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桂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