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邮件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75)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该专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76)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