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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股份: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3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规定,利安达事务所为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规定年限,2024年度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利安达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利安达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86人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79人2023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47人2023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7,578.0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30,969.2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391.31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12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家)、房地产业(3家)。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7,052.1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中喜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5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中喜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喜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202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中喜事务所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年-202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人):贾志博,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11年,2013年开始在中喜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

职。近三年签署了沧州明珠(002108)、杰瑞股份(002353)、三友化工(600409)等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娜,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8年,2016年开始在中喜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签署和晶科技(300279)和杰瑞股份(002353)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杜丽艳,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21年,2003年开始在中喜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1年12月开始担任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复核了和晶科技(300279)、甘肃国芳(601086)、读者传媒(603999)等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贾志博、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娜及质量复核人员杜丽艳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喜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贾志博、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杜丽艳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8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审计收费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利安达事务所已连续1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规定,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规定年限,2024年度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利安达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利安达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中喜事务所为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中标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中喜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中喜事务所及签字项目合伙人贾志博、质量控制复核人杜丽艳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娜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8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审计收费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喜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审计项目,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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