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4-82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4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0,996,16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88元,共计募集资金1,899,999,987.84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981,132.08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883,018,855.76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合计2,634,902.05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80,383,953.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08号)。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9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826,08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20元,共计募集资金1,359,999,991.2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2,979,245.21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347,020,745.99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
年5月31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其他各项发行费用合计3,766,251.0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43,254,494.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1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88,038.4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67,912.74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886.29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4,885.78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6.29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72,798.52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892.5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8,132.45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182.45 | |
差异[注] | G=E-F | 15,950.00 |
[注]差异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950.00万元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34,325.45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9,986.65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5.3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9,986.65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5.3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24,344.10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24,344.1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鉴于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公司与各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甲方”)分别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海支行、交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建设银行前海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 766674****** | 9,224,700.92 |
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4000022719201****** | 11,909,403.7 |
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4000022719201****** | 150,736.91 |
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 | 338070100100****** | 539,653.08 |
合 计 | 21,824,494.61 |
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9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 | 755915326****** | 70,119,063.18 |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深圳福华支行 | 79120078801000****** | 60,019,370.82 |
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深圳福永支行 | 4000022729202****** | 200,023,286.11 |
广东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 44250100000400****** | 200,004,084.44 |
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海支行 | 86041110000****** | 100,002,222.22 |
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 443066089013008****** | 350,007,777.78 |
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深圳皇岗支行 | 8110301012100****** | 100,007,494.72 |
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753678****** | 163,257,742.86 |
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 443066089013008****** | 0.00 |
合 计 | 1,243,441,042.13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主要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产生的资金需求,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从而提高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88,038.4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885.7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2,798.5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 | 否 | 89,070.82 | 89,070.82 | 4,885.78 | 74,097.92 | 83.19 | 2024-12-31 | -- | 不适用 | 否 |
2. 5G 智能终端模组 | 否 | 98,967.58 | 98,967.58 | 0.00 | 98,700.60 | 99.73 | 2022-06-30 | 6,622.59 | 是 | 否 |
合 计 | -- | 188,038.40 | 188,038.40 | 4,885.78 | 172,798.52 | -- | -- | 6,622.5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本公司存在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情况,具体如下: 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零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在四川省宜宾市设立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生产的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产品将直接供应四川宜宾周边的客户。本次除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两个实施地点的具体投资额根据两地的客户订单需求确定。 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零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常州溧阳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实施地点的具体投资额根据当地的客户订单需求确定。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未来整体产能布局,经过认真慎重研究,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作相应变更,将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从2年调整为4年。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支付了5G智能终端模组建设的部分费用。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603号),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2,998.35万元。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2020年12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22,998.35万元。 |
2、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金额为0.00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78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5,95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18,132.45万元(含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其中,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5,95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2,182.45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后,未能在一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重签工作。公司积极与协议相关方进行沟通,并已于2023年7月完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重签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
注:公司“5G 智能终端模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22.4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8月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出现节余的原因系公司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等环节,有效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并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4,325.4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986.6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986.6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 否 | 26,325.45 | 26,325.45 | 0.00 | 0.00 | 0.00 | 2025-06-30 | -- | 不适用 | 否 | |
2.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 否 | 45,000.00 | 45,000.00 | 0.00 | 0.00 | 0.00 | 2026-06-30 | -- | 不适用 | 否 | |
3.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 | 否 | 40,000.00 | 40,000.00 | 0.00 | 0.00 | 0.00 | 2025-12-31 | -- | 不适用 | 否 |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3,000.00 | 23,000.00 | 9,986.65 | 9,986.65 | 43.42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 | 134,325.45 | 134,325.45 | 9,986.65 | 9,986.65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124,344.10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124,344.1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
注:1、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期后事项: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支付了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建设的部分费用及支付了发行费用。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3-322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779.54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376.63万元。2024年7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3,156.16万元。
2、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情况。期后事项: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项目建设期的议案》,经综合考虑业务发展规划、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同意增加宜宾长盈之全资子公司宜宾长盈电子为募投项目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川(2024)宜宾市不动产权第0027178号证书对应地块(所有权人:宜宾长盈电子)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因新增实施主体需要完成场地建设等事项,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拟延长项目的建设期,调整后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
3、其他期后事项: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意公司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