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30 公司简称:中国高科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聂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萍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7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半年度报告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 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 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平安 | 指 |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人寿 | 指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新方正集团 | 指 | 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方正国际教育 | 指 | 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本公司、中国高科 | 指 |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英腾教育 | 指 | 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高科 | 指 | 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 |
国融资产 | 指 | 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法定流通货币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国高科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INA HI-TECH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HINA HI-TECH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聂志强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唐庆 | 唐亚男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方正国际大厦4层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方正国际大厦4层 |
电话 | 010-82524234 | 010-82524234 |
传真 | 010-82524580 | 010-82524580 |
电子信箱 | hi-tech@china-hi-tech.com | hi-tech@china-hi-tech.com |
注:公司已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聘任付广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暂由财务总监唐庆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付广庆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后,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27号公告。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龙泰路1-11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注册地址未发生变更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方正国际大厦4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90 |
公司网址 | www.chinahitech.com.cn |
电子信箱 | hi-tech@china-hi-tech.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高科 | 600730 | 无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70,719,751.03 | 66,077,319.04 | 7.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772,250.76 | 1,723,892.61 | 1,162.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101,121.38 | 3,330,764.63 | 233.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60,068.97 | -52,579,383.99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784,216,470.96 | 1,762,443,020.15 | 1.24 |
总资产 | 2,068,999,250.19 | 2,056,710,662.12 | 0.6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7 | 0.003 | 1,13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7 | 0.003 | 1,133.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9 | 0.006 | 21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3 | 0.10 | 增加1.1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3 | 0.19 | 增加0.44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03%,主要是2023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博雅A-5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并完成剩余土地出让金缴纳,项目剩余地下车位达到销售条件,于本期结转确认剩余车位销售收入约597万元,不动产运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约37%。
2、本期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实现增长,主要是公司现有业务发展稳定,新增资产服务业务初见成效;同时进一步加强预算精细化管理,费用管控成效显著,经营利润实现较大增长。
3、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幅较大,主要是上年同期支付投资者诉讼赔偿款及律师费约4,300万元。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6,665.0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66,436.92 | 政府补助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675,891.56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理财投资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551,284.29 | 计提预计负债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7,616.79 | 收取的赔偿款收入等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27,320.9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797,811.9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05,999.40 | |
合计 | 10,671,129.3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教育、不动产运营及资产服务业务。
1、教育业务
公司开展的教育业务包括医学领域在线职业教育业务、高等教育产教融合业务。
(1)医学领域在线教育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英腾教育”)主要从事医学在线教育业务,以医学教育领域的职业考试培训业务为主,辅以急救技能智能科普教育以及延伸品类的职业资格考证创新培训产品,英腾教育以“AI赋能教育”为宗旨,致力于通过“5G+AI”技术构建职业考试培训学习云平台,综合提供包括资格考证、职称晋升、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学历提升、教育装备在内的学习云平台整体解决方案。目前,英腾教育在医学职业在线教育领域,尤其是医学中、高级职称培训的细分市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较高,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同时,英腾教育积极探索创新型业务,横向覆盖多维产品矩阵。1)考试宝典“考试宝典”是英腾教育的核心产品,是面向C端个人用户的医学教育学习云平台。考试宝典的产品形式包括手机端APP、PC端应用程序及在线网站平台,所提供的在线考试培训服务涵盖医学执业、医学职称、医学三基、医师规培、继续教育、医学升学等领域。产品秉承“AI让医学考试更简单”的服务宗旨,深入培训、课程、AI题库等领域,搭建从试题辅学到高水平讲授教学的完整知识体系,提供题库、录播课、直播课、经典案例剖析等在线教育内容。
考试宝典拥有完整丰富的产品线,覆盖培训、课程、AI题库、线上直播私教课、图书出版等领域,涵盖医学高级职称217个科目、中级职称88个科目、初级职称25个科目,同时包括职业资格类、卫生系统招聘、住院规培、医护定期考核等1,800多个科目。该产品为医学领域备考、医学职称应试群体提供从基础到进阶、紧扣重点难点的全周期备考服务,为用户提供定制化、交互化、智能化的一站式终身学习服务,为全国千万医护人员考试赋能。
2)刷题神器
“刷题神器”是英腾教育ToC业务的创新型产品。该产品是英腾教育基于C端题库类产品的经验及技术优势,以智能题库为核心,横向拓展全品类职业资格考试服务的“UGC+社区化”试题创作分享平台。
刷题神器围绕职业考培,聚合海量题库资源与精品课程,涵盖医学、财会经济、建筑工程及各类职业资格考证自学考试领域。该产品具有AI组卷考试、题库智能录入、AI刷题学习、考生考题多维分析、主观题型自动判分、AI考试防作弊等功能,用户可进行多方式试题录入、多场景考试、多端联动内容分享。“刷题神器”在高效率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学习备考、刷题解决方案外,亦是试题共创分享平台,其试题集市系统激励用户产出更多高质量原创内容,其分销机制帮助用户实现零成本推广试题内容并赚取高比例收益,实现了知识付费的良性循环生态。3)医考拉卫生人才教育培训云平台医考拉卫生人才教育培训云平台是英腾教育ToB成长型业务。英腾教育通过医考拉卫生人才教育培训云平台为医务人员、医院、医疗卫生管理机构提供在线学习、考试组织、考培管理于一体的智能化解决方案。英腾教育自主研发的“医考拉”作为医务人员考培学习终端,秉持“医院智慧教育全程服务专家”的服务定位,使医务人员通过PC端及移动端所搭载医学类AI题库、培训课件、教学视频、电子书等实现在线学习。该平台建立了系统的医务人员考核体系,使医疗机构能够实时掌握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帮助医疗机构加快智慧医院建设及“互联网+卫生教育”进程的推进。
4)急救科普教育业务
急救科普教育业务是英腾教育的一项创新型业务。英腾教育运用AI、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面向社会基层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提供可视化、智能化的实操硬件设备。同时,英腾教育围绕心肺复苏和海姆立克急救法建设了AI急救科普教育云平台,提供“智能教具+培训授证+教育管理数据服务”智慧急救科普解决方案,帮助提高全民急救知识、实训技能普及率。
在产品硬件方面,英腾教育自研的心肺复苏AI科普机器人、海姆立克AI科普机器人、应急安全AI科普学习机、智能创伤救护实训台、智能心肺复苏训练机等产品,采用先进工业芯片和传感器,实时采集技能实操数据,实现设备数字化。在软件方面,前述产品采用英腾教育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算法和人机交互软件,有效实现实时、精准的急救技能实操反馈,极大提高了急救教育的培训效率。目前已取得专利授权6项、商标1个、软件著作权8项、视频作品63项、RoHS检测环保认证1项。
(2)高等教育产教融合业务
公司基于产业端到教育端的OBE(Outcome based Education)人才培养闭环模型,遵循工程教育认证标准,深度融合行业技术资源,搭建高校端到企业端的人才培养桥梁,与高校和高等职业教育机构以产业学院共建、专业共建、赋能实训、实训基地建设、课程研发等形式开展产教融合深度合作,全方位打造行业“产学研”合作新标杆,促进校企协同育人的发展。
1)产业学院共建与专业共建公司基于高校及产业端需求,围绕相关专业集群与院校合作共建“中国高科产业学院”,采取与学校共建、共管的合作模式共同培养人才。公司携手院校共建完善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和管理体系,形成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产业学院。公司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实施专业核心课及实验实训课的设计与教学,并为合作院校提供包括招生协助、产业学院实训室建设、日常教学和教务管理、实验实训教学、毕业设计指导、推荐就业及就业情况跟踪等全流程服务。专业共建方面,公司委派师资入校,参与专业核心课及实验实训课设计和教学、毕业设计、就业辅导等教学活动,相关合作专业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和新媒体等。公司已与数十所院校达成了产教融合业务合作,合作院校层次涵盖双一流院校、双万院校、应用型本科以及高职高专,合作区域覆盖广东、福建、山东、四川、河南、湖南、湖北、江苏、内蒙古、黑龙江、辽宁等省份。2)赋能实训教学服务赋能实训是公司基于OBE人才培养闭环模型打造的、用于双向对接并打通“产业端”与“院校端”技术隔阂的技能实训培养项目。公司对专业方向、技能要求等内容进行多维度分析、归纳和总结,将产业前沿技术体系、业务模型、项目案例深度匹配高等教育机构在本科、硕士教育阶段的实训需求,研发了小学期、综合实训、暑期实训等类型的高质量实训课程,并由公司培养的专业实训教师向高等院校提供师资入校或在线授课的赋能实训服务。公司凭借在优秀产业师资、创新教学模式、效果评估体系、教学质量监控方面的优势,综合运用线上智能环境开展技术实训,重点培养学生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企业级技术能力和工程能力,提升了学生在企业环境中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截至目前,公司已为数家双一流院校及本科院校提供了覆盖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的赋能实训服务。3)实训实验室建设公司精准对接产业学院多元化专业群的教学需求,根据高等院校专业教学标准、高等院校及职业学校实训教学条件,提供集合空间文化设计、实验室、实训室、双创空间、算力中心等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软硬件环境、课程体系、师资培训、教学服务等完整的产品和服务体系,形成一站式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已参与建设了多个关键性的实验室,涵盖人工智能实训室、大数据实验实训室、物联网实训室、新媒体实训室、信创测试适配实验室、新媒体直播间等,有效协助各类院校实验实训水平的提高。4)课程研发服务公司在开展上述教学服务的同时,还利用自有教学和研发团队的优势,与工信部及数所高校签订了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工程等专业的课程研发协议,合作开发课程资源。公司秉承产
品思维,自主研发贴近产业发展前沿、适合高校专业建设的教育综合解决方案产品,有效推动产教融合生态的搭建。公司聚焦人才缺口较大的新兴领域,以信息技术领域学科为切入点,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安全、物联网、全媒体等专业课程,同时基于信创课程体系,推出了“信创+人工智能”、“信创+大数据”、“信创+信息安全”等特色专业方向。
2、不动产运营业务
公司不动产运营业务涵盖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公司经营上海方正大厦9、10层及上海招商局广场16、17层房产的出租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经营深圳高科南山大厦及深圳航都大厦部分楼层的出租及物业管理业务。近年来,上述不动产出租率稳定、运行良好。此外,公司积极探索传统不动产运营业务的模式优化。深圳高科南山大厦位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内,公司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机遇,持续推进深圳高科南山大厦不动产城市更新项目,拟借助区位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质量。
3、资产服务业务
为深化公司业务布局,加速业绩增长,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融资产”)逐步开展了以特殊资产受托清收处置、困境资产处置咨询与受托债权清收为主的资产服务业务。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教育行业
(1)人工智能加速演进,重塑教育创新机遇
近两年,AIGC(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技术加速渗透到教育领域,AI大模型、自然语言处理等前沿技术的崛起,不仅引领了新一轮科技革命,也为AI在教育领域的创新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促使其在个性化学习、课程设计与教学辅助、教育资源优化等多个细分领域逐步实现商业化落地。人工智能的发展重塑了教育行业发展格局,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并极大地拓宽了教育市场的边界与潜力。
AIGC在教育行业的深度应用可从多个角度提升教育效能,AI技术可对学生的学习行为、进度、偏好进行深度分析,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学习资源及计划,确保因材施教,显著提升学习效果与备考效率;AI智能评估、智能在线辅导、模拟实训和AI互动练习等应用,可随时解答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疑问,并根据学生的反馈提供精准的学习支持。此外,降低教育成本方面,AI技术可整合应用到课程设计辅助、教学辅助、自动化作业批改、虚拟教师等多个教育场景中;机器学习及数据挖掘等技术可对海量教育数据进行分析,进而帮助教师优化教学内容与方法,使课程设计更加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在节约教学成本的同时亦缓解了高质量师资短缺的问题。
人工智能作为重塑教育新生态的核心驱动力,已使“教育+AI”显现巨大潜力。未来随着相关AI技术的迭代发展,以及人工智能系统和现有教育产品的深度融合,AI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有望进一步拓宽,发展动能及市场空间巨大。
(2)行业政策导向清晰有力,持续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2024年3月,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中,《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一体统筹推进,加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大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办好继续教育;报告同时指出,要实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大力发展数字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上述一系列工作部署强调了职业教育、数字教育在国家发展战略层面的重要性,并体现了政府将持续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推动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更为深远地服务于国家新兴产业与人才战略。
2024年2月,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2024年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简称“《工作要点》”),部署了多项任务,包括实施数字技能产教融合工程,支持企业与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共建联合学院、实验室、实习基地等,以推动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取得新成效。《工作要点》还提出到2024年底,我国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育体系更加健全,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以支撑网络强国、人才强国建设。
在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推动下,职业教育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应用型技术人才的支撑地位显著提升,职业教育迎来历史性发展契机。
2、不动产运营行业
不动产运营行业作为一个综合性产业,细分领域广泛且复杂,其中办公型物业租赁市场作为重要组成部分,总体呈现出相对稳健的发展态势。
办公型物业租赁的市场需求相对稳定并具有地域分化的特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企业对办公空间的需求不断增加,尤其是科技、金融、专业服务等行业,其快速扩张对高品质、优区位办公空间的需求较为刚性。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凭借完善的商业配套、丰富的人才资源以及城市本身较强的综合竞争力,成为众多企业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的优选之地。因此,在近期我国经济调整、办公型楼宇高供应、空置率上升、租金承压的市场环境中,一线城市的优质物业资产展现出明显高于二、三线城市的抗下行风险能力及持续发展潜力。
3、资产服务行业
近年来,我国经济结构战略转型,企业经营环境的复杂性加剧,各类机构盘活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清理债权债务并去杠杆的需求明显增多,困境资产服务行业的资产供给持续增加,围绕资产盘活、企业纾困的资产服务业务迎来了阶段性发展机遇。
在未来一段时间,随着市场需求可预期得持续增长、政策对市场的引导和支持,从事困境资产服务行业的专业服务团队,有望成为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帮助企业纾困的参与者,得以持续发展和壮大。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强大的品牌公信力
公司于1992年由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建议,由众多著名高等院校共同发起,并经上海市协作办、体改办(92)第67号文件批准成立。公司具有优质的教育科研基因,强大的教育品牌信誉度及社会公信力。
(二)成熟的教育内容积淀
公司持续以锻造行业领先的教育内容作为立足于教育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控股子公司英腾教育聚焦医学考试培训进行精研,研发和不断打磨形成内容详尽、覆盖全面的题库、秘卷、精研课等多类型的教学资源内容,积累沉淀出成熟、行业内先进的教学模式及内容体系,并持续在保持课程实效性的基础上,进行内容迭代与扩充,有效建立了内容壁垒。英腾教育持续进行变革与创新,探索生成式人工智能、自然语言处理、深度学习等技术在教育领域的运用,依托内容、数据计算分析赋能教研、教学,打造差异化教学产品。同时,公司基于产教融合职业教育领域的探索与实践,创新自主研发了信息技术方向的高校教育解决方案,并借助外部优质实战内容形成了丰富的课程体系与人才培养方案。以上一系列优质、成熟、创新的教育内容,有效引领了公司教育业务的稳健发展。
(三)广泛的教育资源与渠道
公司拥有丰富教育资源以及强大的产业整合优势,在高等院校、职业教育机构、行业、企业、政府机关等外部资源与渠道方面形成了优势积淀。公司充分发挥“桥梁”优势,积极与教育部、教育部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信部、顶尖高校合作,成功开展“信创英才”等多个标杆型人才培养项目,打通政府、院校与产业端,汲取优质学术资源以及头部企业的前沿项目经验,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促进职业教育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的融汇融通。公司高效利用自身资源与渠道优势开展了广泛的行业联动,与多方形成发展合力,对公司业务与客户拓展形成有效助力。
(四)优质的人才储备
公司汇聚了一支由资深教育专家、顶尖教育产品研发设计人才、教育运营管理精英及卓越企业管理领袖组成的优质核心团队,引领业务方向。公司还配备了一支素质良好且年轻化的团队,为公司发展注入动力。此外,公司全面布局前沿学科教育领域,培育和引入新兴技术领域与教育
领域的顶尖产学研人才,引进具有学科交叉背景,具备计算机科学、数学、人工智能、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算法研究、数据挖掘、自然语言处理等领域知识的综合型人才。优质的人才储备不仅为公司教育产品的自主研发、领先教育体系的构建提供了有力保障,更为公司推进教育与AI等新兴技术的融合发展,以及自身业务壮大提供了强大驱动力。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公司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继续深耕职业教育领域,稳定经营不动产运营业务,并积极拓展资产服务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71.9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7.23万元。
(一)持续推进职业教育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教育板块业务收入4,423.00万元,教育业务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62.54%。
1、 医学领域在线教育业务
1)AI赋能医考培训的场景化革新
英腾教育作为医学教育行业内最早推出“AI+医学考试”产品的公司,借其前瞻性的战略视野与深厚的内容积淀,继续探索AI与医学教育的融合发展。英腾教育将多年积累的超百亿级数据资源,与百度智能云千帆大模型相结合并持续进行精调,在AI赋能教育上实现了进一步突破。
报告期内,英腾教育紧密围绕用户需求与行业发展趋势,陆续研发并推出了AI押题、AI学习助手、AI视频解析等功能,实现了动态分析考生的学习表现、优化学习资源的分配、提升教学策略的有效性。早期范围性测试数据显示,相关产品用户日使用数在十日内便突破万次、日均复合增长率高达11.4%。此外,英腾教育亦利用AI技术为其产品灌注高质量的教学内容,加强了对医学知识难点的深度剖析,不仅确保了教学内容的精准性与前沿性,更实现了知识体系的动态更新与个性化推荐,有效提升了相关医学考培产品的吸引力及用户粘性。
2)持续推动教育业务纵深发展
英腾教育专注于教育培训的深入探索,旗下考试宝典、刷题神器及急救科普教育产品等业务发展态势良好。
英腾教育着力提升核心产品“考试宝典”竞争力。报告期内,英腾教育强化教研水平和师资力量,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内容研发,并以初中级护理类产品为抓手进行突破增加了相关直播课程;此外,开展了初中级护理类、内外科类新品、高级职称领航新产品及AI应用的发布会,并推出专门活动成功锁定了重点合作商下半年的销售重心,确保了合作伙伴的稳定性。英腾
教育继续深化与教育行业内的合作伙伴关系,与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就“AI赋能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应用推广”进行合作,共同开发和推广高级职称考试的考前通关秘籍及相关教材,在“AI+职业考培”与智慧出版等领域共同打造新质生产力;与国内领先的互联网医学健康专业教育机构——华医网达成合作,在其自有平台宣传及销售考试宝典初中高级直播产品,有效提升了用户转化率。英腾教育以智能题库为基石所拓展的全品类职业资格考试试题创作分享平台——“刷题神器”,业务持续增长。为进一步提升该平台的用户流量与活跃度,英腾教育采取了多元化策略。在内容建设与渠道拓展方面,英腾教育不断丰富课程品类与题库资源以满足更多用户需求,并通过新增科目吸引并激励更多代理商加入合作,共同开发新题库与课程,实现销售增长与渠道拓宽的双重效应。在用户引导与营销方面,英腾教育优化了APP端不同科目的体验权限与用户引导路径,并配合多样化拉新与留存活动,引导用户进行“体验—深度体验—推荐购买—折扣付费”,显著促进了用户的购买与付费行为。英腾教育进一步发展急救科普教育业务,报告期内进一步扩大心肺复苏AI科普机器人投放覆盖面,并加速全国销售渠道拓展。截至目前,英腾教育已与众多医科大学、救援协会以及多省市红十字会等公益组织及社区达成合作,共同推动急救知识的普及与应用,并完成了产品在机场、火车站、学校、医院等80余个公共场所的投放。此外,英腾教育通过参与腾讯公益急救项目等公益活动,提升了公司在急救业务领域的品牌可见度及影响力。产品创新方面,英腾教育就急救圈系统、地震急救柜等产品进行了研发以丰富自身产品线,为公司未来的市场竞争进一步奠定基础。
2、高等教育产教融合业务
公司敏锐捕捉政策红利与产业机遇,持续深耕自主产品研发与运营服务体系优化,致力于为高校提供高质量的教学资源及高效的教学运营管理服务,构建人才在高校与企业间双向流动的桥梁。教学资源方面,公司独立研发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简称“信创”)方向教育产品和解决方案,实现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专业与信创课程体系融合创新。2024年上半年,公司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专业,完成了5门电子教材和教辅材料、20个行业案例及实验指导手册的自主研发。公司所研发的教学资源全面覆盖相关领域关键技术,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及行业应用等。鉴于LLM(大型语言模型)和AIGC(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快速发展,公司的课程体系在相关前沿领域亦持续进化与革新。报告期内,教研团队将相关技术的教育内容、实训案例深度融入专业核心课程中,内容涵盖AIGC工具应用、提示词工程、大模型微调技术及多模态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学生构建了有利于激发个性化潜能、增强实践能力的课程体系。
教学运营方面,公司以总部为核心,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的12个区域运营团队持续为高校提供高质量、精细化、标准化的产业学院运营服务以及全方位的赋能实训服务,确保服务品质的稳定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教学、教务团队向合作院校提供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专业的核心课程教学服务,总计授课逾15000课时;公司服务的产业学院在校生已逾5400名,部分学生在教学团队的指导下内荣获了8项国家级奖项及9项省级奖项。
此外,公司持续整合各方资源,联合国家部委、产业企业等资源,面向全国构建信创教育生态体系,凝聚各方力量共同促进信创领域的产教融合发展。公司“高科信创英才产教融合计划”以及“信创英才产学研联盟”运行良好,并成功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的信创人才评价考试资质、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考试资质。公司在合作院校积极推广“课证融通”,报告期内已完成数百人次的考证工作,本年度计划完成千人次考试服务,进一步助力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信创人才培养。
(二)平稳经营传统物业租赁业务
公司在传统物业租赁领域持续保持稳健经营态势,业务运行平稳、顺畅。公司子公司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的深高科南山大厦以及航都大厦部分楼层,凭借优越的地理位置与高效的运营管理,实现了出租率的持续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动产运营业务营业收入为2,402.7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稳定现有客户,与其维护良好合作关系并完成续约意向洽谈,并推进优质客户资源储备工作,着力挖掘并维护高质量客户群,为业务未来的稳定经营进一步奠定基础。此外,公司不断加大对物业运营管理的优化力度,通过改善楼宇办公环境、提高软硬件设施水平、强化园区运营管理等措施,持续多维度地完善物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实现了服务品质与客户粘性的双提升。
公司继续推进深高科南山大厦深圳城市更新计划项目,积极筹备以“工改M0”为方向的申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目前已完成现状测绘报告、历史文化遗存和古树名木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评估报告、产业规划研究报告、三图一表一书等立项筹备工作。
(三)积极探索资产服务业务领域
公司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方向和业绩增长极。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融资产”)面向市场开展资产服务业务。国融资产业务团队充分发挥在特殊资产管理行业的深厚资源积累与丰富实务经验,积极拓展困境资产处置咨询、特殊资产受托处置、债权债务清收处置等业务。
目前,该业务尚处于拓展初期,国融资产正在积极储备和推进项目落地,力争打造新的业绩增长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0,719,751.03 | 66,077,319.04 | 7.03 |
营业成本 | 14,293,229.26 | 12,474,071.40 | 14.58 |
销售费用 | 10,504,726.26 | 12,916,381.11 | -18.67 |
管理费用 | 19,674,646.73 | 22,450,628.21 | -12.36 |
财务费用 | -3,537,523.83 | -1,472,473.45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9,461,099.71 | 10,365,494.29 | -8.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60,068.97 | -52,579,383.99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5,219,676.82 | 210,618,531.24 | 2.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13,335.00 | -479,421.52 | 不适用 |
