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33 公司简称:永兴股份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谈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健松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第五部分“其他披露事项”之“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永兴股份 | 指 |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环投集团 | 指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
城投投资公司 | 指 | 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科学城投资集团 | 指 |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白云城投集团 | 指 | 广州市白云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环劲合伙 | 指 | 广州环劲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环卓合伙 | 指 | 广州环卓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环投云山公司 | 指 | 广州环投云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环投福山公司 | 指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环投南沙公司 | 指 | 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环投花城公司 | 指 | 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环投增城公司 | 指 | 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环投从化公司 | 指 | 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环投设备公司 | 指 | 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环投建材公司 | 指 | 广州环投建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设计研究院 | 指 | 广州环投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环投清新公司 | 指 | 广环投清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环投邵东公司 | 指 | 广环投光国环保能源(邵东)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肇庆公司 | 指 |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子公司 |
洁晋公司 | 指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子公司 |
油脂公司 | 指 | 广州环投油脂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
生活垃圾 | 指 | 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
餐厨垃圾 | 指 | 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 |
BOT | 指 | 即“建设-运营-移交”经营模式,指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合作,政府部门向社会资本授予有期限的特许经营权,社会资本进行相关设施的融资、设计、建造、运营以及维护工作,并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可向用户、服务对象收取费用。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届满后,社会资本将相关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 |
PPP | 指 | 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在政府负有责任,也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项目,通过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进行合作。 |
政府采购服务 | 指 | 政府部门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永兴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randtop Yongxing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谈强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李三军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南塔10楼 |
电话 | 020-85806400 |
传真 | 020-85806310 |
电子信箱 | yxgf@yxgrandtop.com.cn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科泰二路13-19号高新区产业创新园1栋4层401-199房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南塔10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0015 |
公司网址 | http://www.yxgrandtop.com.cn/ |
电子信箱 | yxgf@yxgrandtop.com.cn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http://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http://www.cnstock.com/ 《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 《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永兴股份 | 601033 | /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833,776,095.85 | 1,765,616,069.50 | 3.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22,009,065.45 | 453,569,490.58 | -6.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99,884,370.45 | 420,121,876.97 | -4.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7,793,001.37 | 834,162,126.55 | 8.8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097,915,147.35 | 7,801,629,764.37 | 29.43 |
总资产 | 24,870,136,592.38 | 23,870,358,613.85 | 4.19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8 | 0.60 | -2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8 | 0.60 | -2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6 | 0.56 | -17.8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0 | 5.49 | 减少1.1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8 | 5.09 | 减少1.01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372.0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604,194.6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5,719,125.52 | 参股公司借款收取的利息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8,437.6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43,897.7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590,475.6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112.91 | |
合计 | 22,124,695.0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属行业市场状况
随着“无废城市”的建设稳步推进,我国已经建立起以垃圾焚烧为核心的固废处理及综合利用体系,行业正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焚烧处理向资源循环利用转变,向运营管理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借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正积极组织实施海外拓展。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4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0%,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6%,国内经济继续稳步回暖。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主要以生活垃圾为原材料,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需求预计将保持稳定增长。
(二)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长期深耕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在运营管理、技术研发、焚烧设备制造、烟气治理等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较强的垃圾焚烧能源多元化利用、多源固废协同处置等能力,垃圾焚烧发电全产业链综合服务能力较强。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4个,已全部投入运营,分别位于广州、雷州、邵东等地,项目处理垃圾417.56万吨,同比增长8.31%;实现发电总量23.70亿度,同比增长5.33%;实现上网电量20.15亿度,同比增长5.23%。
本报告期内,公司全资运营生物质处理项目4个,全部位于广州市,提供生物质(餐饮垃圾、厨余垃圾、死禽畜、粪便等生物质废弃物)处理服务,项目处理垃圾36.65万吨,同比增长34.99%。
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位于广州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生物质处理项目,采用政府采购服务模式开展相关业务,公司负责为项目筹集资金、投资建设及管理运营,项目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公司位于广州市外的控股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BOT),由公司负责为项目筹集资金及投资建设,项目建成后在特许经营期内由公司运营。
3、市场地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运营14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处理能力合计32,090吨/日,公司是广东省垃圾焚烧发电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广州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区域竞争优势明显,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区域优势
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广州市,广州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公司在广州地区的核心业务群具备体量大、集中度高、规划布局合理等优势,广州市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及财政支付能力,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为公司业务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规模效益优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运营的14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平均单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处理能力远超行业平均水平,规模效益明显,公司焚烧发电项目平均吨垃圾发电量等运营指标处于行业前列。
(三)运营管理优势
2009年成立至今,公司一直从事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以垃圾焚烧发电和生物质处理为主责主业,坚持技术先行、创新引领的根本发展理念,聚集一批高级技术人才,积极探索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相关技术,并成功应用于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四)产业链优势
公司在固废处理领域精耕细作,围绕清洁能源生产上下游产业链进行延伸,形成了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处理、环保设备研发制造、环保检测与咨询等环保业务集群,正在积极拓展垃圾焚烧供热业务。公司围绕垃圾焚烧电厂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内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链协同优势明显。
(五)技术优势
公司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深耕多年,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技术实践应用能力,在垃圾焚烧、烟气处理、热能利用、陈腐垃圾掺烧等领域具备核心技术。公司通过技术创新落实解决方案,以设计研究院为技术创新载体,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多方面的产学研合作,解决公司业务发展或行业发展的技术难题,形成公司核心技术竞争力。
(六)控股股东优势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环投集团是广东省内领先的综合环保企业之一,构建了以垃圾焚烧发电、智慧环卫业务为主营业务的环保全产业链业务板块,建设有国家CMA资质检测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及多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综合实力较强;控股股东拥有的智慧环卫业务与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具备良好的协同效应,为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概述
《“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随着城镇化水平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未来对垃圾处理的需求日益增加,垃圾焚烧已成为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近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发展迅速,目前行业发展已由投资规模驱动转变为技术运营管理提升,同时市场增量项目开始缩减,市场竞争将日益激烈,行业头部企业将通过投资并购等方式整合行业资源,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并且,垃圾焚烧发电主要集中在大中型城市,县域中小城市存在一定的“空白”,为行业发展提供一定的机遇和挑战。
(二)业务回顾
本报告期内,公司始终秉承“担责善为、不断超越”的核心价值观,践行“进无止境、卓以致远”的发展理念,依托广州资源优势,以“科研创新+投资并购”双轮驱动,稳步推动环保产业价值链有效整合,发挥业务上下游的深度协同效应,实现资源最佳整合,促进公司整体发展与竞争力提升。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各运营项目的运行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安全、文明、环保、高效”的运营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环保红线意识,不断强化安全环保监督管理,提升生产管理的标准化、数字化能力,确保各运营项目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833,776,095.85 | 1,765,616,069.50 | 3.86 |
营业成本 | 1,051,091,660.55 | 892,615,851.85 | 17.75 |
销售费用 | 61,818.08 | 1,499,854.04 | -95.88 |
管理费用 | 145,132,970.65 | 156,808,469.21 | -7.45 |
财务费用 | 177,373,712.30 | 185,210,584.60 | -4.23 |
研发费用 | 72,071,162.14 | 59,388,527.50 | 21.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7,793,001.37 | 834,162,126.55 | 8.8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0,911,933.56 | -1,440,734,903.5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6,455,437.39 | -880,881,034.67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垃圾处理量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建设项目转固,资产折旧及摊销等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业务结构调整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变化不大。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变化不大。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研发项目投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的部分业务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收购参股公司股权,本期已进入平稳运营期,支付的购建长期资产的现金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IPO募集资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120,028,580.09 | 8.52 | 705,088,286.92 | 2.95 | 200.68 | 注1 |
应收票据 | - | - | 50,000.00 | 0.00 | -100.00 | 注2 |
应收账款 | 1,670,812,865.27 | 6.72 | 1,469,875,490.23 | 6.16 | 13.6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3,000,000.00 | 0.01 | -100.00 | 注3 |
预付款项 | 22,089,613.64 | 0.09 | 14,716,505.13 | 0.06 | 50.10 | 注4 |
其他应收款 | 343,400,048.84 | 1.38 | 380,637,202.53 | 1.59 | -9.78 | |
存货 | 77,518,448.88 | 0.31 | 79,634,486.04 | 0.33 | -2.66 | |
合同资产 | 3,080,817.90 | 0.01 | 3,072,000.00 | 0.01 | 0.29 | |
其他流动资产 | 405,286,771.90 | 1.63 | 406,080,668.14 | 1.70 | -0.2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33,618,126.38 | 2.15 | - | - | 100.00 | 注5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525,268,219.18 | 2.20 | -100.00 | 注5 |
长期股权投资 | 652,670,353.06 | 2.62 | 623,679,675.94 | 2.61 | 4.65 | |
固定资产 | 12,501,080,902.47 | 50.27 | 12,905,953,755.17 | 54.07 | -3.14 | |
在建工程 | 21,358,552.86 | 0.09 | 30,962,546.31 | 0.13 | -31.02 | 注6 |
使用权资产 | 12,448,277.06 | 0.05 | 12,633,050.12 | 0.05 | -1.46 | |
无形资产 | 5,883,132,525.99 | 23.66 | 6,008,975,254.84 | 25.17 | -2.09 | |
长期待摊费用 | 51,274,713.29 | 0.21 | 50,636,816.01 | 0.21 | 1.2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5,835,916.03 | 0.35 | 90,987,633.98 | 0.38 | -5.6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86,500,078.72 | 1.96 | 559,107,023.31 | 2.34 | -12.99 | |
应付账款 | 2,442,629,297.57 | 9.82 | 2,954,596,365.75 | 12.38 | -17.33 | |
合同负债 | 13,564,350.68 | 0.05 | 5,870,683.83 | 0.02 | 131.05 | 注7 |
应付职工薪酬 | 129,054,850.12 | 0.52 | 199,917,626.06 | 0.84 | -35.45 | 注8 |
应交税费 | 55,994,546.94 | 0.23 | 15,462,513.64 | 0.06 | 262.13 | 注9 |
其他应付款 | 1,345,857,117.02 | 5.41 | 1,509,571,232.77 | 6.32 | -10.8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24,710,571.04 | 3.72 | 944,094,867.44 | 3.96 | -2.05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9,687,446.13 | 0.48 | 123,662,726.01 | 0.52 | -3.21 | |
长期借款 | 9,071,570,566.24 | 36.48 | 9,636,601,079.07 | 40.37 | -5.86 | |
租赁负债 | 8,135,120.90 | 0.03 | 8,893,944.69 | 0.04 | -8.53 | |
预计负债 | 51,042,839.43 | 0.21 | 49,048,077.20 | 0.21 | 4.07 | |
递延收益 | 447,061,513.32 | 1.80 | 465,044,701.61 | 1.95 | -3.8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348,216.05 | 0.04 | 9,621,966.75 | 0.04 | -2.85 |
其他说明
注1:主要系公司本期在上交所主板发行股票上市,收到募集资金所致。注2:主要系应收票据到期承兑所致。注3:主要系期末应收款项融资已到期所致。注4:主要系预付材料款等所致。注5:主要系大额存单1年内到期,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所致。注6:主要系期初在建项目本期完工转固所致。注7:主要系部分业务预收货款增加所致。注8:主要系本期发放上年度绩效工资所致。注9:主要系计提的本期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未到缴纳时间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七部分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第31点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应收账款融资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525,268,219.18 | -525,268,219.18 | /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 533,618,126.38 | 533,618,126.38 | |||||
合计 | 528,268,219.18 | 3,000,000.00 | 8,349,907.20 | 533,618,126.38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率%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当期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环投福山公司 | 垃圾焚烧发电 | 122,873.00 | 100 | 549,774.85 | 155,576.87 | 10,509.28 | 48,125.06 | 11,216.85 |
环投南沙公司 | 垃圾焚烧发电 | 80,787.00 | 100 | 360,562.83 | 101,422.40 | 6,479.92 | 29,859.61 | 7,226.66 |
环投增城公司 | 垃圾焚烧发电 | 72,600.00 | 100 | 337,001.04 | 91,930.99 | 8,427.83 | 30,128.20 | 8,969.62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环保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和生物质处理业务,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将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国家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对此施行严格监管。公司日常经营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公司将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改造、标准化运营以及技术研发,保障公司业务的长期稳定发展。
2、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对一线业务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要求较高,要求一线业务人员具备热力、电气、环保、化工、自动控制、工程等多个交叉学科的专业知识。此外,由于不同项目的环境情况、位置条件、处置对象特性等方面存在差异,项目非标准化程度较高,对一线业务人员的操作经验要求更高。公司有一支人员稳定、经验丰富、技术完备的一线业务队伍,有一套标准化的业
务操作规程要求,下属项目全部覆盖有监控信息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总部建设有中央集控指挥中心,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74,632.11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可能继续增长,如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将对公司资金周转以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政策风险
公司主营的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是政策敏感度较高的行业。若未来国家的产业政策、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财政政策等发生调整变化的时候,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2月26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2月27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22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4月23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石峰 | 副总经理 | 聘任 |
佘曙星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张金荣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工作变动,公司原副总经理佘曙星先生和张金荣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4年3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具体详见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子公司环投云山公司、环投福山公司、环投南沙公司、环投花城公司、环投增城公司、环投从化公司、环投清新公司、环投邵东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均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主体。公司重点排污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等,上述污染物经烟气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经烟囱排放。此外,产生的废水全部排向附属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全部回用,已实现废水零排放。上述公司报告期内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浓度(mg/m?) | 排放限值 (mg/m?)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位置 | |
1 | 环投云山公司 | 二氧化硫 | 一分厂#1炉 | 3.99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5′15.421″ 纬度:23°16′8.11″ |
一分厂#2炉 | 0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0′11.44″ 纬度:23°16′8.08″ | |||
二分厂#1炉 | 28.25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0′20.47″ 纬度:23°16′12.11″ | |||
二分厂#2炉 | 25.82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0′20.40″ 纬度:23°16′8.11″ | |||
二分厂#3炉 | 24.50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0′21.23″ 纬度:23°16′11.42″ | |||
氮氧化物 | 一分厂#1炉 | 125.19 | 2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5 15.421″ 纬度:23°16′8.11″ | ||
一分厂#2炉 | 143.55 | 2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0′11.44″ 纬度:23°16′8.08″ | |||
二分厂#1炉 | 116.11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0′20.47″ 纬度:23°16′12.11″ | |||
二分厂#2炉 | 114.69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0′20.40″ 纬度:23°16′8.11″ | |||
二分厂#3炉 | 105.80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0′21.23″ 纬度:23°16′11.42″ | |||
颗粒物 | 一分厂#1炉 | 3.61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5′15.421″ 纬度:23°16′8.11″ | ||
一分厂#2炉 | 5.28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0′11.44″ 纬度:23°16′8.08″ | |||
二分厂#1炉 | 2.68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0′20.47″ 纬度:23°16′12.11″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浓度(mg/m?) | 排放限值 (mg/m?)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位置 | |
二分厂#2炉 | 0.99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0′20.40″ 纬度:23°16′8.11″ | |||
