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65 公司简称:景谷林业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吴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邵琳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景谷林业 | 指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云南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国家林草局 | 指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周大福投资 | 指 |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
磁晅沛曈 | 指 | 杭州磁晅沛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汇银木业 | 指 |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欧美木业 | 指 | 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 |
盈格迪 | 指 | 天津盈格迪贸易有限公司 |
京保基金 | 指 | 石家庄高新区京保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技改基金 | 指 | 河北工业技术改造发展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沧州银行白沟新城支行 | 指 |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沟新城支行 |
永恒木业 | 指 | 景谷永恒木业有限公司 |
福誉北京 | 指 | 福誉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景林绿色 | 指 | 景林绿色科技(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兴发林化 | 指 | 景谷兴发林化有限公司 |
中审众环 | 指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章程》 | 指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景谷林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YUNNAN JINGGU FORESTR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YJF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吴昱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汶静 | 王秀平、梁丽华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2201A |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王旗营路89号 |
电话 | 010-65973368 | 0871-63822528 |
传真 | 0871-63822528 | 0871-63822528 |
电子信箱 | jglymsc@163.com | jglymsc@163.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云南省景谷县林纸路201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云南省景谷县林纸路20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664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jgly.cn |
电子信箱 | jglymsc@163.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投资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景谷林业 | 600265 | ST景谷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24,345,766.93 | 248,291,747.40 | -9.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195,888.65 | 2,931,618.87 | -379.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 -13,437,110.55 | 509,291.74 | -2,738.39 |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69,160.65 | 29,526,967.65 | -152.0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8,136,370.06 | 164,570,388.71 | -3.91 |
总资产 | 968,026,434.07 | 979,282,699.20 | -1.1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3 | 0.023 | -373.9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3 | 0.023 | -373.9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4 | 0.004 | -2,70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51 | 1.890 | 减少1.9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83 | 0.330 | 减少0.413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减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受市场行情影响,同时子公司汇银木业所处的河北地区人造板行业竞争加剧,产品销售端受市场竞争加剧影响价格下跌,毛利率下滑,随之带来的退税收益也进一步减少,导致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有所下滑。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147,003.1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5,70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 |
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670.2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151.49 | |
合计 | 5,241,221.9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其业务范围较广、产品种类多,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繁荣消费市场、提高家居生活质量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人造板制造、林化产品制造(委托加工模式)和营林造林等业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公司的人造板制造业务属于“C-制造业-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2-人造板制造”行业;公司的林化产品制造业务和其他属于“C-制造业-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行业-2663-林产化学产品制造”行业;公司的营林造林业务属于“A-农、林、牧、渔业-02-林业”行业。
(一)行业发展情况
1.人造板制造行业
人造板行业是建材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保持快速发展。人造板是一种通过人为加工木材或植物纤维生产的板材产品,因其良好的性能和广泛的应用,被广泛用于家具、地板、装饰及包装等领域。我国是世界人造板生产、消费和进出口贸易的第一大国,我国人造板产品主要以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等产品为主。我国人造板制造行业年产量在近年来有所波动,但总体呈现增长趋势。国家林草局产业发展规划院人造板产业监测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中国胶合板、纤维板产业呈现企业数量下降、总生产能力收缩态势,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刨花板产业呈现企业数量、总生产能力进一步增长态势。
2.林产化学品产品制造业
