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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菱股份: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是在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基础上,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491,472.4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6,258,636.0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1,310,559.28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1,766,525.07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1,766,525.07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同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11,0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行业平均水平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计划实施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将以2024 年上半年财务报告为基础,合理考虑当期业绩情况,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11,0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拟定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已经过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四)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五)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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