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96 公司简称:宏盛华源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赵永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华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大立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4元(含税)。以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3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件。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宏盛华源、本公司、公司 | 指 |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电气装备 | 指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电工 | 指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工银投资 | 指 |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国新建源 | 指 | 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陕西银河 | 指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建信投资 | 指 |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镇江大照 | 指 | 镇江大照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盛达 | 指 | 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 |
元利江东 | 指 | 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 |
安徽宏源 | 指 | 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 |
宏源钢构 | 指 | 安徽宏源钢构有限公司 |
江苏华电 | 指 | 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
重庆顺泰 | 指 | 重庆顺泰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
重庆瑜煌 | 指 | 重庆瑜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青岛豪迈 | 指 | 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 |
江苏振光 | 指 | 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宏盛新能源 | 指 | 宏盛华源(山东)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镇江鸿泽 | 指 | 镇江鸿泽杆塔有限公司 |
豪迈永祥和 | 指 | 青岛豪迈永祥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电网 | 指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南方电网 | 指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蒙西电网 | 指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行有效 |
股东大会 | 指 |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输电线路铁塔 | 指 | 用于架空输电线路的铁塔,行业一般将角钢塔、钢管塔、钢管杆、变电构支架等输电线路杆塔产品统称为“输电线路铁塔”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宏盛华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sino Tower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T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赵永志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仇恒观 | 靖宇 |
联系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融商务中心5区5号楼18层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融商务中心5区5号楼18层 |
电话 | 0531-67790760 | 0531-67790760 |
传真 | 0531-67790750 | 0531-67790750 |
电子信箱 | hsino_tower_group@163.com | hsino_tower_group@163.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片区35号路以南2号路以西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0年10月20日,注册地址由“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大杨产业园大创路1号”变更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片区35号路以南2号路以西” |
公司办公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融商务中心5区5号楼18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50101 |
公司网址 | www.hshygroup.com |
电子信箱 | hsino_tower_group@163.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宏盛华源 | 601096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任岚、吴哲超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31日 |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5,137,985,069.96 | 4,574,232,283.52 | 12.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1,053,820.33 | 68,688,393.88 | 47.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2,161,845.55 | 53,144,422.35 | 35.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3,686,096.24 | 279,987,245.44 | 19.1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297,937,484.41 | 4,228,781,004.47 | 1.64 |
总资产 | 9,506,677,386.57 | 9,033,880,493.57 | 5.2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78 | 0.0342 | 10.5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78 | 0.0342 | 10.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70 | 0.0265 | 1.8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6 | 2.21 | 增加0.1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9 | 1.17 | 增加0.52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7.12%,主要系本期毛利率提升及大额长期应收账款收回,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4,411.9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307,526.8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618,790.05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8,973,459.19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239,200.5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9,225.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281,814.8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8,891,974.7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输电线路铁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金属结构制造业。产品以铁、钢等金属作为主要原材料,应用于电力、通信、交通运输及建筑装饰等多个领域。行业的
蓬勃发展,得益于我国庞大的电力投资规模,尤其是随着新能源装机容量的快速增加,输电线路铁塔作为电力输送网络中的“钢铁脊梁”,已成为支撑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基石。
1.跨区域输电推动输电线路铁塔行业发展
我国电力资源与负荷分布不均衡的问题日益突出,提升跨区域电力调度能力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输电线路铁塔作为电网建设的关键设备,承担着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使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的《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将优化加强电网主网架,进一步提升跨区域电力调度能力,这将为铁塔制造业带来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
2.特高压建设引领输电线路铁塔行业升级
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大背景下,特高压电网是中国“西电东送、北电南供、水火互济、风光互补”的能源运输“主动脉”,破解能源电力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实现能源从就地平衡到大范围配置的根本性转变,特高压电网建设成为优化能源配置、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关键举措。国家电网在“十四五”期间明确提出了加快特高压电网建设的目标,这将直接带来铁塔制造业的技术升级和蓬勃的发展机遇。
“十四五”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布局示意图 | “十四五”特高压规划示意图 |
3.新能源发展驱动输电线路铁塔行业增长
新能源的快速发展为铁塔制造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随着国家对新能源的大力开发,电力投资规模持续扩大,输电线路铁塔作为关键基础设施,需求量增加。特别是特高压输电技术的广泛应用,更是为铁塔制造业注入了新的活力,推动行业不断壮大。
4.全球化推进增加输电线路铁塔行业需求
随着全球电力需求的持续增长,电力基础设施的扩建与升级成为必然趋势。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和工业化步伐如同双轮驱动,不仅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也对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电力输送网络中的“钢铁脊梁”,输电线路铁塔的海外市场需求广阔,成为铁塔制造业发展的新机遇。
输电线路铁塔行业在跨区域调度、特高压建设、能源转型、海外需求增长的多重利好下,正迎来广阔的发展机遇。宏盛华源持续深化技术研发,优化产品性能,拓展市场空间,以实现高质量的持续发展。
(二)主营业务情况
宏盛华源是国内输电线路铁塔制造行业的“国家队”,产能规模和技术水平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所属生产单位分布于杭州、合肥、青岛、重庆、徐州、镇江、西安等多个区域。配置行业最先进的智能化生产线和完善的原材料、产成品检验检测设备,建有分拣打包及铁塔试组装场地。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输电线路铁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全系列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铁塔,包括角钢塔、钢管塔、钢管杆、变电构支架,及通讯塔、钢构件、热浸镀锌防腐业务。核心业务为全系列角钢塔、钢管塔、钢管杆、变电构支架生产和销售。
2024年上半年,宏盛华源积极参建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甘孜-天府南1000千伏线路工程等重点项目工程,全力支撑电网建设。
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 甘孜-天府南1000千伏线路工程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参建宁夏广播电视塔项目,宁夏电视塔塔高276米,为西北地区在建第一高塔,中标金额5,980万元,实现全钢结构广播电视发射高塔业绩突破,为突破新兴业务领域注入强大信心和力量。
宁夏电视塔 | 宁夏电视塔设计图 |
公司上半年期末总资产95.07亿元,较期初增长5.23%,净资产42.98亿元,较期初增长
1.6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6%。本期实现营业收入51.38亿元,同比增长12.32%,销售规模进一步增长;净利润1.01亿元,同比增长47.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72亿元,同比增长35.78%,主要原因:一方面本期毛利率提升;另一方面大额长期应收账款收回,坏账准备减少。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是产能规模与产品覆盖。宏盛华源拥有世界一流的铁塔制造能力与工艺技术水平,产品线涵盖了全系列、全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铁塔,从常规铁塔到特殊地形专用塔型一应俱全。公司致力于打造智能工厂,基本实现了单机数字化与关键工序自动化生产,完成了镀锌生产线的自动化改造,显著提升了生产效率和安全环保水平,展现了其在行业内的规模优势和技术领先地位。作为输电线路铁塔行业的“国家队”,产品覆盖全系列全电压等级,规模优势凸显。
二是市场地位与品牌建设。在国内输电线路铁塔行业,宏盛华源享有很高的市场地位与品牌影响力。公司凭借出色的市场开拓能力,构建了以国内市场为主导、国际业务稳步拓展的市场新格局。作为特高压铁塔领域的领军企业,宏盛华源不仅在业绩上保持领先,更在品牌形象上树立了标杆,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赞誉和信赖。三是智能制造与数字应用。宏盛华源在行业内引领智能制造潮流,通过引入大功率激光切割、精密自动上下料系统、机器人焊接单元、绿色智能镀锌生产线、角钢智慧加工中心等一系列前沿智能装备,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依托先进的制造技术,大幅提高生产效率,显著提升产品质量。在信息化管理方面,宏盛华源整合了MES(制造执行系统)、ERP(企业资源计划)、EIP(企业信息门户)等信息系统,实现了从智能生产设备到经营管理系统再到能效管理系统的一体化深度融合,为生产流程的智能化、高效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绿色智能镀锌生产线 | 角钢智慧加工中心 |
四是区域布局与服务优势。宏盛华源在杭州、合肥、青岛、重庆、徐州、镇江、西安等多个关键区域设立了生产基地,形成了科学合理的区域布局。这种布局不仅有利于原材料采购和控制物流成本,而且能为客户提供便捷、快速的现场服务,大大缩短了响应时间,提升了客户满意度和市场竞争力。
五是技术创新与项目经验。宏盛华源一直重视技术研发、科技创新,经过多年的生产经验积累和技术研发,参与制定了主要行业标准,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包括:铁塔三维放样与设计融合技术、基于三维数字化的虚拟试组装技术、特高压和大跨越钢管塔加工技术等,公司不断优化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并且公司在特高压输电线路铁塔的生产制造中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底蕴和丰富经验。公司自我国特高压建设初期即深度参与,掌握了核心技术和工艺,参与了我国全部特高压工程的建设,技术水平得到了实践检验和行业内外的广泛认可。
六是规范管理与社会责任。宏盛华源始终秉持规范化管理理念,恪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精准对接客户需求。高度重视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管理,对标国际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持续提升管理水平,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规范化管理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不仅巩固了在市场中的良好信誉,也赢得了持久的竞争优势。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38亿元,同比增长12.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亿元,同比增长47.12%,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95.07亿元,较期初增长5.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42.98亿元,较期初增长1.64%。2024年上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18%。
2024年,宏盛华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做大做优做强,聚力质量效益双提升,推进内涵式增长、外延式发展,全面实施全员、全动、全方位、全过程精益管理,全力打造政府满意、客户信赖、行业尊重、员工自豪、文化先进的一流上市公司。
一是政治领航与深化改革。公司坚持党的领导,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化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治理,全面提升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强化经营建设,深化从严管理,围绕透明化管理、市场化经营等目标,构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健全正向激励机制。
二是市场开拓与品牌建设。全力聚焦市场开拓,实施全员营销策略,深耕国内外市场,拓宽营销渠道,建立广泛的营销关系网络。进一步挖掘国际市场潜力,巩固和扩大在重点国家和区域的市场份额,加速品牌国际化进程,提升品牌全球影响力。三是质量管理与智能制造。坚持严控质量关,秉持对产品品质的敬畏之心,加强全过程质量监管,致力于打造让客户满意的高品质产品。宏盛华源持续推进智能制造升级,构建智能制造示范工程,推动传统铁塔行业向智能化、数字化转型,为行业树立典范,助力国家制造业实力提升。四是精益管理与业财融合。宏盛华源将精益管理贯穿始终,全面加强成本管控,优化成本管理流程,构建产供销联动体系,提升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布局原材料供应链,优化仓储配运管理,提升库存周转效率。公司促进业务与财务的深度融合,建立健全长效发展机制,提高整体经营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137,985,069.96 | 4,574,232,283.52 | 12.32 |
营业成本 | 4,715,573,752.48 | 4,257,260,341.65 | 10.77 |
销售费用 | 99,076,307.64 | 66,725,149.35 | 48.48 |
管理费用 | 86,876,017.24 | 70,156,643.24 | 23.83 |
财务费用 | 2,258,048.63 | 6,771,261.77 | -66.65 |
研发费用 | 85,042,207.72 | 19,776,750.73 | 330.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3,686,096.24 | 279,987,245.44 | 19.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1,034,584.77 | -26,753,147.84 | 2,632.5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929,609.24 | -23,316,409.21 | 808.93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规模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随销售规模同步增长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加大业务推广力度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修理费、职工薪酬及中介机构费用等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借款减少导致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回款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取得借款的现金流入减少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940,209,716.02 | 9.89 | 1,553,708,043.69 | 17.20 | -39.49 | 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16,604,174.91 | 7.54 | 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 | |||
应收票据 | 134,426,278.29 | 1.41 | 195,952,612.58 | 2.17 | -31.40 | 银行承兑汇票变动 |
应收账款 | 2,896,091,486.23 | 30.46 | 2,149,091,139.59 | 23.79 | 34.76 | 本期收入较上期增加 |
预付款项 | 253,078,792.04 | 2.66 | 363,876,817.35 | 4.03 | -30.45 | 本期末预付货款减少 |
投资性房地产 | 5,584,432.60 | 0.06 | 31,210,497.33 | 0.35 | -82.11 | 本部部分投资性房地产转回自用 |
在建工程 | 31,213,074.30 | 0.33 | 9,983,756.34 | 0.11 | 212.64 | 技改工程变动 |
长期待摊费用 | 170,704.80 | - | 2,650,268.79 | 0.03 | -93.56 | 信息系统维运费摊销 |
短期借款 | 515,038,842.33 | 5.42 | 748,276,508.91 | 8.28 | -31.17 | 本期外部借款减少 |
应付票据 | 921,400,304.41 | 9.69 | 639,346,143.98 | 7.08 | 44.12 | 银行承兑汇票变动 |
合同负债 | 394,755,210.30 | 4.15 | 590,511,694.55 | 6.54 | -33.15 | 本期末预收货款减少 |
其他应付款 | 68,216,565.92 | 0.72 | 38,898,853.28 | 0.43 | 75.37 | 本期末包含尚未支付的股利 |
预计负债 | - | - | 5,080,125.90 | 0.06 | -100.00 | 上期末未决诉讼终结 |
其他说明不适用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9,737,782.28 | 存放在其他货币资金中的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6,730,000.00 | 诉讼冻结的银行存款 |
应收票据 | 125,486,845.21 | 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 |
合计
合计 | 161,954,627.49 |
注:诉讼冻结的银行存款已于8月5日解冻。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上半年无新增对外股权投资。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结构性存款 | 4,488,159.44 | 803,462,000.00 | 91,000,000.00 | 345,984.53 | 716,604,174.91 | |||
合计 | 4,488,159.44 | 803,462,000.00 | 91,000,000.00 | 345,984.53 | 716,604,174.91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安徽宏源 | 全资子公司 | 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35,489.22 | 128,409.00 | 51,537.19 | 105,060.59 | 1,567.56 | 1,109.90 |
宏源钢构 | 全资子公司 | 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2,000.00 | 27,446.73 | 18,290.69 | 25,444.33 | 633.20 | 446.25 |
江苏华电 | 全资子公司 | 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31,862.64 | 104,179.12 | 42,354.14 | 63,637.85 | 2,371.75 | 1,762.87 |
江苏振光 | 全资子公司 | 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24,150.00 | 113,109.71 | 24,919.48 | 68,039.54 | 1,623.42 | 901.81 |
青岛豪迈 | 全资子公司 | 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43,500.00 | 119,051.97 | 38,731.59 | 64,822.63 | 719.97 | 560.73 |
宏盛新能源 | 全资子公司 | 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900.00 | |||||
浙江盛达 | 全资子公司 | 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44,000.00 | 150,633.71 | 61,266.92 | 92,883.44 | 3,820.09 | 4,104.04 |
元利江东 | 全资子公司 | 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0,600.00 | 44,602.72 | 21,351.97 | 40,417.09 | 1,480.26 | 1,271.37 |
重庆顺泰 | 全资子公司 | 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26,271.18 | 78,418.78 | 27,866.26 | 48,120.38 | 577.71 | 415.04 |
重庆瑜煌 | 全资子公司 | 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5,486.00 | 75,570.17 | 16,943.82 | 38,410.93 | 1,125.25 | 773.10 |
镇江鸿泽 | 全资子公 | 输铁塔产品的研发、 | 6,000.00 | 6,914.32 | 5,774.97 | 4,265.66 | 194.65 | 122.49 |
司
司 | 制造和销售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自产产能缺口风险
输电线路铁塔行业具有区域聚集性、分布不均衡等特征,宏盛华源在全国性上仍有东北、华南区域布局缺位,对该区域订单支撑力度不足。整体自产产能受订单均衡程度不一、场地面积有限等因素制约,在现有条件下难以实现大幅度提升;镀锌产能规模偏低导致其与铁塔产能不对等;新型钢构增量市场受制于产线及仓储规模、产能再提升受限。产能存在缺口,可能影响产品集中履约。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输电线路铁塔的成本构成中原材料成本占比较高,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性对公司短期业绩有较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原材料价格走势的分析,进一步优化成本管控,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2月23日 | 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4-009 | 2024年2月24日 |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0日 | 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4-026 | 2024年5月11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债务 |
融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
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
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融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20日 | 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4-040 | 2024年6月22日 |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赵永志 | 董事长 | 选举 |
丁刚 | 董事、总经理 | 选举 |
仇恒观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选举 |
张军 | 董事 | 选举 |
柳迎波 | 董事 | 选举 |
刘磊 | 董事 | 选举 |
周卫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郁向军 | 独立董事 | 选举 |
王军利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梁晓燕 | 独立董事 | 选举 |
何刚 | 职工代表董事 | 选举 |
沙志昂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张照华 | 监事 | 选举 |
马增健 | 监事 | 选举 |
董广金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施洪亮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游晓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张建华 | 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 聘任 |
曾华华 | 财务总监 | 聘任 |
戴刚平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刘树伟
刘树伟 | 董事 | 离任 |
何明明 | 董事 | 离任 |
熊澄宇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刘克民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何刚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6月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梁晓燕女士于6月13日向董事会提交离职申请,公司于8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补选王虎长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是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114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年中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4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675,155,0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含税)30,496,768.00元,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8%。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经核查,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环保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生产方面尽量采用环境友好型的生产工艺,对排放的主要污染物采取了必要的处理措施,经环保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公司严格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责任,将安全环保具体落实到个人,未出现因违反相关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节能减排是实现循环经济的基础,是企业走绿色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当前全球气候变化和资源日益紧张的背景下,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致力于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模式;建立了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明确了节能减排目标:通过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等措施,并促进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建设;公司日常生产管理持续加大环保工作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排放标准,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定期开展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演练。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和目标的完成,不仅体现了公司的社会责任感,也是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
