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调整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拟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临2024-25)。
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上述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中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拟调整的具体内容
发行期限及品种
调整前: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如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债券期限延
长1个周期,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在到期时全额兑付。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调整后: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如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在到期时全额兑付。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原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应当履行的程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申请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宜尚需获得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同意和注册,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