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应到7名,实到7名,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暕先生主持。
会议采用记名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9)。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本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照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