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CHUI LAP LAM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人数,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补选董事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全体委员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CHOO BOON YONG(朱文勇)先生的提名、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CHOO BOON YONG(朱文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
CHOO BOON YONG(朱文勇)先生,1969年4月出生,新加坡国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Cordlife Group Limited首席财务官、Seksun CorporationLimited首席财务官、EY(安永中国)高级经理等职务。现任Wealthy Step HoldingsLimited董事、公司全资子公司(PowerHF India Private Limited、Jointek Global Pte.Ltd.、Power HF InternationalPte. Ltd.、PowerHF SingaporePte. Ltd.)董事。
CHOO BOON YONG(朱文勇)先生通过Wealthy Step Holdings Limited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Wealthy Step Holdings Limited间接持有EngineusPower Holding Inc.16.6667%的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