(1).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号召。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节能减排、环保及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与升级、能源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引进焊接机器人、焊接烟尘收集装置等高效的生产加工智能化设备及环保设备;持续推进设备节能改造、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绿色供应链管理等工作;公司积极关注并深入研究国家及地方节能减排政策,充分利用政策红利,如税收减免、资金补贴等激励措施,降低节能减排成本;厂区安装能源管控系统检测设备,实现了能源使用的实时监测、分析和优化,确保能源合理分配与利用;统一推进焊接烟尘收集系统的升级改造项目;公司为实现双碳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9.34 | |
其中:资金(万元) | 14.34 | 春风行动、陕西麟游县产业帮扶、帮扶困难家庭和学生 |
物资折款(万元) | 5 | 帮扶困难家庭和学生 |
惠及人数(人) | 150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扶贫、教育扶贫 |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见备注1 | 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详见备注1 | 见备注1 | 是 | 见备注1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见备注2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备注2 | 见备注2 | 是 | 见备注2 | 是 | |||
分红 | 见备注3 |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详见备注3 | 见备注3 | 是 | 见备注3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见备注4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备注4 | 见备注4 | 是 | 见备注4 | 是 | |||
其他 | 见备注5 |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备注5 | 见备注5 | 是 | 见备注5 | 是 | |||
其他 | 见备注6 | 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详见备注6 | 见备注6 | 是 | 见备注6 | 是 | |||
其他 | 见备注7 | 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详见备注7 | 见备注7 | 否 | 见备注7 | 是 | |||
其他 | 见备注8 |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详见备注8 | 见备注8 | 否 | 见备注8 | 是 | |||
其他 | 见备注9 | 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详见备注9 | 见备注9 | 否 | 见备注9 | 是 | |||
其他 | 见备注10 |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详见备注10 | 见备注10 | 否 | 见备注10 | 是 |
其他
其他 | 见备注11 |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详见备注11 | 见备注11 | 否 | 见备注11 | 是 | - | - |
其他 | 见备注12 | 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备注12 | 见备注12 | 否 | 见备注12 | 是 | - | - |
备注1:
一、控股股东山东电工及其一致行动人陕西银河、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的承诺:
“1、本集团(公司)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以下称“锁定期”)内,本集团(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集团(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集团(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如本集团(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本集团(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集团(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集团(公司)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4、本集团(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根据孰长原则确定锁定期;上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集团(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锁定期。”
二、公司上市前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工银投资、国新建源、建信投资的承诺:
“1、本公司(企业)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以下称“锁定期”)内,本公司(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企业)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如本公司(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本公司(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本公司(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根据孰长原则确定锁定期;上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锁定期。”
三、公司申报上市材料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镇江大照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本公司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以下称“锁定期”)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根据孰长原则确定锁定期;上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锁定期。”
备注2: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电工及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已向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招股说明书》另有披露外,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和发行人(含其控股子公司,下同)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亦不会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主体从事与发行人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集团在作为发行人的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3、本集团在作为发行人的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如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集团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转让予发行人,以确保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如发行人认定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则本集团将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发行人有意受让上述业务,则发行人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4、本集团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证不干预其采购、生产和销售等具体经营活动,不滥用自身对发行人的重大影响对发行人经营决策、方针等进行非法或不合理的干涉,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的行为。本集团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直接/间接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如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函依法申请强制本集团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
部损失;同时,本集团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6、在本集团为发行人的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函为持续有效之承诺,且不可撤销。”备注3:
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规范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定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且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即时生效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时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经营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四)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一般情况下进行年度利润分配,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2.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且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数,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该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是指购买资产、对外投资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的事项,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3.现金分红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未来三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当公司下一年度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当公司下一年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实施。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业绩增长情况、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同时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考虑其自身发展的基础上实施积极的现金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权利,根据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促成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并确保该等分红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分红前支付给公司。
公司确保控股子公司在其适用的《公司章程》应做出如下规定:
(1)除非当年亏损,否则应当根据股东会决议及时向股东分配现金红利,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2)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实行与控股股东一致的财务会计制度。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并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后提出、拟订。利润分配预案应至少包括:分配对象、分配方式、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并随董事会决议一并公开披露。分红预案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后实施。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7.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则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广大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8.利润分配政策的监督机制
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上市后,如果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有权主体可自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采取相应惩罚/约束措施,公司对此不持有异议。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4:
直接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山东电工、中国电气装备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招股说明书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集团及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2、本集团将充分尊重发行人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发行人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本集团及本集团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义务,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3、保证本集团及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资金、资产。
4、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发行人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及合理;关联交易将参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发行人的资金、利润,不利用控制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集团将促使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遵守上述承诺。如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在本集团为发行人的直接/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函为持续有效之承诺,且不可撤销。”备注5:
一、控股股东山东电工及其一致行动人陕西银河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本公司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本公司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
2.本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并履行披露义务。如相关规则有修改,本公司承诺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履行相关义务。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数量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①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售期限届满;②承诺的限售期届满;③不存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④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
(2)减持股份的方式:本公司因故需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需在发布减持意向公告后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者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
(3)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本公司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和股份拆细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
(4)减持股份的数量:本公司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公司任意连续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发行人,并同意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缴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二、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本公司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本公司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
2、本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并履行披露义务。如相关规则有修改,本公司承诺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履行相关义务。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数量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①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售期限届满;②承诺的限售期届满;③不存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④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
(2)减持股份的方式:本公司因故需转让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需在发布减持意向公告后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者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
(3)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本公司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和股份拆细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
(4)减持股份的数量:本公司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公司任意连续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3、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三、发行前的持股5%以上股东工银投资、国新建源、建信投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公司(企业)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本公司(企业)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本公司(企业)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
2、本公司(企业)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并履行披露义务。如相关规则有修改,本公司(企业)承诺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履行相关义务。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数量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①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售期限届满;②承诺的限售期届满;③不存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④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则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
(2)减持股份的方式:本公司(企业)因故需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需在发布减持意向公告后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者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
(3)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本公司(企业)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和股份拆细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
(4)减持股份的数量:本公司(企业)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本公司(企业)位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3、本公司(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本公司(企业)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发行人,并同意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企业)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企业)应上缴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备注6: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预案》”),具体如下:
1、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36个月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日”,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的,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启动《预案》中的股价稳定措施。
2、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为: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规则制定、实施股票回购或增持方案,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照以下顺序启动稳定股价的方案:
1、公司回购股票
(1)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对实施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
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份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份的议案中所规定的拟回购金额、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期限实施等信息实施回购。
(3)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股份,且回购股份的数量将不超过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的2%:1)通过实施回购股份,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4)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10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2、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增持
(1)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与上市公司股东增持有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若: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时,控股股东将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增持公司股票。
(2)公司因上述1)之情况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的,控股股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公司虽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上述2)之条件的,控股股东将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3)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控股股东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增持方案所规定的拟回购金额、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期限实施等信息实施增持。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且增持股票的数量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1)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3、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有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促使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时,非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90日内增持公司股票。
(2)非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实施前述稳定公司股价的方案时,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税后薪酬总额的10%,且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的薪酬总额;增持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非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1)通过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4)对于公司未来新聘任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函后,方可聘任。
4、稳定股价措施的再度触发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
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措施履行相关义务。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仅限一次。
5、约束措施
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现任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的或者未来新选举或聘任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
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价稳定预案的制订、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若公司违反上市后3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公司将: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若控股股东违反上市后3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控股股东将: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控股股东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6个月,并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
(3)若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市后3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公司应当自相关当事人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当月起,扣减其每月税后薪酬的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获得税后薪酬的20%。
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作为发行人稳定股价的义务。
2、若公司违反上市后3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公司将:(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电工关于稳定股价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如果以发行人回购社会公众股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或措施之一),在回购方案提交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时,本集团及本集团委派的董
事将确保投赞成票。
2、严格按照《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在触发发行人稳定A股股价预案启动的条件时,本集团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制定并启动稳定A股股价的实施方案,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3、若本集团违反上市后3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本集团将: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本集团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6个月,并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
公司全体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本人严格按照《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在触发发行人稳定A股股价预案启动的条件时,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发行人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A股股价的实施方案,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本人届时持有公司的股票,本人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股份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公司应当自相关当事人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当月起,扣减其每月税后薪酬的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获得税后薪酬的20%。
