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和电路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电路”)为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经其股东会审议,决定向股东派发现金分红,具体内容如下:
泰和电路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泰和电路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34,473,655.24元,根据其公司章程并经股东会审议,决定向股东派发现金分红26,889,451.08元。本次利润分配,公司应取得分红款13,713,620.05元,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已收到上述全部现金分红款。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上述分红款项将增加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影响2024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上述分红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度整体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