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口头通知、电话通知及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下午14:30在中旗(广西)硅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批准报出公司根据要求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