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4 证券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24-06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海洋王 | 股票代码 | 002724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艳 | 邓春燕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聚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B栋一层 |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社区聚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B栋一层 | |
电话 | 0755-23242666转6496 | 0755-23242666转6456 | |
电子信箱 | chenyan@haiyangwang.com | dengchunyan@haiyangwang.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724,326,952.68 | 839,407,153.91 | -13.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3,167,236.82 | 80,465,131.23 | -46.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0,077,394.62 | 57,572,807.68 | -65.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3,635,851.02 | 4,346,203.78 | 443.8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6 | 0.1032 | -45.7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6 | 0.1032 | -45.7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2% | 2.79% | -1.2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670,334,691.44 | 3,914,335,509.81 | -6.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787,821,927.08 | 2,865,197,951.93 | -2.70%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0,62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徐素 | 境内自然人 | 35.52% | 274,029,734 | 0 | 不适用 | 0 | |||
周实 | 境内自然人 | 32.86% | 253,524,869 | 190,143,652 | 不适用 | 0 | |||
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1% | 8,542,317 | 0 | 质押 | 8,542,317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11% | 8,538,520 | 0 | 不适用 | 0 | |||
深圳市莱盟建设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3% | 7,158,574 | 0 | 不适用 | 0 | |||
招商证券资管-浦发银行-招商智远海洋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91% | 7,009,740 | 0 | 不适用 | 0 | |||
朱恺 | 境内自然人 | 0.88% | 6,808,339 | 4,844,589 | 不适用 | 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73% | 5,653,460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领先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3% | 2,569,430 | 0 | 不适用 | 0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29% | 2,255,941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徐素、周实系母女关系,周实与徐素为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意见不一致的以周实意见为准。 2、朱恺、童莉系夫妻关系,二人为莱盟建设的实际控制人,三者为一致行动人。 3、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均未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4年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日趋激烈的竞争,集团全体市场人员始终坚决贯彻公司战略方针,紧咬目标不松懈。面对市场重重挑战,顺应时势调整工作手段,恪守阵地,以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团结一致,砥砺前行。受多重因素影响,公司专业照明和建筑工程业务领域发展不均衡;公司积极优化专业照明及“照明+”产品组合,进行技术、工艺的迭代升级,不断满足客户新的需求,实现专业照明收入及利润双增长,且专业照明利润实现不低于20%以上的增长。但未能弥补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之辉)产生的亏损,其亏损原因主要是受地方政府财政紧缩和房地产市场降温影响,景观照明工程新增订单量下滑,导致明之辉营业收入下滑;同时结算及回款周期进一步延长,计提的应收账款信用损失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均有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432.70万元,同比下降13.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16.72万元,同比下降46.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07.74万元,同比下降65.13%。
(一)专业照明实现收入及利润双增长
1、产品技术创新,持续推出智慧照明行业场景解决方案,拉升业绩增长
不断强化产品开发各环节的投资意识,牵引产品开发团队打造国际竞争力,在产品设计上积极进行探索和创新,储备并应用高效稳定的物联网传输技术,研制4G/5G类照明+产品及组合,满足客户数字化转型及碳中和的战略需要,使得方针市场照明+销售额持续增长;在智能照明方面,积极构建海洋王智能物联网LIMS生态,已形成智慧电厂、智慧冶金、智慧港口、智慧校园、智慧消防、智慧园区、智慧充电桩等物联网场景解决方案,较好地满足客户智慧场景的需求。应用场景的多元化,共同支撑公司专业照明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助力公司行稳致远。
2、强化内部管理,运营质量持续改善
重视经营管理提升,强化推行TQM(全面质量管理),牵引各经营单元资源投入和管理产出,提质增效,公司方针调整强化职能部门支持市场的力度,同时重视应收货款管理,进一步优化了从线索到回款的订单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保证现金流,确保专业照明利润的增加。
3、优化供应保障体系,推动数字化转型提升竞争力
产品供应是公司销售得以顺利实现的重要环节,也是公司产品与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扎实产品质量提升工作,紧跟各行业客户数字化转型的脚步,通过信息化手段构建了从供应商来料到生产交付的可视化品质保证,同时打造数智化供应链管理系统,推动精益生产模式,引入自动化设备,提升了供应链竞争力,保证产品品质与高质量。公司将继续夯实技术基础,丰富产品矩阵,创新智能应用,为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数字化转型贡献自己的力量,为用户创造实实在在的价值。
4、构建人才育成体系,打造可持续发展能力
围绕经营战略目标,盘点关键人才,激发组织活力,提升团队作战能力。公司重点提升一线技术服务工程师从售前、售中到售后全流程满足客户智慧照明需求的服务能力,为公司的IOT高级工程师培养打下坚实基础。公司持续加强照明+、智慧照明系统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创新培训与激励机制,打造出了一支能快速识别市场客户需求、快速研发和推出产品的高效队伍。公司通过“责任共担、价值共享原则”、“向奋斗者倾斜原则”,设立了“周明杰奋斗奖励基金”,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激发公司的创新活力与组织效能,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5、深入市场洞察抢抓政策风口
对市场趋势、行业政策进行深入洞察,牢牢把握十四五期间,中国制造2025深化智慧工业、数智化工业产业升级,带来的智能控制照明、4G/5G照明、照明云计算等方面的需求。牢牢把握《“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以及特别国债项目带来的新机会。此外,针对国央企信创国产化改造工作,公司积极研发涵盖芯片、基础软件、操作系统、中间件等领域的国产化替代产品,同时在照明+产品操作系统适配鸿蒙系统,满足时代大环境背景下客户国产化替换的需求。
(二)明之辉建筑工程订单下滑
1、明之辉的主要业务模式为照明工程施工和EPC总承包,主要客户为政府及其所属投资建设主体、大型商业体等。受地方政府财政紧缩和房地产市场降温影响,景观照明工程新增订单量下滑。面对这一挑战,公司虽积极转型,投身于城市更新与装饰装修业务,但短期内仍难以填补景观照明业务收入的跌幅,导致明之辉的营业收入大幅减少,并同时导致结算及回款周期的延长,进而依据会计政策,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均有增加。
2、在宏观经济波动及行业竞争加剧的双重压力下,公司的业务毛利率遭受挤压。尽管公司积极推行降本增效的各项策略,然而固定成本与必要的经营性支出削减空间受限,使得经营优化之路充满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