备注7:
一、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
“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构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构作出本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裁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予以公告,并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操作办法届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电工、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承诺:
“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构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发行上市的,本集团将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构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裁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督促发行人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予以公告,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发行人未能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集团将代为履行上述义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具体操作办法届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备注8:
一、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9:
一、公司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
“1、持续加强项目质量管理,不断提升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持续加强项目质量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大力开发新的业务,完善公司产业链,提升公司综合能力,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及使用管理,保障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资金的储存及使用,配合监管部门、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监督,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公司将通过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改善融资结构,提升盈利水平,按计划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增厚未来收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填补股东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
3、完善公司治理和加大人才引进,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经营活动的效率性和效果性、资产的安全性、经营信息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积极引进专业性管理人才,提升公司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管理风险。
4、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增加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上述各项措施为本公司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的保障措施及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措施,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作出的保证。
如本公司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电工及其一致行动人陕西银河、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的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发行人《公司章程》等规定,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发行人发行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集团(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集团(公司)承诺切实履行所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发行人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集团(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的监督,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集团(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发行人的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的填补回报措施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发行人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将尽职促使发行人未来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的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监管机构对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10:
一、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若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构最终裁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3、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电工、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集团将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构最终裁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3、如发行人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或者相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本集团将暂停转让本集团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发行人股份。
4、本集团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构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构最终裁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3、如本人违反以上承诺,发行人将有权暂扣本人在发行人处应领取的薪酬或津贴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4、以上承诺不会因为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或无效。”
备注11:
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1、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股东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不存在现在或曾经为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情况。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项目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权益的情形。
3、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备注12:
一、公司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作出的公开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由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如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承诺不利于维护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
承诺等方式维护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权益。
3、如因本公司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二、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电工、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的承诺:
“1、本集团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作出的公开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由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集团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集团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如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承诺不利于维护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本集团将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3、如因本集团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集团将向发行人和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如本集团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集团持有的本次发行上市前发行的股份在本集团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集团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包括直接和间接)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本集团在补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承诺或用于补偿,直至本集团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损失。”
三、公司其他股东工银投资、国新建源、陕西银河、建信投资、镇江大照的承诺:
“1、本公司(企业)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作出的公开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由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企业)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如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承诺不利于维护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企业)将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3、如因本公司(企业)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企业)将向发行人和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由有关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如本公司(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公司(企业)持有的本次发行上市前发行的股份在本公司(企业)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公司(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本公司(企业)在补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承诺或用于补偿,直至本公司(企业)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损失。”
四、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作出的公开承诺。
2、如发生未实际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情形(由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本人违反本人承诺所得收益归属于发行人。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如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承诺不利于维护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本人将积极采取变更承诺、补充承诺等方式维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权益。
3、如因本人未实际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和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或津贴等,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和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本公司之母公司之母公司控制 | 不高于15亿元 |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上浮10BPS | 182,781.57 | 111,704.19 | 71,077.38 | |
合计 | / | / | / | 182,781.57 | 111,704.19 | 71,077.38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本公司之母公司之母公司控制 | 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 | 2.5% | 2,000.00 | 2,000.00 | ||
合计 | / | / | / | 2,000.00 | 2,000.00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本公司之母公司之母公司控制 | 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自营贷款、贴现、财务公司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等 | 600,000.00 | 2,000.00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协议有效期内,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信贷管理规定下,2024年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人向宏盛华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委托贷款业务服务。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09,603,725.83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09,603,725.83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5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59,292,940.79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59,292,940.79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12月19日 | 113,694.09 | 103,660.41 | 100,000.00 | 3,660.41 | 27,786.98 | 0 | 26.81 | 0 | 2,725.68 | 2.63 | 0 |
合计 | / | 113,694.09 | 103,660.41 | 100,000.00 | 3,660.41 | 27,786.98 | 0 | 26.81 | 0 | 2,725.68 | 2.63 | 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 | 是否涉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 | 投入进度是否 | 投入进度未达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 节余金额 |
性质
性质 | 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及变更投向 | 入募集资金总额(2) | 入进度(%) (3)=(2)/(1) | 结项 | 符合计划的进度 | 计划的具体原因 | 或者研发成果 | 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全系列电压等级输电铁塔生产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7,585.80 | 0.00 | 0.00 | 0.00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47,352.90 | 2,725.68 | 2,725.68 | 5.76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25,061.30 | 0.00 | 25,061.3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100,000.00 | 2,725.68 | 27,786.98 | 27.79 | / | / | / | / | / | / |
注: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对部分技改方向的项目建设内容以及项目建设详细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并根据调整后的实际需要相应调整各技改方向投资金额及结构;同时部分项目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其他 | 尚未使用 | 3,660.41 | 0 | 0 | |
合计 | / | 3,660.41 | 0 | 0 | / |
注: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于7月15日使用超募资金1,05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69%。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4,425.96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725.6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700.28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4年2月5日 | 85,000.00 | 2024年2月5日 | 2025年2月4日 | 71,246.20 | 否 |
其他说明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8月27日,公司的子公司安徽宏源收到中国银行合肥桐城南路支行冻结提醒,安徽宏源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有2,180,170.30元被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人民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经初步核查,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青岛万冠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申请作出[2024]皖0123民初8825号的《民事裁定书》,青岛万冠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与安徽宏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向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保全金额以人民币2,180,170.30元为限。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业务开展和现金周转情况良好,本次被冻结的募集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1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且其中被冻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资金被冻结的上述银行账户系募集资金专户,非公司日常经营用主要账户,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冻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026,434,977 | 75.75 | -20,068,661 | -20,068,661 | 2,006,366,316 | 75.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629,413,826 | 60.91 | -114,724 | -114,724 | 1,629,299,102 | 60.9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97,001,189 | 14.84 | -19,933,975 | -19,933,975 | 377,067,214 | 14.1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96,491,605 | 14.82 | -19,424,391 | -19,424,391 | 377,067,214 | 14.1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09,584 | 0.02 | -509,584 | -509,584 | - | - | |||
4、外资持股 | 19,962 | 0.00 | -19,962 | -19,962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9,962 | 0.00 | -19,962 | -19,962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48,720,111 | 24.25 | 20,068,661 | 20,068,661 | 668,788,772 | 25.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48,720,111 | 24.25 | 20,068,661 | 20,068,661 | 668,788,772 | 25.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675,155,088 | 100.00 | - | - | - | - | - | 2,675,155,088 | 100.00 |
注: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镇江大照持有18,794,881股,公司性质已变更为国有法人,但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组织形式变更,故上表中“本次变动后”仍将其列示“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形成的限售股,于2024年6月24日解除限售,解除限售股份合计20,068,66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20,068,661 | 20,068,661 | - | 根据《宏盛华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的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 2024年6月24日 | |
合计 | 20,068,661 | 20,068,661 | - | / | / |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8,341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
公司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 | 843,257,367 | 31.52 | 843,257,367 | 无 | 国有法人 | ||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 | 477,696,444 | 17.86 | 477,696,444 | 无 | 国有法人 | ||
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358,272,333 | 13.39 | 358,272,333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 | 188,921,180 | 7.06 | 188,921,180 | 无 | 国有法人 | ||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 | 119,424,111 | 4.46 | 119,424,111 | 无 | 国有法人 | ||
镇江大照集团有限公司 | - | 18,794,881 | 0.70 | 18,794,881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3,698,118 | 0.14 | - | 无 | 其他 | ||
陈卫星 | 未知 | 2,760,000 | 0.10 | -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孙良 | 未知 | 2,600,000 | 0.10 | -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陈云初 | 未知 | 2,171,600 | 0.08 | - | 无 | 境外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698,118 | 人民币普通股 | 3,698,118 | |||||
陈卫星 | 2,7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60,000 | |||||
孙良 | 2,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00,000 | |||||
陈云初 | 2,17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71,6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062,918 | 人民币普通股 | 2,062,918 |
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市场股
指基金(交易所)
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市场股指基金(交易所) | 2,04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44,000 |
夏斌 | 1,87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75,200 |
石志斌 | 1,76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69,800 |
侍文霞 | 1,72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26,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611,815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1,815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未知 | - | - | 2,062,918 | 99.72 | 5,800 | 0.2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未知 | - | - | 1,611,815 | 93.27 | 116,300 | 6.73 |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843,257,367 | 2026年 12月22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477,696,444 | 2024年 12月23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3 | 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8,272,333 | 2024年 12月23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4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188,921,180 | 2026年 12月22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5 |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119,424,111 | 2024年 12月23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6 | 镇江大照集团有限公司 | 18,794,881 | 2024年 12月23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940,209,716.02 | 1,553,708,043.6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716,604,174.91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34,426,278.29 | 195,952,612.58 |
应收账款 | 七、5 | 2,896,091,486.23 | 2,149,091,139.59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35,161,087.41 | 27,350,312.65 |
预付款项 | 七、8 | 253,078,792.04 | 363,876,817.3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2,342,792.07 | 11,808,385.9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2,442,030,901.54 | 2,632,451,276.8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807,843,060.54 | 804,202,673.91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4,350,402.74 | 53,712,248.26 |
流动资产合计 | 8,282,138,691.79 | 7,792,153,510.8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1,235,102.13 | 11,227,046.2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5,584,432.60 | 31,210,497.33 |
固定资产 | 七、21 | 760,018,734.53 | 790,375,372.30 |
在建工程 | 七、22 | 31,213,074.30 | 9,983,756.3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6,664,038.62 | 14,626,624.51 |
无形资产 | 七、26 | 295,943,173.66 | 277,009,516.2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70,704.80 | 2,650,268.7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92,442,338.53 | 93,721,998.9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1,267,095.61 | 10,921,902.0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24,538,694.78 | 1,241,726,982.76 | |
