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利润分配方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330,811.17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1,716,513.90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8月29日,公司总股本4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291,428股
后的股本38,708,572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70,857.20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占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89.3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无需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本方案。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2024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利润分配的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分配金额未超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属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权限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方案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