二分厂#3炉 | 2.86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0′21.23″ 纬度:23°16′11.42″ | |||
2 | 环投福山公司 | 二氧化硫 | #1炉 | 2.34 | 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2.86″ 纬度:23°17′15.68″ |
#2炉 | 3.45 | 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2.97″ 纬度:23°17′15.79″ | |||
#3炉 | 1.75 | 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2.90″ 纬度:23°17′15.83″ | |||
#4炉 | 8.57 | 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4.01″ 纬度:23°17′5.24″ | |||
#5炉 | 2.69 | 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3.98″ 纬度:23°17′5.46″ | |||
#6炉 | 4.95 | 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4.01″ 纬度:23°17′5.57″ | |||
#7炉 | 8.36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63″ 纬度:23°17′2.29″ | |||
#8炉 | 8.61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59″ 纬度:23°17′2.18″ | |||
#9炉 | 6.08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48″ 纬度:23°17′2.22″ | |||
#10炉 | 8.54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41″ 纬度:23°17′2.33″ | |||
#11炉 | 8.30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74″ 纬度:23°17′2.33″ | |||
#12炉 | 4.26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77″ 纬度:23°17′2.22″ | |||
氮氧化物 | #1炉 | 94.51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2.86″ 纬度:23°17′15.68″ | ||
#2炉 | 92.79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2.97″ 纬度:23°17′15.79″ | |||
#3炉 | 70.80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2.90″ 纬度:23°17′15.83″ | |||
#4炉 | 100.34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4.01″ 纬度:23°17′5.24″ | |||
#5炉 | 88.38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3.98″ 纬度:23°17′5.46″ | |||
#6炉 | 81.31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4.01″ 纬度:23°17′5.57″ | |||
#7炉 | 50.78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63″ 纬度:23°17′2.29″ | |||
#8炉 | 49.03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59″ 纬度:23°17′2.18″ | |||
#9炉 | 45.44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48″ 纬度:23°17′2.22″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浓度(mg/m?) | 排放限值 (mg/m?)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位置 | |
#10炉 | 53.91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41″ 纬度:23°17′2.33″ | |||
#11炉 | 50.79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74″ 纬度:23°17′2.33″ | |||
#12炉 | 50.83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77″ 纬度:23°17′2.22″ | |||
颗粒物 | #1炉 | 1.43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2.86″ 纬度:23°17′15.68″ | ||
#2炉 | 1.93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2.97″ 纬度:23°17′15.79″ | |||
#3炉 | 1.95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2.90″ 纬度:23°17′15.83″ | |||
#4炉 | 0.91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4.01″ 纬度:23°17′5.24″ | |||
#5炉 | 1.35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3.98″ 纬度:23°17′5.46″ | |||
#6炉 | 1.35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4.01″ 纬度:23°17′5.57″ | |||
#7炉 | 1.73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63″ 纬度:23°17′2.29″ | |||
#8炉 | 1.98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59″ 纬度:23°17′2.18″ | |||
#9炉 | 2.80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48″ 纬度:23°17′2.22″ | |||
#10炉 | 1.65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41″ 纬度:23°17′2.33″ | |||
#11炉 | 2.36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74″ 纬度:23°17′2.33″ | |||
#12炉 | 1.41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77″ 纬度:23°17′2.22″ | |||
3 | 环投南沙公司 | 二氧化硫 | #1炉 | 29.87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42.70″ 纬度:22°45′41.44″ |
#2炉 | 23.50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42.70″ 纬度:22°45′41.26″ | |||
#3炉 | 29.38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42.84″ 纬度:22°45′41.26″ | |||
#4炉 | 11.69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36.11″ 纬度:22°45′32.00″ | |||
#5炉 | 13.77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35.96″ 纬度:22°45′31.61″ | |||
#6炉 | 14.63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35.93″ 纬度:22°45′31.64″ | |||
#7炉 | 15.09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35.71″ 纬度:22°45′31.39″ | |||
氮氧化物 | #1炉 | 98.52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42.70″ 纬度:22°45′41.44″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浓度(mg/m?) | 排放限值 (mg/m?)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位置 | |
#2炉 | 100.99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42.70″ 纬度:22°45′41.26″ | |||
#3炉 | 94.43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42.84″ 纬度:22°45′41.26″ | |||
#4炉 | 66.13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36.11″ 纬度:22°45′32.00″ | |||
#5炉 | 65.73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35.96″ 纬度:22°45′31.61″ | |||
#6炉 | 67.49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35.93″ 纬度:22°45′31.64″ | |||
#7炉 | 65.56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35.71″ 纬度:22°45′31.39″ | |||
颗粒物 | #1炉 | 2.72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42.70″ 纬度:22°45′41.44″ | ||
#2炉 | 3.59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42.70″ 纬度:22°45′41.26″ | |||
#3炉 | 3.46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42.84″ 纬度:22°45′41.26″ | |||
#4炉 | 1.83 | 2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36.11″ 纬度:22°45′32.00″ | |||
#5炉 | 0.88 | 2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35.96″ 纬度:22°45′31.61″ | |||
#6炉 | 2.86 | 2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35.93″ 纬度:22°45′31.64″ | |||
#7炉 | 0.70 | 2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35.71″ 纬度:22°45′31.39″ | |||
4 | 环投花城公司 | 二氧化硫 | #1炉 | 11.83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2.55″ 纬度:23°23′35.70″ |
#2炉 | 1.52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2.37″ 纬度:23°23′35.74″ | |||
#3炉 | 6.47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3.38″ 纬度:23°23′35.84″ | |||
#4炉 | 4.32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0.57″ 纬度:23°23′48.52″ | |||
#5炉 | 3.94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0.46″ 纬度:23°23′48.62″ | |||
#6炉 | 3.98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19.49″ 纬度:23°23′47.98″ | |||
#7炉 | 2.27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19.88″ 纬度:23°23′48.34″ | |||
氮氧化物 | #1炉 | 120.03 | 2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2.55″ 纬度:23°23′35.70″ | ||
#2炉 | 109.97 | 2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2.37″ 纬度:23°23′35.74″ | |||
#3炉 | 116.91 | 2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3.38″ 纬度:23°23′35.84″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浓度(mg/m?) | 排放限值 (mg/m?)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位置 | |
#4炉 | 58.55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0.57″ 纬度:23°23′48.52″ | |||
#5炉 | 62.57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0.46″ 纬度:23°23′48.62″ | |||
#6炉 | 61.03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19.49″ 纬度:23°23′47.98″ | |||
#7炉 | 63.30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19.88″ 纬度:23°23′48.34″ | |||
颗粒物 | #1炉 | 1.08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2.55″ 纬度:23°23′35.70″ | ||
#2炉 | 1.25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2.37″ 纬度:23°23′35.74″ | |||
#3炉 | 1.84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3.38″ 纬度:23°23′35.84″ | |||
#4炉 | 1.70 | 2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0.57″ 纬度:23°23′48.52″ | |||
#5炉 | 1.74 | 2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0.46″ 纬度:23°23′48.62″ | |||
#6炉 | 1.59 | 2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19.49″ 纬度:23°23′47.98″ | |||
#7炉 | 0.90 | 2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19.88″ 纬度:23°23′48.34″ | |||
5 | 环投增城公司 | 二氧化硫 | #1炉 | 0.68 | 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3′4.76″ 纬度:23°12′36.79″ |
#2炉 | 1.68 | 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3′6.71″ 纬度:23°12′36.54″ | |||
#3炉 | 3.36 | 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3′7.32″ 纬度:23°12′37.73″ | |||
#4炉 | 10.32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2′51.55″ 纬度:23°12′43.60″ | |||
#5炉 | 10.22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2′53.64″ 纬度:23°12′46.44″ | |||
#6炉 | 12.44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2′51.55″ 纬度:23°12′47.92″ | |||
#7炉 | 19.61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2′51.48″ 纬度:23°12′43.11″ | |||
氮氧化物 | #1炉 | 53.99 | 1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3′4.76″ 纬度:23°12′36.79″ | ||
#2炉 | 63.33 | 1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3′6.71″ 纬度:23°12′36.54″ | |||
#3炉 | 44.06 | 1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3′7.32″ 纬度:23°12′37.73″ | |||
#4炉 | 52.58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2′51.55″ 纬度:23°12′43.60″ | |||
#5炉 | 62.37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2′53.64″ 纬度:23°12′46.44″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浓度(mg/m?) | 排放限值 (mg/m?)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位置 | |
#6炉 | 62.66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2′51.55″ 纬度:23°12′47.92″ | |||
#7炉 | 59.28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2′51.48″ 纬度:23°12′43.11″ | |||
颗粒物 | #1炉 | 1.23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3′4.76″ 纬度:23°12′36.79″ | ||
#2炉 | 2.19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3′6.71″ 纬度:23°12′36.54″ | |||
#3炉 | 2.08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3′7.32″ 纬度:23°12′37.73″ | |||
#4炉 | 1.44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2′51.55″ 纬度:23°12′43.60″ | |||
#5炉 | 2.41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2′53.64″ 纬度:23°12′46.44″ | |||
#6炉 | 2.27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2′51.55″ 纬度:23°12′47.92″ | |||
#7炉 | 0.48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2′51.48″ 纬度:23°12′43.11″ | |||
6 | 环投从化公司 | 二氧化硫 | #1炉 | 37.80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6.98″ 纬度:23°38′45.42″ |
#2炉 | 38.74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7.20″ 纬度:23°38′45.96″ | |||
#3炉 | 16.36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9.36″ 纬度:23°38′47.36″ | |||
#4炉 | 16.00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9.58″ 纬度:23°38′48.73″ | |||
#5炉 | 18.25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0.02″ 纬度:23°38′48.70″ | |||
#6炉 | 19.85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0.20″ 纬度:23°38′48.70″ | |||
氮氧化物 | #1炉 | 102.77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6.98″ 纬度:23°38′45.42″ | ||
#2炉 | 106.50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7.20″ 纬度:23°38′45.96″ | |||
#3炉 | 66.87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9.36″ 纬度:23°38′47.36″ | |||
#4炉 | 67.88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9.58″ 纬度:23°38′48.73″ | |||
#5炉 | 64.55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0.02″ 纬度:23°38′48.70″ | |||
#6炉 | 63.76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0.20″ 纬度:23°38′48.70″ | |||
颗粒物 | #1炉 | 1.08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6.98″ 纬度:23°38′45.42″ | ||
#2炉 | 1.86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7.20″ 纬度:23°38′45.96″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浓度(mg/m?) | 排放限值 (mg/m?)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位置 | |
#3炉 | 1.42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9.36″ 纬度:23°38′47.36″ | |||
#4炉 | 1.48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9.58″ 纬度:23°38′48.73″ | |||
#5炉 | 1.95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0.02″ 纬度:23°38′48.70″ | |||
#6炉 | 1.53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0.20″ 纬度:23°38′48.70″ | |||
7 | 环投清新公司 | 二氧化硫 | #1炉 | 31.67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0°0′53.28″ 纬度:20°55′26.22″ |
#2炉 | 32.34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0°0′53.14″ 纬度:20°55′26.26″ | |||
氮氧化物 | #1炉 | 129.32 | 2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0°0′53.28″ 纬度:20°55′26.22″ | ||
#2炉 | 126.36 | 2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0°0′53.14″ 纬度:20°55′26.26″ | |||
颗粒物 | #1炉 | 2.52 | 2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0°0′53.28″ 纬度:20°55′26.22″ | ||
#2炉 | 1.91 | 2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0°0′53.14″ 纬度:20°55′26.26″ | |||
8 | 环投邵东公司 | 二氧化硫 | #1炉 | 17.75 | 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1°48′7.67″ 纬度:27°11′35.34″ |
#2炉 | 23.58 | 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1°48′7.67″ 纬度:27°11′35.34″ | |||
氮氧化物 | #1炉 | 154.53 | 2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1°48′7.67″ 纬度:27°11′35.34″ | ||
#2炉 | 149.84 | 2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1°48′7.67″ 纬度:27°11′35.34″ | |||
颗粒物 | #1炉 | 0.78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1°48′7.67″ 纬度:27°11′35.34″ | ||
#2炉 | 0.32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1°48′7.67″ 纬度:27°11′35.34″ |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以及核定的年排放总量汇总如下:
污染物名称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颗粒物 |
报告期内排放总量(吨) | 251.58 | 1,488.92 | 33.46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2,156.39 | 5,524.94 | 524.07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项目全部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和设计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对防治污染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公司项目运营的废气排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其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碳、二噁英等
特征污染物按环评批复的设计排放限值执行。项目废气处理工艺部分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干法脱酸+布袋除尘+湿法脱酸+GGH烟气再加热+SCR脱硝”工艺,部分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工艺。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全部回用。项目运行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按标准要求实行分类收集、处置、管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运行稳定,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各项目均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项目申报、审批制度,各项目均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依法取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项目建成后开展环保验收工作。各项目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重点排污单位均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实施备案,并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重点排污单位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环评文件的要求,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本报告期,各重点排污单位均定期开展环境自行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确保排放物达到排放标准,并将自行监测结果在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本公司官网等平台进行对外公示。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环评文件的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通过“装、树、联”(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树立电子显示屏向公众展示污染排放数据、企业的自动监控系统与环保部门联网),提高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减少公众对垃圾焚烧厂产生的负面印象,同时也有助于倒逼企业进行绿色转型,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此外,公司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下属子公司园区被评定为“国家生态科普基地”“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实践基地”等,依托上述基地持续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升社会公众生态环保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综合效益。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垃圾焚烧发电厂通过焚烧方式替代填埋方式处理生活垃圾,避免了垃圾填埋产生的以甲烷为主的温室气体排放。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垃圾焚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达到减碳降碳的效果,公司以精细化运营管理为抓手,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和焚烧控制,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能耗。通过技术改进,提升“三废”处理效率,持续降低烟气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根据属地需要协同掺烧一般工业垃圾,充分发挥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染治理协同优势。同时,积极推进垃圾焚烧供热业务,推动垃圾焚烧发电厂持续节能减排。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公司则积极开展节水、节电、节约办公用纸行动,鼓励员工使用低能耗电器,以达到绿色办公、节能减排的目的。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永兴股份及下属子公司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2024年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开展慰问活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高度重视营造和谐良好的邻里关系,积极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慰问、看望电厂周边村庄老人和困难群众。
2.提供就业岗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结合公司运营需要,为电厂周边村民提供相关工作岗位,真招实措实现了村民在“家门口”就业的愿望。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广州环投集团 | 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本单位自永兴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永兴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永兴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永兴股份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永兴股份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单位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单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永兴股份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永兴股份的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永兴股份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 自公司A股上市之日起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 | / |
