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2024》”)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3月,财政部编写并发布《应用指南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应用指南2024》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4年1-6月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受影响的 报表项目 | 2024年1-6月(合并)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
营业成本 | 2,128,296,345.82 | 2,127,165,487.24 | -1,130,858.58 |
销售费用 | 24,795,069.68 | 25,925,928.26 | 1,130,858.58 |
2、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3年1-6月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受影响的 报表项目 | 2023年1-6月(合并)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
营业成本 | 2,610,393,202.12 | 2,610,498,587.16 | 105,385.04 |
销售费用 | 28,123,438.93 | 28,018,053.89 | -105,385.04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