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邮件和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学英女士主持召开。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各项规定;该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该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