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吕军辉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四)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募投项目“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股东的利益,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五)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因该事项与全体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