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徐一鹤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9)、《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性,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4年度的会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等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5)及相关制度全文。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