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庆钢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李柠先生及孙贞文先生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收取利息费用,体现了对公司发展的有力支持,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