资产总计 | 9,506,677,386.57 | 9,033,880,493.5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515,038,842.33 | 748,276,508.9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921,400,304.41 | 639,346,143.98 |
应付账款 | 七、36 | 2,227,855,186.15 | 1,839,563,432.1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394,755,210.30 | 590,511,694.5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3,507,319.70 | 17,503,549.33 |
应交税费 | 七、40 | 42,586,553.08 | 37,549,955.72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68,216,565.92 | 38,898,853.2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7,265,154.67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8,363,711.19 | 16,239,562.87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881,888,345.91 | 747,861,777.11 |
流动负债合计 | 5,083,612,038.99 | 4,675,751,477.9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99,800,000.00 | 99,8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6,238,155.76 | 5,164,325.97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5,080,125.90 | |
递延收益 | 七、51 | 7,382,147.69 | 8,154,979.5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11,707,559.72 | 11,148,579.7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5,127,863.17 | 129,348,011.16 | |
负债合计 | 5,208,739,902.16 | 4,805,099,489.1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675,155,088.00 | 2,675,155,08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079,077,520.72 | 1,079,077,520.7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7,312,832.37 | 1,945,018.09 |
盈余公积 | 七、59 | 18,402,330.41 | 18,402,330.4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517,989,712.91 | 454,201,047.2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297,937,484.41 | 4,228,781,004.47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297,937,484.41 | 4,228,781,004.4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506,677,386.57 | 9,033,880,493.57 |
公司负责人:赵永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华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大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3,983,113.82 | 1,500,020,372.1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16,604,174.91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3,450,715.36 | 42,721,255.58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60,997,496.84 | 274,644,526.78 |
应收款项融资 | 8,535,793.66 | 13,113,323.93 | |
预付款项 | 198,924,347.50 | 274,680,035.0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76,251,387.98 | 55,765,351.36 |
其中:应收利息 | 263,937.60 | 252,106.62 | |
应收股利 | 48,700,000.00 | 44,100,000.00 | |
存货 | 78,015,430.11 | 57,990,156.7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19,969,349.91 | 18,524,735.96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 479,522,759.11 | 469,862,027.9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26,254,569.20 | 2,707,321,785.5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2,601,359,804.46 | 2,601,359,804.4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282,048.32 | 7,077,261.97 | |
在建工程 | 5,333,969.47 | 5,166,988.3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402,788.05 | 9,039,024.65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476,332.9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882,857.66 | 30,702,827.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226,950.03 | 9,936,545.0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60,488,417.99 | 2,665,758,784.44 | |
资产总计 | 4,586,742,987.19 | 5,373,080,569.9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5,084,507.40 | 204,196,097.4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00,000,000.00 | 213,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21,059,163.90 | 124,823,438.7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22,577,027.36 | 229,425,695.90 | |
应付职工薪酬 | 557,372.55 | 1,211,235.24 | |
应交税费 | 433,437.53 | 2,078,343.46 | |
其他应付款 | 39,685,780.27 | 592,961,181.7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250,472.40 | 12,614,004.87 | |
其他流动负债 | 35,872,728.88 | 51,326,008.99 | |
流动负债合计 | 646,520,490.29 | 1,431,636,006.4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99,800,000.00 | 99,8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927,853.11 | 3,227,347.90 |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36,240.74 | 2,259,756.1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2,864,093.85 | 105,287,104.07 | |
负债合计 | 749,384,584.14 | 1,536,923,110.5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75,155,088.00 | 2,675,155,08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80,757,729.01 | 1,080,757,729.0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62,890.72 | 19,929.52 | |
盈余公积 | 18,402,330.41 | 18,402,330.41 | |
未分配利润 | 62,980,364.91 | 61,822,382.5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837,358,403.05 | 3,836,157,459.4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586,742,987.19 | 5,373,080,569.96 |
公司负责人:赵永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华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大立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137,985,069.96 | 4,574,232,283.52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5,137,985,069.96 | 4,574,232,283.52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012,415,131.46 | 4,442,156,764.8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715,573,752.48 | 4,257,260,341.6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3,588,797.75 | 21,466,618.10 |
销售费用 | 七、63 | 99,076,307.64 | 66,725,149.35 |
管理费用 | 七、64 | 86,876,017.24 | 70,156,643.24 |
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 | 七、65 | 85,042,207.72 | 19,776,750.73 |
财务费用 | 七、66 | 2,258,048.63 | 6,771,261.77 |
其中:利息费用 | 5,404,593.63 | 11,118,937.05 | |
利息收入 | 6,444,611.13 | 2,775,495.70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9,738,517.43 | 14,613,366.6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021,485.20 | -4,956,876.6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1,578.61 | 684,776.8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4,488,159.44 | 547,819.6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755,782.10 | -34,956,337.5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6,151,528.26 | -20,787,053.6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5,379,384.01 | 86,536,437.0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9,362,044.26 | 6,222,975.88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187,255.70 | 614,421.9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0,554,172.57 | 92,144,990.9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9,500,352.24 | 23,456,597.0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1,053,820.33 | 68,688,393.8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1,053,820.33 | 68,688,393.8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1,053,820.33 | 68,688,393.8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1,053,820.33 | 68,688,393.8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1,053,820.33 | 68,688,393.8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78 | 0.034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78 | 0.034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赵永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华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大立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82,919,675.14 | 1,150,280,454.28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76,849,990.06 | 1,146,117,041.38 |
税金及附加 | 2,124,821.27 | 885,779.04 | |
销售费用 | 1,664,506.91 | 2,008,313.15 | |
管理费用 | 18,229,151.82 | 13,580,338.28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2,031,441.75 | 2,166,955.15 | |
其中:利息费用 | 4,363,037.75 | 7,851,401.32 | |
利息收入 | 2,405,579.93 | 5,809,506.30 | |
加:其他收益 | 2,015,414.11 | 11,863.5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52,772,708.26 | 15,255,830.6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488,159.4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87,148.43 | -1,573,542.5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467,811.02 | -2,999,833.7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7,441,085.69 | -3,783,654.8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87,488.06 | 11,781.12 | |
减:营业外支出 | 508,982.7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7,119,590.97 | -3,771,873.77 | |
减:所得税费用 | -1,303,546.09 | -6,427,411.1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423,137.06 | 2,655,537.3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423,137.06 | 2,655,537.3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8,423,137.06 | 2,655,537.3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赵永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华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大立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304,967,524.58 | 4,004,909,276.8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590,111.84 | 41,109,483.8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6,523,975.91 | 58,924,310.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87,081,612.33 | 4,104,943,070.9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642,304,628.77 | 3,404,544,873.5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9,786,021.91 | 142,196,932.5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2,696,486.35 | 153,411,632.5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8,608,379.06 | 124,802,386.9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53,395,516.09 | 3,824,955,825.5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3,686,096.24 | 279,987,245.4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1,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05,212.0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32,954.00 | 1,763,643.0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2,638,166.05 | 1,763,643.0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0,210,750.82 | 28,516,790.8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03,462,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23,672,750.82 | 28,516,790.8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1,034,584.77 | -26,753,147.8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90,948,156.17 | 778,035,039.27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003,818.35 | 109,798,207.3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2,951,974.52 | 887,833,246.6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85,955,188.45 | 788,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768,795.62 | 6,877,988.8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5,157,599.69 | 116,271,666.9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4,881,583.76 | 911,149,655.8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929,609.24 | -23,316,409.2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80,633.70 | 221,468.74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额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8,097,464.07 | 230,139,157.1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11,839,397.81 | 240,207,642.0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03,741,933.74 | 470,346,799.17 |
公司负责人:赵永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华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大立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89,935,306.41 | 1,439,809,284.1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872,580.3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37,003,236.52 | 975,144,140.6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26,938,542.93 | 2,431,826,005.2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45,662,491.69 | 1,353,056,438.1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799,263.79 | 9,003,236.6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611,198.28 | 347,933.2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14,301,240.16 | 799,459,395.3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73,374,193.92 | 2,161,867,003.4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6,435,650.99 | 269,959,001.7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1,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4,605,212.05 | 5,370,895.3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9,689,452.46 | 412,161,083.5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5,294,664.51 | 417,531,978.8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441,410.00 | 2,019,426.6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03,462,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9,376,770.34 | 519,64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6,280,180.34 | 521,659,426.6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0,985,515.83 | -104,127,447.7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82,017,762.23 | 692,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2,017,762.23 | 692,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59,137,762.23 | 608,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667,888.50 | 7,908,374.2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828,203.02 | 3,719.5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0,633,853.75 | 615,912,093.8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616,091.52 | 76,087,906.1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36,037,258.34 | 241,919,460.1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00,020,372.16 | 206,982,681.8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3,983,113.82 | 448,902,142.00 |
公司负责人:赵永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华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大立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75,155,088.00 | 1,079,077,520.72 | 1,945,018.09 | 18,402,330.41 | 454,201,047.25 | 4,228,781,004.47 | 4,228,781,004.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75,155,088.00 | 1,079,077,520.72 | 1,945,018.09 | 18,402,330.41 | 454,201,047.25 | 4,228,781,004.47 | 4,228,781,004.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 | - | - | 5,367,814.28 | - | 63,788,665.66 | - | 69,156,479.94 | - | 69,156,479.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1,053,820.33 | 101,053,820.33 | 101,053,820.3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7,265,154.67 | -37,265,154.67 | -37,265,154.6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7,265,154.67 | -37,265,154.67 | -37,265,154.67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367,814.28 | 5,367,814.28 | 5,367,814.28 | ||||||||||||
1.本期提取 | 25,003,141.67 | 25,003,141.67 | 25,003,141.67 | ||||||||||||
2.本期使用 | -19,635,327.39 | -19,635,327.39 | -19,635,327.3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75,155,088.00 | 1,079,077,520.72 | 7,312,832.37 | 18,402,330.41 | 517,989,712.91 | 4,297,937,484.41 | 4,297,937,484.41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06,366,316.00 | 711,262,221.16 | 1,366,981.35 | 17,143,298.31 | 331,418,744.67 | 3,067,557,561.49 | 3,067,557,561.4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6,366,316.00 | 711,262,221.16 | 1,366,981.35 | 17,143,298.31 | 331,418,744.67 | 3,067,557,561.49 | 3,067,557,561.4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544,920.36 | 265,553.74 | 68,422,840.14 | 80,233,314.24 | 80,233,314.2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8,688,393.88 | 68,688,393.88 | 68,688,393.8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65,553.74 | -265,553.74 |
1.提取盈余公积
1.提取盈余公积 | 265,553.74 | -265,553.7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1,544,920.36 | 11,544,920.36 | 11,544,920.36 | ||||||||||||
1.本期提取 | 16,693,915.59 | 16,693,915.59 | 16,693,915.59 | ||||||||||||
2.本期使用 | -5,148,995.23 | -5,148,995.23 | -5,148,995.2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06,366,316.00 | 711,262,221.16 | 12,911,901.71 | 17,408,852.05 | 399,841,584.81 | 3,147,790,875.73 | 3,147,790,875.73 |
公司负责人:赵永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华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大立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675,155,088.00 | 1,080,757,729.01 | 19,929.52 | 18,402,330.41 | 61,822,382.52 | 3,836,157,459.4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75,155,088.00 | 1,080,757,729.01 | 19,929.52 | 18,402,330.41 | 61,822,382.52 | 3,836,157,459.4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961.20 | 1,157,982.39 | 1,200,943.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8,423,137.06 | 38,423,137.0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7,265,154.67 | -37,265,154.6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7,265,154.67 | -37,265,154.67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2,961.20 | 42,961.20 |
1.本期提取
1.本期提取 | 796,410.78 | 796,410.78 | |||||||||
2.本期使用 | -753,449.58 | -753,449.58 | |||||||||
(六)其他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75,155,088.00 | 1,080,757,729.01 | 62,890.72 | 18,402,330.41 | 62,980,364.91 | 3,837,358,403.05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006,366,316.00 | 712,942,429.45 | 17,143,298.31 | 50,491,093.61 | 2,786,943,137.3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6,366,316.00 | 712,942,429.45 | 17,143,298.31 | 50,491,093.61 | 2,786,943,137.3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93,091.09 | 265,553.74 | 2,389,983.64 | 3,448,628.4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655,537.38 | 2,655,537.3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65,553.74 | -265,553.7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65,553.74 | -265,553.7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793,091.09 | 793,091.09 | |||||||||