股份限售 | 环劲合伙、环卓合伙 | 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自本企业取得永兴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永兴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截止时间孰晚者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永兴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永兴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永兴股份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永兴股份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所持永兴股份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永兴股份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永兴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永兴股份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永兴股份上市后发 | 自取得已发行股份之日起 | 是 | 自取得已发行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截止时间孰晚者为准) | 是 | / | / |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 ||||||||
股份限售 | 城投投资公司、科学城投资集团、白云城投集团 | 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自本公司取得永兴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永兴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截止时间孰晚者为准),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永兴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永兴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永兴股份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 自取得已发行股份之日起 | 是 | 自取得已发行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截止时间孰晚者为准) | 是 | / | / |
其他 | 广州环投集团、环劲合伙、环卓合伙、城投投资公司、科学城投资集团 | 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本单位将长期持有永兴股份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本单位拟减持所持永兴股份股份的,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永兴股份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单位减持所持永兴股份股份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永兴股份股票的发行价;若永兴股份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单位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永兴股份股份总数的25%。 在遵守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单位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及本单位具体情况而定,并由永兴股份及时予以披露。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 | 自公司A股上市之日起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他 | 广州环投集团、永兴股份、永兴股份非独立董 | 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永兴股份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永兴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外,则永兴股份及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 | 自公司A股上市之日起 | 是 | 上市之日起3年内 | 是 | / | / |
事、高级管理人员 | 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依照以下法律程序实施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触发启动条件后,公司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30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在上述启动条件规定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尚未正式实施前,如永兴股份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在实施期间内,如永兴股份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在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达到启动条件的情形,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 |||||||
其他 | 广州环投集团 | 关于招股书无虚假误导遗漏的承诺:本单位承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永兴股份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永兴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前述行为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本单位将督促永兴股份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的工作,本单位亦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 若永兴股份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单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自承诺签署之日起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他 | 永兴股份 | 关于招股书无虚假误导遗漏的承诺:永兴股份承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永兴股份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永兴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前述行为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永兴股份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的工作。 若永兴股份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永兴股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自承诺签署之日起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他 | 永兴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招股书无虚假误导遗漏的承诺:本人承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永兴股份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自承诺签署之日起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他 | 广州环投集团 | 不存在欺诈发行上市的承诺:1、保证永兴股份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永兴股份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审核/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单位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将督促永兴股份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永兴股份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本单位亦将依法回购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 | 自承诺签署之日起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他 | 永兴股份 | 不存在欺诈发行上市的承诺:1、保证永兴股份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永兴股份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审核/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永兴股份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 | 自承诺签署之日起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他 | 广州环投集团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1、本单位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发行人填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2、本单位履行作为控股股东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单位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4、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发行人的预算管理,本单位相关人员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单位对发行人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本单位将严格接受发行人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5、本单位将不会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本单位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6、本单位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7、本单位将尽责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8、若发行人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单位将全力支持发行人将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9、本单位将支持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10、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 自承诺签署之日起 | 是 | 作为控股股东期间 | 是 | / | / |
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单位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所处行业协会对本单位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其他 | 永兴股份董事、高管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1本人将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将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对公司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本人将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3、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5、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6、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7、本人将支持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自承诺签署之日起 | 是 | 任职期间 | 是 | / | / |
解决关联交易 | 广州环投集团、广州产投集团、环劲合伙、环卓合伙、城投投资公司、科学城投资集团、永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相关内容,详见永兴股份《招股说明书》附件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九)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3、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自承诺签署之日起 | 是 | 本单位/本人作为永兴股份控股股东、持股5%股东、董监高期间内持续有效 | 是 | / | / |
兴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解决同业竞争 | 广州环投集团、广州产投集团 | 关于规范同业竞争的承诺相关内容,详见永兴股份《招股说明书》附件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 自承诺签署之日起 | 是 | 本单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 | 是 | / | /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永兴股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永兴股份 | 公司本部 | 洁晋公司 | 5,500.00 | 2023/9/27 | 2023/9/27 | 2035/6/2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 | / | 是 | 参股子公司 | |
永兴股份 | 公司本部 | 洁晋公司 | 1,000.00 | 2023/9/8 | 2023/9/8 | 2024/6/3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 | / | 是 | 参股子公司 | |
永兴股份 | 公司本部 | 洁晋公司 | 5,000.00 | 2023/11/23 | 2023/11/23 | 2024/6/4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 | / | 是 | 参股子公司 | |
永兴股份 | 公司本部 | 洁晋公司 | 1,465.10 | 2023/12/18 | 2023/12/18 | 2034/12/18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 | / | 是 | 参股子公司 | |
永兴股份 | 公司本部 | 洁晋公司 | 1,523.90 | 2023/12/18 | 2023/12/18 | 2034/12/18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 | / | 是 | 参股子公司 | |
永兴股份 | 公司本部 | 洁晋公司 | 3,381.00 | 2023/12/18 | 2023/12/18 | 2037/12/18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 | / | 是 | 参股子公司 | |
永兴股份 | 公司本部 | 洁晋公司 | 21,070.00 | 2023/3/24 | 2023/3/24 | 2036/12/21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 | / | 是 | 参股子公司 | |
永兴股份 | 公司本部 | 洁晋公司 | 14,136.50 | 2024/6/20 | 2024/6/20 | 2039/6/19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 | / | 是 | 参股子公司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4,136.5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47,076.5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47,076.5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66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47,076.5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47,076.5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
担保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相关程序,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事项及担保涉诉事项。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4年1月15日 | 2,430,000,000.00 | 2,331,002,952.60 | 2,331,002,952.60 | 不适用 | 2,314,071,356.11 | 不适用 | 99.27 | 0.00 | 2,314,071,356.11 | 99.27 | |
合计 | / | 2,430,000,000.00 | 2,331,002,952.60 | 2,331,002,952.60 | / | 2,314,071,356.11 | / | 99.27 | 0.00 | 2,314,071,356.11 | 99.27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即南沙电厂二期)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86,156,403.01 | 369,224,806.52 | 369,224,806.52 | 95.62 | 2022年7月 | 是 | 是 | / | 50,670,017.17 | 225,110,362.24 | 否 | 16,931,596.49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即花城电厂二期)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579,245,346.40 | 579,245,346.40 | 579,245,346.40 | 100.00 | 2022年8月 | 是 | 是 | / | 59,222,319.01 | 188,333,530.67 | 否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即增城电厂二期)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92,260,598.64 | 292,260,598.64 | 292,260,598.64 | 100.00 | 2022年5月 | 是 | 是 | / | 86,635,583.70 | 358,629,419.68 | 否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广州市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即从化电厂二期)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74,039,718.77 | 374,039,718.77 | 374,039,718.77 | 100.00 | 2022年8月 | 是 | 是 | / | 8,602,900.04 | 70,848,059.15 | 否 | |
首次 | 补充流动资金及 | 补流 | 是 | 否 | 699,300,885.78 | 699,300,885.78 | 699,300,885.78 | 100.00 | / | / | / | / | / | / | 否 |
公开发行股票 | 偿还银行贷款 | 还贷 | ||||||||||||||
合计 | / | / | / | / | 2,331,002,952.60 | 2,314,071,356.11 | 2,314,071,356.11 | / | — | / | / | / | 205,130,819.92 | 842,921,371.74 | / | 16,931,596.49 |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0,741.3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493.87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出具了大华核字[2024]000222号专项鉴证报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发行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160,741.32万元已完成置换,公司发行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493.87万元实际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进行置换形成节余募集资金。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4年3月8日 | 700,000,000.00 | 2024年3月8日 | 2025年3月7日 | 30,770,737.58 | 否 |
其他说明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具体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方 | 产品类型 | 收益类型 | 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协定存款 | 保本收益类型 | 30,770,737.58 |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并结项,截至2024年6月24日,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0,775,842.84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32%,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5)。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50,000,000 | 100.00 | 4,502,461 | 4,502,461 | 754,502,461 | 83.83 | |||
1、国家持股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741,043,223 | 98.81 | 21,792 | 21,792 | 741,065,015 | 82.34 | |||
3、其他内资持股 | 8,956,777 | 1.19 | 4,478,008 | 4,478,008 | 13,434,785 | 1.49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8,956,777 | 1.19 | 4,390,121 | 4,390,121 | 13,346,898 | 1.48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87,887 | 87,887 | 87,887 | 0.01 | |||||
4、外资持股 | 2,661 | 2,661 | 2,661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2,661 | 2,661 | 2,661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45,497,539 | 145,497,539 | 145,497,539 | 16.1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45,497,539 | 145,497,539 | 145,497,539 | 16.17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750,000,000 | 100.00 | 150,000,000 | 150,000,000 | 900,000,0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50,000,000股普通股,并于2024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50,000,000股增加至900,000,000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51,043,223 | - | - | 651,043,223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7年7月19日 |
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 | 37,500,000 | - | - | 37,5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5年1月27日 |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7,500,000 | - | - | 37,5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5年1月27日 |
广州市白云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 | - | - | 15,0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5年1月27日 |
广州环劲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298,904 | - | - | 6,298,904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7年7月19日 |
广州环卓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57,873 | - | - | 2,657,873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7年7月19日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东 | - | - | 4,502,461 | 4,502,461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4年7月24日 |
合计 | 750,000,000 | - | 4,502,461 | 754,502,461 | - | - |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3,062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651,043,223 | 72.34 | 651,043,223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 | 0 | 37,500,000 | 4.17 | 37,5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37,500,000 | 4.17 | 37,5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广州市白云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15,000,000 | 1.67 | 15,0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广州环劲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6,298,904 | 0.70 | 6,298,904 | 质押 | 6,298,904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长期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742,046 | 5,742,046 | 0.64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4,916,568 | 4,916,568 | 0.55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 3,992,600 | 3,992,600 | 0.44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3,563,143 | 3,563,143 | 0.40 | 1,258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广州环卓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657,873 | 0.30 | 2,657,873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长期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742,046 | 人民币普通股 | 5,742,046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4,916,568 | 人民币普通股 | 4,916,568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 3,992,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92,60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3,561,885 | 人民币普通股 | 3,561,885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21,028 | 人民币普通股 | 2,221,028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01,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1,10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周期精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9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98,800 | |||||
陈祥美 | 1,221,207 | 人民币普通股 | 1,221,207 |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16,61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6,611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广州环劲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广州环卓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除前述一致行动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不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51,043,223 | 2027年7月19日 | 651,043,223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2 | 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 | 37,500,000 | 2025年1月27日 | 37,500,000 | 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 |
3 |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7,500,000 | 2025年1月27日 | 37,500,000 | 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 |
4 | 广州市白云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 | 2025年1月27日 | 15,000,000 | 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 |