税金及附加 | 1,254,008.39 | 1,327,981.36 | -5.57 |
其他收益 | 1,083,910.50 | 285,761.03 | 279.31 |
投资收益 | 3,669,529.52 | 4,980,542.96 | -26.3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306,362.04 | -10,912,529.83 | 不适用 |
信用减值损失 | -278,044.55 | 138,088.22 | -301.35 |
资产减值损失 | -118,162.65 | 不适用 | |
资产处置收益 | -56,149.40 | 231.82 | -24,321.12 |
营业外收入 | 218,503.98 | 835,733.20 | -73.85 |
营业外支出 | 552,687.09 | 1,473,829.35 | -62.50 |
所得税费用 | 2,269,989.97 | -1,971,679.94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公司不动产运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较大。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公司业务收入同比实现增长,相关业务成本同步增长。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销售人员同比减少,相应人力成本同比下降。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预算管控效果显现,管理费用同比下降。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公司调整资金管理结构,利息收入同比增长。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研发人员同比减少,相应人力成本同比下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同期公司支付了投资者诉讼赔偿款及律师费。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公司收到的理财投资收益同比有所增长。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少数股东减资款。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公司房产税及城建税等税金同比下降。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公司收到的稳岗补贴、高新企业补贴等政府补助同比增长。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公司按权益法确认联营公司投资损失,投资收益同比下降。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公司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高于上年同期。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长。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同比下降。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同期公司收到的赔偿款高于本期。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同期公司推动开发建设项目验收,支付业主补偿款。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公司递延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624,518,485.81 | 30.18 | 407,467,618.34 | 19.81 | 53.27 | 公司调整资金管理结构,货币资金增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23,777,965.38 | 25.32 | 734,813,090.63 | 35.73 | -28.72 | 公司理财产品到期赎回,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 |
预付款项 | 3,019,131.18 | 0.15 | 2,180,228.59 | 0.11 | 38.48 | 公司预付房租、项目款,尚未结转成本费用。 |
其他应收款 | 2,420,029.39 | 0.12 | 1,261,228.29 | 0.06 | 91.88 | 公司应收备用金较年初有所增长。 |
其他流动资产 | 905,819.26 | 0.04 | 1,503,982.16 | 0.07 | -39.77 | 公司预付税金较年初减少。 |
在建工程 | 7,881,712.57 | 0.38 | 5,736,250.92 | 0.28 | 37.40 | 报告期内,公司南山大厦城市更新项目支出增加,计入在建工程。 |
使用权资产 | 1,824,468.82 | 0.09 | 390,010.58 | 0.02 | 367.80 |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办公房租按照新租赁准则核算增加使用权资产。 |
无形资产 | 185,507.43 | 0.01 | 254,338.23 | 0.01 | -27.06 | 公司根据准则规定按期摊销减少。 |
长期待摊费用 | 206,077.11 | 0.01 | 392,314.89 | 0.02 | -47.47 | 公司根据准则规定按期摊销减少。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7,379.21 | 19,340.67 | 144.97 | 公司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较年初增长,相应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长。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271,277.37 | 0.54 | 15,289,852.79 | 0.74 | -26.28 |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职工薪酬。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90,289.13 | 0.04 | 310,847.94 | 0.02 | 154.24 |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办公房租按照新租赁准则核算,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重分类金额增加。 |
其他流动负债 | 842,969.35 | 0.04 | 654,648.72 | 0.03 | 28.77 | 报告期内,公司待转销项税额较年初增加。 |
租赁负债 | 1,175,399.26 | 0.06 | 104,841.01 | 0.01 | 1,021.13 |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办公房租按照新租赁准则核算增加租赁负债。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货币资金 | 60,000.00 | 履约保证金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末投资额 | 期初投资额 | 变动幅度 |
39,587,203.63 | 40,739,171.22 | -2.83%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27,808,554.06 | -1,151,967.59 | 26,656,586.47 | |||||
理财投资 | 707,004,536.57 | 5,458,329.63 | 673,700,000.00 | 892,604,001.54 | 3,562,514.25 | 497,121,378.91 | ||
股权投资 | 12,930,617.16 | 12,930,617.16 | ||||||
合计 | 747,743,707.79 | 4,306,362.04 | 673,700,000.00 | 892,604,001.54 | 3,562,514.25 | 536,708,582.54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票 | 601211 | 国泰君安 | 1,865,782.49 | 闲置资金 | 23,442,681.12 | -2,095,347.17 | 630,179.60 | 21,347,333.9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股票 | 601229 | 上海银行 | 211,703.89 | 闲置资金 | 4,365,872.94 | 943,379.58 | 336,398.92 | 5,309,252.5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合计 | 2,077,486.38 | 27,808,554.06 | -1,151,967.59 | 966,578.52 | 26,656,586.47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9.33%股权,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24、026号公告。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基本信息及主要财务数据信息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 | 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等 | 10,800.00 | 72,019.32 | 56,348.62 | 1,615.97 | 681.84 |
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销售 | 1,351.28 | 7,065.01 | 6,644.19 | 7.62 | 1,620.15 |
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 | 1,000.00 | 5,411.03 | 1,883.15 | 602.75 | 559.42 |
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技术咨询等 | 6,000.00 | 2,356.70 | -1,338.32 | 165.09 | 97.21 |
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教育软件的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教育咨询服务;图书、报纸、期刊、 | 2,100.00 | 8,007.76 | 4,562.94 | 3,311.96 | 855.71 |
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批复、零售;信息服务业务;动漫制作;录音制作;网上销售商品;医疗器械研发和销售、网络音乐产品制作、播放等 | ||||||
北京高科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计算机信息科技、智能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数据处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等 | 1,000.00 | 1,048.66 | -1,201.71 | 909.93 | -144.82 |
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 | 5,500.00 | 4,975.72 | 4,947.15 | 39.53 | |
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 10,000.00 | 2,472.54 | 2,472.54 | 30.47 | |
高科江苏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教育项目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企业内训、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教育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教育信息咨询等 | 3,000.00 | 37.69 | -22.31 | 3.41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环境风险
在国际局势动荡、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各行业快速变革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下,我国宏观环境尚具有不确定性风险,此种波动可能对职业教育行业的发展状况及潜在客户的消费水平产生一定影响。在此背景下,公司着力抵抗风险,主动把握和紧抓经营机会,实现了业务优化及收入增长。公司将继续关注宏观趋势变化、洞察各领域的教育机遇,更好地满足教育受众需求,培养更多国家及社会所需的产业型人才。
2、政策风险
我国近年来颁布多项政策、法律及法规鼓励职业教育发展,公司所在领域获国家支持已呈现一定连贯性,并且有望长期持续享受政策红利。但由于教育属于强监管行业,仍不能完全排除国家调整部分教育细分市场政策的可能性。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导向,积极研究公司发展战略的动态调整,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
3、市场风险
公司所在行业处于黄金发展阶段,同时也吸引更多的市场参与者布局及转型职业教育,行业竞争压力及相关服务市场化程度呈增长趋势,可能对公司相关业务的投资计划、拓展计划以及利润率造成影响。
公司拥有已经过市场验证的教育内容与教学体系,并在业内积累沉淀了良好口碑,公司将继续拓展业务边际,优化教育内容,加强研发力度,不断充分抵御市场竞逐加剧所带来的风险,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 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 4月8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 4月9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签订转委托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补选监事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 5月17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 5月18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8.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8.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8.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8.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8.0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何旭 | 监事 | 离任 |
谢建中 | 监事 | 选举 |
任志强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付广庆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收到公司监事何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何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04号公告。
2、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补选监事的议案》,选举谢建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12号公告。
3、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志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任志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公司各子公司的任职,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子公司任何职务)。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27号公告。
4、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付广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由于召开前述董事会会议时,付广庆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董事会同意暂由公司财务总监唐庆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付广庆先生将在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后,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27号公告。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无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平安 | 中国平安将通过下属子公司持续排查下属子公司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如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则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重组、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如不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则在中国平安对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将严格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规则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 2021年 7月7日 | 否 | 中国平安对中国高科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平安人寿 | 平安人寿将通过进一步排查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如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则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重组、向无关联第三方转让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如不存在同业竞争业务,则在平安人寿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将严格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规则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从事有损 | 2021年 7月7日 | 否 | 平安人寿直接或间接与中国高科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同业竞争行为。 |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平安 | 中国平安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如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交易,中国平安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 | 2021年 7月7日 | 否 | 中国平安对中国高科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平安人寿 | 平安人寿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有不可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发生,平安人寿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 | 2021年 7月7日 | 否 | 平安人寿直接或间接与中国高科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方正国际教育 | 方正国际教育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如果有不可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发生,方正国际教育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 | 2022年 2月22日 | 否 | 方正国际教育直接或间接与中国高科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股东或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金额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余额 | 截至半年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 |
张有明 | 其他关联方 | 2017年12月31日至今 | 见注 | 4,526,864.44 | 4,526,864.44 | 4,526,864.44 | 见注 | / | / | ||
合计 | / | / | / | 4,526,864.44 | 4,526,864.44 | 4,526,864.44 | /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0.25% |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 |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详见注。 |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详见注。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详见注。 |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有) | 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由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2018、2019、2020、2021、2022年度《关于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以及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关于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注:上海观臻合伙企业于2016年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过来人(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高科慕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高科慕课”)的自然人股东张有明提供借款4,000,000元人民币,借款利率为6%每年,借款期限为2016年6月22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上海观臻合伙企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上海观臻合伙企业成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其对张有明的借款事项构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的临2018-021号《中国高科关于往期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通过发函等方式,要求张有明尽快偿还,但其仍未按约定偿还借款。2019年3月,上海观臻合伙企业就与张有明的借款协议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简称“海淀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7月,上海观臻合伙企业收到海淀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年9月,海淀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判决张有明偿还上海观臻合伙企业借款本金400万元及利息,并支付相应的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2021年1月,上海观臻合伙企业向海淀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2021年4月,海淀法院受理了前述强制执行申请。2021年5月,海淀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具体详见公司临2019-022、2020-041、2021-008、2021-023号公告。
2023年,上海观臻合伙企业已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公司,海淀法院已裁定将前述借款协议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变更为公司。2023年5月29日,张有明偿还借款及利息30,000.00元,截至目前,张有明未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中国高科 | 张有明、王迈 | 否 | 商事仲裁 | 见注1 | 44,182,748.40 | 见注1 | 见注1 | 见注1 | 见注1 |
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唐山亿同网通物流有限公司、唐山市行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新奥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董瑞海 | 否 | 民事诉讼 | 见注2 | 12,656,282.28 | 无 | 见注2 | 见注2 | 见注2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投资协议纠纷案
2016年1月8日,公司、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简称“高科教育”)、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观臻合伙企业”)作为投资方,与张有明、王迈、郭珊珊、徐燕、常州武岳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过来人(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更名为高科慕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高科慕课”)签订《投资协议》,约定:由投资方以增资和受让股权的方式对高科慕课进行投资,投资方的全部投资款(包
括增资款和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43,960,000元;如高科慕课2015年至2017年三年合计经审计的总收入或净利润未能达到约定业绩目标的,则投资方有权对高科慕课的估值进行调整,张有明、王迈作为高科慕课的创始股东,应根据调整后高科慕课的估值,按《投资协议》约定的计算方式以现金或无偿转让股权的方式向投资方进行补偿。根据高科慕课2015年至2017年的审计报告,高科慕课2015年至2017年合计总收入和净利润均未达到《投资协议》约定的业绩目标,张有明、王迈应承担向投资方支付补偿款的义务。2018年4月公司委托律师向张有明、王迈发函,要求其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现金补偿款。2019年3月,公司再次向张有明、王迈发函,要求其将全部现金补偿款支付给公司,但张有明、王迈仍未履行。
1、中国高科提起的仲裁情况
2019年4月,公司就上述投资协议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委”)提交仲裁申请,贸仲委审理后于2019年12月27日作出《裁决书》,裁决张有明、王迈向公司支付30,100,000元补偿款及利息,并承担相应的律师费、仲裁费。
2020年2月,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2020年4月,北京一中院已受理前述强制执行申请。2020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决本次执行程序终结(详见公司临2020-025、2021-001号公告)。
2021年1月,公司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恢复执行申请。北京一中院恢复了本案的执行程序,公司申请对高科慕课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2021年10月24日,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确定高科慕课在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16.61万元。
2022年11月,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北京一中院同意公司申请,以张有明、王迈所持高科慕课股权抵偿债务,价格为117,958元,并裁定将前述高科慕课股权在该裁定送达至公司时转移归公司所有。2023年1月,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决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续发现被执行人即张有明、王迈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公司可再次申请执行(详见公司临2022-035、2023-002号公告)。
2、上海观臻合伙企业提起的仲裁情况
上海观臻合伙企业于2020年2月就前述投资协议纠纷向贸仲委提交仲裁申请;2021年9月,贸仲委裁决张有明、王迈向上海观臻合伙企业支付10,098,000元补偿款及相关利息、律师费、仲裁费用等。上海观臻合伙企业就本案申请强制执行被法院立案后,北京一中院于2022年4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3年5月23日,上海观臻合伙企业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公司。公司就该案向北京一中院提交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2023年7月,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裁定该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由上海观臻合伙企业变更为公司。
3、公司转让高科慕课股权并减资退出的情况
2023年5月,经与高科慕课各股东方达成协议,公司及上海观臻合伙企业分别将持有的30%、
10.2%高科慕课股权转让给高科慕课股东藤联国际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均为1元。前述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正在办理中。
根据协议约定,前述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抵债取得的高科慕课40%股权、高科教育持有的高科慕课3.8%股权将进行减资,由于高科慕课经评估的净资产已为负值,公司及高科教育通过减资取回的出资资金金额为0元。上述股转及减资完成后,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不持有高科慕课股权,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注2: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深国融”)与唐山亿同网通物流有限公司(简称“唐山亿同”)于2016年6月签订《超细微粉销售合同》,于2016年12月签订《超细微粉销售合同补充协议》,前述协议约定深国融向唐山亿同销售超细微粉。
2016年6月,深国融分别与唐山市行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唐山行龙”)、北京新奥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新奥”)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协议》,约定唐山行龙、北京新奥分别对2016年6月23日至2017年9月7日期间深国融与唐山亿同签署的销售合同向深国融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担保。同时,深国融与董瑞海签署《股权质押协议》,约定董瑞海将拥有的唐山市申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简称“唐山申新”)70%的股权质押给深国融,对2016年6月23日至2017年9月7日期间深国融与唐山亿同签署的销售合同向深国融提供金额最高为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唐山亿同逾期未支付部分货款,构成违约。
2018年7月,深国融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简称“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唐山亿同支付剩余货款12,209,525.30元以及相应利息446,756.98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暂计至2018年6月4日,最终计至实际履行之日);判令唐山行龙、北京新奥、董瑞海在各自担保范围内对唐山亿同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海淀法院于2018年7月5日立案。