1.本期提取 | 817,239.78 | 817,239.78 | |||||||||
2.本期使用 | -24,148.69 | -24,148.6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06,366,316.00 | 712,942,429.45 | 793,091.09 | 17,408,852.05 | 52,881,077.25 | 2,790,391,765.84 |
公司负责人:赵永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华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大立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企业”)前身为合肥佳电线路器材加工厂,系1985年6月27日经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并下发营业执照,资金总额为4.6万元,经济性质为集体。后经多次股权变更,于2021年3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3日,公司法人变更为赵永志。2023年8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已于2023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878.8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694.0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033.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60.41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数由200,636.63万股增加至267,515.51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636.63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67,515.51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12月1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53250号《验资报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267,515.51万元,股本总数267,515.51万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0001491618574。
公司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片区35号路以南2号路以西。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公司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紧固件制造;紧固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输电线路铁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全系列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铁塔,包括角钢塔、钢管塔、钢管杆、变电构支架。此外,公司还生产少量的通讯塔、工程机械钢构件等钢结构产品。
公司母公司: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最终控制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营业期限:1985年6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疑虑因素或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经营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100万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100万 |
期末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100万 |
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300万 |
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1,000万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股东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进行重新评估。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
(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
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注“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结合承兑人、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确定组合 | 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低风险组合 | 出票人为中国电气装备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蒙西电网三大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信用风险较低 |
账龄组合 | 以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1)低风险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0.10 |
1-2年(含2年) | 0.50 |
2-3年(含3年) | 1.00 |
3-4年(含4年) | 5.00 |
4-5年(含5年)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2)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2年(含2年) | 10.00 |
2-3年(含3年) | 30.00 |
3-4年(含4年) | 50.00 |
4-5年(含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自款项确认之日起计算。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于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票据,根据应收票据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的损失情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照表以此类应收票据预计存续期的历史违约损失率为基础,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都将分析前瞻性估计的变动,并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公司对于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款项,根据应收款项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的损失情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低风险组合和账龄组合分别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低风险组合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蒙西电网三大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较低 |
账龄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1.低风险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0.10 |
1-2年(含2年) | 0.50 |
2-3年(含3年) | 1.00 |
3-4年(含4年) | 5.00 |
4-5年(含5年)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2.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2年(含2年)
1-2年(含2年) | 10.00 |
2-3年(含3年) | 30.00 |
3-4年(含4年) | 50.00 |
4-5年(含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自款项确认之日起计算。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于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款项,根据应收款项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的损失情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融资,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坏账准备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自款项确认之日起计算。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于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款项融资,根据应收款项融资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的损失情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照表以此类应收票据预计存续期的历史违约损失率为基础,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都将分析前瞻性估计的变动,并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低风险组合和账龄组合分别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低风险组合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蒙西电网三大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较低 |
账龄组合 | 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1)低风险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其他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0.10 |
1-2年(含2年) | 0.50 |
2-3年(含3年) | 1.00 |
3-4年(含4年) | 5.00 |
4-5年(含5年)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2)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其他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2年(含2年) | 10.00 |
2-3年(含3年) | 30.00 |
3-4年(含4年) | 50.00 |
4-5年(含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自款项确认之日起计算。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于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其他应收款,根据其他应收款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的损失情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用于生产的原材料、以备出售的库存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周转材料、已经发出但还未确认收入的发出商品以及已经发出但还未确认收入的合同履约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低风险组合和账龄组合分别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低风险组合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蒙西电网三大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合同资产,信用风险较低 |
账龄组合 | 以合同资产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1)低风险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账龄 |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0.10 |
1-2年(含2年) | 0.50 |
2-3年(含3年) | 1.00 |
3-4年(含4年) | 5.00 |
4-5年(含5年) | 50.00 |
5年以上 | 100.00 |
(2)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2年(含2年) | 10.00 |
2-3年(含3年) | 30.00 |
3-4年(含4年) | 50.00 |
4-5年(含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自款项确认之日起计算。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于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合同资产,根据合同资产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的损失情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集团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
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 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定义包含以下三方面含义:
(1)终止经营应当是企业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的经营和现金流量在企业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是能够与企业的其他部分清楚区分的。
(2)终止经营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终止经营应当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或者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终止经营应当满足一定的时点要求。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组成部分应当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处置,包括已经出售和结束使用(如关停或报废等);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股东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集团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8-30 | 5 | 3.17-11.88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7 | 0-5 | 13.57-25.0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2 | 0-5 | 7.92-25.00 |
运输设备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6-10 | 0-5 | 9.50-16.67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3.本公司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建筑物 | 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已到达预计可使用状态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 45-50 |
计算机软件 | 2-10 |
其他 | 5 |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与研究开发相关的各项费用,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间接费、服务费等。
(2)研发支出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 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对于利润分享计划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本公司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如果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需要全部支付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该利润分享计划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根据经营业绩或职工贡献等情况提取的奖金,属于奖金计划,比照短期利润分享计划进行处理。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按确定的折现率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本公司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在确定该归属期间时,不考虑仅因未来工资水平提高而导致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显著增加的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
2)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3)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上述第1)项和第2)项计入当期损益;第3)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主要包括:
(1)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本公司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2)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利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按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
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为输电线路铁塔等产品销售收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a.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b.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a.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b.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c.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d.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4) 对收入确认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公司主要从事输电线路铁塔等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业务。在国内市场销售铁塔产品,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产品运送至交货地点,经客户验收并签署交货单据后确认收入。
境外销售采取FOB、CIF贸易方式的,根据公司报关信息查询单确认报关完成,凭报关单确认收入;境外销售采取DDP、DAP贸易方式的,公司以商品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客户签收确认后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6.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选择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1)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股东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判断依据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承租人在判断是否是低价值资产租赁时,应基于租赁资产的全新状态下的价值进行评估,不应考虑资产已被使用的年限。
(2)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2)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包含了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三项内容。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13%、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房产税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0%、12%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土地使用税 | 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 | 1.5元/平、5元/平、8元/平、10元/平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 |
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 | 25% |
安徽宏源钢构有限公司 | 25% |
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 25% |
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25% |
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 | 25% |
宏盛华源(山东)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25% |
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 | 15% |
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 | 25% |
重庆顺泰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 15% |
重庆瑜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5% |
镇江鸿泽杆塔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子公司重庆瑜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庆顺泰铁塔制造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有关政策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本年度适用税率15%。
2、本公司子公司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333011296),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15.00%执行,有效期三年。
3、本公司子公司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有关政策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192,968,156.44 | 1,512,039,397.81 |
其他货币资金 | 36,467,782.28 | 41,668,645.88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710,773,777.30 | |
合计 | 940,209,716.02 | 1,553,708,043.6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不适用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16,604,174.91 | / |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716,604,174.91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716,604,174.9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4,188,778.29 | 194,768,064.18 |
商业承兑票据 | 250,000.00 | 1,246,893.05 |
账面余额合计 | 134,438,778.29 | 196,014,957.23 |
坏账准备 | 12,500.00 | 62,344.65 |
合计 | 134,426,278.29 | 195,952,612.5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25,236,845.21 | |
商业承兑票据 | 250,000.00 | |
合计 | 125,486,845.21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4,438,778.29 | 100.00 | 12,500.00 | 134,426,278.29 | 196,014,957.23 | 100.00 | 62,344.65 | 195,952,612.58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34,188,778.29 | 99.81 | 134,188,778.29 | 194,768,064.18 | 99.36 | 194,768,064.18 | ||||
商业承兑汇票 | 250,000.00 | 0.19 | 12,500.00 | 5.00 | 237,500.00 | 1,246,893.05 | 0.64 | 62,344.65 | 5.00 | 1,184,548.40 |
合计 | 134,438,778.29 | / | 12,500.00 | / | 134,426,278.29 | 196,014,957.23 | / | 62,344.65 | / | 195,952,612.5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250,000.00 | 12,500.00 | 5.00 |
合计 | 250,000.00 | 12,500.0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商业承兑汇票 | 62,344.65 | -49,844.65 | 12,500.00 | |||
合计 | 62,344.65 | -49,844.65 | 12,5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2,517,961,917.77 | 1,874,180,415.41 |
1年以内小计 | 2,517,961,917.77 | 1,874,180,415.41 |
1至2年 | 316,424,518.14 | 202,014,021.08 |
2至3年 | 114,165,434.53 | 87,949,089.23 |
3至4年 | 7,156,429.99 | 51,660,873.25 |
4至5年 | 5,191,112.86 | 4,359,782.00 |
5年以上 | 37,967,578.23 | 35,909,711.57 |
合计 | 2,998,866,991.52 | 2,256,073,892.5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9,209,311.44 | 0.97 | 29,209,311.44 | 100.00 | 65,363,731.01 | 2.90 | 48,182,770.63 | 73.71 | 17,180,960.38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69,657,680.08 | 99.03 | 73,566,193.85 | 2,896,091,486.23 | 2,190,710,161.53 | 97.10 | 58,799,982.32 | 2,131,910,179.21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27,247,166.59 | 24.25 | 64,348,000.61 | 8.85 | 662,899,165.98 | 642,849,415.40 | 28.49 | 49,739,834.19 | 7.74 | 593,109,581.21 |
低风险组合 | 2,242,410,513.49 | 74.78 | 9,218,193.24 | 0.41 | 2,233,192,320.25 | 1,547,860,746.13 | 68.61 | 9,060,148.13 | 0.59 | 1,538,800,598.00 |
合计 | 2,998,866,991.52 | / | 102,775,505.29 | / | 2,896,091,486.23 | 2,256,073,892.54 | / | 106,982,752.95 | / | 2,149,091,139.5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安徽天太太阳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 | 6,337,983.50 | 6,337,983.50 | 100.00 | 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期无法收回 |
安徽汀阳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1,111,722.94 | 1,111,722.94 | 100.00 | 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期无法收回 |
合肥正煜标准件有限公司 | 3,717,910.85 | 3,717,910.85 | 100.00 | 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期无法收回 |
江苏兴齐智能输电科技有限公司 | 7,071,658.35 | 7,071,658.35 | 100.00 | 法院已判决,无法收回 |
山东顺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5,870,286.78 | 5,870,286.78 | 100.00 | 已起诉,债务人失联 |
中商三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979,299.87 | 3,979,299.87 | 100.00 | 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期无法收回 |
四川宇桥铁塔有限公司 | 1,120,449.15 | 1,120,449.15 | 100.00 | 法院已判决,无法收回 |
合计 | 29,209,311.44 | 29,209,311.44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于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款项,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计可能存在的损失情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低风险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013,652,955.80 | 2,013,653.22 | 0.10 |
1-2年(含2年) | 142,190,351.20 | 710,951.73 | 0.50 |
2-3年(含3年) | 76,710,343.98 | 767,103.48 | 1.00 |
3-4年(含4年) | 4,150,961.13 | 207,548.05 | 5.00 |
4-5年(含5年) | 373,929.24 | 186,964.62 | 50.00 |
5年以上 | 5,331,972.14 | 5,331,972.14 | 100.00 |
合计 | 2,242,410,513.49 | 9,218,193.2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1年以内(含1年) | 504,481,917.98 | 25,224,096.04 | 5.00 |
1-2年(含2年) | 174,420,393.01 | 17,442,039.36 | 10.00 |
2-3年(含3年) | 37,095,908.47 | 11,128,772.57 | 30.00 |
3-4年(含4年) | 1,017,937.86 | 508,968.94 | 50.00 |
4-5年(含5年) | 934,427.84 | 747,542.27 | 80.00 |
5年以上 | 9,296,581.43 | 9,296,581.43 | 100.00 |
合计 | 727,247,166.59 | 64,348,000.6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8,182,770.63 | 18,973,459.19 | 29,209,311.4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799,982.32 | 14,766,211.53 | 73,566,193.85 | |||
