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8月28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432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监事会主席徐渊峰、副主席金国蕊、监事杨朝晖、金科、李圭昊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召开的要求,且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渊峰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所有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
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4-047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