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家汇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编制和审议,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一致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与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一致通过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75)。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因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公司需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在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故一致通过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