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8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以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计提和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上港集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财务核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上港集团持有的上海港罗泾矿石码头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496,954,374.81元;核销上港集团煤炭分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50,177,587.98元;核销上港集团罗泾港区矿石码头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33,055,221.37元。
同意:10 弃权:0 反对:0
二、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实施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按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3,284,144,75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64,207,237.5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 弃权:0 反对:0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0 弃权:0 反对:0
上港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于2024年8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发表意见如下:全体委员同意上港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上海港罗泾港区集装箱码头改造二期工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投资建设上海港罗泾港区集装箱码头改造二期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
同意:10 弃权:0 反对:0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