林产化学品产品(以下简称“林化产品”)指将森林植物资源经过化学或生物技术加工后生产的各种产品。我国林化产品可以分为木质纤维原料的化学利用和非木质林业原料的化学利用两大类。根据国家林草局编纂发布的《中国林业和草原年鉴(2022)》,林化产品分为松香类产品、烤胶类产品和紫胶类产品三大类,按加工程度不同分为初加工和深加工产品。
与石油化工产品相比,林化产品是以森林植物资源为原料生产的环境友好型和可循环利用的化学品,具备可再生、可降解、二氧化碳零排放等优势。根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全国森林覆盖率22.96%,森林面积2.2亿公顷,其中人工林面积0.8亿公顷、继续保持世界首位,森林蓄积175.6亿立方米,森林植被总生物量188.02亿吨。相对于我国石油资源的短缺,林化行业的发展具有天然的资源优势。因此,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林化产品因其资源可再生性,具备稳固的发展基础。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可再生资源的需求在逐步增加,林化产品开发和利用的重要性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3.林业行业
林业是指以树木种植、森林资源开发和森林产品加工为主要内容的产业,包括护林、育林、造林、采集与加工木材及其他林产品、森林采伐与更新。林业在国家生态安全、粮食安全、新能源战略、绿色增长、应对气候变化和区域协调发展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近10年来,我国林业产业发展在产业规模、产业结构、林产品贸易及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我国林业产业规模快速壮大,林业产业总产值逐年提高。近年来,各级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林业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林草局统计,2023年,我国林业产业总产值超9.2万亿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人造板制造、林化产品制造(委托加工模式)和营林造林等业务。具体业务构成如下:
1、 人造板制造业务
(1)业务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的人造板产品主要包括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单板、细木工板等产品,主要用于木制家具制造、建筑行业。
(2)业务经营模式
①采购模式
公司人造板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原木、半成品板材及枝丫材、锯末等木质原料和尿素、甲醛等非木质的化工原材料,采购模式为自主采购,由公司采购部门结合生产计划、市场价格、安全库存量需要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根据采购流程,选择相应的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
②生产模式
公司人造板产品的生产模式为自主生产,基本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依据市场环境及订单数安排生产。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组织协调各工序,并对产品质量等方面实施全面管控,保证生产计划顺利完成。
③销售模式
公司的人造板销售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直销客户主要包括家具制造厂商、板材加工厂商等生产型企业及承接施工项目较大的建筑施工、装修企业;经销客户主要为建材批发零售企业。
2、林产化学品制造业务
(1)业务概述
公司通过委托加工的模式生产松香、松节油等初加工产品及歧化松香产品。
(2)业务经营模式
① 采购模式
公司林化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松脂,采购模式为自主采购,因松脂主要依靠人工采集,公司直接向脂农收购松脂原料。
② 生产模式
公司林化产品的生产模式为委托加工生产。公司向兴发林化租赁其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松香、松节油生产设备,并将自有松脂移交兴发林化进行生产加工,兴发林化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数量向公司交付生产后的林化产品,交付的林化产品经公司验收合格后入库,以备销售。公司与兴发林化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中严格规定了委托生产加工的产品品类、数量及质量等要求,保证了公司对生产环节的有效控制。
③ 销售模式
公司对林化产品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满足不同的客户需求。直销客户主要是林化产业链下游的深加工生产型企业,经销客户主要是从事林化产品批发分销的贸易商。
3、营林造林业务
(1)业务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营林造林管护工作,推进林下经济种植和农业种植相关业务研究,主要产品为木材及活立木,主要用于原木加工和木制品的生产、制造。
(2)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营林造林业务的销售分为林木销售及活立木销售等方式。公司林木销售的方式为委托劳务人员将采伐后的原木销售给客户;活立木销售的模式是公司将活立木和一定期限的林地使用权一并转让,公司不负责采伐、运输作业。
整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地理资源优势
景谷县所处的普洱市共有林地面积5,399.6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4.59%,森林面积4,955.82万亩(其中,思茅松面积2千余万亩),森林蓄积量3亿立方米,全市林地面积、森林面积、天然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均居全省第一,是云南重要的林区和木材生产基地,是我国松香的重点产区。景谷林业所在地景谷县森林资源丰富,景谷县共有林业用地964万亩,有林地面积88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80.69%,活立木蓄积量6,054万立方米,景谷县是普洱市森林资源储备最多的县。丰富的森林资源为公司发展人造板和松香、松节油、歧化松香等林化业务的持续经营提供了原材料供应保障,确保公司人造板产业、林化产业运营稳步发展,有利于公司构建完整的产业链。
汇银木业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唐县,地处华北平原中部,林木资源丰富,河北省内的石家庄、邢台、张家口等地区是汇银木业原料供应的主要来源地,有利于原材料的持续稳定供应。河北省共有森林面积9,901万亩,森林覆盖率35.3%,森林蓄积量达到1.75亿立方米。周边的山西省森林面积约5,543万亩、内蒙古森林面积约4.08亿亩等等,依托于华北平原通畅的交通路网,以上
地区成为了汇银木业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来源。近年来河北及周边省份大力推行的“退林还耕”政策,也为汇银木业提供了良好的原材料供应保障。
(二)品牌优势
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专注于高端刨花板和高中密度纤维板的生产与营销,“汇银”牌刨花板和密度板产品销往北京、天津、山东、河南、黑龙江、上海、内蒙古等地,取得了良好的信誉和市场份额,形成了扎实而稳定的客户群体,客户集中度较高,客户的品牌和信誉良好,长期合作关系稳固,基础客户的忠诚度较高,如索菲亚、皮阿诺等中国知名家具制造企业均为汇银木业常年合作的优质客户。汇银木业连续获得“2018-2022年度十大刨花板品牌”、“2018-2022年度十大纤维板品牌”、“中国板材民族品牌”、“中国板材国家品牌”等荣誉称号,被评为“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河北省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河北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汇银木业人造板产品通过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中国绿色产品认证、FSC-COC认证、美国加州CARB认证,美国EPA认证、日本JIS标准F☆☆☆☆认证,还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能源管理体系五体系认证,致力于向市场及消费者提供更加绿色环保健康的产品。
公司全资子公司永恒木业生产的“航天”牌中密度纤维板、细木工板、胶合板被评为“云南名牌产品”,“航天”牌商标被评为“云南省著名商标”,产品享誉西南地区。
(三)产品和产能优势