2020年10月26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期间,深国融申请增加一项诉讼请求:唐山亿同赔偿深国融申请财产保全缴纳的费用损失25,000元。2020年11月27日,海淀法院作出(2018)京0108民初364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唐山亿同支付剩余货款12,209,525.30元、利息损失(自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以12,209,525.3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以12,209,525.3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本金还清为止);2、唐山亿同支付深国融其他损失25,000元;3、唐山行龙在1,000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深国融对董瑞海持有的唐山申新70%股权的拍卖、变卖所得款在上述1和2数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5、北京新奥对唐山亿同应付深国融的上述债务的二分之一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021年2月,深国融向海淀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海淀法院于2021年3月5日立案,执行案号为(2021)京0108执5108号。2021年10月13日,深国融收到海淀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因未发现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根据北京新奥破产重整裁定以及重整计划,2021年6月4日,深国融收到北京新奥管理人支付的回款10万元。根据重整计划安排,深国融剩余本金债权部分进行留债,在重整计划批准之日起二年内不予清偿,在第三年期满前清偿20%,第四年期满前清偿20%,第五年期满前清偿30%,第六年期满前清偿30%。
2022年4月,深国融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深国融基于(2018)京0108民初36421号《民事判决书》享有的全部债权转让给公司。2022年7月,公司收到海淀法院的《执行裁定书》,经公司申请,海淀法院裁定该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由深国融变更为公司。北京新奥目前已经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已向其管理人申报了债权。
2024年1月25日,公司收到北京新奥破产管理人发送的《债权审查情况通知》,认定公司对北京新奥享有债权情况为:债权本金6,104,762.65元、利息1,487,416.94元、其他66,759元,合计普通债权总额为7,658,938.59元。另有812,525.41元迟延履行金作为劣后债权。公司认可破产管理人对该案债权本金、利息、其他的确认,但认为迟延履行金812,525.41元应被确认为普通债权,并已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简称“昌平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2024年2月6日通过昌平法院立案审核,2024年6月14日开庭,2024年7月17日收到一审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公司已提起上诉。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4,464万元,其中包含接受关联方提供的金融服务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0,000万元。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09、012号公告。
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国信”)对其控股子公司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万顺达”)注册资本进行减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减资。前述减资完成后,万顺达注册资本将由6,000万元变为1,000万元,其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万顺达仍为武汉国信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更。因万顺达的股东方正商业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事项。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万顺达已完成减资事项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036、037及2024-003号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转委托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融资产”)与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平安置业”)签订《关于平安信托北极1号财产权信托资产管理转委托服务协议》及《关于平安信托北极1号财产权信托资产管理转委托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平安置业将其作为资产管理服务机构项下的部分服务内容转委托予国融资产,由国融资产负责协议约定之拟管理资产的诉讼、经营、维护、处置、清算、变现、日常管理,并收取服务费。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05、007、012号公告。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以物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控股孙公司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博雅CC项目产权车位、储藏室、人防车位财产及/或财产性权利作为抵债财产,抵偿应付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债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并签署《以物抵债协议》。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4-024、025号公告。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购买国信新城天合广场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 100,000,000.00 | 2011/12/1 | 2011/12/1 | 业主房产证办理后进行抵押,开发商担保责任解除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65,336.09 | 否 | 否 | 其他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433,830.13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785,793.09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785,793.09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16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担保情况说明 | 上述担保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12月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签订个人房屋贷款合作协议,为购买“国信新城天合广场(北大资源?首座)”房地产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责任。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担保余额278.58万元。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1,44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0 | 117,482,984 | 20.03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高文仁 | 0 | 8,869,103 | 1.51 | 0 | 未知 | 0 | 境内自然人 |
高远雄 | 0 | 5,781,613 | 0.99 | 0 | 未知 | 0 | 境内自然人 |
北京春曦浩源投资有限公司 | 5,111,000 | 5,111,000 | 0.87 | 0 | 未知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付琨晶 | -218,896 | 4,668,504 | 0.80 | 0 | 未知 | 0 | 境内自然人 |
赵颍 | 119,600 | 3,314,900 | 0.57 | 0 | 未知 | 0 | 境内自然人 |
兰涛 | 0 | 2,950,130 | 0.5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蒋继军 | 2,400,000 | 2,400,000 | 0.41 | 0 | 未知 | 0 | 境内自然人 |
张文雄 | 50,000 | 2,250,000 | 0.38 | 0 | 未知 | 0 | 境内自然人 |
华东政法大学 | 0 | 1,980,040 | 0.34 | 0 | 未知 | 0 | 国有法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方正国际教育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 | 117,482,984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482,984 |
高文仁 | 8,869,103 | 人民币普通股 | 8,869,103 |
高远雄 | 5,781,613 | 人民币普通股 | 5,781,613 |
北京春曦浩源投资有限公司 | 5,11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11,000 |
付琨晶 | 4,668,504 | 人民币普通股 | 4,668,504 |
赵颍 | 3,31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14,900 |
兰涛 | 2,950,13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50,130 |
蒋继军 | 2,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0,000 |
张文雄 | 2,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50,000 |
华东政法大学 | 1,980,0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80,04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前十名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公司未 知前十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624,518,485.81 | 407,467,618.3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523,777,965.38 | 734,813,090.63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16,575,278.46 | 14,369,223.8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8 | 3,019,131.18 | 2,180,228.5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420,029.39 | 1,261,228.29 |
其中:应收利息 | 七、9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8,945,523.86 | 18,517,430.9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905,819.26 | 1,503,982.16 |
流动资产合计 | 1,190,162,233.34 | 1,180,112,802.7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12,930,617.16 | 12,930,617.16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775,232,000.00 | 775,232,000.00 |
固定资产 | 七、21 | 2,036,516.04 | 2,307,098.88 |
在建工程 | 七、22 | 7,881,712.57 | 5,736,250.9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824,468.82 | 390,010.58 |
无形资产 | 七、26 | 185,507.43 | 254,338.23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71,699,201.66 | 71,699,201.66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206,077.11 | 392,314.8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47,379.21 | 19,340.6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6,793,536.85 | 7,636,686.3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78,837,016.85 | 876,597,859.34 | |
资产总计 | 2,068,999,250.19 | 2,056,710,662.1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3,470,942.14 | 3,609,690.00 |
预收款项 | 七、37 | 1,953,212.70 | 1,987,094.23 |
合同负债 | 七、38 | 26,239,632.78 | 23,342,558.8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1,271,277.37 | 15,289,852.79 |
应交税费 | 七、40 | 9,288,215.24 | 8,999,073.06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3,932,373.32 | 29,020,748.2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七、41 | 4,464,230.18 | 2,534,230.18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790,289.13 | 310,847.94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842,969.35 | 654,648.72 |
流动负债合计 | 77,788,912.03 | 83,214,513.8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175,399.26 | 104,841.01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9,275,982.54 | 8,724,698.25 |
递延收益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179,716,616.40 | 181,553,168.6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0,167,998.20 | 190,382,707.89 | |
负债合计 | 267,956,910.23 | 273,597,221.7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586,656,002.00 | 586,656,00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327,787,568.33 | 327,786,368.28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69,030,157.22 | 169,030,157.2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700,742,743.41 | 678,970,492.6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84,216,470.96 | 1,762,443,020.15 | |
少数股东权益 | 16,825,869.00 | 20,670,420.2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01,042,339.96 | 1,783,113,440.3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68,999,250.19 | 2,056,710,662.12 |
公司负责人:聂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74,370,623.14 | 310,533,827.1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7,371,540.15 | 543,676,486.1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0,653,558.33 | 18,298,190.39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383,295.95 | 1,437,627.05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45,149,370.20 | 76,489,261.29 |
其中:应收利息 | 十九、2 | 6,891,928.61 | 6,891,928.61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0,640.00 | 243,840.0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77.83 | 46,367.77 | |
流动资产合计 | 951,971,005.60 | 950,725,599.7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450,698,193.79 | 450,698,193.7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2,930,617.16 | 12,930,617.16 | |
投资性房地产 | 101,736,200.00 | 101,736,200.00 | |
固定资产 | 594,799.71 | 673,116.21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8,504.50 | 100,681.4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768.87 | 23,537.7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40,332.18 | 2,691,555.0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68,390,416.21 | 568,853,901.39 | |
资产总计 | 1,520,361,421.81 | 1,519,579,501.1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83,800.00 | 442,546.00 | |
预收款项 | 127,015.40 | 110,604.86 | |
合同负债 | 1,149,126.88 | 1,821,505.14 | |
应付职工薪酬 | 3,448,920.09 | 4,849,514.21 | |
应交税费 | 279,549.60 | 674,578.21 | |
其他应付款 | 14,228,152.33 | 13,147,538.2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790,677.72 | 1,790,677.72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287,489.81 | 252,549.42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804,054.11 | 21,298,836.1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526,512.43 | 29,331,598.9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526,512.43 | 29,331,598.91 | |
负债合计 | 47,330,566.54 | 50,630,435.0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86,656,002.00 | 586,656,002.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0,486,565.73 | 50,486,565.7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7,099,056.96 | 7,099,056.96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78,009,635.40 | 178,009,635.40 | |
未分配利润 | 650,779,595.18 | 646,697,806.0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73,030,855.27 | 1,468,949,066.1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520,361,421.81 | 1,519,579,501.12 |
公司负责人:聂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萍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70,719,751.03 | 66,077,319.04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70,719,751.03 | 66,077,319.0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1,650,186.52 | 58,062,082.92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4,293,229.26 | 12,474,071.4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254,008.39 | 1,327,981.36 |
销售费用 | 七、63 | 10,504,726.26 | 12,916,381.11 |
管理费用 | 七、64 | 19,674,646.73 | 22,450,628.21 |
研发费用 | 七、65 | 9,461,099.71 | 10,365,494.29 |
财务费用 | 七、66 | -3,537,523.83 | -1,472,473.45 |
其中:利息费用 | 28,269.05 | 24,372.17 | |
利息收入 | 3,801,673.15 | 1,517,295.20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083,910.50 | 285,761.0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669,529.52 | 4,980,542.9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00,000.0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4,306,362.04 | -10,912,529.8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78,044.55 | 138,088.2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18,162.6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56,149.40 | 231.8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7,795,172.62 | 2,389,167.6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18,503.98 | 835,733.2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552,687.09 | 1,473,829.3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7,460,989.51 | 1,751,071.52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269,989.97 | -1,971,679.9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190,999.54 | 3,722,751.4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190,999.54 | 3,722,751.4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772,250.76 | 1,723,892.6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18,748.78 | 1,998,858.8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1,200.05 | 5,335.81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00.05 | 5,335.8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00.05 | 5,335.81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200.05 | 5,335.81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5,192,199.59 | 3,728,087.2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773,450.81 | 1,729,228.42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418,748.78 | 1,998,858.8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7 | 0.00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7 | 0.00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聂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萍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3,176,027.59 | 15,595,775.40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6,823,697.10 | 7,496,812.63 |
税金及附加 | 309,676.87 | 378,436.66 | |
销售费用 | 50,000.00 | 190,094.34 | |
管理费用 | 12,075,886.06 | 11,885,840.37 | |
研发费用 | 23,378.01 | ||
财务费用 | -2,467,035.76 | -461,070.43 |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2,471,055.95 | 465,927.02 | |
加:其他收益 | 105,183.18 | 37,802.5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3,052,220.03 | 3,323,443.0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00,000.2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88,651.90 | -13,747,953.5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8,698.22 | 170,015.5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38.53 | -630.0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77,218.12 | -14,135,038.70 | |
加:营业外收入 | 0.17 | 794,196.49 | |
减:营业外支出 | 515.6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276,702.68 | -13,340,842.21 | |
减:所得税费用 | -1,805,086.48 | -4,910,992.7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81,789.16 | -8,429,849.4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81,789.16 | -8,429,849.4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081,789.16 | -8,429,849.4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聂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1,418,018.87 | 61,245,775.0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908,286.1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569,102.48 | 3,600,914.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7,987,121.35 | 66,754,975.2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856,919.28 | 14,241,709.1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6,880,391.59 | 38,562,366.7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587,391.84 | 6,481,517.9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4,902,349.67 | 60,048,765.3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0,227,052.38 | 119,334,359.2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60,068.97 | -52,579,383.9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77,648,018.86 | 631,985,5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922,561.20 | 12,733,316.4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729.07 | 1,63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00 | 1,206,450.0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93,598,311.13 | 645,926,896.4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978,634.31 | 3,220,094.8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74,400,000.00 | 430,17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918,270.3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8,378,634.31 | 435,308,365.2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5,219,676.82 | 210,618,531.2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458.5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613,335.00 | 465,963.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13,335.00 | 479,421.5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13,335.00 | -479,421.5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86.89 | 6,434.1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7,367,497.68 | 157,566,159.9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6,329,754.46 | 138,600,224.1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23,697,252.14 | 296,166,384.06 |