5 | 广州环劲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298,904 | 2027年7月19日 | 6,298,904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6 | 广州环卓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57,873 | 2027年7月19日 | 2,657,873 | 自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7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东 | 4,502,461 | 2024年7月24日 | 4,502,461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广州环劲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广州环卓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除前述一致行动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不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2024年8月31日后的最近回售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主承销商 | 受托管理人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2014年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收益债券 | 14穗热电债、PR穗热电 | 1480563.IB、123024.SH | 2014-11-18 | 2014-11-18 | 不适用 | 2024-11-18 | 12,000.00 | 6.38 |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本期债券从第三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第3、4、5、6、7、8、9、10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7.5、10、12.5、15、15、15的比例偿还本金。本期债券存续期后八年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 上海证券交易所+银行间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交易的债券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信用评级机构名称 | 信用评级级别 | 评级展望变动 | 信用评级结果变化的原因 |
14穗热电债/PR穗热电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AA | 稳定 | 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未变动信用级别 |
其他说明/
4.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变更、变化和执行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二)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四) 专项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相关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变动原因 |
流动比率 | 1.03 | 0.53 | 94.34 | 主要本期收到IPO募集资金所致 |
速动比率 | 1.01 | 0.52 | 94.23 | 同上 |
资产负债率(%) | 58.78 | 66.70 | 减少7.92个百分点 | 同上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399,884,370.45 | 420,121,876.97 | -4.82 | 主要系建设项目投产运营固定成本增加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11 | 0.10 | 10.00 | 主要系随着各建设项目应付工程款项逐步支付,导致债务较上期下降 |
利息保障倍数 | 3.40 | 3.36 | 1.19 | 本期偿还部分借款减少利息支出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5.64 | 5.41 | 4.25 | 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5.75 | 4.90 | 17.35 | 本期偿还部分借款减少利息支出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120,028,580.09 | 705,088,286.9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50,000.00 | |
应收账款 | 七、5 | 1,670,812,865.27 | 1,469,875,490.23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0.00 | 3,000,000.00 |
预付款项 | 七、8 | 22,089,613.64 | 14,716,505.1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343,400,048.84 | 380,637,202.5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4,754,266.64 | 26,754,266.64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77,518,448.88 | 79,634,486.04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3,080,817.90 | 3,072,000.0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33,618,126.38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05,286,771.90 | 406,080,668.14 |
流动资产合计 | 5,175,835,272.90 | 3,062,154,638.9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七、15 | 525,268,219.18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652,670,353.06 | 623,679,675.9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2,501,080,902.47 | 12,905,953,755.17 |
在建工程 | 七、22 | 21,358,552.86 | 30,962,546.3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2,448,277.06 | 12,633,050.12 |
无形资产 | 七、26 | 5,883,132,525.99 | 6,008,975,254.84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51,274,713.29 | 50,636,816.0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85,835,916.03 | 90,987,633.9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486,500,078.72 | 559,107,023.3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694,301,319.48 | 20,808,203,974.86 | |
资产总计 | 24,870,136,592.38 | 23,870,358,613.8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2,442,629,297.57 | 2,954,596,365.7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3,564,350.68 | 5,870,683.8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29,054,850.12 | 199,917,626.06 |
应交税费 | 七、40 | 55,994,546.94 | 15,462,513.64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345,857,117.02 | 1,509,571,232.7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924,710,571.04 | 944,094,867.44 |
其他流动负债 | 119,687,446.13 | 123,662,726.01 | |
流动负债合计 | 5,031,498,179.50 | 5,753,176,015.5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9,071,570,566.24 | 9,636,601,079.07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8,135,120.90 | 8,893,944.69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51,042,839.43 | 49,048,077.20 |
递延收益 | 七、51 | 447,061,513.32 | 465,044,701.6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9,348,216.05 | 9,621,966.7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587,158,255.94 | 10,169,209,769.32 | |
负债合计 | 14,618,656,435.44 | 15,922,385,784.8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900,000,000.00 | 75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8,072,772,706.66 | 5,891,769,754.0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13,818,581.79 | 2,545,216.86 |
盈余公积 | 七、59 | 167,077,052.60 | 167,077,052.6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944,246,806.30 | 990,237,740.8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097,915,147.35 | 7,801,629,764.37 | |
少数股东权益 | 153,565,009.59 | 146,343,064.6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251,480,156.94 | 7,947,972,829.0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4,870,136,592.38 | 23,870,358,613.85 |
公司负责人:谈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松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91,615,323.42 | 158,068,147.4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70,993,101.99 | 128,533,275.7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045,116.46 | 91,690.0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2,299,738,247.48 | 1,759,660,264.4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560,254,266.64 | 572,254,266.64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21,428,000.00 | 27,560,000.0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33,618,126.38 | ||
其他流动资产 | 6,462,677.78 | 4,772,718.11 | |
流动资产合计 | 4,424,900,593.51 | 2,078,686,095.7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525,268,219.18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6,496,988,034.25 | 6,467,997,357.1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48,462.05 | 1,352,665.08 | |
在建工程 | 92,175.66 | 92,175.6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1,870,664.99 | 11,801,422.05 | |
无形资产 | 683,409.86 | 724,529.9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77,017.45 | 217,867.6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661,938.84 | 8,311,312.4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522,521,703.10 | 7,015,765,549.06 | |
资产总计 | 10,947,422,296.61 | 9,094,451,644.8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67,849,276.55 | 94,036,385.2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6,066,604.38 | 22,073,026.71 | |
应交税费 | 2,365,212.27 | 1,059,274.35 | |
其他应付款 | 899,828,698.56 | 905,242,627.1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299,692.74 | 17,581,215.21 | |
其他流动负债 | 862,914.13 | 448,881.02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05,272,398.63 | 1,040,441,409.6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03,500,000.00 | 303,485,933.34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135,120.90 | 8,700,705.9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67,666.25 | 2,950,355.5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4,602,787.15 | 315,136,994.81 | |
负债合计 | 1,319,875,185.78 | 1,355,578,404.4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00,000,000.00 | 75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441,365,653.49 | 6,260,362,700.8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67,077,052.60 | 167,077,052.60 | |
未分配利润 | 119,104,404.74 | 561,433,486.8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627,547,110.83 | 7,738,873,240.3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947,422,296.61 | 9,094,451,644.81 |
公司负责人:谈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松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编制单位: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833,776,095.85 | 1,765,616,069.50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833,776,095.85 | 1,765,616,069.5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486,203,409.55 | 1,331,605,001.4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051,091,660.55 | 892,615,851.8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40,472,085.83 | 36,081,714.26 |
销售费用 | 七、63 | 61,818.08 | 1,499,854.04 |
管理费用 | 七、64 | 145,132,970.65 | 156,808,469.21 |
研发费用 | 七、65 | 72,071,162.14 | 59,388,527.50 |
财务费用 | 七、66 | 177,373,712.30 | 185,210,584.60 |
其中:利息费用 | 198,121,663.20 | 203,824,859.53 | |
利息收入 | 20,774,831.47 | 18,687,535.17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0,053,412.68 | 29,875,553.2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3,059,709.84 | 44,470,142.7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七、68 | 28,990,677.12 | 32,405,662.3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49,671,017.02 | -36,890,900.6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464.10 | -105,000.0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70,356,361.74 | 471,360,863.43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31,787.93 | 13,512,186.18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75,722.31 | 76,332.3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70,412,427.36 | 484,796,717.2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41,181,416.98 | 21,232,948.5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9,231,010.38 | 463,563,768.6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9,231,010.38 | 463,563,768.6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2,009,065.45 | 453,569,490.5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7,221,944.93 | 9,994,278.0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29,231,010.38 | 463,563,768.6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22,009,065.45 | 453,569,490.5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221,944.93 | 9,994,278.0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8 | 0.6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8 | 0.6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谈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松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编制单位: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8,858,874.28 |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9,219,602.89 | |
税金及附加 | 1,799.86 | 332,417.21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8,971,558.12 | 18,220,162.97 | |
研发费用 | 2,674,904.00 | 1,780,327.66 | |
财务费用 | -26,552,331.02 | -13,615,196.19 | |
其中:利息费用 | 3,665,757.05 | 4,337,640.15 | |
利息收入 | 30,218,088.07 | 17,952,836.34 | |
加:其他收益 | 86,347.03 | 822,004.4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43,059,709.84 | 967,162,942.7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8,990,677.12 | 32,405,662.3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229,446.31 | -18,649,488.7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4,820,679.60 | 952,257,018.18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480.1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820,199.47 | 952,257,018.18 | |
减:所得税费用 | -850,718.43 | -500,870.3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670,917.90 | 952,757,888.5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670,917.90 | 952,757,888.5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5,670,917.90 | 952,757,888.5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谈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松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编制单位: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27,030,641.64 | 1,703,757,707.5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565,390.29 | 24,496,789.1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6,862,379.24 | 41,461,854.7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79,458,411.17 | 1,769,716,351.4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4,417,096.89 | 405,616,902.0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28,916,471.47 | 358,306,131.0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9,404,305.68 | 77,908,023.0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8,927,535.76 | 93,723,168.8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1,665,409.80 | 935,554,224.9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7,793,001.37 | 834,162,126.5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000,000.00 | 36,043,791.1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75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229,543.22 | 2,897,899.7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237,298.22 | 39,941,690.8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08,149,231.78 | 758,147,572.4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94,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28,529,022.0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8,149,231.78 | 1,480,676,594.4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0,911,933.56 | -1,440,734,903.5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40,26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65,949,576.24 | 526,706,094.36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0.00 | 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06,209,576.24 | 526,706,094.3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54,898,627.11 | 263,997,196.25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72,114,727.73 | 1,141,415,134.3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82,740,784.01 | 2,174,798.4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09,754,138.85 | 1,407,587,129.0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6,455,437.39 | -880,881,034.6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13,336,505.20 | -1,487,453,811.6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0,776,538.52 | 2,225,093,737.5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74,113,043.72 | 737,639,925.89 |
公司负责人:谈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松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6月编制单位: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3,737,573.72 | 155,815,834.0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342,412.86 | 704,048,219.2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4,079,986.58 | 859,864,053.3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992,746.81 | 28,736,593.2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0,752,370.05 | 24,844,979.7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12,092.64 | 22,865,259.0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649,401.34 | 2,818,084.0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9,206,610.84 | 79,264,916.0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873,375.74 | 780,599,137.2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000,000.00 | 873,247,191.1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4,878,487.65 | 48,872,520.5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6,878,487.65 | 923,119,711.6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0,181.44 | 488,578.7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94,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46,073,403.52 | 498,529,022.0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46,283,584.96 | 893,017,600.7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9,405,097.31 | 30,102,110.9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40,26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40,26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69,933,933.33 | 937,360,080.0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740,784.01 | 1,371,226.0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2,674,717.34 | 938,731,306.0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7,585,282.66 | -938,731,306.0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33,053,561.09 | -128,030,057.8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7,540,587.49 | 534,471,794.8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90,594,148.58 | 406,441,736.97 |
公司负责人:谈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松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0,000,000.00 | 5,891,769,754.06 | 2,545,216.86 | 167,077,052.60 | 990,237,740.85 | 7,801,629,764.37 | 146,343,064.66 | 7,947,972,829.0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0,000,000.00 | 5,891,769,754.06 | 2,545,216.86 | 167,077,052.60 | 990,237,740.85 | 7,801,629,764.37 | 146,343,064.66 | 7,947,972,829.0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0,000,000.00 | 2,181,002,952.60 | 11,273,364.93 | -45,990,934.55 | 2,296,285,382.98 | 7,221,944.93 | 2,303,507,327.9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2,009,065.45 | 422,009,065.45 | 7,221,944.93 | 429,231,010.3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0,000,000.00 | 2,181,002,952.60 | 2,331,002,952.60 | 2,331,002,952.6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0,000,000.00 | 2,181,002,952.60 | 2,331,002,952.60 | 2,331,002,952.6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68,000,000.00 | -468,000,000.00 | -468,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68,000,000.00 | -468,000,000.00 | -468,000,000.00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1,273,364.93 | 11,273,364.93 | 11,273,364.93 | ||||||||||||