合计 | 106,982,752.95 | 14,766,211.53 | 18,973,459.19 | 102,775,505.2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 17,180,960.39 | 胜诉回款 | 货币资金回款 | 该公司为江西省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偿债能力较强,因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按不低于账龄组合计提比例的金额确定。 |
安徽天太太阳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 | 1,581,371.50 | 诉讼抵账 | 诉讼抵账 | 多次催收尚未收回或对方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相应的应收账款已经发生实质性的减值风险 |
合计 | 18,762,331.89 | / | / | /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357,942,980.38 | 40,907,304.35 | 398,850,284.73 | 10.44 | 552,554.67 |
南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62,163,200.25 | 75,679,185.42 | 237,842,385.67 | 6.22 | 360,984.53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 121,858,292.20 | 20,272,667.14 | 142,130,959.34 | 3.72 | 289,012.81 |
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 112,223,311.81 | 15,607,932.35 | 127,831,244.16 | 3.34 | 184,573.02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公司 | 93,679,404.02 | 31,875,006.19 | 125,554,410.21 | 3.28 | 269,149.59 |
合计 | 847,867,188.66 | 184,342,095.45 | 1,032,209,284.11 |
其他说明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823,339,244.89 | 15,496,184.35 | 807,843,060.54 | 818,323,308.96 | 14,120,635.05 | 804,202,673.91 |
合计 | 823,339,244.89 | 15,496,184.35 | 807,843,060.54 | 818,323,308.96 | 14,120,635.05 | 804,202,673.91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23,339,244.89 | 100.00 | 15,496,184.35 | 807,843,060.54 | 818,323,308.96 | 100.00 | 14,120,635.05 | 804,202,673.91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75,678,598.23 | 21.34 | 13,310,144.94 | 7.58 | 162,368,453.29 | 163,132,510.11 | 19.93 | 12,077,729.77 | 7.40 | 151,054,780.34 |
低风险组合 | 647,660,646.66 | 78.66 | 2,186,039.41 | 0.34 | 645,474,607.25 | 655,190,798.85 | 80.07 | 2,042,905.28 | 0.31 | 653,147,893.57 |
合计 | 823,339,244.89 | 100.00 | 15,496,184.35 | / | 807,843,060.54 | 818,323,308.96 | 100.00 | 14,120,635.05 | / | 804,202,673.9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92,074,736.92 | 4,603,737.06 | 5.00 |
1-2年(含2年) | 81,873,753.17 | 8,187,375.42 | 10.00 |
2-3年(含3年) | 1,730,108.14 | 519,032.46 | 30.00 |
合计 | 175,678,598.23 | 13,310,144.9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低风险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11,487,043.10 | 311,487.05 | 0.10 |
1-2年(含2年) | 297,436,778.62 | 1,487,184.09 | 0.50 |
2-3年(含3年) | 38,736,824.94 | 387,368.27 | 1.00 |
合计 | 647,660,646.66 | 2,186,039.4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应收质保金 | 1,375,549.30 | 计提坏账 | ||
合计 | 1,375,549.30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银行承兑汇票 | 35,161,087.41 | 27,350,312.65 |
合计 | 35,161,087.41 | 27,350,312.65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78,626,607.98 | |
合计 | 278,626,607.98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5,161,087.41 | 100.00 | 35,161,087.41 | 27,350,312.65 | 100.00 | 27,350,312.65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35,161,087.41 | 100.00 | 35,161,087.41 | 27,350,312.65 | 100.00 | 27,350,312.65 | ||||
合计 | 35,161,087.41 | / | / | 35,161,087.41 | 27,350,312.65 | / | / | 27,350,312.6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35,161,087.41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35,161,087.4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49,539,187.94 | 98.60 | 362,596,261.97 | 99.65 |
1至2年 | 2,776,059.25 | 1.10 | 197,113.92 | 0.05 |
2至3年 | 384,972.39 | 0.15 | 718,579.77 | 0.20 |
3年以上 | 378,572.46 | 0.15 | 364,861.69 | 0.10 |
合计 | 253,078,792.04 | 100.00 | 363,876,817.3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唐山正丰钢铁有限公司 | 141,598,729.42 | 55.95 |
江阴创瑞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 34,736,430.61 | 13.73 |
泰安市鲁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23,454,343.50 | 9.27 |
鞍山紫竹科技型钢有限公司 | 11,914,917.92 | 4.71 |
中启信(浙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152,575.00 | 3.22 |
合计 | 219,856,996.45 | 86.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2,342,792.07 | 11,808,385.92 |
合计 | 12,342,792.07 | 11,808,385.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9,055,551.24 | 8,094,806.99 |
1年以内小计 | 9,055,551.24 | 8,094,806.99 |
1至2年 | 2,591,885.19 | 2,684,635.26 |
2至3年 | 331,443.00 | 2,119,017.01 |
3至4年 | 2,006,975.44 | 50,100.00 |
4至5年 | 100.00 | |
5年以上 | 1,542,708.40 | 1,544,387.65 |
合计 | 15,528,663.27 | 14,492,946.9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2,294,674.97 | 11,179,816.31 |
职工社保公积金 | 1,692.52 | |
往来款 | 3,233,988.30 | 3,311,438.08 |
合计 | 15,528,663.27 | 14,492,946.9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620,821.29 | 63,739.70 | 2,684,560.99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01,310.21 | 501,310.2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3,122,131.50 | 63,739.70 | 3,185,871.2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63,739.70 | 63,739.70 | ||||
按组合计提 | 2,620,821.29 | 501,310.21 | 3,122,131.50 |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 ||||||
合计 | 2,684,560.99 | 501,310.21 | 3,185,871.2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钢有限公司 | 2,006,975.44 | 12.92 | 押金、保证金 | 3至4年 | 1,003,487.72 |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1,200,000.00 | 7.73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60,000.00 |
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 849,986.73 | 5.47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1至2年 | 3,529.88 |
安徽电力宏鼎杆塔公司 | 801,492.22 | 5.16 | 押金、保证金 | 5年以上 | 801,492.22 |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620,500.00 | 4.00 | 押金、保证金 | 1至2年 | 62,050.00 |
合计 | 5,478,954.39 | 35.28 | / | / | 1,930,559.82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原材料 | 566,167,737.10 | 566,167,737.10 | 613,510,817.32 | 613,510,817.32 | ||
在产品 | 400,233,032.66 | 1,411,719.14 | 398,821,313.52 | 446,515,019.49 | 699,323.41 | 445,815,696.08 |
库存商品 | 403,163,739.88 | 4,343,229.98 | 398,820,509.90 | 249,286,835.78 | 6,126,831.96 | 243,160,003.82 |
周转材料 | 818,956.25 | 818,956.25 | ||||
发出商品 | 1,044,779,934.47 | 10,357,922.86 | 1,034,422,011.61 | 1,299,884,649.99 | 17,292,651.44 | 1,282,591,998.55 |
合同履约成本 | 43,799,329.41 | 43,799,329.41 | 46,553,804.84 | 46,553,804.84 | ||
合计 | 2,458,143,773.52 | 16,112,871.98 | 2,442,030,901.54 | 2,656,570,083.67 | 24,118,806.81 | 2,632,451,276.86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在产品 | 699,323.41 | 1,464,876.63 | 752,480.90 | 1,411,719.14 | ||
库存商品 | 6,126,831.96 | 7,755,387.52 | 9,538,989.50 | 4,343,229.98 | ||
发出商品 | 17,292,651.44 | 5,555,714.81 | 12,490,443.39 | 10,357,922.86 | ||
合计 | 24,118,806.81 | 14,775,978.96 | 22,781,913.79 | 16,112,871.98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的进项税 | 35,314,376.86 | 38,173,836.63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9,036,025.88 | 15,538,411.63 |
合计 | 44,350,402.74 | 53,712,248.26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豪迈永祥和 | 11,227,046.24 | -111,578.61 | 119,634.50 | 11,235,102.13 | |||||||
小计 | 11,227,046.24 | -111,578.61 | 119,634.50 | 11,235,102.13 | |||||||
合计 | 11,227,046.24 | -111,578.61 | 119,634.50 | 11,235,102.13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394,741.11 | 30,179,381.66 | 47,574,122.7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81,086.41 | 30,179,381.66 | 32,960,468.07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转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2,781,086.41 | 30,179,381.66 | 32,960,468.07 | |
4.期末余额 | 14,613,654.70 | 14,613,654.7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146,510.33 | 7,217,115.11 | 16,363,625.4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8,030.16 | 204,997.55 | 493,027.71 | |
(1)计提或摊销 | 288,030.16 | 204,997.55 | 493,027.7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05,318.39 | 7,422,112.66 | 7,827,431.05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转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405,318.39 | 7,422,112.66 | 7,827,431.05 | |
4.期末余额 | 9,029,222.10 | 9,029,222.1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584,432.60 | 5,584,432.6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248,230.78 | 22,962,266.55 | 31,210,497.33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60,018,734.53 | 790,375,372.3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760,018,734.53 | 790,375,372.3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设备 | 运输设备 | 通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34,143,739.89 | 678,721,406.46 | 34,119,090.32 | 92,545,640.21 | 1,639,529,876.8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81,086.41 | 4,000,781.10 | 2,263,387.70 | 9,045,255.21 | |
(1)购置 | 3,118,929.21 | 194,425.23 | 3,313,354.4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881,851.89 | 2,068,962.47 | 2,950,814.36 | ||
(3)投资性房地产转回 | 2,781,086.41 | 2,781,086.4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779,060.44 | 593,629.92 | 187,889.32 | 9,560,579.68 | |
(1)处置或报废 | 8,779,060.44 | 593,629.92 | 187,889.32 | 9,560,579.68 | |
4.期末余额 | 836,924,826.30 | 673,943,127.12 | 33,525,460.40 | 94,621,138.59 | 1,639,014,552.4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17,156,309.03 | 349,869,973.15 | 22,514,250.38 | 59,613,972.02 | 849,154,504.5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046,449.22 | 19,546,437.34 | 969,545.29 | 4,432,712.34 | 36,995,144.19 |
(1)计提 | 11,641,130.83 | 19,546,437.34 | 969,545.29 | 4,432,712.34 | 36,589,825.80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回 | 405,318.39 | 405,318.3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414,911.05 | 557,238.43 | 181,681.41 | 7,153,830.89 | |
(1)处置或报废 | 6,414,911.05 | 557,238.43 | 181,681.41 | 7,153,830.89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429,202,758.25 | 363,001,499.44 | 22,926,557.24 | 63,865,002.95 | 878,995,817.8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07,722,068.05 | 310,941,627.68 | 10,598,903.16 | 30,756,135.64 | 760,018,734.53 |
2.期初账面价值 | 416,987,430.86 | 328,851,433.31 | 11,604,839.94 | 32,931,668.19 | 790,375,372.3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5,584,432.60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73,475,631.6 | 未办理报建手续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1,213,074.30 | 9,983,756.34 |
合计
合计 | 31,213,074.30 | 9,983,756.3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软件 | 696,886.79 | 696,886.79 | 436,333.28 | 436,333.28 | ||
重庆瑜煌生产辅助设备技改 | 130,973.46 | 130,973.46 | 130,973.46 | 130,973.46 | ||
重庆瑜煌智慧能源管理系统部署 | 403,902.65 | 403,902.65 | ||||
宏盛华源重庆瑜煌生产效率提升技改 | 76,268.47 | 76,268.47 | 76,268.47 | 76,268.47 | ||
宏盛华源重庆瑜煌智能制造打捆技改 | 1,247,787.61 | 1,247,787.61 | 271,148.67 | 271,148.67 | ||
重庆顺泰智慧能源管理系统部署 | 189,548.68 | 189,548.68 | ||||
宏盛华源重庆顺泰生产效率提升技改 | 292,035.40 | 292,035.40 | 666,932.74 | 666,932.74 | ||
宏盛华源银河公司热镀锌生产线项目 | 5,333,969.47 | 5,333,969.47 | 5,166,988.34 | 5,166,988.34 | ||
宏盛华源青岛豪迈生产效率提升技改 | 10,760,635.50 | 10,760,635.50 | 2,111,382.69 | 2,111,382.69 | ||
镇江杆塔公司热浸镀锌安全环保提升 | 530,277.36 | 530,277.36 | 530,277.36 | 530,277.36 | ||
山东电工电气青岛豪迈智慧能源管理系统部署 | 88,160.55 | 88,160.55 | ||||
宏盛华源重庆瑜煌生产效率提升技改 | 2,866,460.19 | 2,866,460.19 | ||||
宏盛华源重庆顺泰生产效率提升技改 | 1,467,787.62 | 1,467,787.62 | ||||
宏盛华源浙江盛达智能制造打捆技改 | 2,127,710.80 | 2,127,710.80 | ||||
宏盛华源青岛豪迈生产效率提升打捆技改 | 272,337.50 | 272,337.50 | ||||
宏盛华源江苏华电生产效率提升技改 | 3,375,765.88 | 3,375,765.88 | ||||
宏盛华源江苏华电角钢全自动加工中心技术改造 | 1,946,017.70 | 1,946,017.70 | ||||
合计 | 31,213,074.30 | 31,213,074.30 | 9,983,756.34 | 9,983,756.3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青岛豪迈生产效率提升技改 | 26,480,000.00 | 2,111,382.69 | 8,649,252.81 | 10,760,635.50 | 40.64 | 30.68 | 自有资金 | |||||
重庆瑜煌生产效率提升技改 | 10,500,000.00 | 3,066,276.70 | 199,816.51 | 2,866,460.19 | 31.11 | 31.11 | 自有资金 | |||||
浙江盛达智能制造打捆技改 | 6,900,000.00 | 2,127,710.80 | 2,127,710.80 | 30.84 | 17.83 | 自有资金 | ||||||
江苏华电生产效率提升技改 | 16,020,000.00 | 3,375,765.88 | 3,375,765.88 | 21.07 | 23.81 | 自有资金 | ||||||
江苏华电角钢全自动加工中心技术改造 | 16,450,000.00 | 1,946,017.70 | 1,946,017.70 | 11.83 | 13.37 | 自有资金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设备 | 运输设备 | 通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697,614.44 | 3,335,697.49 | 182,048.08 | 15,596.78 | 30,230,956.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022,312.94 | 12,022,312.9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510,344.62 | 4,510,344.62 | |||
4.期末余额 | 34,209,582.76 | 3,335,697.49 | 182,048.08 | 15,596.78 | 37,742,925.1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666,693.48 | 2,862,909.09 | 68,711.91 | 6,017.80 | 15,604,332.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8,265,187.21 | 420,833.38 | 23,160.03 | 2,028.37 | 8,711,208.99 |
(1)计提 | 8,265,187.21 | 420,833.38 | 23,160.03 | 2,028.37 | 8,711,208.99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36,654.78 | 3,236,654.78 | |||
(1)处置 | 3,236,654.78 | 3,236,654.78 | |||
4.期末余额 | 17,695,225.91 | 3,283,742.47 | 91,871.94 | 8,046.17 | 21,078,886.4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514,356.85 | 51,955.02 | 90,176.14 | 7,550.61 | 16,664,038.6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030,920.96 | 472,788.40 | 113,336.17 | 9,578.98 | 14,626,624.51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86,027,597.65 | 26,024,401.04 | 142,506.00 | 412,194,504.6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179,381.66 | 2,362,731.43 | 32,542,113.09 | |
(1)购置 | 2,091,316.34 | 2,091,316.3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71,415.09 | 271,415.09 | ||
(3)投资性房地产转回 | 30,179,381.66 | 30,179,381.6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91,214.19 | 791,214.19 | ||
(1)处置 | 791,214.19 | 791,214.19 | ||
4.期末余额 | 415,415,765.12 | 28,387,132.47 | 142,506.00 | 443,945,403.59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2,381,777.45 | 12,660,704.96 | 142,506.00 | 135,184,988.4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263,894.14 | 1,820,661.71 | 13,084,555.85 | |
(1)计提 | 3,841,781.48 | 1,820,661.71 | 5,662,443.19 |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回 | 7,422,112.66 | 7,422,112.6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7,314.33 | 267,314.33 | ||
(1)处置 | 267,314.33 | 267,314.33 | ||
4.期末余额 | 133,378,357.26 | 14,481,366.67 | 142,506.00 | 148,002,229.9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2,037,407.86 | 13,905,765.80 | 295,943,173.6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3,645,820.20 | 13,363,696.08 | 277,009,516.2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28,922,609.31 | 历史原因导致的土地重合问题 |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73,935.80 | 3,231.00 | 170,704.80 | ||
信息系统运维费 | 2,476,332.99 | 2,476,332.99 | |||
合计 | 2,650,268.79 | 2,479,563.99 | 170,704.8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1,609,056.34 | 6,900,428.99 | 38,239,441.86 | 8,355,565.38 |
坏账准备 | 105,973,876.49 | 23,547,151.45 | 109,729,658.59 | 22,993,903.76 |
可抵扣亏损 | 287,940,798.56 | 54,439,133.11 | 293,012,878.13 | 54,363,038.09 |
递延收益 | 7,382,147.69 | 1,518,083.15 | 7,969,046.17 | 1,666,846.54 |
未实现内部利润 | 4,625,171.96 | 1,156,292.99 | 456,043.17 | 114,010.79 |
预计负债 | 5,080,125.90 | 1,270,031.48 | ||
租赁 | 24,444,979.45 | 4,881,248.84 | 21,241,312.59 | 4,958,602.90 |
合计 | 461,976,030.49 | 92,442,338.53 | 475,728,506.41 | 93,721,998.9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30,847,364.00 | 7,711,841.00 | 31,298,361.72 | 7,824,590.43 |
交易性金融资产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4,142,174.92 | 1,035,543.73 | ||
租赁 | 16,664,038.61 | 2,960,174.99 | 14,626,624.51 | 3,323,989.27 |
合计 | 51,653,577.53 | 11,707,559.72 | 45,924,986.23 | 11,148,579.7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30,338,583.95 | 36,816,942.08 |
合计 | 30,338,583.95 | 36,816,942.0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11,267,095.61 | 11,267,095.61 | 10,921,902.03 | 10,921,902.03 | ||
合计 | 11,267,095.61 | 11,267,095.61 | 10,921,902.03 | 10,921,902.0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9,737,782.28 | 29,737,782.28 | 其他 | 存放在其他货币资金中的保证金银行存款 | 41,668,645.88 | 41,668,645.88 | 其他 | 存放在其他货币资金中的保证金银行存款 |
货币资金 | 6,730,000.00 | 6,730,000.00 | 冻结 | 诉讼冻结 | 200,000.00 | 200,000.00 | 冻结 | 诉讼冻结 |
应收票据 | 23,344,926.88 | 23,344,926.88 | 质押 | 票据质押 | ||||
应收票据 | 125,486,845.21 | 125,486,845.21 | 其他 | 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 | 157,436,555.80 | 157,436,555.80 | 其他 | 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 |
应收款项融资 | 2,510,000.00 | 2,510,000.00 | 质押 | 票据质押 | ||||
合计 | 161,954,627.49 | 161,954,627.49 | / | / | 225,160,128.56 | 225,160,128.56 | / | /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203,106,840.73 | 215,251,162.23 |
票据贴现 | 311,932,001.60 | 533,025,346.68 |
其中①未终止确认的票据贴现 | 49,628,222.49 | 21,376,739.40 |
②应付票据重分类 | 262,303,779.11 | 511,648,607.28 |
合计 | 515,038,842.33 | 748,276,508.9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21,400,304.41 | 437,446,143.98 |
信用证 | 201,900,000.00 | |
合计 | 921,400,304.41 | 639,346,143.98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2,033,010,437.90 | 1,631,520,628.87 |
运费 | 162,880,194.50 | 162,356,085.08 |
工程设备款 | 31,964,553.75 | 45,686,718.24 |
合计 | 2,227,855,186.15 | 1,839,563,432.19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36,109,582.37 | 未满足结算条件 |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14,592,336.19 | 未满足结算条件 |
福建坚石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福建坚石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 5,344,827.77 | 未满足结算条件 |