公司负责人:聂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953,581.41 | 11,395,205.7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94,777.00 | 4,340,722.9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548,358.41 | 15,735,928.6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750,581.87 | 5,061,497.6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511,246.55 | 9,996,598.4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13,148.47 | 1,176,958.7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03,279.25 | 48,133,284.2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378,256.14 | 64,368,339.0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29,897.73 | -48,632,410.3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90,568,100.00 | 370,185,5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720,781.33 | 8,938,129.4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036.0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 | 1,206,450.0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4,293,918.40 | 380,330,079.4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800.00 | 130,631.1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29,400,000.00 | 155,37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44,270.3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9,427,800.00 | 163,244,901.5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4,866,118.40 | 217,085,177.9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458.5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458.5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58.5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4,036,220.67 | 168,439,309.0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0,033,827.13 | 63,661,394.3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4,070,047.80 | 232,100,703.39 |
公司负责人:聂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萍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86,656,002.00 | 327,786,368.28 | 169,030,157.22 | 678,970,492.65 | 1,762,443,020.15 | 20,670,420.22 | 1,783,113,440.3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86,656,002.00 | 327,786,368.28 | 169,030,157.22 | 678,970,492.65 | 1,762,443,020.15 | 20,670,420.22 | 1,783,113,440.3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00.05 | 21,772,250.76 | 21,773,450.81 | -3,844,551.22 | 17,928,899.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00.05 | 21,772,250.76 | 21,773,450.81 | 3,418,748.78 | 25,192,199.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333,300.00 | -5,333,3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333,300.00 | -5,333,3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930,000.00 | -1,93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30,000.00 | -1,93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86,656,002.00 | 327,787,568.33 | 169,030,157.22 | 700,742,743.41 | 1,784,216,470.96 | 16,825,869.00 | 1,801,042,339.96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86,656,002.00 | 327,783,964.49 | 169,030,157.22 | 681,645,989.47 | 1,765,116,113.18 | 18,423,235.63 | 1,783,539,348.8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86,656,002.00 | 327,783,964.49 | 169,030,157.22 | 681,645,989.47 | 1,765,116,113.18 | 18,423,235.63 | 1,783,539,348.8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335.81 | 1,723,892.61 | 1,729,228.42 | 1,998,858.85 | 3,728,087.2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335.81 | 1,723,892.61 | 1,729,228.42 | 1,998,858.85 | 3,728,087.2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86,656,002.00 | 327,789,300.30 | 169,030,157.22 | 683,369,882.08 | 1,766,845,341.60 | 20,422,094.48 | 1,787,267,436.08 |
公司负责人:聂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萍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86,656,002.00 | 50,486,565.73 | 7,099,056.96 | 178,009,635.40 | 646,697,806.02 | 1,468,949,066.1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86,656,002.00 | 50,486,565.73 | 7,099,056.96 | 178,009,635.40 | 646,697,806.02 | 1,468,949,066.1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81,789.16 | 4,081,789.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081,789.16 | 4,081,789.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86,656,002.00 | 50,486,565.73 | 7,099,056.96 | 178,009,635.40 | 650,779,595.18 | 1,473,030,855.27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86,656,002.00 | 50,486,565.73 | 7,099,056.96 | 178,009,635.40 | 674,817,247.01 | 1,497,068,507.1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86,656,002.00 | 50,486,565.73 | 7,099,056.96 | 178,009,635.40 | 674,817,247.01 | 1,497,068,507.1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429,849.48 | -8,429,849.4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429,849.48 | -8,429,849.4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86,656,002.00 | 50,486,565.73 | 7,099,056.96 | 178,009,635.40 | 666,387,397.53 | 1,488,638,657.62 |
公司负责人:聂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萍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1992年12月28日经上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卫生办公室以沪体改(92)第129号、沪府教卫(92)第356号文“关于同意高科集团公司采取定向募集方式组建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同意改制而成。1996年6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审字(1996)120号文“关于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交易。1996年11月12日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以沪证办(1996)232号文“关于核准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分配和转增股本方案的通知”同意公司以资本公积对全体股东按10:2的比例转增股本,共转增2,91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1998年6月30日,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460.00万元。
2000年度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受让了四川联合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青岛海洋大学、西南师范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高等教育建筑设计院共九家单位持有的公司法人股共计1,020.00万股以及南开大学和华东理工大学持有的发起人股份共计120.00万股,以上两项占公司总股本的6.53%。2001年度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受让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和华中理工大学共计2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至此,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9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4%。
2003年度及2004年度内,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本公司的4,930.00万股全部转让给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4年7月,公司以2003期末总股份17,46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转增4.00股。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公司注册资本为24,444.00万元,其中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902.00万股,占总股本的28.24%,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6年6月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股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减至5,930.2565万股,占总股本的24.26%。2007年5月30日,部分股东向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偿还股改代付对价后,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增至5,945.5445万股,占总股本的24.32%。2007年6月,公司以2006期末总股份24,444.0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派送2.00股。2009年4月,部分股东向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偿还股改代付对价后,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增至7,148.4126万股;2009年12月4日,公司限售股股东上海市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偿还公司大股东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555.00股,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增至7,149.3681万股。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公司注册资本为29,332.8001万元,其中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149.3681万股,占总股本的24.37%。
2011年2月23日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总股本24.37%转让给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3月,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1,493,68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37%,过户到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至此,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1,493,6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7%,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6日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2,803,6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6%。本次减持前,方正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1,493,6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7%;本次减持后,方正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8,6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1%,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015年11月20日,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分配以本公司总股本为293,328,00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00股送红股
10.00股、派发现金红利1.12元(含税),送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586,656,002.00股。
2016年1月11日,公司控股股东方正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部分股份,增持数量为102,9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增持金额为1,586,880.31元。本次增持前,方正集团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17,3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1%。本次增持后方正集团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17,482,9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3%。
方正集团于2020年2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重整。2021年7月5日,公司收到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告知函,北京一中院已裁定批准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2022年9月,方正集团所持有的公司117,482,98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0.03%)划转至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方正国际教育”),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由方正集团变更为方正国际教育。根据重整计划,2022年12月,方正集团将持有的方正国际教育100%股权变更登记至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方正集团”),新方正集团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新方正集团间接控制公司,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为方正国际教育,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聂志强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龙泰路1-11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32210333N
本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教育、不动产运营业务及资产服务业务。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批准。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存货跌价准备、政府补助、收入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投资性房地产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100万元人民币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当期发生额或期末余额超过2,0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非全资子公司期末资产总额超过5,00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7(6)。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7(6)。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
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
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
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入日起不超过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④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
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项目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 | 应收关联方组合 | 应收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账款 |
账龄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
单项认定 | 金额重大、风险较高、信用状况恶化等需单独对其信用风险进行判断的应收账款 |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项目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其他应收款 | 应收关联方组合 | 应收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 |
账龄组合 | 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
单项认定 | 金额重大、风险较高、信用状况恶化等需单独对其信用风险进行判断的其他应收款 |
其中上述组合中,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 应收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0.50 | 0.50 |
1-2年 | 5.00 | 5.00 |
2-3年 | 10.00 | 10.00 |
3-4年 | 20.00 | 20.00 |
4-5年 | 40.00 | 40.00 |
5年以上 | 80.00 | 80.00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统一为0.50%。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
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及应收融资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单项或信用风险组合的方式将应收款项分为不同组别,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关联方组合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
账龄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单项认定 | 金额重大、风险较高、信用状况恶化等需单独对其信用风险进行判断的应收款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 应收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0.50 | 0.50 |
1-2年 | 5.00 | 5.00 |
2-3年 | 10.00 | 10.00 |
3-4年 | 20.00 | 20.00 |
4-5年 | 40.00 | 40.00 |
5年以上 | 80.00 | 8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开发成本、开发产品、低值易耗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选择按移动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计价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房地产企业特殊存货核算方法
房地产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主要包括库存材料、在建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已完工开发产品和意图出售而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等。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成本核算按照房地产项目分别归集核算成本,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①开发用土地的核算方法
出土地开发项目,其费用支出单独构成土地开发成本;
连同房产整体开发的项目,其费用科分清负担对象的,一般按实际面积分摊计入商品房成本。
②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核算方法
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按收益比例确定标准分配计入商品成本;
单独建造并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以各配套设施项目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归集所发生的成本。
③房地产行业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附注五、13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
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00%(含20.00%)以上但低于50.0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附注五、18。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做相应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27。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
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会计政策选择的依据为:
①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分布在上海、深圳经济发展较发达的区域,房地产交易市场较为活跃。
②本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通过房地产市场交易询价等调查,可以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在会计期末通过聘请具备专业资格的专业估价人员出具评估报告进行估价等方式,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合理的估价,取得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
③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估计时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主要不确定因素为:由于企业所处运营环境的变化以及不断变化着影响资产价值的种种因素,必须建立一些假设以便对资产进行价值判断。包括一般假设及特殊假设,其中一般假设包括:企业持续经营假设;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特殊假设包括:
1)经济环境稳定假设:是假定评估基准日后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无重大变化假设:是假定国家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3)无不利影响假设:是假定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待估资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00 | 5.00 | 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00、10.00 | 5.00 | 19.00、9.5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00 | 5.00 | 19.00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00、10.00 | 5.00 | 19.00、9.50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本公司无形资产的类别、预计使用寿命、摊销方法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直线法 | 权属证书记载年限 |
专有技术 | 10年 | 直线法 | 预计使用年限 |
电脑软件 | 5年 | 直线法 | 预计使用年限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支出归集范围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人工费、折旧摊销、软件技术服务、其他费用等。
2)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3)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其中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最佳预期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合理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2)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商品销售收入确认:
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②提供服务收入主要包括教育培训服务收入:
短期培训服务收入在收到验收报告或其他结算凭证后一次性确认服务收入,长期培训服务则根据学期进度确认相应进度比例的服务收入及成本;
③房地产销售合同收入确认:
本公司房地产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于客户获得实物所有权或已完工物业的法定所有权且本公司已获得现时收款权并很可能收回对价时确认收入。在确认合同交易价格时,若融资成分重大,本公司将根据合同的融资成分来调整合同承诺对价;
④使用费收入确认:
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⑤其他业务收入、代理业务收入确认:
根据相关合同、协议的约定,经分析判断业务实质属于收取资金占用费、业务代理性质的收入,按照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得者权益。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
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
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租赁的识别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单独租赁的识别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一)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
公司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本节附注“五、28、长期资产减值”。
(二)租赁负债
(1)初始计量
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3)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4)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后续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公司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所采用的修订后的折现率。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1)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者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等导致租赁期变化的,应当根据新的租赁期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2)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应当根据新的评估结果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租赁收款额按市场利率折现的现值两者孰低确认收入,并按照租赁资产账面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的现值后的余额结转销售成本,收入和销售成本的差额作为销售损益。
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附注五、34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附注五、11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②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附注五、11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2)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对权益工具的投资和与此类投资相联系的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公司选择成本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5)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6)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未决诉讼、违约事项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7)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本公司会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师来执行估价。公司财务部与有资质的外部估价师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中披露。
(8)收入
如本附注“五、34、收入”所述,本公司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
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
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可能对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 |
其他说明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销售额 | 1.00、3.00、5.00、6.00、9.00、13.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增值税额 | 5.00、7.00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增值税额 | 3.0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增值税额 | 2.00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00、16.50、20.00、25.00 |
