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前回购股份方案: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一年内予以转让
●本次调整后回购股份方案: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盛硅业”)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股份回购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前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概述
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盛硅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5)。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盛硅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80.4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拟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212,418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9%,购买的最高价为52.12元/股、最低价为42.5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07,650,195.81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盛硅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根据《合盛硅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2024年8月19日,公司进行了权益分派,每股现金分红0.68元(含税),因此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9.72元/股(含)。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内容
序号 | 调整事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1 |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一年内予以转让 |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 |
除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的相关安排调整外,原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调整。
三、调整股份回购方案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综合考虑了目前公司已回购股份及其使用情况、公司财
务状况、公司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的影响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股份回购方案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以及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或终止。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进行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调整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