钢之杰建筑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4,396,440.15 | 未满足结算条件 |
福建鼎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3,910,705.33 | 未满足结算条件 |
合计 | 64,353,891.8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产品销售预收合同款 | 394,755,210.30 | 590,511,694.55 |
合计 | 394,755,210.30 | 590,511,694.5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8,833,731.78 | 尚未结算 |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 3,426,202.88 | 尚未结算 |
合计 | 12,259,934.66 | / |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7,471,827.56 | 130,305,798.81 | 135,401,412.18 | 12,376,214.1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1,721.77 | 22,193,298.04 | 21,093,914.30 | 1,131,105.51 |
三、辞退福利 | 47,583.20 | 47,583.2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7,503,549.33 | 152,546,680.05 | 156,542,909.68 | 13,507,319.7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746,484.40 | 96,806,354.10 | 103,371,821.90 | 3,181,016.60 |
二、职工福利费 | 8,240,173.51 | 8,240,173.51 | ||
三、社会保险费 | 1,206,149.71 | 11,667,778.77 | 10,390,386.17 | 2,483,542.3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206,149.71 | 10,640,030.22 | 9,383,076.22 | 2,463,103.71 |
工伤保险费 | 833,022.21 | 812,583.61 | 20,438.60 | |
生育保险费 | 194,726.34 | 194,726.34 | ||
四、住房公积金 | 6,111.70 | 10,760,003.64 | 10,215,741.64 | 550,373.7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513,081.75 | 2,831,488.79 | 3,183,288.96 | 6,161,281.5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 | ||||
合计 | 17,471,827.56 | 130,305,798.81 | 135,401,412.18 | 12,376,214.1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2,462.26 | 16,498,490.42 | 15,798,639.80 | 722,312.88 |
2、失业保险费 | 9,259.51 | 556,493.25 | 533,916.13 | 31,836.63 |
3、企业年金缴费 | 5,138,314.37 | 4,761,358.37 | 376,956.00 | |
合计 | 31,721.77 | 22,193,298.04 | 21,093,914.30 | 1,131,105.5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9,373,120.98 | 2,869,728.47 |
增值税 | 23,751,669.12 | 21,012,729.85 |
个人所得税 | 222,338.49 | 3,320,505.2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206,107.32 | 1,942,990.17 |
土地使用税 | 1,500,805.92 | 2,092,596.46 |
房产税 | 1,786,623.58 | 2,423,894.18 |
教育费附加 | 1,539,548.92 | 1,362,393.13 |
印花税 | 2,081,799.10 | 2,416,431.70 |
其他 | 124,539.65 | 108,686.51 |
合计 | 42,586,553.08 | 37,549,955.72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7,265,154.67 | |
其他应付款 | 30,951,411.25 | 38,898,853.28 |
合计 | 68,216,565.92 | 38,898,853.28 |
(2).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37,265,154.67 | |
合计 | 37,265,154.67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14,372,868.94 | 12,897,142.55 |
职工社保费用 | 7,582,547.13 | 10,506,444.28 |
服务费 | 6,970,217.58 | 8,370,398.70 |
其他往来 | 2,025,777.60 | 7,124,867.75 |
合计 | 30,951,411.25 | 38,898,853.28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6,887.50 | 162,576.25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8,206,823.69 | 16,076,986.62 |
合计 | 18,363,711.19 | 16,239,562.8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 | 125,236,845.21 | 134,784,551.06 |
待转销项税 | 49,908,570.83 | 74,118,565.84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商业承兑汇票 | 250,000.00 | 1,246,893.05 |
供应链融资 | 706,492,929.87 | 537,711,767.16 |
合计 | 881,888,345.91 | 747,861,777.1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99,800,000.00 | 99,800,000.00 |
合计 | 99,800,000.00 | 99,8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6,238,155.76 | 5,164,325.97 |
合计 | 6,238,155.76 | 5,164,325.9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5,080,125.90 | ||
合计 | 5,080,125.90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8,154,979.59 | 772,831.90 | 7,382,147.69 | 政府补助 | |
合计 | 8,154,979.59 | 772,831.90 | 7,382,147.6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675,155,088.00 | 2,675,155,088.0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1,079,077,520.72 | 1,079,077,520.72 | ||
合计 | 1,079,077,520.72 | 1,079,077,520.7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945,018.09 | 17,564,846.79 | 12,197,032.51 | 7,312,832.37 |
合计 | 1,945,018.09 | 17,564,846.79 | 12,197,032.51 | 7,312,832.3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8,402,330.41 | 18,402,330.41 | ||
合计 | 18,402,330.41 | 18,402,330.4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54,201,047.25 | 331,375,761.8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2,982.86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54,201,047.25 | 331,418,744.6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1,053,820.33 | 124,041,334.6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259,032.10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7,265,154.67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17,989,712.91 | 454,201,047.2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003,383,867.52 | 4,712,600,467.56 | 4,439,346,419.26 | 4,249,417,405.21 |
其他业务 | 134,601,202.44 | 2,973,284.92 | 134,885,864.26 | 7,842,936.44 |
合计 | 5,137,985,069.96 | 4,715,573,752.48 | 4,574,232,283.52 | 4,257,260,341.65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778,948.11 | 5,782,146.05 |
教育费附加 | 4,424,870.39 | 4,353,449.66 |
房产税
房产税 | 3,287,866.49 | 3,809,799.60 |
土地使用税 | 3,947,673.40 | 3,152,941.67 |
车船使用税 | 4,116.24 | 5,314.16 |
印花税 | 5,316,219.35 | 3,578,789.14 |
水利建设基金 | 808,429.10 | 768,820.04 |
环保税 | 20,674.67 | 15,357.78 |
合计 | 23,588,797.75 | 21,466,618.1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810,405.04 | 13,242,743.02 |
差旅费 | 2,654,519.70 | 2,395,827.99 |
业务推广费 | 41,292,968.43 | 9,873,163.24 |
客服及商务费用 | 2,030,161.12 | 2,225,049.39 |
售后服务费 | 7,554,766.14 | 1,509,580.12 |
办公费 | 594,668.48 | 1,551,821.43 |
中标服务费 | 18,362,178.27 | 25,905,490.85 |
保险费 | 578,980.16 | 51,927.44 |
劳务外包费 | 7,869,930.85 | 7,816,147.76 |
其他 | 2,327,729.45 | 2,153,398.11 |
合计 | 99,076,307.64 | 66,725,149.35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7,511,352.45 | 32,691,638.31 |
中介机构费用 | 4,447,965.74 | 2,638,269.47 |
物业管理费 | 1,207,563.46 | 847,365.55 |
信息系统运维费 | 8,940,225.91 | 9,355,253.85 |
差旅费 | 1,519,718.51 | 1,482,346.58 |
固定资产折旧费 | 5,275,769.47 | 3,557,521.71 |
无形资产摊销 | 4,210,245.71 | 3,568,675.94 |
修理费 | 9,865,775.60 | 4,429,729.39 |
租赁费 | 1,186,965.12 | 2,541,313.67 |
办公费 | 1,102,141.06 | 1,286,066.13 |
水电费 | 1,368,719.43 | 1,002,878.91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97,388.19 | 175,418.01 |
服务费 | 1,807,171.36 | 572,947.81 |
劳务外包费 | 6,029,906.96 | 4,671,854.22 |
其他 | 2,305,108.27 | 1,335,363.69 |
合计
合计 | 86,876,017.24 | 70,156,643.2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费用 | 18,243,181.96 | 9,794,349.12 |
直接投入费用 | 63,139,383.82 | 9,627,243.82 |
折旧费用小计 | 642,962.45 | 334,980.80 |
其他相关费用 | 3,016,679.49 | 20,176.99 |
合计 | 85,042,207.72 | 19,776,750.7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化利息支出 | 5,404,593.63 | 11,118,937.05 |
减:利息收入 | 6,444,611.13 | 2,775,495.70 |
汇兑损益 | -2,839,028.10 | -5,965,118.58 |
手续费 | 6,137,094.23 | 4,392,939.00 |
合计 | 2,258,048.63 | 6,771,261.7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6,307,526.81 | 14,516,150.65 |
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3,430,990.62 | 97,215.97 |
合计 | 9,738,517.43 | 14,613,366.62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11,578.61 | 684,776.85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0,630.61 | -573,308.16 |
票据贴现息 | -2,040,537.20 | -5,068,345.38 |
合计 | -2,021,485.20 | -4,956,876.6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488,159.4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547,819.64 | |
合计 | 4,488,159.44 | 547,819.6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9,844.65 | -134,363.52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207,247.66 | -34,783,659.1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01,310.21 | -38,314.96 |
合计 | 3,755,782.10 | -34,956,337.5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375,549.30 | -4,748,866.14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4,775,978.96 | -16,038,187.46 |
合计 | -16,151,528.26 | -20,787,053.6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747,823.57 | 1,050,373.57 | 1,747,823.5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747,823.57 | 1,050,373.57 | 1,747,823.57 |
经批准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 2,090.01 | 365,085.08 | 2,090.01 |
预计负债转回收入 | 3,239,680.00 | ||
违约金收入 | 49,600.00 | 1,346,778.97 | 49,600.00 |
赔款及罚款 | 6,653,631.27 | 6,653,631.27 | |
其他 | 908,899.41 | 221,058.26 | 908,899.41 |
合计 | 9,362,044.26 | 6,222,975.88 | 9,362,044.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812,235.52 | 18,867.92 | 1,812,235.5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812,235.52 | 18,867.92 | 1,812,235.52 |
对外捐赠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违约金支出 | 574,104.18 | 547,160.45 | 574,104.18 |
罚没及滞纳金支出 | 711,155.78 | 6,993.61 | 711,155.78 |
其他 | 1,059,760.22 | 11,400.00 | 1,059,760.22 |
合计 | 4,187,255.70 | 614,421.98 | 4,187,255.7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2,821,974.39 | 24,263,243.9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678,377.85 | -806,646.82 |
合计 | 29,500,352.24 | 23,456,597.0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30,554,172.5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2,638,543.1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276,601.1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50,423.6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054,038.7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958,900.30 |
研发加计扣除影响 | -4,024,952.37 |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 | 29,500,352.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6,444,611.13 | 2,775,495.70 |
政府补助 | 5,534,694.91 | 14,140,534.71 |
押金保证金 | 48,094,845.62 | 40,440,442.66 |
罚没收入等 | 6,449,824.25 | 1,567,837.23 |
合计 | 66,523,975.91 | 58,924,310.3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押金保证金 | 37,409,313.35 | 42,455,936.85 |
付现的期间费用及其他往来 | 101,199,065.71 | 82,346,450.06 |
合计 | 138,608,379.06 | 124,802,386.9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信用证、票据保证金 | 2,003,818.35 | 109,798,207.33 |
合计 | 2,003,818.35 | 109,798,207.33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信用证、票据保证金 | 430,000.00 | 110,798,207.33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 | 8,818,448.67 | 5,473,459.64 |
发行股票支付的财务顾问费 | 5,909,151.02 | |
合计 | 15,157,599.69 | 116,271,666.9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1,053,820.33 | 68,688,393.8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6,151,528.26 | 20,787,053.60 |
信用减值损失 | -3,755,782.10 | 34,956,337.59 |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7,082,853.51 | 37,653,730.6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8,711,208.99 | 5,066,565.51 |
无形资产摊销 | 5,662,443.19 | 4,928,071.3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479,563.99 | 3,231.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4,411.95 | -1,031,505.6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488,159.44 | -547,819.64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565,565.53 | 6,579,761.9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21,485.20 | -111,468.6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79,660.41 | -563,540.9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58,980.02 | -243,105.8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5,644,396.36 | 755,597,110.5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20,351,919.74 | -770,207,342.6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13,049,010.18 | 118,431,772.8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3,686,096.24 | 279,987,245.4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03,741,933.74 | 470,346,799.1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511,839,397.81 | 240,207,642.0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8,097,464.07 | 230,139,157.1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03,741,933.74 | 1,511,839,397.81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03,741,933.74 | 1,511,839,397.8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拆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03,741,933.74 | 1,511,839,397.8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货币资金 | 36,467,782.28 | 41,868,645.88 | 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和信用证保证金及诉讼冻结资金 |
合计 | 36,467,782.28 | 41,868,645.8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9,511,372.50 | 7.1268 | 139,053,649.53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6,047,304.21 | 7.1268 | 185,633,927.64 |
合同资产 | |||
其中:美元 | 964,171.90 | 7.1268 | 6,871,460.30 |
应付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86,585.05 | 7.1268 | 1,329,754.3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短期租赁 | 2,151,128.82 | 1,969,216.54 |
合计 | 2,151,128.82 | 1,969,216.54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0,993,399.52(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厂房 | 1,189,992.00 | |
土地 | 83,071.46 | |
合计 | 1,273,063.46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费用 | 18,243,181.96 | 9,794,349.12 |
直接投入费用 | 63,139,383.82 | 9,627,243.82 |
折旧费用小计 | 642,962.45 | 334,980.80 |
其他相关费用 | 3,016,679.49 | 20,176.99 |
合计 | 85,042,207.72 | 19,776,750.73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85,042,207.72 | 19,776,750.73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 | 安徽合肥 | 35,489.22 | 安徽合肥 | 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安徽宏源钢构有限公司 | 安徽合肥 | 12,000.00 | 安徽合肥 | 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 江苏徐州 | 31,862.64 | 江苏徐州 | 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江苏镇江 | 24,150.00 | 江苏镇江 | 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及收购少数股东权益 | |
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 | 山东青岛 | 43,500.00 | 山东青岛 | 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宏盛华源(山东)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山东诸城 | 900.00 | 山东诸城 | 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00.00 | 新设 | |
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 | 浙江杭州 | 44,000.00 | 浙江杭州 | 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 | 浙江杭州 | 10,600.00 | 浙江杭州 | 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重庆顺泰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26,271.18 | 重庆市 | 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重庆瑜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15,486.00 | 重庆市 | 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镇江鸿泽杆塔有限公司 | 江苏镇江 | 6,000.00 | 江苏镇江 | 输铁塔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及收购少数股东权益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8,880,000.00 | 8,880,000.0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8,055.89 | -226,752.34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8,055.89 | -226,752.34 |
其他说明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8,154,979.59 | 772,831.90 | 7,382,147.69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8,154,979.59 | 772,831.90 | 7,382,147.69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772,831.90 | 472,831.91 |
与收益相关 | 5,534,694.91 | 14,043,318.74 |
合计 | 6,307,526.81 | 14,516,150.65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除衍生工具外,包括银行借款、货币资金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公司的运营融资。本公司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等。本公司亦开展衍生交易,主要包括利率互换和远期外汇合同,目的在于管理本公司的运营及其融资渠道的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于整个年度内,本公司采取了不进行衍生工具投机交易的政策。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信用风险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公司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公司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七、5、应收账款和(七)、9、其他应收款中。
(二)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公司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本公司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票据贴现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的有息借款有关。
2.汇率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外汇变动风险主要与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当收支以不同于本公司记账本位币的外币结算时)有关。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和贴现 | 应收票据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 125,486,845.21 | 未终止确认 | 由于应收票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和商业承兑汇票组成,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转移,故未终止确认。 |
背书和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278,626,607.98 | 终止确认 | 由于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合计 | / | 404,113,453.19 | / | /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和贴现 | 278,626,607.98 | -1,855,094.94 |
合计 | -- | 278,626,607.98 | -1,855,094.94 |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716,604,174.91 | 716,604,174.91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35,161,087.41 | 35,161,087.41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51,765,262.32 | 751,765,262.32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
公司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背书或贴现,故将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鉴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资金时间价值因素对其公允价值的影响不重大,且票据背书的前后手双方均认可按票据的面值抵偿等额的应收应付账款,因此可以认为该项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等于其面值扣减按预期信用风险确认的坏账准备后的余额,即公允价值基本等于摊余成本,其公允价值变动因素对其期末计量的影响显著不重大。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结构性存款,期末根据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或业绩基准利率调整公允价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济南 | 专用设备制造 | 350,000.00 | 31.52 | 31.5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不适用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国务院国资委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1)在企业集团的构成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青岛豪迈永祥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重庆泰山电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东未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许昌许继物资有限公司 | 受本公司之母公司之母公司控制 |