1.本期提取 | 21,302,972.59 | 21,302,972.59 | 21,302,972.59 | ||||||||||||
2.本期使用 | -10,029,607.66 | -10,029,607.66 | -10,029,607.6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0,000,000.00 | 8,072,772,706.66 | 13,818,581.79 | 167,077,052.60 | 944,246,806.30 | 10,097,915,147.35 | 153,565,009.59 | 10,251,480,156.94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0,000,000.00 | 5,891,769,754.06 | 23,296,588.17 | 15,320,108.26 | 1,344,660,337.77 | 8,025,046,788.26 | 132,670,173.37 | 8,157,716,961.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0,000,000.00 | 5,891,769,754.06 | 23,296,588.17 | 15,320,108.26 | 1,344,660,337.77 | 8,025,046,788.26 | 132,670,173.37 | 8,157,716,961.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 | 11,465,108.22 | -483,930,509.42 | -472,465,401.20 | 9,994,278.08 | -462,471,123.12 |
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53,569,490.58 | 453,569,490.58 | 9,994,278.08 | 463,563,768.6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37,500,000.00 | -937,500,000.00 | -937,5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37,500,000.00 | -937,500,000.00 | -937,5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1,465,108.22 | - | 11,465,108.22 | 11,465,108.22 | |||||||||||
1.本期提取 | 25,026,074.41 | 25,026,074.41 | 25,026,074.41 | ||||||||||||
2.本期使用 | -13,560,966.19 | -13,560,966.19 | -13,560,966.1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0,000,000.00 | 5,891,769,754.06 | 34,761,696.39 | 15,320,108.26 | 860,729,828.34 | 7,552,581,387.05 | 142,664,451.45 | 7,695,245,838.50 |
公司负责人:谈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松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0,000,000.00 | 6,260,362,700.89 | 167,077,052.60 | 561,433,486.84 | 7,738,873,240.3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0,000,000.00 | 6,260,362,700.89 | 167,077,052.60 | 561,433,486.84 | 7,738,873,240.3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0,000,000.00 | 2,181,002,952.60 | -442,329,082.10 | 1,888,673,870.5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670,917.90 | 25,670,917.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0,000,000.00 | 2,181,002,952.60 | 2,331,002,952.6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0,000,000.00 | 2,181,002,952.60 | 2,331,002,952.6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68,000,000.00 | -468,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68,000,000.00 | -468,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0,000,000.00 | 8,441,365,653.49 | 167,077,052.60 | 119,104,404.74 | 9,627,547,110.83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0,000,000.00 | 6,260,362,700.89 | 15,320,108.26 | 133,120,987.81 | 7,158,803,796.9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0,000,000.00 | 6,260,362,700.89 | 15,320,108.26 | 133,120,987.81 | 7,158,803,796.9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257,888.54 | 15,257,888.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52,757,888.54 | 952,757,888.5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37,500,000.00 | -937,500,0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37,500,000.00 | -937,5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0,000,000.00 | 6,260,362,700.89 | 15,320,108.26 | 148,378,876.35 | 7,174,061,685.50 |
公司负责人:谈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松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广州永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6893140172的营业执照。
经过历年的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股本总数90,000万股,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科泰二路13-19号高新区产业创新园1栋4层401-199房,总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南塔10楼,母公司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上网电力和垃圾处理服务。
主营业务范围:电力供应;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环保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市政设施管理。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方法、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的确认时点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预付款项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占预付款项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5,000万元 |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 单项投资金额占资产总额的2%以上 |
重要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占负债总额的2%以上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的预算大于2亿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净资产占公司净资产5%以上,或单个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占公司净资产的2%以上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公司净资产的5%以上,或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占公司合并净利润的5%以上 |
重要投资活动 | 单项投资活动占公司净资产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5亿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3.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会进行重新评估。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
(1)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2)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
(3)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4)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5)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6)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
2.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3.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1.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应收其他客户组合、逾期应收其他客户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11.金融工具。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出票人为上述组合以外的银行或非银行机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11.金融工具。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 |
政府客户组合 | 应收政府客户的应收款项 |
电网客户组合 | 应收电网客户的应收款项 |
可再生能源补贴组合 |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 |
一般客户及其他客户组合 | 应收一般客户及其他客户的应收款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 | 不计提 |
政府客户组合 | 应收政府客户的应收款项 | 按本年度该等组合的迁徙率、以前年度相同组合的实际损失率及前瞻性因素为基础,确定该组合本年应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
电网客户组合 | 应收电网客户的应收款项 | |
可再生能源补贴组合 |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应收款项 | |
一般客户及其他客户组合 | 应收一般客户及其他客户的应收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一般客户及其他客户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13.应收账款。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11.金融工具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1:账龄组合 | 除组合2以外的应收款项 | 该类组合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组合与应收款项到期时的偿付能力。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关联方组合 | 应收关联方(合并范围内)的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按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采用先进先出法进行计算。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2.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11.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五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
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
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直线法 | 25 | 0-2 | 3.92-4.00 |
机器设备 | 直线法 | 10-25 | 0-2 | 3.92-10.00 |
工器模具 | 直线法 | 3-5 | 2 | 19.60-32.67 |
交通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3-5 | 2 | 19.60-32.67 |
数码电子设备 | 直线法 | 3-5 | 2 | 19.60-32.67 |
办公生活用具 | 直线法 | 3-5 | 2 | 19.60-32.67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软件等。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BOT项目资产 | 12-28 | 项目运营合同 |
特许经营权 | 28-30 | 特许经营协议 |
土地使用权 | 25-50 | 土地使用证或特许经营协议 |
专利权 | 10-16 | 合同有约定的从合同,合同没有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 |
非专有技术 | 10 | 合同有约定的从合同,合同没有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 |
软件 | 2-10 | 合同有约定的从合同,合同没有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
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园区维护改造费 | 3-5 | |
装修费 | 3 | |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3 |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度(补充养老保险)。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项目运营收入;
(2)PPP建造收入;
(3)环保设备及材料销售收入。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确定恰当的履约
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项目运营收入
项目运营期间内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供电收入、垃圾处理收入。具体如下:
供电收入:当电力供应至当地的电网公司,电网公司取得电力的控制权时,本公司确认收入。本公司按购售电合同等约定的单价及上网电量确认供电收入金额。垃圾处理收入:本公司在提供垃圾处理服务的过程中确认收入。本公司按实际垃圾处理量及协议约定的单价确认垃圾处理收入。
(2)PPP建造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本公司提供建造服务(含建设和改扩建,下同)或发包给其他方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定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的,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
(3)环保设备及材料销售收入
针对本公司销售的产品价值大、生产周期长的特点,结合销售模式,根据销售合同约定的条款确定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及时点,具体如下:①合同条款规定本公司不承担安装、调试义务的,在购货方收到发出商品并验收签字后,按合同金额确认商品销售收入;②对应物料耗材类销售一般价值相对较小,在商品发出,购货方收到商品并签收后,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近年来随着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的变化,可再生能源补贴回款周期与原组合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原单一“账龄组合”采用固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已不能客观准确的反映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特征,需要将“账龄组合”进一步划分为“政府客户组合”、“电网客户组合”、“可再生能源补贴组合”、“一般客户及其他客户组合”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详见如下 | 详见如下 |
其他说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影响2024年半年度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减少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592.19万元。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9%,13% |
消费税 | / | / |
营业税 | /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免税、25.00%、15.00%、12.50% |
房产税 | 按照房产原值的70%(或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 | 1.2%/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项目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永兴股份 | / | 25.00% |
环投云山公司 | / | 15.00% |
环投福山公司 | 福山电厂(一期) | 12.50% |
环投福山公司 | 福山电厂(二期) | 12.50% |
环投福山公司 | 福山生物质厂、福山污水处理厂 | 免征 |
环投南沙公司 | 南沙电厂(一期) | 15.00% |
环投南沙公司 | 南沙电厂(二期)、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 | 12.50% |
环投花城公司 | 花城电厂(一期) | 15.00% |
环投花城公司 | 花城电厂(二期)、花都生物质厂 | 12.50% |
环投增城公司 | 增城电厂(一期) | 15.00% |
环投增城公司 | 增城电厂(二期) | 12.50% |
环投从化公司 | 从化电厂(一期) | 15.00% |
环投从化公司 | 从化电厂(二期)、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 | 12.50% |
环投清新公司 | 雷州电厂 | 12.50% |
环投清新公司 | 一体化项目 | 12.50% |
环投设备公司 | / | 15.00% |
环投建材公司 | / | 25.00% |
设计研究院 | / | 15.00% |
环投邵东公司 | / | 免征 |
油脂公司 | / | 20.0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利用垃圾发电产生的电力收入享受即征即退100%的税收优惠;从事厨余垃圾、畜禽粪污处理处置劳务,享受即征即退100%的税收优惠;从事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享受即征即退70%的税收优惠。
2、企业所得税
(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本公司2023年12月通过高新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234401295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
本公司子公司环投云山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三部门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24401147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环投福山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三部门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14400469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环投南沙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三部门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94400560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2022年12月通过高新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224401253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环投花城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三部门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04401143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2023年12月通过高新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234401012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环投增城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三部门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94400721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2022年12月通过高新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224401282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环投从化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三部门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04400702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2023年12月通过高新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234400895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环投设备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三部门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04400420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2023年12月通过高新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234400485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设计研究院于2019年12月2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三部门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94400733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2022年12月通过高新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224401680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63号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享受该优惠政策的明细如下:
序号 | 项目 | 免征期 | 减半征收期 |
1 | 环投福山公司运营的福山电厂(一期) | 2019年-2021年 | 2022年-2024年 |
2 | 环投南沙公司运营的南沙电厂(一期) | 2018年-2020年 | 2021年-2023年 |
序号 | 项目 | 免征期 | 减半征收期 |
3 | 环投花城公司运营的花城电厂(一期) | 2018年-2020年 | 2021年-2023年 |
4 | 环投增城公司运营的增城电厂(一期) | 2018年-2020年 | 2021年-2023年 |
5 | 环投从化公司运营的从化电厂(一期) | 2018年-2020年 | 2021年-2023年 |
6 | 环投清新公司运营的雷州电厂、一体化项目 | 2021年-2023年 | 2024年-2026年 |
7 | 环投福山公司运营的福山电厂(二期) | 2021年-2023年 | 2024年-2026年 |
8 | 环投南沙公司运营的南沙电厂(二期)、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 | 2021年-2023年 | 2024年-2026年 |
9 | 环投花城公司运营的花城电厂(二期)、花都生物质项目 | 2021年-2023年 | 2024年-2026年 |
10 | 环投增城公司运营的增城电厂(二期) | 2021年-2023年 | 2024年-2026年 |
11 | 环投从化公司运营的从化电厂(二期)、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 | 2021年-2023年 | 2024年-2026年 |
12 | 环投福山公司运营的福山生物质厂、污水处理厂 | 2022年-2024年 | 2025年-2027年 |
13 | 环投邵东公司运营的邵东焚烧发电厂项目 | 2023年-2025年 | 2026年-2028年 |
(3)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文件,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孙公司广州环投油脂技术有限公司符合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九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规定: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时,《目录》内所列资源占产品原料的比例应符合《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公司各子公司废弃油脂销售参照上述优惠政策执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2,074,048,866.11 | 660,737,270.55 |
其他货币资金 | 44,958,539.14 | 44,127,073.78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1,021,174.84 | 223,942.59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合计 | 2,120,028,580.09 | 705,088,286.9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履约保证金 | 3,884,788.41 | 694,817.37 |
诉讼案件冻结资金 | 41,009,573.12 | 43,392,988.44 |
合计 | 44,894,361.53 | 44,087,805.81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0,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 |
合计 | 50,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81,474,275.15 | 1,180,224,461.62 |
1年以内小计 | 1,181,474,275.15 | 1,180,224,461.62 |
1至2年 | 274,635,005.54 | 202,245,062.32 |
2至3年 | 224,409,917.57 | 174,078,876.11 |
3至4年 | 55,289,351.43 | 54,757,189.45 |
4至5年 | 10,512,552.33 | |
5年以上 | / | |
合计 | 1,746,321,102.03 | 1,611,305,589.5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46,321,102.03 | 100.00 | 75,508,236.76 | 4.32 | 1,670,812,865.27 | 1,611,305,589.50 | 100.00 | 141,430,099.27 | 8.78 | 1,469,875,490.2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611,305,589.50 | 100.00 | 141,430,099.27 | 8.78 | 1,469,875,490.23 | |||||
可再生能源补贴组合 | 445,490,668.58 | 25.51 | 44,170,817.94 | 9.92 | 401,319,850.64 | |||||
电网客户组合 | 159,018,009.28 | 9.11 | 461,152.23 | 0.29 | 158,556,857.05 | |||||
政府客户组合 | 1,051,278,591.89 | 60.20 | 24,502,585.33 | 2.33 | 1,026,776,006.56 | |||||
一般客户及其他客户组合 | 90,533,832.28 | 5.18 | 6,373,681.26 | 7.04 | 84,160,151.02 | |||||
合计 | 1,746,321,102.03 | 100.00 | 75,508,236.76 | 4.32 | 1,670,812,865.27 | 1,611,305,589.50 | 100.00 | 141,430,099.27 | 8.78 | 1,469,875,490.2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可再生能源补贴组合 | 445,490,668.58 | 44,170,817.94 | 9.92 |
电网客户组合 | 159,018,009.28 | 461,152.23 | 0.29 |
政府客户组合 | 1,051,278,591.89 | 24,502,585.33 | 2.33 |
一般客户及其他客户组合 | 90,533,832.28 | 6,373,681.26 | 7.04 |
合计 | 1,746,321,102.03 | 75,508,236.76 | 4.3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41,430,099.27 | 65,921,862.51 | 75,508,236.76 | |||
合计 | 141,430,099.27 | 65,921,862.51 | 75,508,236.7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597,802,197.20 | 597,802,197.20 | 34.16 | 44,458,361.78 | |
客户2 | 564,978,565.61 | 564,978,565.61 | 32.28 | 6,895,615.65 | |
客户3 | 213,597,890.32 | 213,597,890.32 | 12.20 | 7,541,286.92 | |
客户4 | 137,374,097.56 | 137,374,097.56 | 7.85 | 4,365,713.37 | |
客户5 | 57,944,167.81 | 57,944,167.81 | 3.31 | 1,122,992.86 | |
合计 | 1,571,696,918.50 | 1,571,696,918.50 | 89.80 | 64,383,970.58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余额(元) | 受限原因 |
应收账款 | 1,287,861,850.51 | 银行借款质押收费权 |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质保金 | 3,849,282.00 | 768,464.10 | 3,080,817.90 | 3,840,000.00 | 768,000.00 | 3,072,000.00 |
