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则要求,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高电气”或“公司”)通过查验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电财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取得并审阅西电财司2024年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及风险指标等,对西电财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西电财司基本情况
西电财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1%)、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99%),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99%),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98%),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4%)出资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资本金:36.55亿元
法定代表人:石丹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兴路7号C座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72H261010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4220606354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西电财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西电财司已按照《公司法》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高级管理层下设审贷委员会、投资委员会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建立了完备规范的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西电财司高级管理层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控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稽核审计部作为内控管理职能部门,牵头内部控制体系的统筹规划、组织落实和监督评价;各部门负责参与制定与自身职责相关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流程,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西电财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
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前提条件。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西电财司制定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设置独立的风险管理部牵头组织西电财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对具体业务风险开展风险评估、风险预警。西电财司根据内外部形势变化和业务开展情况,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风险影响程度两个维度为风险评估标准,采用定性方法与定量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风险分析、预测、研判,评估确认经营面临的重大风险。
(三)重要控制活动
1.资金结算及存款业务控制情况
西电财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结算与存款业务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资金结算业务方面,西电财司全面推广电子结算,运用信息化管控刚性约束和监督制衡作用,将内控管理防控点嵌入信息系统,对操作风险进行刚性控制,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保持支付结算零差错。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西电财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
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合法权益。
2.信贷业务控制情况
(1)制度建设及执行评价
西电财司制定了《信贷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具体业务制度和操作手册,构成一个全面、操作性强的业务制度体系,全面涵盖西电财司开展的信贷业务。同时,西电财司根据近年监管机构出台的政策规范文件要求,对有关业务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和完善,使业务更规范化。各类信贷业务切实执行业务管理制度,按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开展工作。信贷业务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审查、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
(2)贷后检查情况
西电财司制定了《贷后管理实施细则》、《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制度》,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由信贷业务人员对存量贷款进行贷后跟踪检查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以达到防范、控制风险,提高贷款质量的目的。
3.资金管理业务控制情况
(1)在资金头寸管理方面,西电财司制定了包括《资金管理制度》《流动性管理办法》等多项内控制度,建立了岗位职责分离、内部牵制的内部审批机制,明确了流动性管理各部门职责,资金审批管理流程,形成一套严格和标准统
一的制度,有效防范资金支付风险。
(2)在资金运作方面,西电财司制定了包括《信贷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票据业务管理制度》《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在内的多项内控制度,目前已开展的信贷资产转让、票据转贴现、有价证券投资和同业拆借业务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与操作流程,交易对手基础资料完备,转让协议审核程序合规,资金划拨和账务处理均准确无误。
4.内部稽核控制情况
西电财司构建了权威高效、全面覆盖的审计监督体系。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制定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计委员会设置、工作内容、议事程序和内容规范,审计委员会能够对审计管理履行监督职责;成立了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职责,加强了审计工作的统一领导;设有专门的稽核审计部,对日常审计活动进行管理,稽核审计部配备两名专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公司的审计工作。西电财司审计制度建设完善,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审计问题整改管理办法》、《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稽核控制操作规程。
5.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控制情况
西电财司重视网络安全管理,完善网络安全管控、监测、通报、整改、加固等工作机制,强化信息系统的应急管理能
力。定期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风险评估,加强信息系统漏洞隐患的排查整改;强化网络安全监测、基础环境监测、业务流程监测等系统运营管控能力;夯实终端安全管控,强化对异常行为的监控。定期开展网络攻防演练,强化重要系统、网络边界、关键设备的技术安全防护管理,有效开展相关应急处置、追踪溯源和攻击反制。西电财司业务信息系统全部通过与商业银行网上银行接口的安全测试,达到国内商业银行安全等级标准,并全部采用CA安全证书认证模式。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西电财司治理结构规范,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且执行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西电财司内部制度流程开展,无重大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整体风险可控在控。
三、西电财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目前西电财司已开展存款、贷款、票据、结算、即期结售汇、同业及中间业务等业务。截至2024年6月30日,西电财司总资产266.40亿元,净资产54.25亿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79亿元,净利润0.67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管理情况
西电财司始终坚持稳健经营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发现西电财司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经审查,未发现西电财司有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1、22条规定的情形,西电财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要求。
序号 | 监管指标名称 | 标准值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指标值 |
1 | 资本充足率 | ≥10% | 25.83% |
2 | 流动性比例 | ≥25% | 51.90% |
3 | 月日均贷款比例 | ≤80% | 47.56% |
4 | 集团外负债总额比资本净额 | ≤100% | 0.14% |
5 | 票据承兑余额比资产总额 | ≤15% | 8.20% |
6 | 票据承兑余额比存放同业余额 | ≤300% | 23% |
7 |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比资本净额 | ≤100% | 38.69% |
8 |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比存款总额 | ≤10% | 0.00% |
9 | 投资总额比资本净额 | ≤70% | 57.37% |
10 | 固定资产金额比资本净额 | ≤20% | 0.07% |
四、公司在西电财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与西电财司发生的存款业务余额为50.47亿元,公司与其他银行发生的存款业务余额为3.86亿元;公司与西电财司发生的贷款业务余额为0亿元,与其他银行发生的贷款业务余额为0.96亿元。2024年度公司有序安排经营支出,在西电财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制订了《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明确了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并将予以严格执行,以保证在西电财司的存款资金安全。公司将定期取得并审阅西电财司的月报、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及风险指标等,评估西电财司的业务与财务风险,由公司每半年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六、风险评估意见
公司认为:西电财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自开业以来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
未发现西电财司存在违反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未发现西电财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西电财司之间开展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