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4-037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5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30.3795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9.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8,858.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24,295.9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4,562.2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3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0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54,176.1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
资金67,144.93万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46,144.93万元,处于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理财资金余额21,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14,562.26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11,597.60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6,105.69 | |
补充流动资金 | B3 | 40,000.00 |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B4 | 0.00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B5 | 286,506.03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5,564.84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653.08 | |
补充流动资金 | C3 | 0.00 |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C4 | 0.00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C5 | 507.6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27,162.44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6,758.77 | |
补充流动资金 | D3=B3+C3 | 40,000.00 |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D4=B4+C4 | 0.00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5=B5+C5 | 287,013.66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4-D5 | 67,144.93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注] | F | 67,144.93 | |
差异 | G=E-F | - |
[注]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46,144.93万元(见本报告之“二(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的说明),理财专户存放余额21,000.00万元(见本报告之“三(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的说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按《管理制度》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于2022年9月26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9月27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葛店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北宏迈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于2022年10月1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虹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虹清源”)、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于2022年11月17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鲁北万润智慧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北万润”)、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于2022年11月17日与兴业银行滨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虹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鲁北分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于2022年11月18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葛店开发区支行 | 42050165083609283428 | 0.00 | 超募资金结存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127906460310666 | 179,930,322.18 | 湖北万润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超募资金结存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415010100100572594 | 57,308,716.62 | 超募资金结存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支行 | 8111501012501015202 | 38,938,583.57 | 超募资金结存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 23610078801300002141 | 0.00 | 超募资金结存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415010100100577647 | 143,085,456.10 | 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 376810100100670617 | 17,560,137.74 | 24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支行 | 337190100100267245 | 14,942,365.68 | 24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支行 | 8111501013001009660 | 9,559,227.25 | 24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支行 | 337190100100264217 | 124,491.36 | 24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
合 计 | 461,449,300.50 |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葛店开发区支行42050165083609283428账户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23610078801300002141账户已于2024年注销。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554,176.1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10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公司本期购买及赎回理财(含结构性存款)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本年收益 (含税) | 是否赎回 | 期末余额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信智安盈系列1341期收益凭证 | 3,000.00 | 2023/6/15 | 2024/3/14 | 2.16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 | 15,000.00 | 2023/10/9 | 2024/1/9 | 96.41 | 是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长江证券收益凭证-长江宝2057号(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 3,000.00 | 2023/11/21 | 2024/5/20 | 17.85 | 是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长江证券收益凭证-长江宝2058号(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 | 3,000.00 | 2023/11/21 | 2024/5/20 | 57.67 | 是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本年收益 (含税) | 是否赎回 | 期末余额 |
凭证)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支行 | 深圳市华虹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2天封闭式产品 | 8,000.00 | 2023/11/27 | 2024/2/27 | 51.02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14天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4/1/17 | 2024/1/31 | 4.32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两层区间60天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4/1/18 | 2024/3/18 | 40.27 | 是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招商银行智汇系列进取型看跌两层区间7天结构性存款 | 15,000.00 | 2024/4/23 | 2024/4/30 | 7.08 | 是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金享11号(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 3,000.00 | 2024/4/30 | 2024/10/29 | 否 | 3,00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招商银行智汇系列看跌两层区间21天结构性存款 | 15,000.00 | 2024/5/8 | 2024/5/29 | 19.85 | 是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支行 | 深圳市华虹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8天封闭式产品 | 10,000.00 | 2024/5/13 | 2024/5/31 | 11.93 | 是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12,000.00 | 2024/5/13 | 2024/5/31 | 14.03 | 是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长江证券收益凭证-金享8号(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 3,000.00 | 2024/5/30 | 2024/11/27 | 否 | 3,000.00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长江证券收益凭证-金享14号(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 3,000.00 | 2024/5/30 | 2024/11/27 | 否 | 3,000.00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长江证券收益凭证-金享15号(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 2,000.00 | 2024/5/30 | 2024/11/27 | 否 | 2,00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支行 | 深圳市华虹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天封闭式产品 | 5,000.00 | 2024/6/7 | 2024/9/6 | 否 | 5,00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支行 | 深圳市华虹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2天封闭式产品 | 5,000.00 | 2024/6/17 | 2024/9/17 | 否 | 5,000.00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本年收益 (含税) | 是否赎回 | 期末余额 |