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已经形成的产品和产能在河北省及周边区域具有明显的优势,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汇银木业现有年产23万立方米刨花板生产线(世界先进的4尺连续式热压机)和年产24万立方米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德国迪芬巴赫设备)。所生产的刨花板产品板内密度偏差小、静曲强度高、甲醛释放量低、内部结合强度高等优点,产品符合GB/T4897-2015《刨花板》、GB/T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CCGF407.7-2015《刨花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等标准的要求,广泛用于家具制造、建筑安装、内部装修等。所生产的密度板产品具有密度高、内部结合强度大、静曲强度高、握钉力强、甲醛释放量低等优点,符合GB/T 31765-2015《密度板》标准,广泛用于家具制造、地板基材、电路板托板等。
(四)政策优势
打造现代林产业是普洱市“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之一。普洱市发展改革委编制印发了《普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快产业基地建设,打造以林浆纸为主,林板林化为两翼,林业金融和林下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为补充的现代林产业集群,把现代林产业培育成具有竞争优势的千亿级产业,到2025年,现代林产业综合产值突破500亿元”。该《纲要》还提出要“优化提升林化产业,积极引进高新技术和设备,对现有松脂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与产能提升,引进松香改
性歧化松香、食用松香、冰片、樟脑、高档香精香料等精深加工项目,推进林化产品全产业链发展”。河北省2022年5月印发的《河北省林草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全省林草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规模化、特色化水平全面提升,质量效益显著提高,林草产品产量平稳增长,供给能力持续增强,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明显提升,到2025年全省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1,800亿元的目标。前述规划还提出了“以市场为导向,实现供需精准对接,推动木材加工产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加强新型绿色低碳制造技术的研发、应用、推广,推动生产企业技术工艺升级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巩固提升人造板、木制家具等传统产业,鼓励发展定制家具、木结构和木质建材、高性能木质重组材等新兴产业”,汇银木业的人造板业务及废弃木料循环加工项目均属于政策鼓励范畴。另外,因为汇银木业的主要原材料枝丫材等属于再生资源的“三剩物、次小薪材”,符合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务优惠目录,享受企业所得税按减计收入比例为90%的优惠政策,同时享受增值税退税90%的优惠政策。
(五)管理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了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等业务体系,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公司日常决策、管理、经营等活动,促进了公司健康发展。在经营决策方面,公司建立了扁平式的管理组织架构,提高各环节信息传递速度和决策效率,帮助公司快速应对市场变动,适时调整战略布局。在管理运营方面,公司拥有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对林产工业具有深刻的理解,能够积极挖掘市场潜力,整合优势资源。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始终坚持规范治理是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石理念,不断完善法人治理体系建设。公司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及日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规范有效运行、持续健康发展、控制经营风险、提升经营质量、提高经营效益提供了切实保障。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外部环境复杂性及不确定性明显上升。报告期内,受下游房地产行业趋势、原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滑。面对国内外经营环境不断变化、房地产行业不确定性增强的多重压力和挑战,为了提升经营业绩,公司通过积极开发新的优质客户、针对客户需求变化加大高附加值的新产品研发、采取多项降本增效措施等方式进一步持续推进生产经营。报告期内,在立足持续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基础上,公司股票成功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推进向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项,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安全、消防、环保长抓不懈,保障了企业平稳运行。
1、公司股票成功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1600133号),公
司存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9.8.1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被上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在2023年度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置入优质主业资产、关停多元化经营业务、合理配置经营资源、盘活不良资产、剥离亏损资产、降本增效等多项措施并举,有效扭转了经营颓势,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持续经营能力均得到大幅改善。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1600108号)。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关于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众环专字[2024]1600050号),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已经消除。公司2021年、2022年及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仍为负值,但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逐项排查,2023年年度报告不触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前述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2024年6月3日,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同意。
2、筹划向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宜,旨在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实力
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缓解公司偿债压力,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发行不超过22,556,390股(含本数)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向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宜正在有序推进中。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及完成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3、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应对外部不利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人造板制造业务
2024年上半年,公司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实施降本增效措施,加强设备技改及管理,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应对外部不利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汇银木业:一是加大市场拓展力度,重点选择行业口碑和市场信誉良好、产品需求可持续性长、经济效益佳的客户作为拓展对象,形成稳定的客户关系和长期的合作伙伴,为产品销售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增长奠定基础;二是落实生产设备技改需求,切合实际的开展生产工艺技术改造和设备改造,提升设备有效运转率和压机效率,稳定产品质量,提高产能;三是呼应市场及客户的需求,增强客户粘性,加大高附加值的新产品超强刨花板的开发工作;四是加大降本增效工作力度,优化生产流程及生产配方调整模式,降低生产消耗,节约成本支出。