合计 | 3,849,282.00 | 768,464.10 | 3,080,817.90 | 3,840,000.00 | 768,000.00 | 3,072,000.0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价值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49,282.00 | 100.00 | 768,464.10 | 19.96 | 3,080,817.90 | 3,840,000.00 | 100.00 | 768,000.00 | 20.00 | 3,072,000.0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849,282.00 | 100.00 | 768,464.10 | 19.96 | 3,080,817.90 | 3,840,000.00 | 100.00 | 768,000.00 | 20.00 | 3,072,000.00 |
合计 | 3,849,282.00 | / | 768,464.10 | / | 3,080,817.90 | 3,840,000.00 | / | 768,000.00 | / | 3,072,0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3,849,282.00 | 768,464.10 | 19.96 |
合计 | 3,849,282.00 | 768,464.10 | 19.9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质保金 | 768,000.00 | 464.10 | ||
合计 | 768,000.00 | 464.10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3,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0,885,644.49 | 94.55 | 5,171,426.67 | 35.14 |
1至2年 | 1,203,969.15 | 5.45 | 8,673,078.46 | 58.93 |
2至3年 | 672,000.00 | 4.57 | ||
3年以上 | 200,000.00 | 1.36 | ||
合计 | 22,089,613.64 | 100.00 | 14,716,505.1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客户1 | 12,004,175.65 | 54.34 | 2024年 | 预付企业年金 |
客户2 | 1,183,443.00 | 5.36 | 2022年、2024年 | 预付材料款 |
客户3 | 868,688.73 | 3.93 | 2024年 | 预付油卡充值 |
客户4 | 842,877.90 | 3.82 | 2024年 | 预付工程款 |
客户5 | 472,600.00 | 2.14 | 2024年 | 预付材料款 |
合计 | 15,371,785.28 | 69.5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4,754,266.64 | 26,754,266.64 |
其他应收款 | 328,645,782.20 | 353,882,935.89 |
合计 | 343,400,048.84 | 380,637,202.5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 14,754,266.64 | 26,754,266.64 |
合计 | 14,754,266.64 | 26,754,266.64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7,881,830.02 | 355,989,021.82 |
1年以内小计 | 17,881,830.02 | 355,989,021.82 |
1至2年 | 336,916,886.44 | 5,136,009.92 |
2至3年 | 6,838,514.87 | 11,413,007.79 |
3至4年 | 5,924,900.00 | 3,841,100.00 |
4至5年 | 0.00 | 100,000.00 |
5年以上 | 421,013.20 | 490,313.20 |
合计 | 367,983,144.53 | 376,969,452.7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参股公司资金拆借本息 | 332,426,197.56 | 331,593,467.73 |
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 4,944,521.20 | 10,576,041.46 |
代收代付款项 | 6,538,618.98 | 13,410,790.30 |
保证金 | 21,560,852.33 | 19,926,633.83 |
代扣代缴员工费用及其他 | 2,512,954.46 | 1,462,519.41 |
合计 | 367,983,144.53 | 376,969,452.7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3,086,516.84 | 23,086,516.84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6,250,845.49 | 16,250,845.4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39,337,362.33 | 39,337,362.3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23,086,516.84 | 16,250,845.49 | 39,337,362.33 | |||
合计 | 23,086,516.84 | 16,250,845.49 | 39,337,362.3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客户1 | 332,426,197.56 | 90.34 | 内部拆借本息 | 2年以内 | 33,047,760.98 |
客户2 | 8,887,900.00 | 2.42 | 保证金 | 2-4年 | 2,915,450.00 |
客户3 | 4,944,521.20 | 1.34 | 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 1年以内 | 247,226.06 |
客户4 | 3,400,000.00 | 0.92 | 保证金 | 1-2年 | 340,000.00 |
客户5 | 2,879,338.71 | 0.78 | 代收代付款 | 3年以内 | 438,688.74 |
合计 | 352,537,957.47 | 95.80 | / | / | 36,989,125.78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6,713,806.99 | 76,713,806.99 | 79,567,315.09 | 79,567,315.09 | ||
在产品 | 567,734.05 | 567,734.05 | ||||
库存商品 | 236,907.84 | 236,907.84 | 67,170.95 | 67,170.95 | ||
周转材料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77,518,448.88 | 77,518,448.88 | 79,634,486.04 | 79,634,486.04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533,618,126.38 | |
合计 | 533,618,126.38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大额存单 | 533,618,126.38 | 494,500,000.00 | 从其他债权投资转入 | ||||||
合计 | 533,618,126.38 | 494,500,000.00 |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
大额存单 | 494,500,000.00 | 3.34 | 3.34 | 2025/3/7 | ||||||
合计 | 494,500,000.00 | / | / | / | / | / | /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债务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待抵扣、待认证税额 | 398,605,511.55 | 397,811,250.41 |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 | 6,681,260.35 | 3,848,289.99 |
其他 | 4,421,127.74 | |
合计 | 405,286,771.90 | 406,080,668.14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大额存单 | 525,268,219.18 | 8,349,907.20 | 533,618,126.38 | 494,500,000.00 | |||||
小计 | 525,268,219.18 | 8,349,907.20 | 533,618,126.38 | 494,500,000.00 |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 533,618,126.38 | 494,500,000.00 | 转入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合计 | 525,268,219.18 | 8,349,907.20 |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 214,553,999.99 | 24,919,312.75 | 239,473,312.74 |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409,125,675.95 | 4,071,364.37 | 413,197,040.32 | ||||||||
小计 | 623,679,675.94 | 28,990,677.12 | 652,670,353.06 | ||||||||
合计 | 623,679,675.94 | 28,990,677.12 | 652,670,353.06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2,501,000,534.96 | 12,905,953,755.17 |
固定资产清理 | 80,367.51 | / |
合计 | 12,501,080,902.47 | 12,905,953,755.17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工器模具 | 交通运输设备 | 数码电子设备 | 办公生活用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900,816,935.92 | 7,855,916,248.54 | 18,490,543.37 | 19,502,913.21 | 13,339,201.02 | 8,224,789.09 | 13,816,290,631.1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332,084.60 | 33,678,586.69 | 869,359.83 | 827,517.62 | 365,776.90 | 404,369.91 | 70,477,695.55 |
(1)购置 | 819,980.47 | 869,359.83 | 827,517.62 | 365,776.90 | 404,369.91 | 3,287,004.7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4,332,084.60 | 32,858,606.22 | 67,190,690.8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5,590,000.00 | 440,818.39 | 154,700.85 | 495,474.20 | 3,990.00 | 196,684,983.44 | |
(1)处置或报废 | 440,818.39 | 154,700.85 | 495,474.20 | 3,990.00 | 1,094,983.44 | ||
其他减少 | 195,590,000.00 | 195,590,000.00 | |||||
4.期末余额 | 5,739,559,020.52 | 7,889,154,016.84 | 19,205,202.35 | 20,330,430.83 | 13,209,503.72 | 8,625,169.00 | 13,690,083,343.2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47,102,533.00 | 533,692,003.36 | 9,353,887.73 | 8,274,297.12 | 8,976,766.35 | 2,937,388.42 | 910,336,875.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6,357,989.70 | 157,408,334.08 | 1,784,681.18 | 1,905,720.56 | 1,101,643.51 | 1,001,068.60 | 279,559,437.63 |
(1)计提 | 116,357,989.70 | 157,408,334.08 | 1,784,681.18 | 1,905,720.56 | 1,101,643.51 | 1,001,068.60 | 279,559,437.6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3,767.92 | 151,606.82 | 484,140.57 | 3,990.00 | 813,505.31 | ||
(1)处置或报废 | 173,767.92 | 151,606.82 | 484,140.57 | 3,990.00 | 813,505.31 | ||
4.期末余额 | 463,460,522.70 | 690,926,569.52 | 10,986,962.09 | 10,180,017.68 | 9,594,269.29 | 3,934,467.02 | 1,189,082,808.3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276,098,497.82 | 7,198,227,447.32 | 8,218,240.26 | 10,150,413.15 | 3,615,234.43 | 4,690,701.98 | 12,501,000,534.96 |
2.期初账面价值 | 5,553,714,402.92 | 7,322,224,245.18 | 9,136,655.64 | 11,228,616.09 | 4,362,434.67 | 5,287,400.67 | 12,905,953,755.17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环投福山公司 | 1,879,641,558.38 | 正在办理项目验收,验收完成后申请办理房产证。 |
环投花城公司 | 1,035,823,405.16 | 正在办理项目验收,验收完成后申请办理房产证。 |
环投南沙公司 | 704,257,147.99 | 正在办理项目验收,验收完成后申请办理房产证。 |
环投从化公司 | 834,321,671.89 | 正在办理项目验收,验收完成后申请办理房产证。 |
合计 | 4,454,043,783.42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机器设备 | 68,112.42 | / |
电子设备、模具 | 12,255.09 | / |
合计 | 80,367.51 | / |
其他说明:
/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1,358,552.86 | 30,962,546.31 |
工程物资 | / | / |
合计 | 21,358,552.86 | 30,962,546.31 |
其他说明: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园区科教中心 | 4,682,734.03 | 4,682,734.03 | ||||
萝岗焚烧一厂大门和门楼项目 | 6,987,360.19 | 6,987,360.19 | 5,030,498.94 | 5,030,498.94 | ||
福山医疗废弃二期项目 | 8,842,702.97 | 8,842,702.97 | ||||
萝岗焚烧二厂一二期连通桥施工项目 | 107,553.01 | 107,553.01 | 7,377,750.53 | 7,377,750.53 | ||
南沙零星工程 | 4,540,213.30 | 4,540,213.30 | ||||
从化零星工程 | 7,571,062.04 | 7,571,062.04 | ||||
其他 | 2,152,364.32 | 2,152,364.32 | 5,028,859.84 | 5,028,859.84 | ||
合计 | 21,358,552.86 | 21,358,552.86 | 30,962,546.31 | 30,962,546.3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658,841.71 | 20,658,841.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64,066.18 | 2,164,066.18 |
租赁 | 2,164,066.18 | 2,164,066.1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2,822,907.89 | 22,822,907.8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025,791.59 | 8,025,791.5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48,839.24 | 2,348,839.24 |
(1)计提 | 2,348,839.24 | 2,348,839.2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374,630.83 | 10,374,630.8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448,277.06 | 12,448,277.0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633,050.12 | 12,633,050.12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特许经营权 |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资产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33,680,349.95 | 143,293.28 | 20,829,951.70 | 15,073,849.34 | 1,158,071,397.05 | 6,341,685,095.79 | 7,869,483,937.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30,091.74 | 96,017.70 | 32,957,901.08 | 3,836,412.50 | 40,220,423.02 | ||
(1)购置 | 96,017.70 | 32,957,901.08 | 3,005,043.91 | 36,058,962.69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在建工程转固 | 3,330,091.74 | 831,368.59 | 4,161,460.3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37,010,441.69 | 143,293.28 | 20,829,951.70 | 15,169,867.04 | 1,191,029,298.13 | 6,345,521,508.29 | 7,909,704,360.1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2,402,439.92 | 29,298.40 | 20,829,951.70 | 5,438,891.23 | 92,018,732.99 | 1,719,789,368.03 | 1,860,508,682.2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49,022.18 | 4,912.63 | 704,706.09 | 21,569,669.65 | 140,434,841.32 | 166,063,151.87 | |
(1)计提 | 3,349,022.18 | 4,912.63 | 704,706.09 | 21,569,669.65 | 140,434,841.32 | 166,063,151.8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5,751,462.10 | 34,211.03 | 20,829,951.70 | 6,143,597.32 | 113,588,402.64 | 1,860,224,209.35 | 2,026,571,834.1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1,258,979.59 | 109,082.25 | / | 9,026,269.72 | 1,077,440,895.49 | 4,485,297,298.94 | 5,883,132,525.99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1,277,910.03 | 113,994.88 | / | 9,634,958.11 | 1,066,052,664.06 | 4,621,895,727.76 | 6,008,975,254.84 |
(2).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环投花城公司 | 27,798,274.46 | 正在办理中 |
环投福山公司 | 0.00 | 划拨用地,土地权属为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合计 | 27,798,274.46 |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园区维护改造费 | 32,607,071.60 | 13,981,343.52 | 9,236,252.03 | 37,352,163.09 | |
装修费 | 6,383,371.16 | 1,094,130.83 | 1,324,947.87 | 3,964,292.46 | |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11,646,373.25 | 397,813.20 | 2,085,928.71 | 9,958,257.74 | |
合计 | 50,636,816.01 | 14,379,156.72 | 12,416,311.57 | 1,324,947.87 | 51,274,713.29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15,614,063.19 | 20,111,710.58 | 165,284,616.11 | 24,655,203.0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31,263,312.20 | 49,689,496.83 | 338,029,051.93 | 50,704,357.79 |
预计负债 | 51,042,839.43 | 12,760,709.96 | 49,048,077.20 | 12,262,019.30 |
租赁负债 | 13,348,542.33 | 3,273,998.66 | 13,464,215.37 | 3,366,053.84 |
合计 | 511,268,757.15 | 85,835,916.03 | 565,825,960.61 | 90,987,633.9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无形资产 | 25,233,393.16 | 6,308,348.29 | 25,854,816.84 | 6,463,704.22 |
使用权资产 | 12,448,277.06 | 3,039,867.76 | 12,633,050.12 | 3,158,262.53 |
合计 | 37,681,670.22 | 9,348,216.05 | 38,487,866.96 | 9,621,966.7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报告期末无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款、工程款 | 53,931,184.15 | 53,931,184.15 | 50,483,477.12 | 50,483,477.12 | ||
超过1年待抵扣、待认证的进项税 | 432,568,894.57 | 432,568,894.57 | 508,623,546.19 | 508,623,546.19 | ||
合计 | 486,500,078.72 | 486,500,078.72 | 559,107,023.31 | 559,107,023.31 |
其他说明: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44,894,361.53 | 44,894,361.53 | 冻结 | 履约保证金、诉讼案件冻结 | 44,087,805.81 | 44,087,805.81 | 冻结 | 履约保证金、诉讼案件冻结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应收账款 | 1,287,861,850.51 | 1,287,861,850.51 | 质押 | 银行借 | 1,269,155,819.8 | 1,269,155,819.8 | 质押 | 银行借 |
款质押收费权 | 款质押收费权 | |||||||
合计 | 1,332,756,212.04 | 1,332,756,212.04 | / | / | 1,313,243,625.61 | 1,313,243,625.61 | / | / |
其他说明: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经营活动款 | 338,996,224.11 | 233,406,663.11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2,103,633,073.46 | 2,721,189,702.64 |
合计 | 2,442,629,297.57 | 2,954,596,365.7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3,564,350.68 | 5,870,683.83 |
合计 | 13,564,350.68 | 5,870,683.8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99,001,305.06 | 321,471,520.06 | 392,007,575.81 | 128,465,249.3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16,321.00 | 43,270,385.60 | 43,597,105.79 | 589,600.81 |
三、辞退福利 | 8,000.00 | 8,000.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99,917,626.06 | 364,749,905.66 | 435,612,681.60 | 129,054,850.12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86,651,051.68 | 249,026,957.42 | 320,485,936.50 | 115,192,072.60 |
二、职工福利费 | 367,834.90 | 13,522,566.02 | 13,469,302.02 | 421,098.90 |
三、社会保险费 | 12,095,170.99 | 12,093,368.82 | 1,802.17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972,805.97 | 10,971,202.09 | 1,603.88 | |
工伤保险费 | 1,108,886.13 | 1,108,687.84 | 198.29 | |
生育保险费 | 13,478.89 | 13,478.89 | ||
四、住房公积金 | 10,397.00 | 22,515,287.00 | 22,525,684.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1,972,021.48 | 7,750,456.61 | 6,872,202.45 | 12,850,275.64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 | 16,561,082.02 | 16,561,082.02 | ||
合计 | 199,001,305.06 | 321,471,520.06 | 392,007,575.81 | 128,465,249.3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6,386,507.77 | 26,382,544.62 | 3,963.15 | |
2、失业保险费 | 1,511,484.33 | 1,511,179.67 | 304.66 | |
3、企业年金缴费 | 916,321.00 | 15,372,393.50 | 15,703,381.50 | 585,333.00 |
合计 | 916,321.00 | 43,270,385.60 | 43,597,105.79 | 589,600.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产税 | 33,936,101.98 | / |
企业所得税 | 15,326,734.51 | 14,632,605.49 |
增值税 | 3,664,217.64 | 144,427.45 |
土地使用税 | 1,910,352.63 | / |
印花税 | 442,378.27 | 388,968.38 |
个人所得税 | 351,210.09 | 277,921.0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2,036.90 | 10,844.92 |
教育费附加 | 151,454.92 | 7,746.36 |
车船税 | 60.00 | / |
合计 | 55,994,546.94 | 15,462,513.64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345,857,117.02 | 1,509,571,232.77 |
合计 | 1,345,857,117.02 | 1,509,571,232.77 |
(2).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25,531,368.06 | 29,780,194.34 |
资金拆借本息 | 1,153,845,231.29 | 1,326,405,007.51 |
代收代付款 | 2,007,496.39 | 4,286,083.46 |
应退电费 | 144,803,019.39 | 122,935,992.61 |
应退垃圾处理费 | 10,927,407.93 | 19,432,047.05 |
其他 | 8,742,593.96 | 6,731,907.80 |
合计 | 1,345,857,117.02 | 1,509,571,232.77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17,897,220.00 | 借款未到期 |
合计 | 1,117,897,22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795,111,751.36 | 819,666,202.06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24,385,398.25 | 119,858,394.70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213,421.43 | 4,570,270.68 |
合计 | 924,710,571.04 | 944,094,867.44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119,687,446.13 | 123,662,726.01 |
合计 | 119,687,446.13 | 123,662,726.0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7,399,889,877.49 | 5,539,677,645.74 |
抵押借款 | / | / |
保证借款 | 327,133,438.55 | 845,848,164.08 |
信用借款 | 1,658,620,934.84 | 3,652,067,491.93 |
质押及保证借款 | 471,099,222.36 | 408,099,222.36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9,938,844.36 | 10,574,757.02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795,111,751.36 | 819,666,202.06 |
合计 | 9,071,570,566.24 | 9,636,601,079.07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于2024年6月30日,质押借款7,399,889,877.49元(2023年12月31日:
5,539,677,645.74元)。根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及《质押合同》约定,本公司需将相关项目项下的收费权(包括电费收费权和垃圾处理费收费权)质押给贷款人。
(2)于2024年6月30日,保证借款327,133,438.55元(2023年12月31日:845,848,164.08元)为本公司母公司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的本公司银行借款。
(3)于2024年6月30日,质押及保证借款471,099,222.36元(2023年12月31日:
408,099,222.36元)为本公司母公司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的本公司银行借款,同时根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及《质押合同》约定,本公司需将相关项目项下的收费权(包括电费收费权和垃圾处理费收费权)质押给贷款人。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因上述质押而受限的应收账款详见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6月30日,长期借款的年利率区间为1.2%至4.41%(2023年12月31日1.2%至
4.41%)。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债券 | 124,385,398.25 | 119,858,394.70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24,385,398.25 | 119,858,394.70 |
合计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面值 (元)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2014年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收益债券 | 100.00 | 6.38 | 2014年11月18日 | 10年 | 800,000,000.00 | 119,858,394.70 | / | 4,446,772.60 | 80,230.95 | 124,385,398.25 | 否 | |