合 计 | — | 120,000.00 | — | — | 322.58 | — | 21,000.00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并经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41,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507.63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并经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04,900.00万元分别向控股子公司鲁北万润增资154,900.00万元及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华虹清源增资50,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24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81,700.00万元分别向控股子公司鲁北万润增资131,700.00万元及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华虹清源增资50,000.00万元,实际使用前述增资款用于项目建设160,621.30万元,尚需向控股子公司鲁北万润增资23,200.00万元。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的说明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并经2022年11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04,900.00万元分别向控股子公司鲁北万润增资154,900.00万元及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华虹清源增资50,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24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6)。目前上述项目土建部分已全部完成,其中12万吨/年磷酸铁锂及24万吨/年磷酸铁产能已进行调试生产。但因下游市场需求放缓,公司根据市场行情,为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投资效益,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审慎考虑后,适时调整了另外12万吨/年磷酸铁锂产能的释放进度,此部分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拟延期至2025年12月。
公司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系根据公司所处市场行情,经审慎论证作出的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行业及市场发
展趋势,适时调整该部分产能投放规划。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湖北万润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中心”以公司为实施主体,主要为满足市场对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新产品开发、产品性能改善和成本控制的需求,保证公司研发创新的实现,满足战略发展要求。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6,208.83万元,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6,208.83万元,本项目将改建研发中心场地,购置先进仪器设备,引入行业高端人才,缓解公司设备、人员、场地等现有研发条件不足的问题,从而增强公司研发能力,提高检测水平和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研发核心竞争力、提升产品质量,加强检测力度,为公司保持竞争优势和行业竞争优势地位提供有力技术支持,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及营业风险,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14,562.26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072.4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54,176.1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一、承诺投资项目 | ||||||||||||
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 | 否 | 80,000.00 | 80,000.00 | 80,000.00 | 2,604.09 | 63,756.16 | -16,243.84 [注3] | 79.70 | 2023年3月 | -2,763.74 | 否 [注4] | 否 |
湖北万润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中心 | 否 | 6,208.83 | 6,208.83 | 6,208.83 | 493.55 | 2,784.97 | -3,423.86 | 44.86 [注5]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0.00 | 40,00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小 计 | — | 126,208.83 | 126,208.83 | 126,208.83 | 3,097.64 | 106,541.14 | -19,667.69 | 84.42 | — | — | — | — |
二、超募资金投向 | ||||||||||||
24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 否 | 204,900.00 | 204,900.00 | 204,900.00 | 12,467.20 | 160,621.30 | -44,278.70 | 78.39 | 2025年12月 | -11,759.63 | 否 [注4] | 否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83,453.43 | 283,453.43 | 283,453.43 | 507.63 | 287,013.66 | 3,560.23 | 101.26 [注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其他超募资金 | 否 | 0.00 | 0.00 | 0.00 | — | — | 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小 计 | — | 488,353.43 | 488,353.43 | 488,353.43 | 12,974.83 | 447,634.96 | -40,718.47 | 91.66 | — | — | — | — |
合 计 | — | 614,562.26 | 614,562.26 | 614,562.26 | 16,072.47 | 554,176.10 | -60,386.16 | 90.17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24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详见本报告之“三(八)1、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的说明”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之“三(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本报告之“三(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报告之“一(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之“三(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三(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注3:“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截至本专项报告披露日已结项,共投入募集资金63,756.16万元(不包含后期需支付的质保金等尾款),占承诺投资总额的比例为79.70%,目前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仍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具体使用情况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议和披露。
注4:“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及“24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2024年半年度实现的效益为负,主要系公司受原材料碳酸锂价格下跌及下游客户需求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所致。注5:“湖北万润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中心”的累计投入进度偏低,主要系工程及设备类采购普遍存在发货款、验收款和质保金等分期支付的情况,上表中统计的累计投入金额仅为项目实际付款金额。截至2024年6月30日,研发中心已签订的合同金额约为4,238万元,占项目计划投资总金额(不含募投项目规划的研发费用约1,762万元)的比例已达95%,项目投入进度符合计划进度,目前正逐步投入研发使用中。注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一项超过100%系“本年度投入金额”中实际提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包含银行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所致。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4日和2023年11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46,506.029万元及141,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审议批准额度总计287,506.02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结项,公司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287,013.66万元,未超过公司已审议批准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