永恒木业:一是制定并实行适合公司的以销定产及提高利润率的生产经营模式;二是控制成本,有效控制原料及化工辅料采购成本,通过降低干燥工艺成本及合理制定工艺配比,合理综合利用原料,充分使用边角料,降低生产成本;三是加强设备管理,确保设备运行率,技改手动控制系统为自动升温控制系统,节约燃料,提高生产效率。报告期内,公司人造板制造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1,058.61万元。
(2)营林业务
2024年上半年,公司积极推进与农户合作造林地的确权采伐工作,推进天然林调查核实转人工林申报工作,推进林业资源开发利用,做好林地管护工作。
一是持续大力推进公司与农户合作造林地的确权采伐工作,收回公司前期造林成本,2024年上半年共办理采伐证面积4,193亩,采运销原木1.56万立方米,实现销售收入761.84万元;二是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天然林调查核实操作细则>的通知》(云林办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2023年2月正式启动公司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经过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培训、实地调查、上报、实地审查、核实、评审等工作,公司核心基地范围内错划为天然林并申请转为人工林的近3万亩林地项目,已通过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邀请的专家组的评审。2024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积极推进天然林调查核实及划转人工林申报工作,增加申报1.1万亩,目前申报资料已上报到省级审核部门进行审核,最终结果以相关审核部门审批为准;三是按照“十四五”期间森林抚育采伐指标,积极推进抚育林地采伐指标申报;四是持续加大巡查、宣传力度,持续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护,保障公司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3)林化业务
2024年上半年,面对市场需求不振,持续低迷的情况,公司谨慎开展林化业务。报告期内,共生产松香294.97吨、松节油58.99吨;实现销售收入(不含税)430.20万元。
4、安全、消防、环保长抓不懈,保障企业平稳运行
一是加强生产过程的管控、巡查,开展员工班前培训、地震应急处置五级联动桌面推演、涉及粉尘设备安全内部培训考核等,保障安全生产;二是做好日常消防宣传及节假日安保工作;三是加强对事故隐患整改、排查及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四是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五是积极应对各级应急局、消防大队、环保部门、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等的检查,保障公司安全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详情可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2、“筹划向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事宜,旨在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实力”的内容。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24,345,766.93 | 248,291,747.40 | -9.64 |
营业成本 | 212,881,906.79 | 212,432,404.69 | 0.21 |
销售费用 | 1,211,517.95 | 503,492.55 | 140.62 |
管理费用 | 16,429,739.87 | 18,541,118.79 | -11.39 |
财务费用 | 9,383,790.69 | 7,417,547.75 | 26.5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69,160.65 | 29,526,967.65 | -152.0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61,331.92 | -141,201,378.98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405,735.68 | 150,575,903.43 | -114.22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摊销购买子公司辨认出来的客户资源无形资产摊销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内货款回收及税费返还较上期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期支付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股权收购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期向控股股东借入用于支付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股权收购款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5,281,728.06 | 1.58 | 58,617,956.02 | 5.99 | -73.93 | 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按期结算材料款及偿还借款本息所致 |
应收票据 | 950,000.00 | 0.10 | 100.00 | 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收到应收票据所致 | ||
应收款项融资 | 614,612.30 | 0.06 | 5,422,944.05 | 0.55 | -88.67 | 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到期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64,238.94 | 0.01 | 36,267.77 | 0.00 | 77.12 | 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分期摊销保险费所 |
致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2.77 | 0.00 | 18,176.52 | 0.00 | -98.33 | 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据税会差异调整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480,131.78 | 0.46 | 2,612,693.77 | 0.27 | 71.48 | 主要是本报告期内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46,830,070.33 | 4.84 | 25,760,766.15 | 2.63 | 81.79 | 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应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4,421,682.65 | 0.46 | 8,632,410.53 | 0.88 | -48.78 | 主要是本报告期内与客户进行了结算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3,258,267.66 | 4.47 | 26,834,543.97 | 2.74 | 61.20 | 主要是本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3,716,038.62 | 0.38 | 755,035.53 | 0.08 | 392.17 | 主要是本报告期内计提利息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七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第31条“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收购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少数股东持有的汇银木业不超过11%的股权事项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公告筹划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少数股东持有的汇银木业不超过11%的股权事项。