土地增值税 | 土地增值额 | 差别税率 |
水利建设基金 | 营业收入 | 0.10 |
房产税 | 注 | 1.20、12.00 |
注:房产税以房产原值的一定比例为纳税基数,税率为1.20%,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数,税率为12.00%。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英腾智库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20.00 |
柳州市英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柳州市博览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20.00 |
高科江苏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20.00 |
北京高科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
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00 |
高科慕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00 |
香港高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16.5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1年11月25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证书编号:GR202145000787,有效期三年,有效期至2024年11月25日,本年度按15.0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0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0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科慕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高科江苏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高科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英腾智库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柳州市英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博览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适用该税收优惠政策。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对月销售额10.0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00%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00%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享受上述优惠。
(3)其他税收优惠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税(2022)11号)文件,2022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所属期)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英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市博览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享受该税收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620,836,192.24 | 405,977,911.56 |
其他货币资金 | 2,921,059.90 | 911,842.90 |
定期存款未到期利息 | 761,233.67 | 577,863.88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624,518,485.81 | 407,467,618.3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详见本节附注“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23,777,965.38 | 734,813,090.63 | / |
其中: | |||
理财产品投资 | 497,121,378.91 | 707,004,536.57 | / |
权益工具投资 | 26,656,586.47 | 27,808,554.06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523,777,965.38 | 734,813,090.6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权益工具投资明细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权益工具投资明细 | 投资成本 | 股数 | 期末公允价值 | 期初公允价值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865,782.49 | 1,575,449 | 21,347,333.95 | 23,442,681.12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1,703.89 | 731,302 | 5,309,252.52 | 4,365,872.94 |
合计 | 2,077,486.38 | 26,656,586.47 | 27,808,554.06 |
注:2018年11月29日,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证券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处置公司持有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授权期限至上述股票全部处置完毕为止。
(2)理财产品明细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理财分类 | 理财产品本金 | 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理财产品 | 492,903,581.14 | 4,217,797.77 | 497,121,378.91 |
合计 | 492,903,581.14 | 4,217,797.77 | 497,121,378.91 |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5,038,919.03 | 12,419,848.84 |
1年以内小计 | 15,038,919.03 | 12,419,848.84 |
1至2年 | 1,691,596.61 | 2,112,091.62 |
2至3年 | 4,500.00 | 5,000.00 |
3至4年 | 500.00 | 50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376,221.66 | 1,376,221.66 |
合计 | 18,111,737.30 | 15,913,662.1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75,785.46 | 7.60 | 1,375,785.46 | 100.00 | 1,375,785.46 | 8.65 | 1,375,785.46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735,951.84 | 92.40 | 160,673.38 | 0.96 | 16,575,278.46 | 14,537,876.66 | 91.35 | 168,652.80 | 1.16 | 14,369,223.8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6,735,951.84 | 92.40 | 160,673.38 | 0.96 | 16,575,278.46 | 14,537,876.66 | 91.35 | 168,652.80 | 1.16 | 14,369,223.86 |
合计 | 18,111,737.30 | / | 1,536,458.84 | / | 16,575,278.46 | 15,913,662.12 | / | 1,544,438.26 | / | 14,369,223.8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三眼桥项目 | 105,675.00 | 105,67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正信职工 | 241,675.50 | 241,675.5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证券职工 | 52,962.00 | 52,962.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王军 | 4,800.00 | 4,8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长江日报 | 27,352.60 | 27,352.6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中国药科大学 | 380,000.00 | 38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明睿盛世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00 | 2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宋云鹏 |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学员欠缴学费 | 293,320.36 | 293,320.3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375,785.46 | 1,375,785.4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038,919.03 | 75,194.59 | 0.50 |
1至2年 | 1,691,596.61 | 84,579.83 | 5.00 |
2至3年 | 4,500.00 | 450.00 | 10.00 |
3至4年 | 500.00 | 100.00 | 2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436.20 | 348.96 | 80.00 |
合计 | 16,735,951.84 | 160,673.38 | 0.9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除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年限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 | 1,375,785.46 | 1,375,785.46 | ||||
按账龄组合 | 168,652.80 | -7,979.42 | 160,673.38 | |||
合计 | 1,544,438.26 | -7,979.42 | 1,536,458.8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857,719.64 | 3,857,719.64 | 21.30 | 52,888.06 | |
第二名 | 2,326,968.00 | 2,326,968.00 | 12.85 | 7,390.53 | |
第三名 | 1,995,346.59 | 1,995,346.59 | 11.02 | 6,141.82 | |
第四名 | 1,453,886.79 | 1,453,886.79 | 8.03 | 16,048.00 | |
第五名 | 1,208,067.96 | 1,208,067.96 | 6.67 | 37,165.50 | |
合计 | 10,841,988.98 | 10,841,988.98 | 59.86 | 119,633.91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920,143.36 | 96.72 | 1,961,090.34 | 89.95 |
1至2年 | 54,980.41 | 1.82 | 173,444.21 | 7.96 |
2至3年 | 43,413.41 | 1.44 | 45,100.04 | 2.07 |
3年以上 | 594.00 | 0.02 | 594.00 | 0.02 |
合计 | 3,019,131.18 | 100.00 | 2,180,228.5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253,465.34 | 8.40 |
第二名 | 227,693.63 | 7.54 |
第三名 | 222,202.36 | 7.36 |
第四名 | 168,000.00 | 5.56 |
第五名 | 125,000.00 | 4.14 |
合计 | 996,361.33 | 33.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420,029.39 | 1,261,228.29 |
合计 | 2,420,029.39 | 1,261,228.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2,672,928.70 | 1,446,692.90 |
1年以内小计 | 2,672,928.70 | 1,446,692.90 |
1至2年 | 787,372.68 | 776,274.54 |
2至3年 | 656,678.65 | 446,181.19 |
3至4年 | 664,720.96 | 667,727.29 |
4至5年 | 436,896.75 | 538,018.08 |
5年以上 | 25,213,914.98 | 25,112,793.65 |
合计 | 30,432,512.72 | 28,987,687.6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预付贸易款转入(注1) | 12,134,525.30 | 12,134,525.30 |
往来款 | 10,649,583.65 | 10,854,421.20 |
个人借款(注2) | 4,696,893.36 | 4,696,893.36 |
押金保证金 | 1,104,806.90 | 1,022,093.23 |
备用金 | 1,846,702.71 | 279,753.76 |
股权转让款 | 0.80 | 0.80 |
合计 | 30,432,512.72 | 28,987,687.65 |
注1:本公司2016年停止经营贸易业务,合同停止执行,未收回的贸易预付款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2022年度上述贸易款项对应全部债权由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转让给公司。2022年7月,公司收到海淀法院的《执行裁定书》,经公司申请,海淀法院裁定该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由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
注2:个人借款余额中含4,526,864.44元为张有明的借款及利息。2016年张有明将其持有的高科慕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50%的股权(14.0625万元注册资本)质押给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得借款本金4,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6年6月22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本金及利息余额共计4,556,864.44元,2019年3月22日本公司就该借款协议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张有明归还借款及利息4,640,371.89元。2020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张有明向本公司子公司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偿还借款本金4,000,000.00元及利息(以
4,0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6月29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按年利率6.00%计息),并承担律师费140,000.00元及部分诉讼费用。2021年1月,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法院提交了申请对张有明进行强制执行的文件,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已于2021年5月7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3年5月29日,张有明偿还借款及利息30,000.00元,截至目前,张有明未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8,597.85 | 125,915.00 | 27,561,946.51 | 27,726,459.36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35,200.00 | 35,200.00 | ||
--转入第二阶段 | -35,200.00 | 35,20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37,250.81 | -103,040.00 | 251,813.16 | 286,023.97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175,848.66 | 22,875.00 | 27,813,759.67 | 28,012,483.3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 | 27,561,946.51 | 251,813.16 | 27,813,759.67 | |||
按账龄组合 | 164,512.85 | 34,210.81 | 198,723.66 | |||
合计 | 27,726,459.36 | 286,023.97 | 28,012,483.3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2,134,525.30 | 39.87 | 预付贸易款 | 5年以上 | 12,134,525.30 |
第二名 | 4,696,893.36 | 15.43 | 个人借款及利息、备用金 | 5年以上 | 4,696,893.36 |
第三名 | 2,978,901.00 | 9.79 | 代垫款 | 5年以上 | 2,978,901.00 |
第四名 | 2,962,002.84 | 9.73 | 应收项目款 | 5年以上 | 2,962,002.84 |
第五名 | 968,639.33 | 3.18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968,639.33 |
合计 | 23,740,961.83 | 78.01 | / | / | 23,740,961.83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74,931.65 | 574,931.65 | 284,405.30 | 284,405.30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479,776.35 | 479,776.35 | 269,439.81 | 269,439.81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111,676.12 | 111,676.12 | 301,788.35 | 301,788.35 | ||
开发产品 | 18,965,939.33 | 1,464,486.22 | 17,501,453.11 | 18,965,939.33 | 1,464,486.22 | 17,501,453.11 |
发出商品 | 277,686.63 | 277,686.63 | 160,344.34 | 160,344.34 | ||
合计 | 20,410,010.08 | 1,464,486.22 | 18,945,523.86 | 19,981,917.13 | 1,464,486.22 | 18,517,430.91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开发产品 | 1,464,486.22 | 1,464,486.22 | ||||
发出商品 | ||||||
合计 | 1,464,486.22 | 1,464,486.22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国信天合广场项目开发成品中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452,709.95 元。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缴税费-企业所得税预缴 | 99,589.53 | 615,754.85 |
应缴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 806,229.73 | 888,227.31 |
合计 | 905,819.26 | 1,503,982.16 |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700,000.00 | -700,000.00 | |||||||||
小计 | 700,000.00 | -700,000.00 | |||||||||
合计 | 700,000.00 | -700,000.00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930,617.16 | 12,930,617.16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12,930,617.16 | 12,930,617.16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
合计 | 12,930,617.16 | 12,930,617.16 |
其他说明:
无
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期初余额 | 775,232,000.00 | 775,232,000.00 |
二、本期变动 | ||
加:外购 | ||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企业合并增加 | ||
减:处置 | ||
其他转出 | ||
公允价值变动 | ||
三、期末余额 | 775,232,000.00 | 775,232,000.00 |
1)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036,516.04 | 2,307,098.8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036,516.04 | 2,307,098.88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700.00 | 5,678,716.91 | 7,138,853.52 | 12,834,270.4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8,013.92 | 198,013.92 | ||
(1)购置 | 198,013.92 | 198,013.9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12,983.25 | 412,983.25 | ||
(1)处置或报废 | 412,983.25 | 412,983.25 | ||
4.期末余额 | 16,700.00 | 5,678,716.91 | 6,923,884.19 | 12,619,301.1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278.56 | 5,340,944.08 | 5,171,948.91 | 10,527,171.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3.26 | 384,432.70 | 385,225.96 | |
(1)计提 | 793.26 | 384,432.70 | 385,225.9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9,612.45 | 329,612.45 | ||
(1)处置或报废 | 329,612.45 | 329,612.45 | ||
4.期末余额 | 15,071.82 | 5,340,944.08 | 5,226,769.16 | 10,582,785.0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28.18 | 337,772.83 | 1,697,115.03 | 2,036,516.04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21.44 | 337,772.83 | 1,966,904.61 | 2,307,098.8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奥迪A4(2.0T白色) | 16,430.00 | 以其他单位名义办理 |
合计 | 16,430.00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881,712.57 | 5,736,250.92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7,881,712.57 | 5,736,250.92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南山大厦城市更新项目 | 7,881,712.57 | 7,881,712.57 | 5,736,250.92 | 5,736,250.92 | ||
合计 | 7,881,712.57 | 7,881,712.57 | 5,736,250.92 | 5,736,250.9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32,990.09 | 1,332,990.0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90,422.49 | 1,790,422.49 |
(1)租入 | 1,790,422.49 | 1,790,422.49 |
(2)租赁期调整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6,778.17 | 426,778.17 |
(1)处置 | 352,676.82 | 352,676.82 |
(2)租赁期调整 | 74,101.35 | 74,101.35 |
4.期末余额 | 2,696,634.41 | 2,696,634.4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942,979.51 | 942,979.5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5,964.25 | 355,964.25 |
(1)计提 | 355,964.25 | 355,964.25 |
(2)租赁期调整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6,778.17 | 426,778.17 |
(1)处置 | 352,676.82 | 352,676.82 |
(2)租赁期调整 | 74,101.35 | 74,101.35 |
4.期末余额 | 872,165.59 | 872,165.5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24,468.82 | 1,824,468.82 |
2.期初账面价值 | 390,010.58 | 390,010.58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软件著作权(含作品)、商标权利组 | 电脑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604,365.00 | 1,534,742.90 | 17,139,107.9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5,604,365.00 | 1,534,742.90 | 17,139,107.9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5,524,364.96 | 1,360,404.71 | 16,884,769.6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999.98 | 48,830.82 | 68,830.80 |
(1)计提 | 19,999.98 | 48,830.82 | 68,830.8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5,544,364.94 | 1,409,235.53 | 16,953,600.4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0,000.06 | 125,507.37 | 185,507.43 |
2.期初账面价值 | 80,000.04 | 174,338.19 | 254,338.2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高科慕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2,583,722.30 | 22,583,722.30 | ||
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8,335,893.25 | 168,335,893.25 | ||
合计 | 190,919,615.55 | 190,919,615.55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高科慕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2,583,722.30 | 22,583,722.30 | ||
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6,636,691.59 | 96,636,691.59 | ||
合计 | 119,220,413.89 | 119,220,413.89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并购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包括商誉、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依据为将本公司并购英腾教育所形成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作为一个资产组。 | 教育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18年1月收购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00%的股权,支付对价196,400,358.90元,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28,064,465.65元,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
被投资方账面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商誉168,335,893.25元。截至目前,51.00%商誉的账面价值为71,699,201.66元。
收购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被分配至相对应的资产组,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商誉所在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按照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2022年度对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86,293,330.59元,2023年度对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0,343,361.00元,累计已计提减值准备96,636,691.59元。
②高科慕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高科慕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大修理支出 | 368,777.14 | 174,468.90 | 194,308.24 | ||
其他 | 23,537.75 | 11,768.88 | 11,768.87 | ||
合计 | 392,314.89 | 186,237.78 | 206,077.11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2,654.47 | 16,857.49 | 70,733.97 | 13,842.1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684.29 | 421.07 | ||
租赁负债 | 1,965,688.39 | 307,220.35 | 415,688.95 | 71,614.40 |
合计 | 2,058,342.86 | 324,077.84 | 488,107.21 | 85,877.6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28,440,048.39 | 7,110,012.11 | 35,828,857.21 | 8,957,214.29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 690,382,927.89 | 172,595,731.98 | 690,382,927.89 | 172,595,731.98 |
使用权资产 | 1,824,468.82 | 287,570.94 | 390,010.58 | 66,759.31 |
合计 | 720,647,445.10 | 179,993,315.03 | 726,601,795.68 | 181,619,705.58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6,698.63 | 30,521.72 | 66,536.95 | 5,077.4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76,698.63 | 10,872.31 | 66,536.95 | 222.36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5,400,928.11 | 42,012,114.36 |
可抵扣亏损 | 293,605,787.52 | 297,894,377.87 |
合计 | 359,006,715.63 | 339,906,492.2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 | 28,278,552.45 | 42,615,586.77 | |
2025 | 4,407,269.14 | 4,460,696.34 | |
2026 | 94,316,639.06 | 94,377,542.60 | |
2027 | 60,419,486.46 | 59,705,310.01 | |
2028 | 66,549,871.65 | 52,604,448.85 | |
