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下午15:30在中旗(广西)硅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向东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同意并批准报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