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详情可见公司2023年11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筹划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3-046)。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到交易各方对本次收购的股权比例、利润承诺安排等核心条款存在分歧,且本次收购筹划推进持续的时间较长,经与交易对手方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后,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收购事项。详情可见公司2024年5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事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战略发展的需要,为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拟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3,000万元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利用各类环保、可再生及循环利用材料,进行高端无醛健康人造板产品的制造与销售业务。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截至本报告期,该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的工商登记注册程序尚未办理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情可见公司2023年11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可见于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第十项1.(1)“企业集团的构成”。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8月9日,本公司与子公司福誉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誉北京”)、周大福(中国)有限公司签署合伙协议,成立景林绿色科技(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景林绿色")。本公司与子公司福誉北京合计持有景林绿色51%权益份额,福誉北京作为唯一的普通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各方均按出资比例享有景林绿色经营成果。因此,本公司能够控制景林绿色,自2021年8月起,将景林绿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环境波动风险
公司从事人造板生产与销售,主要应用于建筑、房地产、装饰装修等行业,与行业状况、宏观经济环境、居民收入水平以及消费者需求等因素具有较强的关联性。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压力、房地产调控等影响,市场需求放缓。若未来宏观经济走势、行业景气度下行,公司所处人造板行业市场需求降低,相关产品的销售数量或价格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导致收入下降。
公司林化业务生产销售的松香、松节油、歧化松香,主要应用于胶粘剂行业、涂料行业、油墨行业、合成橡胶及合成塑料行业、电子化学品行业以及食品与化妆品行业等。若未来宏观经济走势、行业景气度下行,进口产品规模扩大,相关产品的销售数量或价格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的营林造林、合作林地采伐等业务受政策变化、区域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能否如期开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努力提升经营和管理能力,加强技术改造和设备优化提升,加大创新力度,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2、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近年来,行业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涉及绿色建筑、节能减排的政策,如《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人造板产品作为森林资源利用的延伸,是森林生态系统碳循环的组成部分和碳储量流动的重要载体,作为循环经济的典型行业,将会获得更多发展机遇。但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人造板产业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属于国家法定政策,具有一定可持续性。若国家对上述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或公司无法达到相关政策的要求,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4、原材料短缺及价格上涨和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及下属企业人造板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是原木、“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化工原料等。木质原料采购价格主要受国家对林业资源的保护性政策、各地木质原料的供需状况、供应商的议价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化工原料采购价格主要受上游石油、煤炭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未来,如果木质原料、化工原料的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公司在销售产品定价、成本控制等方面未能有效应对,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一方面,公司将充分利用所在区域林木资源优势,及时掌握市场变化的脉搏,通过采购成本控制、建立与供应商长期合作机制等手段来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另一方面公司将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技术,提高材料利用率,减少材料损耗率,以此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成本的影响程度。
5、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及业绩承诺补偿不足的风险
2023年2月,公司现金收购汇银木业51%股权。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汇银木业原实际控制人崔会军、王兰存签订了相应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崔会军、王兰存对汇银木业2023-2025年进行了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该业绩承诺系基于汇银木业所在行业的发展前景、盈利能力以及未来业务规划做出的综合判断,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发生变化,将对汇银木业业绩承诺的实现带来一定不确定性,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崔会军、王兰存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公司与崔会军、王兰存采取了明确可行的业绩承诺补偿措施。虽然上述业绩承诺补偿措施能够较大程度地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但仍存在业绩承诺补偿不足的风险。
6、重组整合的风险
公司收购汇银木业后将在保持汇银木业独立运营的基础上与汇银木业实现优势互补,双方将在业务、财务、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实现协同,互利合作。公司与汇银木业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整合具有不确定性,整合如果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可能会对汇银木业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给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影响。公司已通过向汇银木业委派董事控制董事会、委派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汇银木业的生产经营进行监督的方式加强对汇银木业的管控,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做好制度搭建、控制、监督和协调,防范经营风险,并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财务审批流程、资金计划报批、证章管理等各方面严格管控,用制度约束可能存在的管理风险。