平高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受本公司之母公司之母公司控制 |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 受本公司之母公司之母公司控制 |
湖南平高开关有限公司 | 受本公司之母公司之母公司控制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东电工运检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西安西电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受本公司之母公司之母公司控制 |
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 | 受本公司之母公司之母公司控制 |
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受本公司之母公司之母公司控制 |
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 受本公司之母公司之母公司控制 |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 受本公司之母公司之母公司控制 |
东营中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河南许继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受本公司之母公司之母公司控制 |
临邑中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山东电工配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受本公司之母公司之母公司控制 |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受本公司之母公司之母公司控制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受本公司之母公司之母公司控制 |
西安西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分公司 | 受本公司之母公司之母公司控制 |
平高集团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受本公司之母公司之母公司控制 |
河北雄安许继电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受本公司之母公司之母公司控制 |
其他说明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2,580,825.74 | 不适用 | 否 | 187,548.14 |
山东未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278,761.06 | 不适用 | 否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07,165.33 | 不适用 | 否 | |
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2,864,264.99 | 不适用 | 否 | |
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4,104,905.73 | 不适用 | 否 | 5,843,718.20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不适用 | 否 | 2,123.89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不适用 | 否 | 3,823,117.70 | |
青岛豪迈永祥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6,099,441.48 | 不适用 | 否 | 6,901,721.32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分公司 | 接受劳务 | 1,163,392.83 | 不适用 | 否 | |
西安西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分公司 | 接受劳务 | 54,125.29 | 不适用 | 否 | |
许昌许继物资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773.58 | 不适用 | 否 |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64,056.63 | 不适用 | 否 |
注:宏盛华源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公司向中国电气装备及其所属公司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的总额度为7.72亿,上述关联交易未超获批额度。且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同一控制下
的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交易),亦可将相关额度分配给同一主体控制下的其他新增关联交易主体使用。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平高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6,522,926.02 | 9,683,711.11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846,413.55 | 40,539,338.23 |
山东电工运检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66,541.34 | 4,845,500.97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1,082,345.57 | |
重庆泰山电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983,817.90 | |
西安西电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3,745,034.32 | 1,258,489.90 |
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161,705.87 | 80,827.56 |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3,983,032.55 | 1,102,043.17 |
东营中卉新能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592,831.13 | |
河南许继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849,557.52 | 4,999,036.73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3,137,202.59 | |
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350,150.44 | |
河北雄安许继电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84,973.2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 | 394,680.00 | |
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场地 | 124,992.0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2,689,002.00 | 62,276.43 | 44,020.48 | -1,273,689.84 | 4,824,162.15 |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机器设备等资产 | 1,000,000.00 | 50,586.36 | 84,916.99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177,056.00 | 1,330,829.60 |
注:以上薪酬包含应付工资及奖金,不含企业承担的社保、公积金等。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存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 期末存款金额 | 期初存款金额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10,773,777.30 |
利息收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9,225.44 |
短期借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被代缴社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819,313.80 | 909,956.28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 108,042.05 | |
重庆泰山电缆有限公司 | 72,673.35 | 167,528.40 |
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73,583.25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119,224.20 | 105,611.36 |
代缴社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501,700.26 | 458,270.20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95,382.18 |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液流储能发展有限公司 | 26,957.34 |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24,999.67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2,337.34 | 94,652.45 |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 东营中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636,909.27 | 13,184.55 | 2,636,909.27 | 2,636.91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 河北雄安许继电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1,524,127.88 | 1,524.13 |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 河南许继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3,960,619.04 | 6,877.38 | 4,308,233.62 | 4,308.23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 湖南平高开关有限公司 | 158,396.00 | 1,583.96 | 158,396.00 | 791.99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 临邑中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746,450.68 | 746.45 | 746,450.68 | 746.45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 平高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32,266,403.31 | 87,108.61 | 3,628,094.96 | 58,258.57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 983,015.97 | 9,830.16 | 983,015.97 | 9,830.16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6,332,585.03 | 59,640.17 | 7,973,732.01 | 30,788.44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79,680.00 | 79.68 | 398,400.00 | 398.40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 山东电工运检工程有限公司 | 7,274,747.13 | 30,200.01 | 7,727,508.69 | 10,174.22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 山东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116,950.75 | 5,847.54 | 116,950.75 | 1,169.51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133,579.35 | 667.90 |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 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 147,022.68 | 159.63 | 149,795.06 | 149.8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 3,856,482.30 | 4,110.99 | 2,855,655.54 | 2,855.66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 西安西电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698,812.72 | 3,698.81 | 4,617,335.84 | 4,617.33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 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 | 99,572.46 | 497.86 | 99,572.46 | 114.41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818,424.24 | 4,092.12 | 1,349,637.04 | 1,349.63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 重庆泰山电缆有限公司 | 1,322,762.87 | 6,613.81 | 1,322,762.87 | 1,322.76 |
其他应收款 | 许昌许继物资有限公司 | 44,592.45 | 44.59 | ||
其他应收款 | 西安西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供应链分公司 | 629,371.07 | 629.38 | 111,640.00 | 111.65 |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 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180,796.20 | 180.8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1,662,381.36 | 14,056,770.24 |
应付账款 | 青岛豪迈永祥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3,059,571.05 | 14,528,625.86 |
应付账款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182,964.85 | |
应付账款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19,002,611.62 | |
应付账款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1,119,658.00 | 727,510.65 |
应付账款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36,109,582.37 | 41,362,743.14 |
应付账款 | 山东未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5,027,000.00 | 192,000.00 |
应付账款 | 重庆泰山电缆有限公司 | 123,970.00 | |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 河南许继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1,628,212.33 | |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 平高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84,345.55 | 42,000.78 |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 平高集团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450,241.76 | 450,241.76 |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67,569.54 | 5,124,211.40 |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 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 | 152,727.01 | |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 西安西电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9,220,830.83 | 5,168,946.26 |
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 河北雄安许继电科综合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153,891.90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3),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实际派发现金股利(含税)37,265,154.67元。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30,496,768.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14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含税)30,496,768.00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147,765,968.89 | 265,698,177.21 |
1年以内小计 | 147,765,968.89 | 265,698,177.21 |
1至2年 | 12,492,194.93 | 4,074,194.74 |
2至3年 | 2,353,007.09 | 3,423,626.86 |
3至4年 | 153,239.96 | 2,781,185.87 |
4至5年 | 47,370.40 | |
5年以上 | 0.24 | 0.24 |
合计 | 162,764,411.11 | 276,024,555.3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2,764,411.11 | 1,766,914.27 | 160,997,496.84 | 276,024,555.32 | 100.00 | 1,380,028.54 | 274,644,526.78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6,425,438.89 | 16.24 | 1,703,148.64 | 6.45 | 24,722,290.25 | 22,088,989.27 | 8.00 | 1,170,496.53 | 5.30 | 20,918,492.74 |
低风险组合 | 15,660,925.56 | 9.62 | 63,765.63 | 0.41 | 15,597,159.93 | 18,803,163.16 | 6.81 | 209,532.01 | 1.11 | 18,593,631.15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20,678,046.66 | 74.14 | 120,678,046.66 | 235,132,402.89 | 85.19 | 235,132,402.89 | ||||
合计 | 162,764,411.11 | / | 1,766,914.27 | / | 160,997,496.84 | 276,024,555.32 | / | 1,380,028.54 | / | 274,644,526.7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8,787,905.03 | 939,395.26 | 5.00 |
1-2年(含2年) | 7,637,533.86 | 763,753.38 | 10.00 |
合计 | 26,425,438.89 | 1,703,148.6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低风险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8,300,017.26 | 8,300.01 | 0.10 |
1-2年(含2年) | 4,854,661.01 | 24,273.31 | 0.50 |
2-3年(含3年) | 2,353,007.09 | 23,530.07 | 1.00 |
3-4年(含4年) | 153,239.96 | 7,662.00 | 5.00 |
4-5年(含5年) | - | ||
5年以上 | 0.24 | 0.24 | 100.00 |
合计 | 15,660,925.56 | 63,765.6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1,170,496.53 | 532,652.11 | 1,703,148.64 | |||
低风险组合 | 209,532.01 | -145,766.38 | 63,765.63 | |||
合计 | 1,380,028.54 | 386,885.73 | 1,766,914.2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 | 63,037,391.68 | 287,745.18 | 63,325,136.86 | 34.59 | |
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 | 25,060,988.88 | 4,764,243.76 | 29,825,232.64 | 16.29 | |
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9,178,683.63 | 2,035,810.98 | 11,214,494.61 | 6.13 | |
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 7,856,839.19 | 369,061.32 | 8,225,900.51 | 4.49 | |
重庆顺泰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 4,731,343.09 | 2,645,417.73 | 7,376,760.82 | 4.03 | |
合计 | 109,865,246.47 | 10,102,278.97 | 119,967,525.44 |
其他说明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263,937.60 | 252,106.62 |
应收股利 | 48,700,000.00 | 44,1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27,287,450.38 | 11,413,244.74 |
合计 | 76,251,387.98 | 55,765,351.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委托贷款 | 263,937.60 | 252,106.62 |
合计 | 263,937.60 | 252,106.62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63,937.60 | 100.00 | 263,937.60 | 252,106.62 | 100.00 | 252,106.62 | ||||
其中: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63,937.60 | 100.00 | 263,937.60 | 252,106.62 | 100.00 | 252,106.62 | ||||
合计 | 263,937.60 | / | / | 263,937.60 | 252,106.62 | / | / | 252,106.6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 8,500,000.00 | 8,800,000.00 |
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4,200,000.00 | 5,500,000.00 |
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 | 11,300,000.00 | 9,600,000.00 |
重庆瑜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3,100,000.00 | |
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 | 15,900,000.00 | 13,000,000.00 |
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 | 4,700,000.00 | 5,600,000.00 |
安徽宏源钢构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600,000.00 |
合计 | 48,700,000.00 | 44,100,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8,700,000.00 | 100.00 | 48,700,000.00 | 44,100,000.00 | 100.00 | 44,100,000.00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
低风险组合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48,700,000.00 | 100.00 | 48,700,000.00 | 44,100,000.00 | 100.00 | 44,100,000.00 | ||||
合计 | 48,700,000.00 | / | / | 48,700,000.00 | 44,100,000.00 | / | / | 44,100,0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股利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48,700,000.00 | ||
合计 | 48,700,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27,287,726.34 | 11,413,258.00 |
1年以内小计 | 27,287,726.34 | 11,413,258.00 |
账面余额合计 | 27,287,726.34 | 11,413,258.00 |
坏账准备 | 275.96 | 13.26 |
合计 | 27,287,450.38 | 11,413,244.7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与子公司往来款 | 27,256,770.34 | 11,400,000.00 |
其他往来款 | 30,956.00 | 13,258.00 |
合计 | 27,287,726.34 | 11,413,258.0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3.26 | 13.2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62.70 | 262.7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275.96 | 275.9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低风险组合 | 13.26 | 12.70 | 25.96 | |||
账龄组合 | 250.00 | 250.00 | ||||
合计 | 13.26 | 262.70 | 275.9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 6,106,026.84 | 22.38 | 往来款 | 1年以内(含1年) | |
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 | 5,683,929.50 | 20.83 | 往来款 | 1年以内(含1年) | |
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 | 5,072,503.00 | 18.59 | 往来款 | 1年以内(含1年) | |
重庆瑜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4,690,800.00 | 17.19 | 往来款 | 1年以内(含1年) | |
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2,869,011.00 | 10.51 | 往来款 | 1年以内(含1年) | |
合计 | 24,422,270.34 | 89.50 | / | /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601,359,804.46 | 2,601,359,804.46 | 2,601,359,804.46 | 2,601,359,804.46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2,601,359,804.46 | 2,601,359,804.46 | 2,601,359,804.46 | 2,601,359,804.4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 363,450,239.46 | 363,450,239.46 | ||||
重庆顺泰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 290,883,816.09 | 290,883,816.09 | ||||
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 | 509,576,244.97 | 509,576,244.97 | ||||
重庆瑜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56,902,114.76 | 156,902,114.76 | ||||
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 | 448,051,837.00 | 448,051,837.00 | ||||
中电装备青岛豪迈钢结构有限公司 | 265,571,851.94 | 265,571,851.94 | ||||
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 | 159,625,979.92 | 159,625,979.92 | ||||
安徽宏源钢构有限公司 | 119,771,636.90 | 119,771,636.90 | ||||
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287,526,083.42 | 287,526,083.42 | ||||
合计 | 2,601,359,804.46 | 2,601,359,804.46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9,368,991.75 | 75,751,423.00 | 96,527,928.67 | 101,599,983.07 |
其他业务 | 3,550,683.39 | 1,098,567.06 | 1,053,752,525.61 | 1,044,517,058.31 |
合计 | 82,919,675.14 | 76,849,990.06 | 1,150,280,454.28 | 1,146,117,041.38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8,700,000.00 | 22,2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30,630.61 | |
票据贴现息 | -1,957,696.22 | -6,944,169.37 |
委托贷款投资收益 | 5,899,773.87 | |
合计 | 52,772,708.26 | 15,255,830.6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4,411.9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6,307,526.8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618,790.0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8,973,459.19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239,200.5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9,225.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281,814.8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8,891,974.7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6 | 0.0378 | 0.037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9 | 0.0270 | 0.027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赵永志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3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