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黄富元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计提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