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4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8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2,69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9,741,650.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950,349.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3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2CDAA30417)。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调整后) | 已投入募集资金额 | 剩余募集资金额 |
1 | 四川恩威制药改扩建项目 | 61,983.24 | 38,295.03 | 15,542.81 | 22752.22 |
2 | 昌都总部建设项目 | 8,073.40 | 6,000.00 | 4,788.26 | 1211.74 |
合计 | 70,056.64 | 44,295.03 | 20,331.07 | 23,963.96 |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公司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调整前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四川恩威制药改扩建项目 | 2024年9月21日 | 2025年9月21日 |
本次申请延期的募投项目为“四川恩威制药改扩建项目”,该项目调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9月21日。近两年,公司通过多种途径新增了一批药品生产许可批件,特别是2023年通过参与河南信心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次性取得了125个品种的生产批件,对公司生产系统各种剂型的产线布局和产能提出了新的需求,结合“四川恩威制药改扩建项目”当前建设进度,以及公司未来产品战略布局及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变化趋势,公司重新评估了“四川恩威制药改扩建项目”的产能规模等内部投资结构并进行了相应调整,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并同时发布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根据调整后的项目建设内容规划,预计募投项目“四川恩威制药改扩建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将延长至2025年9月21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
况所作出的合理调整。该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且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3、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8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