2029 | 6,543,218.81 | 1,231,854.57 | |
2030 | |||
2031 | 1,817,885.95 | 1,817,885.95 | |
2032 | 16,367,064.23 | 24,022,698.98 | |
2033 | 14,905,799.77 | 17,058,353.80 | |
合计 | 293,605,787.52 | 297,894,377.8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履约成本 | 6,793,536.85 | 6,793,536.85 | 7,636,686.35 | 7,636,686.35 | ||
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4,996,777.69 | 14,996,777.69 | 14,996,777.69 | 14,996,777.69 | ||
合计 | 21,790,314.54 | 14,996,777.69 | 6,793,536.85 | 22,633,464.04 | 14,996,777.69 | 7,636,686.35 |
其他说明:
公司与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韩国lumso公司拟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未能如期注册设立。根据合同约定,若合资公司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未设立完成,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应将预付款在6个月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返还给本公司。但其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限返回,2017年根据款项性质转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同时按照账龄计提减值准备1,500,000.00元。
2018年度发现该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款项收回可能性较低,对该款项剩余13,500,000.00元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就该合同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2020年3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裁决书》【(2020)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408号】,最终裁决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立即返还公司预付款人民币15,000,000.00元,并支付律师费、仲裁费共计197,800.00元。因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未履行前述生效裁决,公司于2020年5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2020年6月1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案件受理
通知书,执行案号为(2020)京01执595号,2020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法院扣划的执行款项3,222.31元,2021年1月20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因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如果具备了执行条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再次申请执行。
截至目前,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仍未支付剩余款项,预计款项收回困难。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60,000.00 | 60,000.00 | 冻结 | 保证金 | 560,000.00 | 560,000.00 | 冻结 | 保证金 |
合计 | 60,000.00 | 60,000.00 | / | / | 560,000.00 | 560,000.00 | / | / |
其他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立账户时,缴存至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证金,系作为网商银行为商户提供履约担保的反担保。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履约保证金金额为60,000.00元。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项目费用款 | 1,438,727.48 | 1,909,101.67 |
应付工程款 | 880,868.51 | 1,094,260.74 |
应付销售代理费 | 1,008,754.88 | 465,948.52 |
应付质保金 | 142,591.27 | 140,379.07 |
合计 | 3,470,942.14 | 3,609,690.00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房款 | 1,364,453.97 | 1,364,453.97 |
预收租金 | 182,467.99 | 216,349.52 |
预收教育服务费 | 406,290.74 | 406,290.74 |
合计 | 1,953,212.70 | 1,987,094.2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武汉财富密码投资有限公司 | 1,128,400.00 | 预售房款,尚未完成交房手续 |
合计 | 1,128,400.00 | / |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考试宝典 | 23,224,676.86 | 19,999,133.82 |
产教融合项目 | 1,875,249.73 | 2,316,940.16 |
卫教云、应急及其他 | 1,139,706.19 | 1,026,484.88 |
合计 | 26,239,632.78 | 23,342,558.8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4,448,455.31 | 29,867,360.43 | 33,898,931.26 | 10,416,884.4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19,858.72 | 2,737,298.47 | 2,724,303.06 | 232,854.13 |
三、辞退福利 | 621,538.76 | 221,192.20 | 221,192.20 | 621,538.76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5,289,852.79 | 32,825,851.10 | 36,844,426.52 | 11,271,277.3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2,771,437.63 | 26,173,748.00 | 30,204,652.34 | 8,740,533.29 |
二、职工福利费 | 810,798.42 | 810,798.42 | ||
三、社会保险费 | 119,612.31 | 1,637,306.49 | 1,629,272.98 | 127,645.8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5,557.71 | 1,573,065.50 | 1,565,347.02 | 113,276.19 |
工伤保险费 | 6,236.50 | 55,840.19 | 55,525.16 | 6,551.53 |
生育保险费 | 7,818.10 | 8,400.80 | 8,400.80 | 7,818.10 |
四、住房公积金 | 1,228,600.84 | 1,162,556.54 | 1,171,256.54 | 1,219,900.84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28,804.53 | 6,268.98 | 6,268.98 | 328,804.5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76,682.00 | 76,682.00 | ||
合计 | 14,448,455.31 | 29,867,360.43 | 33,898,931.26 | 10,416,884.4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12,857.40 | 2,648,453.05 | 2,635,851.45 | 225,459.00 |
2、失业保险费 | 7,001.32 | 88,845.42 | 88,451.61 | 7,395.13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19,858.72 | 2,737,298.47 | 2,724,303.06 | 232,854.1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34,527.55 | 1,217,112.94 |
营业税 | 30,819.86 | 30,819.86 |
企业所得税 | 1,244,434.89 | 676,403.12 |
个人所得税 | 134,985.15 | 160,937.6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0,882.82 | 57,917.37 |
教育费附加 | 80,672.29 | 92,317.9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0,999.53 | 18,763.30 |
印花税 | 27,213.46 | 22,516.89 |
房产税 | 753,385.02 | 291,989.28 |
土地增值税 | 6,419,033.29 | 6,419,033.29 |
土地使用税 | 3,338.48 | 3,338.48 |
河道管理费 | 1,738.60 | 1,738.60 |
其他 | 6,184.30 | 6,184.30 |
合计 | 9,288,215.24 | 8,999,073.06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4,464,230.18 | 2,534,230.18 |
其他应付款 | 19,468,143.14 | 26,486,518.08 |
合计 | 23,932,373.32 | 29,020,748.26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4,464,230.18 | 2,534,230.18 |
合计 | 4,464,230.18 | 2,534,230.18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超过一年未支付的原因 |
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321,694.54 | 1,321,694.54 | 投资者未领取 |
其他 | 1,212,535.64 | 1,212,535.64 | 投资者未领取 |
合计 | 2,534,230.18 | 2,534,230.18 |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收代付款 | 581,089.23 | 364,445.33 |
应付费用款 | 4,052,114.53 | 5,110,576.42 |
应付个人款项 | 29,884.15 | 29,884.17 |
应付贸易尾款 | 9,170,100.45 | 9,170,100.45 |
暂收款 | 120,093.00 | 6,390,047.29 |
质保金、保证金、押金 | 5,514,861.78 | 5,421,464.42 |
合计 | 19,468,143.14 | 26,486,518.08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宏广达实业有限公司 | 9,170,100.45 | 贸易尾款,对方未结算 |
河南和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质保金,对方未领取 |
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公司 | 766,500.00 | 场地租赁费,尚未结算 |
合计 | 10,936,600.4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90,289.13 | 310,847.94 |
合计 | 790,289.13 | 310,847.94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842,969.35 | 654,648.72 |
合计 | 842,969.35 | 654,648.7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066,570.85 | 426,366.10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00,882.46 | -10,677.15 |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90,289.13 | -310,847.94 |
合计 | 1,175,399.26 | 104,841.01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 | 8,724,698.25 | 9,275,982.54 | 见注 |
合计 | 8,724,698.25 | 9,275,982.54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其他项中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计提的土地增值税滞纳金及罚款9,189,786.05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万顺达”)于2017年4月在昌平区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所合并申报了2016年4季度及2017年1季度的土地增值税。2021年7月万顺达报税时发现税务申报系统显示万顺达于“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存在土地增值税逾期申报,主管税务机关随后要求万顺达按季度拆分数据,分别进行2016年第四季度和2017年第一季度的土地增值税申报。自发现税务申报系统显示土地增值税申报异常提示至今,公司查询了历史情况并与税务局进行了多轮沟通,申请消除系统异常提示,并不再调整以往年度申报。
2021年12月23日,万顺达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南口税务所送达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京昌南口税简罚[2021]2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京昌南口税限改[2021]4号),要求万顺达缴纳罚款2,000.00元、补充办理纳税申报。2022年1月11日万顺达向昌平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2022年3月7日昌平税务局做出决定:撤销南口税务所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京昌南口税简罚[2021]2号)的行政行为,南口税务所有权要求万顺达补正申报。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土地增值税申报系统仍存在异常,万顺达仍在与南口税务所沟通中。出于谨慎性考虑,根据万顺达销售及账务资料,按季度拆分数据进行土增税申报测算,万顺达于2021年度计提土增税609.15万元,计提滞纳金641.31万元,经测算,截至本报告期末应计提滞纳金余额为918.98万元,2024年半年度计提滞纳金55.13万元。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86,656,002.00 | 586,656,002.00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56、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27,786,368.28 | 1,200.05 | 1,200.05 | 327,787,568.33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69,575.32 | 1,200.05 | 1,200.05 | 170,775.37 |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 327,616,792.96 | 327,616,792.96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27,786,368.28 | 1,200.05 | 1,200.05 | 327,787,568.33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68,972,566.99 | 168,972,566.99 | ||
任意盈余公积 | 57,590.23 | 57,590.23 | ||
合计 | 169,030,157.22 | 169,030,157.2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678,970,492.65 | 681,645,989.4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678,970,492.65 | 681,645,989.4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1,772,250.76 | -2,675,496.8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加:其他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00,742,743.41 | 678,970,492.6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9,907,974.90 | 14,293,229.26 | 65,831,538.99 | 12,467,844.99 |
其他业务 | 811,776.13 | 245,780.05 | 6,226.41 | |
合计 | 70,719,751.03 | 14,293,229.26 | 66,077,319.04 | 12,474,071.40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部及其他 | 深高科 | 英腾教育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教育 | 11,886,571.71 | 8,500,477.15 | 32,343,432.09 | 3,237,197.49 | 44,230,003.80 | 11,737,674.64 | ||
不动产运营 | 7,867,360.76 | 92,967.73 | 16,159,666.94 | 2,462,586.89 | 24,027,027.70 | 2,555,554.62 | ||
其他 | 1,895,981.14 | 566,738.39 | 2,462,719.53 | |||||
合计 | 21,649,913.61 | 8,593,444.88 | 16,159,666.94 | 2,462,586.89 | 32,910,170.48 | 3,237,197.49 | 70,719,751.03 | 14,293,229.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95,636,662.90元,其中:19,807,498.77元预计将于2024年下半年度确认收入。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因租赁业务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包含的内容,故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中未包含租赁版块合同及收入金额。2)教育服务版块中产教融合业务签订的部分合同为与高校合作办学,合同包含多个学年,且后期确认收入金额会与实际招生人数挂钩。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0,128.17 | 228,278.24 |
教育费附加 | 89,326.20 | 103,495.4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9,550.81 | 68,996.88 |
印花税 | 35,612.72 | 20,396.16 |
房产税 | 855,521.00 | 895,223.83 |
土地使用税 | 8,219.49 | 9,000.84 |
车船使用税 | 5,650.00 | 2,590.00 |
合计 | 1,254,008.39 | 1,327,981.36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504,633.86 | 6,163,766.08 |
品牌宣传费 | 2,979,196.06 | 4,197,758.64 |
营销渠道费 | 1,150,014.73 | 1,817,529.23 |
差旅交通费 | 346,598.84 | 192,028.65 |
咨询服务费 | 89,734.22 | 59,230.75 |
业务招待费 | 199,646.64 | 144,342.15 |
折旧摊销 | 78,865.59 | 77,319.38 |
运杂费 | 53,978.92 | 65,943.56 |
办公费 | 25,245.16 | 16,369.81 |
邮电通信费 | 23,085.49 | 86,128.56 |
租赁物业费 | 3,266.40 | 11,615.18 |
其他 | 50,460.35 | 84,349.12 |
合计 | 10,504,726.26 | 12,916,381.11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556,496.96 | 11,383,369.02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2,196,046.17 | 2,446,465.62 |
租赁物管费 | 2,187,364.64 | 2,185,816.17 |
业务招待费 | 1,054,707.01 | 1,273,203.65 |
维保费 | 2,631,643.00 |
折旧摊销 | 803,704.61 | 479,050.84 |
邮电通信费 | 404,409.09 | 350,541.75 |
文化品牌费 | 56,904.80 | 19,403.33 |
交通差旅费 | 297,260.90 | 321,881.23 |
办公费 | 313,502.30 | 232,797.61 |
会务费 | 238,549.91 | 432,285.16 |
车辆费用 | 84,982.15 | 183,700.69 |
财产保险费 | 270,800.74 | 304,800.74 |
其他 | 209,917.45 | 205,669.40 |
合计 | 19,674,646.73 | 22,450,628.21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181,111.27 | 9,966,834.79 |
软件技术服务 | 155,908.58 | 199,573.79 |
折旧摊销 | 68,697.23 | 102,731.74 |
差旅交通费 | 75.82 | 22,029.22 |
知识产权费 | 25,866.11 | |
办公费 | 1,376.59 | 293.00 |
设备材料 | 28,695.84 | 19,880.08 |
其他 | 25,234.38 | 28,285.56 |
合计 | 9,461,099.71 | 10,365,494.29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8,269.05 | 24,372.17 |
利息收入 | -3,801,673.15 | -1,517,295.20 |
汇兑损益 | 156.87 | -904.08 |
手续费 | 235,723.40 | 21,353.66 |
合计 | -3,537,523.83 | -1,472,473.45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866,436.92 | 10,193.79 |
其中: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866,436.92 | 10,193.79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217,473.58 | 275,567.24 |
其中: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 88,416.62 | |
代扣个人所得手续费返还 | 38,904.28 | 224,080.82 |
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 90,152.68 | 51,486.42 |
合计 | 1,083,910.50 | 285,761.03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966,578.52 | 1,127,508.77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402,951.00 | 3,853,034.19 |
合计 | 3,669,529.52 | 4,980,542.96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306,362.04 | -10,912,529.83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4,306,362.04 | -10,912,529.83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979.42 | -89,545.7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86,023.97 | 227,633.95 |
合计 | -278,044.55 | 138,088.22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18,162.65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18,162.65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使用权资产 | 861.90 | |
处置固定资产 | -56,149.40 | -630.08 |
合计 | -56,149.40 | 231.8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金及违约金收入 | 794,192.49 | ||
其他 | 218,503.98 | 41,540.71 | 218,503.98 |
合计 | 218,503.98 | 835,733.20 | 218,503.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515.61 | 58,292.82 | 515.6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515.61 | 58,292.82 | 515.61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 | 23,847.67 | ||
滞纳金支出(注) | 552,171.05 | 551,688.86 | 552,171.05 |
其他 | 0.43 | 840,000.00 | 0.43 |
合计 | 552,687.09 | 1,473,829.35 | 552,687.09 |
其他说明:
注:滞纳金支出含控股子公司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计提的土地增值税滞纳金551,284.29元。详见本节附注“50、预计负债”。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134,580.74 | 2,269,443.9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864,590.77 | -4,241,123.92 |
合计 | 2,269,989.97 | -1,971,679.9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7,460,989.5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865,247.3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41,770.5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368,565.59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41,644.6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85,523.0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877,941.3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7,549.03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819,231.79 |
其他 | 90,404.03 |
所得税费用 | 2,269,989.9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金额,主要是本年公司本部及部分子公司预计未来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不确定,故未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5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往来款、代垫款、备用金 | 663,976.29 | 675,286.31 |
利息收入 | 3,618,303.36 | 842,278.73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866,436.92 | 237,229.46 |
违约金收入 | 218,000.00 | 1,166,486.33 |
收回押金及保证金 | 511,883.49 | 676,938.15 |
受限资金解冻 | 561,479.00 | 2,573.11 |
其他 | 129,023.42 | 121.91 |
合计 | 6,569,102.48 | 3,600,914.0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押金、保证金 | 419,678.80 | 319,253.80 |
支付往来款、代收代付款、备用金 | 3,162,975.43 | 552,851.39 |
销售费用付现 | 4,938,868.81 | 5,933,204.45 |
管理费用付现 | 5,814,124.05 | 9,896,337.83 |
研发费用付现 | 330,480.43 | 295,927.76 |
支付诉讼赔偿款 | 43,029,836.47 | |
支付其他费用等 | 236,222.15 | 21,353.66 |
合计 | 14,902,349.67 | 60,048,765.3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投资 | 877,648,018.86 | 631,985,500.00 |
合计 | 877,648,018.86 | 631,985,5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673,700,000.00 | 430,170,000.00 |
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款 | 700,000.00 | |
合计 | 674,400,000.00 | 430,17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高科慕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处置预收款 | 2.00 | |
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往来款及利息 | 1,206,450.03 | |
合计 | 2.00 | 1,206,450.03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国民信托受托人报酬 | 1,918,270.35 | |
合计 | 1,918,270.35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子公司减资款 | 5,333,300.00 | |
租赁付款额 | 280,035.00 | 465,963.00 |
合计 | 5,613,335.00 | 465,963.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15,688.95 | 1,790,422.49 | 240,423.05 | 1,965,688.39 | ||
合计 | 415,688.95 | 1,790,422.49 | 240,423.05 | 1,965,688.39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5,190,999.54 | 3,722,751.4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8,162.65 | |
信用减值损失 | 278,044.55 | -138,088.2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85,225.96 | 483,204.8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55,964.25 | 397,390.07 |
无形资产摊销 | 68,830.80 | 61,249.6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86,237.78 | 186,237.7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6,149.40 | -231.8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15.61 | 58,292.8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306,362.04 | 10,912,529.8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8,425.92 | 24,372.1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69,529.52 | -4,980,542.9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038.54 | 140,145.1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36,552.23 | -4,381,362.4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15,056.55 | 531,310.6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421,043.04 | -3,214,321.7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760,486.23 | -56,503,055.37 |
