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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海磁材:关于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进展

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正海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烟台正海置业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4年8月15日,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正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烟台正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海置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集团公司拟向正海置业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0,000股(占公司扣减回购专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1.84%),转让价格为8.2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8月29日,集团公司与正海置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原协议第二条“协议双方在股份交割完成后的12个月内,正海置业向集团公司支付转让款。”变更为“协议双方在股份交割完成后的30日内,正海置业向集团公司支付转让款。”

2、原协议2024年8月15日签字盖章完毕,双方一致认可原协议已于2024年8月15日生效。

3、除上述变更外,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条款,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事项,双方继

续按照原协议约定履行。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集团公司与正海置业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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