7、商誉减值的风险
公司收购汇银木业51%股权交易中,公司与汇银木业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支付的对价与取得汇银木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将计入交易完成后合并报表的商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新增9,195.22万元商誉。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规定,商誉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时进行减值测试。如汇银木业未来经营状况不及预期,则相关商誉存在减值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强化投后管理,全力支持汇银木业发展,保持并提高汇银木业的竞争力,以便尽可能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8、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3.96%(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与所处林业产业行业的资金密集型特点相关。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将加大公司财务风险,对公司融资能力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4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5月15日 |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6、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陈凯 | 董事长 | 选举 |
许琳 | 董事长 | 离任 |
段贵祥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3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许琳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许琳先生因已过法定退休年龄,为更加专注于履行董事职责,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许琳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2、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公司董事、副董事长陈凯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上述董事长选举生效后,陈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
3、2024年4月2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段贵祥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段贵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段贵祥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除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外,公司及公司其他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汇银木业的排污信息如下:
2024年1-6月主要排放口合计废气排放量939,649,828.37m?,氮氧化物排放量22,682.29kg,烟尘排放量26,160.37kg;污水排放量8,352.89m?,氨氮排放量32.44kg,COD排放量1,038.12kg。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汇银木业全厂共有19套废气治理设施,其中主要排放口2个,一般排放口17个,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良好,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水排放口及涉VOCs排放口均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设备运行良好;污水处理设施一套,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2024年5月委托青岛研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污水站。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上半年无变化。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汇银木业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包括:罐区围堰、事故应急池、烟感、温感报警系统、格雷康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消防车、灭火器等事故预防、处置设备设施;配备了有害气体快速检测仪、消防服、危化品防护服、消防靴、安全绳、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尘面具、耳塞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同时制定了危化品泄漏、火灾等专项预案;根据原料、产品及生产实施的环境风险特点,确定了企业的重点风险因素,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演练计划,配备了应急物资,将环境风险管理纳入企业的风险管理当中,并定期组织演练。
2023年6月汇银木业委托第三方编制新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8月在旧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期前更新了备案。2024年上半年无其他变化。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汇银木业环境监测包括: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其中自行监测为委托第三方公司检测和手工检测相结合,配备了COD、氨氮快速测定仪等便携式检测仪器进行不定期手工监测,并委托第三方公司每年一次对废水、废气、噪声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每月对废水相关指标进行一次检测,每季度对在线监控设备数据进行一次比对。监督性监测为政府部门不定期抽查检测和在线监控。
2024年1月,汇银木业编制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内容与2023年环境监测方案相比无重大变更,该方案已上传至排污许可证系统。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各子公司一直注重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致力于建设成为环境友好与资源节约型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产业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各项污染物治理及减排措施,强化日常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2024年上半年,公司防治污染设施水膜除尘及循环水池设施运行正常,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管控,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与排放标准要求。