其他 | -183,369.79 | 2,571.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60,068.97 | -52,579,383.9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23,697,252.14 | 296,166,384.0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06,329,754.46 | 138,600,224.1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17,367,497.68 | 157,566,159.9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23,697,252.14 | 406,329,754.46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20,836,192.24 | 405,977,911.5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861,059.90 | 351,842.90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23,697,252.14 | 406,329,754.4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货币资金 | 761,233.67 | 826,324.99 | 定期存款未到期利息 |
货币资金 | 60,000.00 | 500,000.00 | 履约保证金 |
合计 | 821,233.67 | 1,326,324.9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624,518,485.81元,扣除不符合现金定义和现金等价物的信用卡保证金、履约保证金60,000.00元,扣除定期存款未到期利息761,233.67元,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23,697,252.14元;上年同期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297,492,709.05元,扣除不符合现金定义和现金等价物的信用卡保证金被冻结银行存款500,000.00元,扣除短期协定存款未到期利息826,324.99元,上年同期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96,166,384.06元。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75,668.36 |
其中:美元 | 24,648.98 | 7.1268 | 175,668.36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12月9日,本公司投资设立香港高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RoomD10/FTowerABillionCentre1WangKwongRoadKowloonBayKL。注册资金100万港元,实际出资
50万港元,记账本位币为港币。2020年3月18日,注资资金变更为100万美元。2021年12月注资50万美元。该公司尚未发生实际业务。2023年7月7日,香港高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已告解散,目前正在办理银行账户注销事宜。
82、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1,717,914.51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798,058.52(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经营租赁 | 18,055,598.88 | |
合计 | 18,055,598.88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181,111.27 | 9,966,834.79 |
软件技术服务 | 155,908.58 | 199,573.79 |
折旧摊销 | 68,697.23 | 102,731.74 |
差旅交通费 | 75.82 | 22,029.22 |
知识产权费 | 25,866.11 | |
办公费 | 1,376.59 | 293.00 |
设备材料 | 28,695.84 | 19,880.08 |
其他 | 25,234.38 | 28,285.56 |
合计 | 9,461,099.71 | 10,365,494.29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9,461,099.71 | 10,365,494.29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国融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自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 | 深圳 | 10,800.00 | 深圳市南山区港湾大道东南侧荔湾路西侧高科集团大楼1-4层 | 实业投资、租赁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武汉 | 1,351.28 | 武汉市东西湖区张柏路1号 | 房地产开发 | 97.86 | 2.1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1) | 北京 | 1,000.00 | 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北小营村东 | 房地产开发 | 89.33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 | 6,000.00 |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中关村方正大厦八层801C | 资产管理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深圳市国融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注2) | 深圳 | 10.00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后海滨路3368号鹏润达商业广场3263 | 教育咨询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 | 10,000.00 | 上海市嘉定区福海路1011号3幢B区1351号 |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 | 5,500.00 | 上海市嘉定区金兰路333弄1号302室 | 投资管理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高科慕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注3) | 北京 | 187.50 | 北京市顺义区信中街12号院2号楼7层713 | 网络教育 | 70.00 | 10.2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百年中科(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注4) | 北京 | 200.00 | 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西小营南环路10号院1幢1017号 | 教育咨询 | 41.17 | 设立或投资 | |
高科江苏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苏州 | 3,000.00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中衡设计大楼塔楼17层1702室 | 教育投资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北京高科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注5) | 北京 | 1,000.00 | 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市场南路3幢55号 | 教育装备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 | 2,100.00 | 广西省柳州市初阳路19号A区厂房2栋2楼208号 | 教育 | 67.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英腾智库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 | 500.00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B座9层0949室 | 教育 | 67.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柳州市英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柳州 | 1,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111号新城智埠大楼2505-15号 | 教育 | 67.00 | 设立或投资 | |
柳州市博览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柳州 | 2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111号新城智埠大楼1403-1404、1411号 | 教育 | 67.00 | 设立或投资 | |
香港高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香港 | Room D 10/F Tower A Billion Centre 1 Wang Kwong Road Kowloon Bay KL | 教育投资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注1.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子公司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于报告期内进行减资并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变更前注册资本为6,000.00万元。注2.深圳市国融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自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3.高科慕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进行注册地址变更,变更前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19号1幢1层1座116,变更后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顺义区信中街12号院2号楼7层713。注4.百年中科(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子公司高科慕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1%表决权股份的控股子公司,百年中科(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未投入运营,实收资本为零,已于2023年4月14日被吊销执照。注5.北京高科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进行注册地址变更,变更前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0917,变更后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市场南路3幢55号。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00 | 2,823,827.93 | 15,057,716.37 | |
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667 | 596,734.42 | 1,930,000.00 | 2,009,993.43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6,814,376.93 | 3,263,222.46 | 80,077,599.39 | 33,261,884.30 | 1,186,271.57 | 34,448,155.87 | 65,734,826.73 | 2,230,034.22 | 67,964,860.95 | 30,787,408.38 | 105,063.37 | 30,892,471.75 |
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3,965,814.59 | 144,503.31 | 54,110,317.90 | 25,955,838.99 | 9,322,939.47 | 35,278,778.46 | 104,733,934.43 | 144,503.31 | 104,878,437.74 | 14,605,587.66 | 8,955,521.02 | 23,561,108.68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119,551.02 | 8,557,054.32 | 8,557,054.32 | 9,896,101.58 | 35,945,071.75 | 6,886,992.06 | 6,886,992.06 | 6,616,837.06 |
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027,539.24 | 5,594,210.38 | 5,594,210.38 | -1,316,332.03 | 60,059.67 | -2,549,919.30 | -2,549,919.30 | -3,329,519.90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90,029.42 | -503,761.91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2年4月决定以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简称“高科教育”)为主体开展国际教育业务,将持有的高科教育100%股权转让给柳州市英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柳州英腾”)及柳州跃航教育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完成后,柳州英腾持有高科教育20%股权,柳州跃航教育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高科教育80%股权,公司通过柳州英腾间接持有高科教育13.936%的股权,高科教育成为公司的联营企业。
2024年3月,公司与柳州英腾、高科教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柳州英腾将其持有的高科教育20%股权转让给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高科教育20%股权,高科教育成为公司的联营企业。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燕园高科(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系由本公司的子公司高科慕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燕园众筹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于2016年07月22日成立的合营企业,股东分别持股50%。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108MA00746UX5,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有明;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B座9层919室26号;公司经营范围: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文化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翻译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公共关系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截至目前,燕园高科(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收到股东实际投资,高科慕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其代垫费用968,639.33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2,486,389.35 | 609,970.58 | -1,876,418.77 |
其他说明无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866,436.92 | 10,193.79 |
合计 | 866,436.92 | 10,193.79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任何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方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以及长期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
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及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59.86%(比较期:
60.49%);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78.01%(比较期:81.49%)。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2,296,543.72 | 31,042.03 | 4,678.16 | 1,138,678.23 | 3,470,942.14 |
其他应付款 | 3,124,385.52 | 584,258.48 | 248,169.37 | 18,045,559.95 | 22,002,373.3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90,289.13 | 790,289.13 | |||
租赁负债 | 693,033.69 | 482,365.57 | 1,175,399.26 | ||
合计 | 6,211,218.37 | 1,308,334.20 | 735,213.10 | 19,184,238.18 | 27,439,003.85 |
(续上表)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2,129,286.56 | 130,445.20 | 4,281.28 | 1,345,676.96 | 3,609,690.00 |
其他应付款 | 3,631,139.92 | 620,692.09 | 997,431.82 | 23,771,484.43 | 29,020,748.2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10,847.94 | 310,847.94 | |||
租赁负债 | 83,474.89 | 21,366.12 | 104,841.01 | ||
合计 | 6,071,274.42 | 834,612.18 | 1,023,079.22 | 25,117,161.39 | 33,046,127.21 |
(3)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
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2)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之下属子公司香港高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港币和美元计价的货币资金有关,除本公司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的下属子公司使用美元计价结算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
外币资产 | 24,648.98 | 175,668.36 | 24.642.69 | 174,536.79 |
外币负债 |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4,371,278.00 | 329,406,687.38 | 12,930,617.16 | 536,708,582.54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94,371,278.00 | 329,406,687.38 | 12,930,617.16 | 536,708,582.54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26,656,586.47 | 12,930,617.16 | 39,587,203.63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其他 | 167,714,691.53 | 329,406,687.38 | 497,121,378.91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775,232,000.00 | 775,232,000.00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775,232,000.00 | 775,232,000.00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94,371,278.00 | 1,104,638,687.38 | 12,930,617.16 | 1,311,940,582.54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债务工具投资为货币性基金产品及信托计划基金产品,属于随时可以查询份额价值并赎回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为A股上市的股票,存在交易市场,可以从证券交易所获得股票的价值,故本公司采用交易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深圳高科南山大厦、航都大厦17G、17H、17I室、招商局广场
16、17层和方正大厦9、10层房产,处于国内经济发展较好的深圳市及上海市,存在活跃的房地产市场,可以从房地产市场中取得类似资产的交易案例,通过估值技术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估算出公允价值。故使用第二层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本公司聘请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2023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进行计量,并于2024年4月2日出具国融兴华评报字[2024]第670008号《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涉及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其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信息如下:
1)估值技术方法:采用市场法、收益法进行评估。
市场法:是选取一定数量的可比实例,将它们与评估对象进行比较,根据其间的差异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进行处理后得到评估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
收益法:是利用预期收益原理,求取委估房地产未来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折现率将其折现到评估基准日时点后累加,得到各年净收益现值总和,以此估算委估房地产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2)重要参数:包括交易实例的交易价格、交易情况调整系数、市场状况调整系数、区位状况调整系数、实物状况调整系数、权益状况调整系数。
比较价值=可比实例价格×交易情况调整系数×市场状况调整系数×区位状况调整系数×实物状况调整系数×权益状况调整系数。
深圳高科南山大厦、航都大厦17G、17H、17I室、招商局广场16、17层和方正大厦9、10层房产评估时重要参数如下:
a、深圳高科南山大厦
交易实例的交易价格:评估师通过市场调查发现本年与深圳高科南山大厦类似的案例三宗,故采用三个与投资性房地产相类似交易比较案例的交易价格。
重要参数:三个比较案例与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交易时间相近,未进行调整;因案例价格为挂牌价,对价格类型进行调整;存在个别因素调整,主要为工业聚集度、建筑面积、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了调整。最终计算三个比较案例经参数调整后比准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b、航都大厦17G、17H、17I室
交易实例的交易价格:评估师通过市场调查采用三个位于深圳福田区华强北商圈的交易比较案例的交易价格。
重要参数:由于三个比较案例与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交易时间相近,未进行调整;因案例价格为挂牌价,对价格类型进行调整;对个别因素调整,主要对楼层、建筑面积、租约限制进行了调整,最终计算三个比较案例经参数调整后比准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c、招商局广场16、17层
交易实例的交易价格:评估师通过市场调查采用三个同在招商局广场的不同楼层的交易比较案例的交易价格。
重要参数:由于三个比较案例与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交易时间相近,未进行调整;因案例价格为挂牌价,对价格类型进行调整;对个别因素调整,主要对楼层、装修情况进行了调整,最终计算三个比较案例经参数调整后比准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d、方正大厦9、10层
交易实例的交易价格:评估师通过市场调查采用三个同在方正大厦的不同楼层的交易比较案例的交易价格。
重要参数:由于三个比较案例与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交易时间相近,未进行调整;因案例价格为挂牌价,对价格类型进行调整;对个别因素调整,主要对楼层、租赁情况、建筑结果进行了调整,最终计算三个比较案例经参数调整后比准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以上4处委估房产经与评估前账面价值对比,均略微减值,原因为2023年房地产市场行情有一定波动,同类房地产市场需求有所减少,导致市场价格略降。
(2)本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理财产品,能够依据理财产品发布的预期收益率对理财产品现金流进行测算,估算其公允价值,故使用第二层输入值对理财产品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的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本公司选择成本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大厦3012 | 教育 | 10,000.00 | 20.03 | 20.0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节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详见本节附注“十、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间接控制公司 |
新方正(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间接控制公司 |
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间接控制公司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平安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北京博雅禾木园林景观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北京盛荣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北大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方正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方正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方正商业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上海德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方控制 |
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 注1 |
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注2 |
北京方亚海泰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正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北京北大科技园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北大科技园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 |
张有明 | 子公司高科慕课股东、高管 |
兰涛 | 公司自然人股东、高管 |
受最终控制方及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受同一方控制 |
其他说明注1:按照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的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
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重整后的方正集团股权及待处置资产转入平安信托设立的北极1号财产权信托(简称“北极1号”),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平安信托”)受托管理北极1号产品,平安信托与本公司同受中国平安控制,均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审慎认定北极1号信托财产范围内可控的资产为公司关联方;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前述范围内的资产,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人。
注2:因公司审慎认定北极1号信托财产范围内的方正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方正集团掌握一定控制权的公司;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方正集团及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人。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费 | 191,417.76 | 510,000.00 | 否 | 182,676.00 |
北京北大科技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北大博雅国际酒店管理分公司 | 会议费 | 29,000.78 | |||
上海德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费 | 77,294.14 | 40,000.00 | 是 | 14,758.68 |
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补充医疗保险 | 270,000.00 | 否 | 194,555.64 |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医疗保险 | 222,449.50 | 500,000.00 | 否 |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财产保险 | 276,313.75 | 否 | 308,359.80 | |
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费 | 11,293.48 | 240,000.00 | 否 | 30,341.62 |
合计 | 807,769.41 | 730,691.7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方亚海泰科技有限公司 | 债权清收 | 1,320,754.72 | |
正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债权清收 | 330,188.68 | |
合计 | 1,650,943.4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76,190.48 | 76,190.48 |
合计 | 76,190.48 | 76,190.48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294,744.66 | 966,092.47 | ||||||||
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车位 | 15,238.10 | 6,285.71 | ||||||||
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车位 | 22,857.14 | 67,588.56 | 24,000.00 | |||||||
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45,699.00 | 286.68 | ||||||||
合计 | 1,332,839.90 | 1,039,966.74 | 24,000.00 | 45,699.00 | 286.68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关联方金融服务本公司在平安银行开户,2024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33,225,966.47元,其中银行活期余额3,208,788.39元,定期存款余额30,000,000.00元,定期存款未到期利息17,178.08元。本年利息收入18,907.15元,其中未到期利息收入17,178.08元。
2)关联证券代理及委托理财业务2024年半年度,本公司委托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证券业务,代理证券种类为国泰君安和上海银行,本报告期末股份数量为1,575,449.00股和731,302.00股。年初证券资金账户余额
169.59元,本期收到国泰君安分红款630,179.60元,收到上海银行分红款336,398.92元,账户本期衍生利息0.18元,报告期末余额966,748.29元。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张有明 | 4,696,893.36 | 4,696,893.36 | 4,696,893.36 | 4,696,893.36 |
