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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6.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3,8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5,725,065.9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8,074,934.1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8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92号)。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1,049.03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522.10万元(含利息净额及理财收益),其中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额为14,0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为人民币522.10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101,807.49
减:募投项目使用总额191,049.03
其中:2024年上半年募投项目使用金额3,758.06
2024年上半年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
2024年上半年超募资金设立碳纤维公司8,102.712
2024年上半年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087.70
减:购买现金管理产品14,000.00
加:利息收入净额及理财收益3,763.6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522.1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用于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从而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已于2022年3月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良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平支行签订了

[注]:包括募集资金置换后募投项目投入的金额

[注]:8,102.71万元包括超募资金存放在账户产生的利息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 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存储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良渚支行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050161748900001659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719103166103136,101.9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105012200067651511,260.1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平支行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10659100130007296221,065,542.8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平支行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10659100130007297954,070,482.85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杭州临平支行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57192046781000867,622.15
合计5,221,009.96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512.84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置换事项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83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四) 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回报。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委托方受托方产品名称金额 (万元)产品 起息日产品 到期日预期年化 收益率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和平支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278 天10,0002024年4月3日2025年1月6日1.55%-2.65%
招商银行股91天结构性4,0002024年 2024年71.65%-2.51%
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存款4月26日月26日
合计14,000.00

(五)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节余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净额为40,328.73万元。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暂无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4.80%。同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把握石墨纤维全球市场发展机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100.00万元与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从事M级石墨纤维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占控股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75.00%。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暂无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4.80%。

截至2024年6月30日,超募资金投资的相关产品尚有14,000万元未赎回。截至2024年6月30日,剩余超额募集资金尚未明确资金用途,将根据公司后续发展需要及相关规定确定具体用途。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4年5月6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4,088.83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铺底流动资金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转出金额为4,087.7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受2022年整体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海外设备采购、运输和安装调试工作进程受到较大影响,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建设周期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建设周期由2年调整为不超过3年。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考公司2023年4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25)。

2、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基于“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筑工程建设进度及未来建设规划情况,为进一步优化厂区布局、提升建设标准,夯实研发技术及生产实力,公司对项目建设工程量进行增加,此外叠加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力成本上升、项目安全环保要求以及智能化提升等相关因素,“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整体建筑工程费支出将有所增加。基于上述情况,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同时兼顾项目投资成本,重新评估了“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涉及采购各类设备的数量、价格及配套设施的实际需求,调减设备购置费。对于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导致的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部分,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考公司2023年5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募集资金使用申请和审批手续,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

附件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1,807.49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948.4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1,049.0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 目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日 期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 否 达 到 预 计 效 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3,623.3743,623.372,481.5941,058.6994.12%2024年5月31日-1,138.6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855.397,855.391,276.477,782.4699.07%不适用不单独形成效益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0.0010,017.47【注】3100.17%不适用不单独形成效益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结项)----4,087.704,087.70--不适用不单独形成效益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1,478.7661,478.767,845.7662,946.32----------
超募资金投向
尚未明确资金用途----12,228.73000.00%--不适用不适用--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10,000.002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
碳纤维项目----8,100.008,102.718,102.71100.03%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40,328.7318,102.7128,102.71----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61,478.76101,807.4925,948.4791,049.0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受2022年整体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海外设备采购、运输和安装调试工作进程受到较大影响,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建设周期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建设周期由2年调整为不超过3年,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考公司2023年4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2、未达预计效益情况及原因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多17.47万元,原因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投入该募投项目。

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为-11,386,721.43元,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系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2024年5月结项,投产时间较短。项目目前尚处于投产初期阶段,效益尚未完全体现。此外受公司所处行业产能供需不平衡,下游景气度较弱等影响,业绩未完全释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超募资金净额为40,328.73万元。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暂无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4.80%。同时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把握石墨纤维全球市场发展机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100.00万元与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从事M级石墨纤维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占控股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75.00%。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暂无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4.80%。 截至2024年6月30日,超募资金投资的相关产品尚有14,000万元(含超募资金利息净额及理财收益)未赎回。截至2024年6月30日,超额募集资金尚未明确资金用途的,将根据公司后续发展需要及相关规定确定具体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根据公司2023年5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基于“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筑工程当前建设进度及未来建设规划情况,为进一步优化厂区布局、提升建设标准,夯实研发技术及生产实力,公司对项目建设工程量进行增加,此外叠加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力成本上升、项目安全环保要求以及智能化提升等相关因素,调增上述项目的建筑工程费、调减设备购置费、铺底流动资金、研发费用等。对于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导致的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部分,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512.84万元,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回报。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4年5月6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4,088.83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铺底流动资金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转出金额为4,087.70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依公司后续发展需要及相关规定确定具体用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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