,665,355.40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 | 52,156,903.57 | -6,079,246.32 | 46,077,657.25 | |||
合计 | 60,289,196.97 | -1,172,386.32 | 373,798.00 | 58,743,012.6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7,424,596.00 | 27,424,596.00 | 9.31 | 2,742,459.60 | |
第二名 | 25,078,790.41 | 25,078,790.41 | 8.51 | ||
第三名 | 23,631,892.82 | 23,631,892.82 | 8.02 | 2,363,189.28 | |
第四名 | 8,667,764.76 | 271,652.41 | 8,939,417.17 | 3.04 | 744,043.08 |
第五名 | 7,629,568.38 | 7,629,568.38 | 2.59 | 1,370,426.66 | |
合计 | 92,432,612.37 | 271,652.41 | 92,704,264.78 | 31.47 | 7,220,118.62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9,283,740.83 | 15,798,971.60 |
合计 | 19,283,740.83 | 15,798,971.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6,856,292.80 | 11,251,356.63 |
1年以内小计 | 16,856,292.80 | 11,251,356.63 |
1至2年 | 1,895,153.78 | 2,275,712.50 |
2至3年 | 1,951,901.18 | 2,124,871.30 |
3年以上 | 3,674,976.97 | 5,243,346.93 |
合计 | 24,378,324.73 | 20,895,287.36 |
(2).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4,283,783.76 | 2,927,666.03 |
备用金 | 1,617,847.70 | 173,808.20 |
保证金及押金 | 18,389,727.15 | 17,682,772.32 |
其他 | 86,966.12 | 111,040.81 |
合计 | 24,378,324.73 | 20,895,287.36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5,073,607.56 | 22,708.20 | 5,096,315.7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731.8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5,071,875.70 | 22,708.20 | 5,094,583.9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评估 | 22,708.20 | 22,708.20 | ||||
账龄组合 | 5,073,607.56 | -1,731.86 | 5,071,875.70 | |||
合计 | 5,096,315.76 | -1,731.86 | 5,094,583.9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上海科泽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8,130,000.00 | 33.35 | 保证金及押金 | 1年以内 | 406,500.00 |
碧兴云盾 | 1,836,359.66 | 7.53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 | |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 1,420,225.00 | 5.83 | 保证金及押金 | 1-2年 | 142,022.50 |
云南碧兴 | 1,333,081.68 | 5.47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3年以上 | |
碧兴智水 | 1,114,342.42 | 4.57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2-3年 | |
合计 | 13,834,008.76 | 56.75 | / | / | 548,522.5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1,820,001.00 | 81,820,001.00 | 71,820,001.00 | 71,820,001.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434,887.69 | 1,434,887.69 | 1,356,720.54 | 1,356,720.54 | ||
合计 | 83,254,888.69 | 83,254,888.69 | 73,176,721.54 | 73,176,721.5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南宁鹏盛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漳州新维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安徽碧佳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碧兴智水 | 3,800,001.00 | 3,800,001.00 | ||||
碧兴云盾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北京碧瀚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云南碧兴 | 1,020,000.00 | 1,020,000.00 | ||||
广州碧兴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71,820,001.00 | 10,000,000.00 | 81,820,001.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海南碧兴 | 1,356,720.54 | 78,167.15 | 1,434,887.69 | ||||||||
小计 | 1,356,720.54 | 78,167.15 | 1,434,887.69 | ||||||||
合计 | 1,356,720.54 | 78,167.15 | 1,434,887.69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9,953,962.24 | 68,648,999.06 | 157,801,510.18 | 106,469,063.05 |
其他业务 | 50,868.72 | 58,138.14 | 41,877.08 | 38,758.76 |
合计 | 90,004,830.96 | 68,707,137.20 | 157,843,387.26 | 106,507,821.81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环境监测仪器及系统 | 22,783,601.02 | 14,749,549.99 |
环境监测运营服务 | 66,245,609.60 | 53,197,268.92 |
环境监测大数据系统 | 721,858.40 | 527,532.91 |
移动接入网数据采集分析系统 | 253,761.94 | 232,785.38 |
按业务类型分类 | ||
智慧环保 | 89,751,069.02 | 68,474,351.82 |
公共安全大数据系统 | 253,761.94 | 232,785.38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23,759,221.36 | 15,509,868.28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66,245,609.60 | 53,197,268.92 |
合计 | 90,004,830.96 | 68,707,137.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6,025.15 | -82,100.70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4,637,504.85 | 1,674,440.05 |
合计 | 4,693,530.00 | 1,592,339.35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870.8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32,883.49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999,458.77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73,798.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2.99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92,568.8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7,108.39 |
合计 | 4,973,419.1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53 | -0.08 | -0.0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96 | -0.14 | -0.1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何愿平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