其他应收款 | 燕园高科(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968,639.33 | 968,639.33 | 968,639.33 | 968,639.33 |
其他应收款 | 张有明、王迈 | 457,810.60 | 457,810.60 | 457,810.60 | 457,810.60 |
其他应收款 | 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47,800.00 | 147,800.00 | 147,800.00 | 147,800.00 |
其他应收款 | 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23,176.38 | 23,176.38 | 23,176.38 | 23,176.38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5,193.75 | 4,155.00 | 5,193.75 | 3,435.00 |
其他应收款 | 柳州跃航教育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8 | |||
应收账款 | 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1,904.76 | 9.52 | ||
预付款项 | 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33,694.30 | |||
预付款项 | 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11,973.54 | 3,396.20 | ||
预付款项 |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943.50 | |||
预付款项 | 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25,137.1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4,996,777.69 | 14,996,777.69 | 14,996,777.69 | 14,996,777.69 |
合计 | 21,335,345.32 | 21,295,252.36 | 21,535,287.17 | 21,294,541.88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武汉天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990,720.00 | 990,720.00 |
其他应付款 | 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297,744.66 | 3,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张有明 | 1,895.24 |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1,865.18 | |
合计 | 2,290,329.84 | 995,615.24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内容 |
1 | 承诺主体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 | 承诺事项 | 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 | |
3 | 承诺内容 | 见注 | 见注 |
4 | 承诺公布日期 | 2021年7月7日 | 2022年2月23日 |
5 | 承诺履行期限 | 承诺方直接或间接与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 | |
6 | 履行状况 | 见注 | 见注 |
7 | 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截至目前的履行情况、超期未履行承诺超期的原因及解决方案说明 | 见注 | 见注 |
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做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持上市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此承诺在其直接或间接与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持续有效,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7日披露的《中国高科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平安人寿)》。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披露了《中国高科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方正国际教育)》,方正国际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方正国际教育”)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该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就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作出相关承诺,该承诺自承诺函出具日起生效,并在方正国际教育直接或间接与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持续有效。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担保事项
被担保单位 | 担保单位 | 担保金额(元) | 债务到期日 | 备注 |
购买“国信新城天合广场(北大资源·首座)”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 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业主房产证办理后进行抵押,开发商担保责任解除 | 注 |
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12月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签订个人房屋贷款合作协议,为购买“国信新城天合广场(北大资源?首座)”房地产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责任。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担保余额278.58万元。2)诉讼事项
①公司及子公司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张有明、王迈投资补偿纠纷案件。
2016年1月8日,公司、公司子公司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和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增资和受让老股的方式收购高科慕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根据投资协议,如高科慕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7年三年合计经审计的总收入或净利润未能达到约定业绩目标的,则创始股东应按《投资协议》约定的计算方式以现金或无偿转让股权的方式向本公司进行补偿。根据高科慕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7年的审计报告,高科慕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7年合计总收入和净利润均未能达到《投资协议》约定的业绩目标,2018年创始股东张有明、王迈未能履行其支付补偿款的义务。2019年4月,公司就上述投资协议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请求张有明、王迈支付投资补偿款44,182,748.40元。
2020年1月2日收到仲裁裁决:1、王迈、张有明共同向公司支付30,100,000.00元补偿款;
2、王迈、张有明共同向公司支付以30,1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22日起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的利息;3、王迈、张有明共同向公司支付公司因提起本案仲裁而产生的律师费200,000.00元;4、本案仲裁费由公司承担30.00%,即110,621.40元;王迈、张有明共同承担
70.00%,即258,116.60元;5、驳回申请人的其它仲裁请求。2020年2月,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执行到人民币329,655.74元执行款,2021年1月,公司收到(2020)京01执424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告知书,法院以未能找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已冻结股权的公司无法找到等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1月,公司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恢复执行申请。目前北京一中院已经恢复了本案的执行程序,公司申请对高科慕课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2021年10月24日,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确定高科慕课在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16.61万元。
2022年11月,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北京一中院同意公司申请,以张有明、王迈所持高科慕课股权抵偿债务,价格为117,958.00元,并裁定将前述高科慕课股权在该裁定送达至公司时转移归公司所有。2023年1月,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决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续发现被执行人即张有明、王迈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公司可再次申请执行(详见公司临2022-035、2023-002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高科慕课80.20%股权。2020年2月24日公司子公司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申请人”)就上述投资协议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请求1.张有明、王迈支付投资补偿款10,098,000.00元,2.裁决张有明、王迈共同向申请人支付因逾期支付补偿款而产生的利息;3.裁决张有明、王迈共同承担申请人因提起本案仲裁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暂计人民币70,000.00元;4.裁决张有明、王迈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2021年9月7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裁决张有明、王迈向申请人支付10,098,000元补偿款及相关利息、律师费、仲裁费用等(详见公司临2021-035号公告),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本案申请强制执行被法院立案后,2022年4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3年5月23日,上海观臻合伙企业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公司。公司就该案向北京一中院提交变更申请执行人申请。2023年7月,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裁定该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由上海观臻合伙企业变更为公司。
②本公司子公司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本公司子公司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起诉书》,因买卖合同纠纷,将被告一唐山亿同网通物流有限公司(简称“唐山亿同”)、被告二唐山市行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唐山行龙”)、被告三北京新奥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新奥”)、被告四董瑞海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人民币12,209,525.30元及利息446,756.98元,赔偿原告申请财产保全缴纳的保全费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2)被告二、被告三就上述第1项债务在人民币10,000,0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原告就被告四持有的唐山市申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债权数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5日立案。
2020年12月1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2018)京0108民初36421号),判令:(1)唐山亿同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2,209,525.30元并支付利息损失;(2)唐山亿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其他损失25,000.00元;(3)唐山行龙对唐山亿同上述债务在10,000,000.00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董瑞海持有的唐山市申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70%股权的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债权数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最高额不超过20,000,000.00元;(5)北京新奥对唐山亿同应付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上
述债务的二分之一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最高额不超过10,000,000.00元;(6)驳回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唐山亿同、唐山行龙、北京新奥均未履行本案判决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2021年2月,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就本案(2018)京0108民初36421号民事生效判决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3月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执行案号为(2021)京0108执5108号。2021年10月13日,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因未发现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根据北京新奥破产重整裁定以及重整计划,2021年6月4日,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到北京新奥管理人支付的回款10.00万元。根据重整计划安排,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剩余本金债权部分进行留债,在重整计划批准之日起二年内不予清偿,在第三年期满前清偿20.00%,第四年期满前清偿20.00%,第五年期满前清偿30.00%,第六年期满前清偿30.00%。2022年4月,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基于(2018)京0108民初36421号判决书享有的全部债权转让给公司。2022年7月,公司收到海淀法院的《执行裁定书》,经公司申请,海淀法院裁定该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由深圳高科国融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北京新奥目前已经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已向其管理人申报了债权。2024年1月25日,公司收到北京新奥破产管理人发送的《债权审查情况通知》,认定公司对北京新奥享有债权情况为:债权本金6,104,762.65元、利息1,487,416.94元、其他66,759.00元,合计普通债权总额为7,658,938.59元。另有812,525.41元迟延履行金作为劣后债权。公司认可破产管理人对该案债权本金、利息、其他的确认,但认为迟延履行金812,525.41元应被确认为普通债权,并已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2024年2月6日通过昌平法院立案审核,2024年6月14日开庭,2024年7月17日收到一审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公司已提起上诉。
③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张有明将其持有的高科慕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50%的股权(14.0625万元注册资本)质押给公司子公司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得借款本金4,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6年6月22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借款本金及利息尚未收回,公司已对其借款全额计提减值。2019年3月22日,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张有明归还借款及利息4,640,371.89元。2020年9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书,判决张有明向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偿还借款本金4,000,000.00元及利息(以4,0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6月29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按年利率6.00%计息),并承担律师费140,000.00元及部分诉讼费用。2020年12月,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法院提交了申请对张有明进行强制执行的文件,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已于2021年5月7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3年度,上海观臻合伙企业已与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公司,海淀法院已裁定将前述借款协议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变更为公司。
④公司与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合同纠纷案件
公司与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韩国Iumsol公司拟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未能如期注册设立。根据合同约定,若合资公司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未设立完成,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应将预付款在6个月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返还给本公司。但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限返回,2017年根据款项性质转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同时按照账龄计提减值准备1,500,000.00元。
2018年度发现该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款项收回可能性较低,对该款项剩余13,500,000.00元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就该合同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2020年3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裁决书》【(2020)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408号】,最终裁决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立即返还公司预付款人民币15,000,000.00元,并支付律师费、仲裁费共计197,800.00元。
因北大培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未履行前述生效裁决,公司于2020年5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2020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法院扣划的执行款项3,222.31元。2021年1月20号,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因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2,806,001.23 | 14,537,268.52 |
1年以内小计 | 12,806,001.23 | 14,537,268.52 |
1至2年 | 4,991,026.49 | 3,932,031.72 |
2至3年 | 3,025,207.63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0,822,235.35 | 18,469,300.2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822,235.35 | 100.00 | 168,677.02 | 0.81 | 20,653,558.33 | 18,469,300.24 | 100.00 | 171,109.85 | 0.93 | 18,298,190.39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2,628,114.70 | 60.65 | 127,706.42 | 1.01 | 12,500,408.28 | 10,580,686.30 | 57.29 | 131,666.79 | 1.24 | 10,449,019.51 |
关联方组合 | 8,194,120.65 | 39.35 | 40,970.60 | 0.50 | 8,153,150.05 | 7,888,613.94 | 42.71 | 39,443.06 | 0.50 | 7,849,170.88 |
合计 | 20,822,235.35 | / | 168,677.02 | / | 20,653,558.33 | 18,469,300.24 | / | 171,109.85 | / | 18,298,190.3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193,318.09 | 55,966.59 | 0.50 |
1至2年 | 1,434,796.61 | 71,739.83 | 5.00 |
合计 | 12,628,114.70 | 127,706.42 | 1.0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除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年限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 | ||||||
按账龄计提 | 171,109.85 | -2,432.83 | 168,677.02 | |||
合计 | 171,109.85 | -2,432.83 | 168,677.0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7,377,227.47 | 7,377,227.47 | 35.43 | 36,886.14 | |
第二名 | 3,857,719.64 | 3,857,719.64 | 18.53 | 83,854.45 | |
第三名 | 2,326,968.00 | 2,326,968.00 | 11.18 | 11,634.84 | |
第四名 | 1,995,346.59 | 1,995,346.59 | 9.58 | 9,976.73 | |
第五名 | 1,208,067.96 | 1,208,067.96 | 5.80 | 6,040.34 | |
合计 | 16,765,329.66 | 16,765,329.66 | 80.52 | 148,392.50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6,891,928.61 | 6,891,928.61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8,257,441.59 | 69,597,332.68 |
合计 | 45,149,370.20 | 76,489,261.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其他 | 6,891,928.61 | 6,891,928.61 |
合计 | 6,891,928.61 | 6,891,928.61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297,919.76 | 35,410,112.94 |
1年以内小计 | 1,297,919.76 | 35,410,112.94 |
1至2年 | 2,656,037.70 | 5,229,695.00 |
2至3年 | 5,199,704.00 | 10.00 |
3至4年 | 2,300.00 | 2,300.00 |
4至5年 | 405,916.60 | 463,037.93 |
5年以上 | 46,241,454.07 | 46,184,332.74 |
合计 | 55,803,332.13 | 87,289,488.6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垫付款项 | 678,654.09 | 623,899.64 |
备用金 | 1,297,910.60 | 55,321.33 |
押金 | 265,530.00 | 265,530.00 |
贸易款 | 12,134,525.30 | 12,134,525.30 |
个人借款 | 4,526,864.44 | 4,526,864.44 |
股权转让款 | 0.80 | 0.80 |
内部往来款 | 36,899,846.90 | 69,683,347.10 |
合计 | 55,803,332.13 | 87,289,488.6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52,121.26 | 17,340,034.67 | 17,692,155.93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47,705.39 | 1,440.00 | -146,265.3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204,415.87 | 1,440.00 | 17,340,034.67 | 17,545,890.5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 | 17,340,034.67 | 17,340,034.67 | ||||
按组合计提 | 352,121.26 | -146,265.39 | 205,855.87 | |||
合计 | 17,692,155.93 | -146,265.39 | 17,545,890.5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9,500,000.00 | 52.86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147,500.00 |
第二名 | 12,134,525.30 | 21.75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12,134,525.30 |
第三名 | 6,793,916.90 | 12.17 | 往来款 | 1-3年 | 33,969.58 |
第四名 | 4,526,864.44 | 8.11 | 个人借款 | 5年以上 | 4,526,864.44 |
第五名 | 600,000.00 | 1.08 | 往来款 | 1-2年 | 3,000.00 |
合计 | 53,555,306.64 | 95.97 | / | / | 16,845,859.32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26,931,300.05 | 176,233,106.26 | 450,698,193.79 | 626,931,300.05 | 176,233,106.26 | 450,698,193.79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626,931,300.05 | 176,233,106.26 | 450,698,193.79 | 626,931,300.05 | 176,233,106.26 | 450,698,193.79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 | 108,000,000.00 | 108,000,000.00 | ||||
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68,501,000.00 | 68,501,000.00 | ||||
北京高科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55,000,000.00 | ||||
高科慕课(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0,100,000.00 | 30,100,000.00 | 30,100,000.00 | |||
北京高科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高科江苏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广西英腾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1,709,900.05 | 261,709,900.05 | 142,678,200.05 | |||
香港高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3,620,400.00 | 3,620,400.00 | 3,454,906.21 | |||
合计 | 626,931,300.05 | 626,931,300.05 | 176,233,106.26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 700,000.20 | -700,000.20 | |||||||||
合计 | 700,000.20 | -700,000.20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466,092.83 | 6,823,697.10 | 14,149,727.14 | 7,496,812.63 |
其他业务 | 2,709,934.76 | 1,446,048.26 | ||
合计 | 13,176,027.59 | 6,823,697.10 | 15,595,775.40 | 7,496,812.63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教育 | 8,702,461.79 | 6,735,540.67 |
不动产运营 | 1,763,631.04 | 88,156.43 |
其他 | 2,709,934.76 | |
合计 | 13,176,027.59 | 6,823,697.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56,953,355.09元,其中:8,741,506.31元预计将于2024年下半年度确认收入。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因租赁业务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包含的内容,故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中未包含租赁板块合同及收入金额。
2)教育服务板块中产教融合业务签订的部分合同为与高校合作办学,合同包含多个学年,且后期确认收入金额会与实际招生人数挂钩。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00,000.2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966,578.52 | 1,127,508.77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785,641.71 | 2,195,934.28 |
合计 | 3,052,220.03 | 3,323,443.05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6,665.0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66,436.92 | 政府补助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675,891.56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理财投资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551,284.29 | 计提预计负债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7,616.79 | 收取的赔偿款收入等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27,320.9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797,811.9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05,999.40 | |
合计 | 10,671,129.3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3 | 0.037 | 0.03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63 | 0.019 | 0.01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聂志强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