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董事会拟同意公司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总股本,变更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出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根据公司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06,686,586股减少至606,677,919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6,686,586元减少至606,677,919元(具体以实际核准的注销股数为准)。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项目 | 修改前 | 修改后 |
《公司章程》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668.6586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667.7919万元。 |
《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60,668.658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0,668.6586万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60,667.7919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0,667.7919万股。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