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海象新材 | 股票代码 | 003011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沈洁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 | ||
电话 | 0573-80776966 | ||
电子信箱 | walrus@walrusfloors.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86,948,852.66 | 923,049,146.97 | -25.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416,553.29 | 178,642,610.75 | -96.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746,678.50 | 176,685,972.91 | -96.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8,380,365.88 | 166,976,961.96 | -59.0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1.77 | -97.1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1.77 | -97.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8% | 11.59% | -11.2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259,794,750.22 | 2,340,803,842.15 | -3.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362,393,594.60 | 1,420,476,370.19 | -4.09%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65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王周林 | 境内自然人 | 27.08% | 27,809,460 | 20,857,095 | 不适用 | 0 |
海宁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25% | 11,550,000 | 0 | 不适用 | 0 |
鲁国强 | 境内自然人 | 3.35% | 3,436,106 | 2,577,079 | 不适用 | 0 |
陈建良 | 境内自然人 | 2.25% | 2,313,911 | 0 | 不适用 | 0 |
上海亚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亚鞅平常心远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05% | 2,101,644 | 0 | 不适用 | 0 |
沈财兴 | 境内自然人 | 2.01% | 2,059,974 | 1,544,980 | 不适用 | 0 |
海宁市弄潮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2% | 1,664,454 | 0 | 不适用 | 0 |
陈云 | 境内自然人 | 1.53% | 1,568,400 | 0 | 不适用 | 0 |
殷凤 | 境内自然人 | 1.38% | 1,417,800 | 0 | 不适用 | 0 |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0.83% | 854,830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王周林是晶美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晶美投资52.82%的份额,王周林与晶美投资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实施进展
1、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24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3-050)。
3、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4、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5、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调整相关事项和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6、2023年9月21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日为9月14日,共授予65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合计145.2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7、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由23.39元/股调整为23.1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8、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由23.10元/股调整为22.51元/股,并对已获授但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了注销,合计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591,991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实施进展
1、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1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3、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进行调整,由15.59元/股调整为15.3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2024年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85.483万股已于2024年1月24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15.30元/股,过户股数为
85.483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83%。同日,公司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计提大额成本费用事项
受溯源影响,公司基于权责发生制对召回货物产生的运费、关税进行计提:2024年第一季度共计提2,773.84万元,影响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2,527.98万元(未经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大额成本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