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易瑞生物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雪梅 | 联系电话:010-66555013 |
保荐代表人姓名:余前昌 | 联系电话:010-66555013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无,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12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项目 | 工作内容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详见“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详见“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无,拟下半年开展培训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存在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存在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情况,具体如下: ①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5年8月24日。由于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之一“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主体大楼仍在建设中,受产业园整体工程进度的影响,“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项目”的建设进度较预计将有所延迟。为更好的保障募投项目质量以实现效益,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②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关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重大变化,并督导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厂房B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与‘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变更为“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之一“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厂房B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拟不再续租,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拟整体搬迁至“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的需要。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4年上半年未达到预计效益 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2024年1-6月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包括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租赁厂房B栋一至四层,以及“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该募投项目为分步实施,位于新政工业园的产线已投入运营,位于产业园的厂房及产线仍在建设中。 A、新政工业园租赁厂房:新政工业园内募投项目产线已建成并投入运营,投入总金额为2,450.96万元,约占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的11.48%;同时,该工业园区内还建有体外诊断业务产线(非募投项目产线),已自2023年下半年起基本停产。鉴于前述体外诊断业务战略调整所带来的降本增效需要,加之公司自有产权的“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预计于2024年下半年建设完工,因此公司拟将新政工业园厂房整体搬迁至产业园新建厂房并进行退租。为保证搬迁和退租工作的顺利实施,2024年上半年,公司启动了固定资产盘点、利旧和处置,装修拆除,场地复原等一系列准备工作。考虑到搬迁准备工作对募投项目产线运营的影响,同时综合评估业务规划和各产线生产效率、生产成本等情况,公司系统化管理和统筹调配了食品安全快检业务整体的产能资源,暂停了募投项目产线的运营,进而影响了报告期内募投项目产线的经济效益实现情况。公司将在产业园新建厂房建设完工后,尽快完成募投项目产线的搬迁工作,届时募投项目产线将恢复正常运行。 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地点事项已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B、“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厂房仍在建设中,故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业化项目(二期)、动物诊断产品产业化项目、快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前述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比例较高 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8,4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08%。其中,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6%,对应融资金额为15,000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督促上市公司关注前述股权质押情况导致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保持控制权稳定的风险,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前述事项带来的投资风险。 (2)关于公司高管团队变动 2024年1-6月,公司高管团队发生一定变化,财务总监存在变动,公司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及投资者关注公司重要职位变动对公司经营稳定性可能造成的影响。 |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高管团队变动情况,提请上市公司关注该等事项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的影响,并督导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关于房产租赁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雪梅 余前昌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