合计 | / | / | / | / | 800,000,000.00 | 119,858,394.70 | 4,446,772.60 | 80,230.95 | 124,385,398.25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总额小计 | 14,260,836.82 | 14,543,264.44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912,294.49 | 1,079,049.07 |
租赁付款额现值小计 | 13,348,542.33 | 13,464,215.37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213,421.43 | 4,570,270.68 |
合计 | 8,135,120.90 | 8,893,944.69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恢复性大修支出 | 49,048,077.20 | 51,042,839.43 | 运营期满设备恢复性大修 |
合计 | 49,048,077.20 | 51,042,839.43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463,744,701.61 | 1,970,256.40 | 19,972,927.89 | 445,742,030.12 |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1,300,000.00 | 120,000.00 | 100,516.80 | 1,319,483.20 | |
合计 | 465,044,701.61 | 2,090,256.40 | 20,073,444.69 | 447,061,513.3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第十一部分政府补助。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900,000,000.00 |
其他说明:
股本变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043号文《关于同意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公司通过公开发行方式,发行15,000万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3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98,997,047.4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31,002,952.60元。上述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5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新增注册资本的差额2,181,002,952.6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上述增资事项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4]000005号验资报告。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 (股本溢价) | 5,891,769,754.06 | 2,181,002,952.60 | / | 8,072,772,706.66 |
其他资本公积 | / | |||
合计 | 5,891,769,754.06 | 2,181,002,952.60 | / | 8,072,772,706.6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的说明同股本变动情况说明。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545,216.86 | 21,302,972.59 | 10,029,607.66 | 13,818,581.79 |
合计 | 2,545,216.86 | 21,302,972.59 | 10,029,607.66 | 13,818,581.7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按照规定标准计算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67,077,052.60 | 167,077,052.6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67,077,052.60 | 167,077,052.6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90,237,740.85 | 1,344,660,337.7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90,237,740.85 | 1,344,660,337.7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22,009,065.45 | 734,834,347.4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51,756,944.34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68,000,000.00 | 937,50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44,246,806.30 | 990,237,740.8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14,064,662.55 | 1,038,865,053.28 | 1,744,993,669.76 | 883,396,248.96 |
其他业务 | 19,711,433.30 | 12,226,607.27 | 20,622,399.74 | 9,219,602.89 |
合计 | 1,833,776,095.85 | 1,051,091,660.55 | 1,765,616,069.50 | 892,615,851.85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项目运营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项目运营 | 1,814,064,662.55 | 1,038,865,053.28 | 1,814,064,662.55 | 1,038,865,053.28 |
其他业务 | 19,711,433.30 | 12,226,607.27 | 19,711,433.30 | 12,226,607.27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 | 1,833,776,095.85 | 1,051,091,660.55 | 1,833,776,095.85 | 1,051,091,660.55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833,776,095.85 | 1,051,091,660.55 | 1,833,776,095.85 | 1,051,091,660.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产税 | 33,986,165.81 | 29,354,636.95 |
土地使用税 | 1,910,352.63 | 1,878,318.5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48,592.39 | 2,010,478.03 |
教育费附加 | 1,320,423.15 | 1,436,055.37 |
印花税 | 1,401,384.65 | 1,397,505.25 |
车船使用税 | 5,167.20 | 4,720.12 |
合计 | 40,472,085.83 | 36,081,714.26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374.54 | 1,427,841.88 |
办公费用 | 6,242.68 | 2,130.18 |
差旅费用 | 41,736.55 | 58,647.86 |
车辆费用 | / | 1,484.37 |
其他 | 3,464.31 | 9,749.75 |
合计 | 61,818.08 | 1,499,854.04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9,310,859.71 | 102,728,461.39 |
折旧摊销费用 | 12,200,978.72 | 13,131,655.06 |
安保防范费 | 6,402,691.43 | 7,841,464.08 |
车辆交通费 | 5,915,597.44 | 7,238,023.46 |
中介服务费 | 3,302,188.14 | 3,421,080.59 |
维护修理费 | 305,551.67 | 853,958.84 |
财产保险费 | 4,126,922.87 | 3,543,238.54 |
行政费用 | 13,568,180.67 | 18,050,587.25 |
合计 | 145,132,970.65 | 156,808,469.21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3,227,943.96 | 36,684,747.84 |
直接投入 | 8,039,843.32 | 7,343,122.44 |
折旧摊销费用 | 18,524,606.54 | 15,025,849.83 |
其他费用 | 2,278,768.32 | 334,807.39 |
合计 | 72,071,162.14 | 59,388,527.50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95,798,759.47 | 201,611,279.90 |
减:利息收入 | 20,774,831.47 | 18,687,535.17 |
银行手续费 | 26,880.57 | 73,260.24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2,322,903.73 | 2,213,579.63 |
合计 | 177,373,712.30 | 185,210,584.60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9,709,514.91 | 29,592,274.19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340,719.61 | 222,567.46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3,178.16 | 60,711.64 |
合计 | 30,053,412.68 | 29,875,553.29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8,990,677.12 | 32,405,662.3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大额存单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8,349,907.20 | 8,387,899.72 |
参股公司拆借资金利息收益 | 5,719,125.52 | 3,676,580.69 |
合计 | 43,059,709.84 | 44,470,142.78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5,921,862.51 | -19,983,384.1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6,250,845.49 | -16,907,516.56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49,671,017.02 | -36,890,900.68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464.10 | -105,000.00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464.10 | -105,000.00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违约赔偿收入 | 228,125.23 | 228,125.23 | |
党员教育基地经费 | 150,000.00 | ||
保险赔偿收入 | 13,169,846.83 |
其他 | 3,662.70 | 192,339.35 | 3,662.70 |
合计 | 231,787.93 | 13,512,186.18 | 231,787.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372.07 | 66,332.35 | 2,372.0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372.07 | 66,332.35 | 2,372.07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滞纳金 | 109,228.94 | 109,228.94 | |
违约金 | 10,000.00 | ||
其他 | 64,121.30 | 0.01 | 64,121.30 |
合计 | 175,722.31 | 76,332.36 | 175,722.31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6,303,449.73 | 30,945,678.3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877,967.25 | -9,712,729.74 |
合计 | 41,181,416.98 | 21,232,948.59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70,412,427.3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5,905,119.5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9,730,731.1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771,555.7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57,961,780.2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6,259,635.48 |
所得税费用 | 41,181,416.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9,977,599.22 | 17,401,369.06 |
押金保证金 | 8,621,852.01 | 8,314,272.06 |
其他收益/递延收益 | 951,719.61 | 2,225,567.46 |
营业外收入 | 71,315.93 | 13,512,186.18 |
其他暂收款 | 4,432,859.78 | 8,460.00 |
备用金 | 120,000.00 | |
冻结资金收回 | 2,687,032.69 | |
合计 | 36,862,379.24 | 41,461,854.76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押金、保证金 | 14,457,428.29 | 14,473,801.72 |
期间费用 | 43,500,160.40 | 35,782,293.03 |
营业外支出 | 110,947.07 | |
备用金 | 859,000.00 | 862,759.00 |
其他 | 500,000.00 | |
冻结资金 | 42,104,315.12 | |
合计 | 58,927,535.76 | 93,723,168.8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08,149,231.78 | 758,147,572.41 |
购买大额存单 | 394,000,000.00 | |
合计 | 408,149,231.78 | 1,152,147,572.41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参股公司借款利息 | 5,229,543.22 | 2,897,899.75 |
合计 | 5,229,543.22 | 2,897,899.75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参股公司借款 | / | 328,529,022.01 |
合计 | / | 328,529,022.01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 170,000,000.00 | |
租赁支出 | 2,856,784.01 | 2,174,798.41 |
支付IPO发行费用 | 9,884,000.00 | |
合计 | 182,740,784.01 | 2,174,798.4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29,231,010.38 | 463,563,768.66 |
加:资产减值损失 | 464.10 | 105,000.00 |
信用减值准备 | -49,671,017.02 | 36,890,900.6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79,559,437.63 | 233,085,779.0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348,839.24 | 1,995,875.32 |
无形资产摊销 | 166,063,151.87 | 166,582,397.8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2,416,311.57 | 8,170,203.8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72.07 | 66,332.3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98,121,663.20 | 203,824,859.5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3,059,709.84 | -44,470,142.7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151,717.95 | -7,745,007.8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73,750.70 | -1,967,721.8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16,037.16 | -12,641,139.0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2,528,865.01 | -319,554,352.1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8,315,338.77 | 106,255,372.98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7,793,001.37 | 834,162,126.5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074,113,043.72 | 737,639,925.8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60,776,538.52 | 2,225,093,737.5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13,336,505.20 | -1,487,453,811.6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074,113,043.72 | 660,776,538.52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074,048,866.11 | 660,737,270.5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64,177.61 | 39,267.97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74,113,043.72 | 660,776,538.5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1,021,174.84 | 223,942.59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履约保证金 | 3,884,788.41 | 694,817.37 | 履约保证金 |
诉讼案件,资金被冻结 | 41,009,573.12 | 43,392,988.44 | 诉讼案件,资金被冻结 |
合计 | 45,915,536.37 | 44,311,748.4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 | 328,141.50 | 371,693.46 |
短期租赁费用 | 3,981,536.04 | 1,245,351.77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301,012.73 | 244,300.00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7,139,332.78(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不动产租赁 | 832,513.76 | 832,513.76 |
动产租赁 | 63,451.32 | 63,451.32 |
合计 | 895,965.08 | 895,965.08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3,227,943.96 | 36,684,747.84 |
直接投入 | 8,039,843.32 | 7,343,122.44 |
折旧摊销费用 | 18,524,606.54 | 15,025,849.83 |
其他费用 | 2,278,768.32 | 334,807.39 |
合计 | 72,071,162.14 | 59,388,527.50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72,071,162.14 | 59,388,527.50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 / |
其他说明: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广州环投云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5,001.00 | 广东广州 | 垃圾焚烧发电 | 100.00 | 0.00 | 投资设立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122,873.00 | 广东广州 | 垃圾焚烧发电 | 100.00 | 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80,787.00 | 广东广州 | 垃圾焚烧发电 | 100.00 | 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85,279.00 | 广东广州 | 垃圾焚烧发电 | 100.00 | 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72,600.00 | 广东广州 | 垃圾焚烧发电 | 100.00 | 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76,456.00 | 广东广州 | 垃圾焚烧发电 | 100.00 | 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广环投清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雷州 | 23,973.57 | 广东雷州 | 垃圾焚烧发电 | 58.37 | 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5,000.00 | 广东广州 | 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制造 | 100.00 | 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广州环投建材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500.00 | 广东广州 | 批发业 | 100.00 | 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广州环投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4,000.00 | 广东广州 | 技术咨询和设计 | 100.00 | 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广环投光国环保能源(邵东)有限公司 | 湖南邵东 | 14,454.00 | 湖南邵东 | 垃圾焚烧发电 | 50.00 | 0.00 | 投资设立 |
广州环投油脂技术 | 广东广州 | 900.00 | 广东广州 | 固体废物治理 | 0.00 | 100.00 | 投资设立 |
有限公司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本公司对清新公司的垃圾焚烧电厂项目及无害化项目的持股比例55%、表决权比例55%,对一体化项目的持股比例100%,表决权比例100%,其他股东不参与一体化项目的经营决策及利润分配。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本公司系邵东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他两名股东之间无关联。邵东公司的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均由本公司委任。邵东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决策须经董事会过半数通过,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经营决策需经董事会2/3及以上通过,董事会7名董事中本公司委派4名,少数股东邵阳市昭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派1名,且该少数股东系本公司一致行动人,故本公司可以对邵东公司实施控制。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 广东肇庆 | 广东肇庆 | 垃圾焚烧处理 | 40.00 | / |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山西忻州 | 山西忻州 | 垃圾焚烧处理 | 49.00 | / |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12,046,099.02 | 595,292,930.83 | 179,448,867.55 | 541,931,114.01 |
非流动资产 | 704,348,651.16 | 1,887,315,718.68 | 718,798,637.39 | 1,570,692,114.93 |
资产合计 | 916,394,750.18 | 2,482,608,649.51 | 898,247,504.94 | 2,112,623,228.94 |
流动负债 | 81,566,953.42 | 1,122,741,286.94 | 143,917,990.05 | 827,265,713.58 |
非流动负债 | 346,144,514.91 | 861,625,674.93 | 327,944,514.91 | 889,098,204.60 |
负债合计 | 427,711,468.33 | 1,984,366,961.87 | 471,862,504.96 | 1,716,363,918.18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95,473,312.74 | 244,138,426.94 | 170,553,999.99 | 194,167,062.27 |
调整事项 | 44,000,000.00 | 44,000,000.00 | 214,958,613.68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44,000,000.00 | 244,138,426.94 | 44,000,000.00 | 214,958,613.68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39,473,312.74 | 413,197,040.32 | 214,553,999.99 | 409,125,675.95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14,902,789.71 | 94,423,389.17 | 112,999,458.21 | 78,940,905.92 |
净利润 | 62,298,281.88 | 8,308,906.88 | 57,698,850.20 | 6,383,872.68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62,298,281.88 | 8,308,906.88 | 57,698,850.20 | 6,383,872.68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2,000,000.00 | 36,000,000.00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4,944,521.2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463,744,701.61 | 1,970,256.40 | 19,972,927.89 | 445,742,030.12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1,300,000.00 | 120,000.00 | 100,516.80 | 1,319,483.2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465,044,701.61 | 2,090,256.40 | 20,073,444.69 | 447,061,513.32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9,736,587.02 | 10,119,767.11 |
与资产相关 | 19,972,927.89 | 19,472,507.08 |
合计 | 29,709,514.91 | 29,592,274.19 |
其他说明: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客户主要系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该等客户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截至2024年6月30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账龄
账龄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账款 | 1,746,321,102.03 | 75,508,236.76 |
其他应收款 | 367,983,144.53 | 39,337,362.33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533,618,126.38 | |
合计 | 2,647,922,372.94 | 114,845,599.09 |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拥有国内多家银行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金额3,018,083.76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金额为1,140,596.57万元。
(三)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汇率风险较低。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来降低利率风险。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533,618,126.38 | 533,618,126.38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33,618,126.38 | 533,618,126.38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二层次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系公司购买的大额存单,对该等投资的公允价值主要采用参考产品预期收益率的方法得出。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上述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在本年度未发生各层次之间的转换。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环境卫生管理 | 354,399.53 | 72.34 | 73.3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72.34%的股份,并通过与广州环劲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环卓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持有本公司1%的表决权。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参阅本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参阅本十、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广州市城市建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广州环投控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广州广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广州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广环投(雷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
广州花都区环投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
广州环投环卫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
广州穗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
广州增城区环投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
