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前
委员会 | 召集人 | 其他成员 |
审计委员会 | 卫建国(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 YANG EILEEN JIANXUN(独立董事)、文宏福(非独立董事、总经理) |
二、调整后
委员会 | 召集人 | 其他成员 |
审计委员会 | 卫建国(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 | YANG EILEEN JIANXUN(独立董事)、文宏燕(非独立董事) |
本次调整后,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文宏福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非独立董事文宏燕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文宏燕女士与卫建国先生、YANG EILEENJIANXUN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