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至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石平湘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一致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一致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75)。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2024年上半年,公司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根据《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安排,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提升公司投资价值。2024年上半年,公司就行动方案主要举措的执行(进展)及成效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因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公司需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在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故一致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