广州环投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
广州市广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
广州环投云中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
广州环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
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参股公司 |
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发展电力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最终控制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州穗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服务 | 189,376.62 | |
广州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有限公司 | 采购运输设备及其他 | 2,327,097.92 | |
广州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有限公司 | 环卫作业车辆秩序监管服务 | 244,948.00 | |
广州市广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运输服务 | 16,911,750.55 | 17,329,796.32 |
广州市城市建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服务 | 585,448.12 | 932,372.03 |
广州环投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飞灰固化物填埋 | 4,476,999.92 | 3,951,349.50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环卫保洁及安保服务 | 12,799,286.42 | 9,628,042.87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陈腐垃圾开挖服务费及运输 | 8,062,423.21 | 1,699,802.41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服务 | 640,458.00 | |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飞灰固化物填埋 | 20,665,975.75 | 21,674,767.51 |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陈腐垃圾开挖费用 | 2,795,897.24 | 6,232,187.55 |
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危废转移处置服务款 | 115,974.72 | |
广州环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陈腐垃圾开挖服务费 | 1,429,263.53 | |
广州花都区环投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飞灰固化物填埋 | 6,348,397.84 | 3,881,598.22 |
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302,752.29 | |
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 燃气 | 2,551,969.15 | 5,739,985.25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 技术咨询与服务 | 2,172,650.60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设计咨询服务 | 197,460.41 | 764,150.94 |
广州环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技术咨询与服务收入 | 660.38 | |
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管理收入 | 26,032.22 | |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运营收入 | 1,151,970.85 |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垃圾处理服务 | 567,416.71 | 3,730,592.09 |
广州穗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垃圾处理服务 | 25,758.96 | |
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维修服务 | 313,318.58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广州市广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动产租赁 | 63,451.32 | |
广州增城区环投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租赁设备 | 265,486.72 | |
广州环投云中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不动产租赁 | 832,513.76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2,856,784.01 | 4,187,884.36 | 328,141.50 | 371,693.46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5,500.00 | 2023/9/27 | 2035/6/20 | 否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3/9/8 | 2024/6/3 | 是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3/11/23 | 2024/6/4 | 是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1,465.10 | 2023/12/18 | 2034/12/18 | 否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1,523.90 | 2023/12/18 | 2034/12/18 | 否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3,381.00 | 2023/12/18 | 2037/12/18 | 否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21,070.00 | 2023/3/24 | 2036/12/21 | 否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14,136.50 | 2024/6/20 | 2039/6/19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18/7/12 | 2033/7/11 | 否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 | 2019/9/27 | 2031/9/25 | 否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0 | 2016/10/24 | 2033/10/23 | 否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00 | 2017/6/28 | 2034/6/27 | 否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800.00 | 2019/7/19 | 2035/7/18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2,000,000.00 | 2021/10/25 | 2024/10/24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1/10/25 | 2024/10/24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5,000,000.00 | 2021/10/25 | 2024/10/24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7,500,000.00 | 2021/10/25 | 2024/10/24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3,000,000.00 | 2021/4/20 | 2031/4/19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2021/4/20 | 2041/4/19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7,000,000.00 | 2021/7/7 | 2031/7/6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021/7/13 | 2041/7/12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70,000,000.00 | 2021/8/5 | 2024/5/15 | 已归还完毕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5,500,000.00 | 2021/10/20 | 2024/10/19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9,058,570.00 | 2022/6/13 | 2025/6/12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71,527,130.00 | 2022/7/1 | 2025/6/30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6,241,109.00 | 2022/6/13 | 2025/6/12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6,169,981.00 | 2022/7/1 | 2025/6/30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8,490,043.00 | 2022/6/13 | 2025/6/12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66,410,387.00 | 2022/7/1 | 2025/6/30 |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328,529,022.01 | 2023/3/6 | 2025/3/5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45.45 | 149.6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广州市广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8,339,307.50 | 416,965.38 | 7,334,025.00 | 366,701.25 |
应收账款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463,862.00 | 23,193.10 | 343,338.80 | 17,166.94 |
应收账款 | 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354,050.00 | 17,702.50 | ||
应收账款 |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216,990.00 | 108,495.00 | 216,990.00 | 43,398.00 |
应收账款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7,636.49 | 3,881.82 | 1,750,000.00 | 87,500.00 |
应收账款 | 广州环投云中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37,463.12 | 1,873.16 | ||
应收账款 | 广州环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350,000.00 | |||
应收股利 |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 14,754,266.64 | 26,754,266.64 | ||
其他应收款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332,426,197.56 | 33,047,760.98 | 331,593,467.73 | 16,579,673.39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 1,780,000.00 | 890,000.00 | 1,780,000.00 | 178,000.00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3,883.77 | 3,194.19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43,771.17 | 10,709,614.25 |
应付账款 |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7,540,515.00 | 6,956,028.50 |
应付账款 | 广州市城市建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125,903.81 | 95,270.05 |
应付账款 | 广州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有限公司 | 362,773.00 | 908,349.00 |
应付账款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14,553,583.13 | 9,986,165.91 |
应付账款 | 广州市广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9,146,126.19 | 10,060,472.18 |
应付账款 | 广州花都区环投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2,057,837.18 | 1,697,261.14 |
应付账款 | 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7,987.92 | 42,595.54 |
应付账款 | 广州环投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126,300.63 | 1,693,844.98 |
应付账款 | 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 607,141.01 | 489,416.10 |
应付账款 | 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583,262.34 | 1,603,611.34 |
应付账款 | 广州环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346,228.35 | |
其他应付款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53,845,231.28 | 1,326,450,072.31 |
其他应付款 | 广州市广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600,000.00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开出保函、信用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开立人
开立人 | 受益人 | 保函金额 | 保函起始日 | 保函到期日 |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300,000.00 | 2020/9/1 | 2024/3/1 | 是 |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5,000,000.00 | 2022/1/25 | 2024/8/27 | 否 |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2,000,000.00 | 2022/1/25 | 2024/8/27 | 否 |
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 2,058,400.00 | 2021/3/29 | 2024/2/27 | 是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3,000,000.00 | 2022/5/5 | 2025/3/26 | 否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 100,551,940.83 | 2023/9/28 | 2024/7/31 | 否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 1,940,000.00 | 2024/5/24 | 2024/6/30 | 是 |
广州环投油脂技术有限公司 |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2,700,000.00 | 2024/5/30 | 2025/5/28 | 否 |
广州环投油脂技术有限公司 |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366,000.00 | 2024/5/30 | 2025/5/28 | 否 |
广州环投油脂技术有限公司 |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816,000.00 | 2024/5/30 | 2025/5/28 | 否 |
广环投光国环保能源(邵东)有限公司 | 邵东市自然资源局 | 1,610,400.00 | 2022/6/6 | 2027/5/19 | 否 |
广环投光国环保能源(邵东)有限公司 | 邵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0,000,000.00 | 2023/7/17 | 2024/7/31 | 否 |
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 | 北京智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420,000.00 | 2023/2/24 | 2024/2/24 | 是 |
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 | 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 | 122,900.00 | 2023/10/20 | 2024/9/1 | 否 |
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762,667.50 | 2023/11/3 | 2024/11/24 | 否 |
2.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2023年3月5日,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施公司”)诉环投南沙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具体说明如下:
2015年12月25日,机施公司与环投南沙公司、第三人(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机施公司承建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连接线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暂定合同总价为44,422,200.00元。机施公司主张,工程已于2017年竣工验收,由监理单位及第三人盖章确认合同内部分工程阶段金额为50,509,216.90元,但环投南沙公司未予盖章确认。机施公司认为,环投南沙公司委托第三方出具的审核报告存在核减项目无依据、遗漏计算工程量及工程造价的情况,且环投南沙公司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完成结算内审,导致机施公司投入的施工成本无法回收,故机施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环投南沙公司支付工程款41,009,573.12元及利息。
2024年8月26日,公司收到一审判决书,判决环投南沙公司向机施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32,845,788.33元及利息。截至本财务报表报出日止,目前该诉讼仍在上诉期限内,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7,012,260.84 | |
1年以内小计 | 7,012,260.84 | |
1至2年 | 1,503,027.48 | 81,600,392.66 |
2至3年 | 39,065,516.41 | 39,986,022.21 |
3至4年 | 30,424,558.10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70,993,101.99 | 128,598,675.7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0,993,101.99 | 100.00 | 70,993,101.99 | 128,598,675.71 | 100.00 | 65,400.00 | 0.05 | 128,533,275.71 | ||
其中: | ||||||||||
关联方组合 | 70,993,101.99 | 100.00 | 70,993,101.99 | 127,290,675.71 | 98.98 | 127,290,675.71 | ||||
账龄组合 | 1,308,000.00 | 1.02 | 65,400.00 | 5.00 | 1,242,600.00 | |||||
合计 | 70,993,101.99 | / | / | 70,993,101.99 | 128,598,675.71 | / | 65,400.00 | / | 128,533,275.7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关联方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
关联方组合 | 70,993,101.99 | / | |
合计 | 70,993,101.99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65,400.00 | 65,400.00 | ||||
合计 | 65,400.00 | 65,4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7,492,000.00 | 9,164,000.00 | 36,656,000.00 | 39.66 | |
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2,449,215.11 | 6,132,000.00 | 28,581,215.11 | 30.92 | |
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8,396,000.00 | 6,132,000.00 | 24,528,000.00 | 26.54 |
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655,886.88 | 2,655,886.88 | 2.87 | ||
合计 | 70,993,101.99 | 21,428,000.00 | 92,421,101.99 | 100.00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560,254,266.64 | 572,254,266.64 |
其他应收款 | 1,739,483,980.84 | 1,187,405,997.84 |
合计 | 2,299,738,247.48 | 1,759,660,264.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广州环投云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78,000,000.00 | 78,000,000.00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03,000,000.00 | 203,000,000.00 |
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61,000,000.00 | 61,000,000.00 |
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94,000,000.00 | 94,000,000.00 |
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 | 85,000,000.00 | 85,000,000.00 |
广州环投建材有限公司 | 22,000,000.00 | 22,000,000.00 |
广州环投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2,500,000.00 |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 14,754,266.64 | 26,754,266.64 |
合计 | 560,254,266.64 | 572,254,266.64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10,056,890.57 | 885,203,937.44 |
1年以内小计 | 1,110,056,890.57 | 885,203,937.44 |
1至2年 | 346,204,931.84 | 5,690,569.69 |
2至3年 | 317,031,166.70 | 317,025,652.6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773,292,989.11 | 1,207,920,159.8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参股公司资金拆借本息 | 332,426,197.56 | 331,593,467.73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379,671,493.01 | 798,034,424.88 |
代收代付款项 | 60,562,001.06 | 77,904,994.31 |
代扣代缴员工费用及其他 | 443,297.48 | 382,525.91 |
备用金 | 190,000.00 | 4,746.97 |
合计 | 1,773,292,989.11 | 1,207,920,159.8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0,514,161.96 | 20,514,161.9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3,294,846.31 | 13,294,846.3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33,809,008.27 | 33,809,008.2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20,514,161.96 | 13,294,846.31 | 33,809,008.27 | |||
合计 | 20,514,161.96 | 13,294,846.31 | 33,809,008.2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458,608,444.52 | 25.86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332,426,197.56 | 18.75 | 参股公司资金拆借本息 | 2年以内 | 33,047,760.98 |
广州环投云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53,363,091.70 | 14.29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50,278,395.72 | 14.11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22,198,672.89 | 12.53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合计 | 1,516,874,802.39 | 85.54 | / | / | 33,047,760.98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844,317,681.19 | 5,844,317,681.19 | 5,844,317,681.19 | 5,844,317,681.19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652,670,353.06 | 652,670,353.06 | 623,679,675.94 | 623,679,675.94 | ||
合计 | 6,496,988,034.25 | 6,496,988,034.25 | 6,467,997,357.13 | 6,467,997,357.13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282,038,396.70 | 1,282,038,396.70 | ||||
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913,567,659.80 | 913,567,659.80 | ||||
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938,153,897.93 | 938,153,897.93 | ||||
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884,288,943.82 | 884,288,943.82 | ||||
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761,883,050.32 | 761,883,050.32 | ||||
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 | 132,295,153.07 | 132,295,153.07 | ||||
广州环投建材有限公司 | 36,160,483.28 | 36,160,483.28 | ||||
广环投清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39,929,400.00 | 139,929,400.00 | ||||
广环投光国环保能源(邵东)有限公司 | 72,270,000.00 | 72,270,000.00 | ||||
广州环投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40,261,493.24 | 40,261,493.24 | ||||
广州环投云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643,469,203.03 | 643,469,203.03 | ||||
合计 | 5,844,317,681.19 | 5,844,317,681.19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 214,553,999.99 | 24,919,312.75 | 239,473,312.74 |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409,125,675.95 | 4,071,364.37 | 413,197,040.32 | ||||||||
小计 | 623,679,675.94 | 28,990,677.12 | 652,670,353.06 | ||||||||
合计 | 623,679,675.94 | 28,990,677.12 | 652,670,353.06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 / | 17,744,048.01 | 8,104,776.62 |
其他业务 | / | / | 1,114,826.27 | 1,114,826.27 |
合计 | / | / | 18,858,874.28 | 9,219,602.89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22,692,80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8,990,677.12 | 32,405,662.3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大额存单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8,349,907.20 | 8,387,899.72 |
参股公司拆借资金利息收益 | 5,719,125.52 | 3,676,580.69 |
合计 | 43,059,709.84 | 967,162,942.78 |
其他说明: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372.0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604,194.6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5,719,125.52 | 参股公司借款收取的利息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8,437.6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43,897.7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590,475.6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112.91 | |
合计 | 22,124,695.0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30 | 0.48 | 0.4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08 | 0.46 | 0.46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 李水江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31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