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4-076债券代码:123170 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亚太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在遵循公允合理定价基础上与中审亚太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相关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首席合伙人:王增明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6人,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27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人。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69,445.2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4,991.0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9,778.85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38 | 制造业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
A04 | 农、林、牧、渔业 | 渔业 |
F52.51 | 批发和零售业 | 批发业、零售业 |
I63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传输服务 |
K70 | 房地产业 | 房地产业 |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806.15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7,694.3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4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购买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序号 | 诉讼地 | 诉讼案由 | 诉讼金额 | 被告 | 案情进展 |
1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准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 | 人民币约300万元 | 15个机构及个人,要求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连带责任 | 2023年10月8日一审开庭一次,后续进入系统性风险评估阶段,至今,未收到二次开庭的通知或公告 |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栋,于 2002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 5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9 份。2023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维,于201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等审计业务,2023年4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2024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孟渊,于 2004 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 11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2023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亦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5万元(含税)。2024年度,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4年度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双方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执业资质相关文件、基本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对其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认为中审亚太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多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为公司提供年报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能力和
经验。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亚太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审亚太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 年 8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