公司设有专职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每年都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公司排放的污染物,建立环境安全应急预案报当地环境生态分局备案,按照当地环境生态分局的要求,按时完成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月度及年度执行报告和环境保护税的缴纳,按国家规定设置排放标示牌。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公司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挂包点暖里村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为挂钩联系点景谷县威远镇暖里村的发展做实事。公司继续与暖里村开展合作造林采伐,通过采伐合作造林林木,共同分享造林成果,农户还获得了劳务增收。同时,公司在全县开展合作造林伐区采伐6个,涉及到正兴镇等4个乡镇,通过合作造林的开发利用,辐射性拉动当地山区、半山区经济发展,农民增收。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周大福投资 | 注1 | 2018年7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注2 | 2018年7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3 | 2018年7月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交易对方崔会军、王兰存 | 注4 | 2023年1月13日 | 是 | 2023、2024、2025年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景谷林业 | 注5 | 2023年1月13日 | 否 | 注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6 | 2023年1月13日 | 是 | 注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7 | 2023年1月13日 | 是 | 注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8 | 2023年1月13日 | 否 | 注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景谷林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注9 | 2023年1月13日 | 否 | 注9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10 | 2023年1月13日 | 是 | 注1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11 | 2023年1月13日 | 否 | 注1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12 | 2023年1月13日 | 是 | 注1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13 | 2023年1月13日 | 否 | 注1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周大福投资 | 注14 | 2023年1月13日 | 否 | 注1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注15 | 2023年1月13日 | 是 | 注1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16 | 2023年1月13日 | 是 | 注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17 | 2023年1月13日 | 是 | 注1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18 | 2023年1月13日 | 否 | 注1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19 | 2023年1月13日 | 否 | 注19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注20 | 2023年1月13日 | 否 | 注2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注21 | 2023年1月13日 | 否 | 注2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22 | 2023年1月13日 | 否 | 注2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交易对方崔会军、王兰存、京保基金、技改基金 | 注23 | 2023年1月13日 | 否 | 注2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24 | 2023年1月13日 | 否 | 注2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25 | 2023年1月13日 | 否 | 注2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标的公司汇银木业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注26 | 2023年1月13日 | 否 | 注2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交易对方崔会军、王兰存 | 注27 | 2023年1月13日 | 是 | 注2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28 | 2023年1月13日 | 是 | 注2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29 | 2023年1月13日 | 否 | 注29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注30 | 2023年2月20日 | 是 | 注3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景谷林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31 | 2024年4月26日 | 否 | 注3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景谷林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32 | 2024年4月26日 | 否 | 注3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景谷林业 | 注33 | 2024年4月26日 | 否 | 注3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周大福投资 | 注34 | 2024年4月26日 | 否 | 注3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周大福投资 | 注35 | 2024年4月26日 | 否 | 注3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
1、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对其全部资产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资产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不存在混合经营、资产不明晰的情形。
2、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上市公司将继续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完全独立。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任职并领取薪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3、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上市公
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能够依法独立纳税,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体系,有独立开展经营业务的资产、人员、技术和场地,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不会产生影响。
注2:为避免周大福投资与上市公司之间构成同业竞争关系,周大福投资已经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郑家纯先生及上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本公司与景谷林业存在实质的股权控制关系期间:
1、如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上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形成竞争关系,相关方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
2、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未来拟从事的业务与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上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相关方届时将以适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相关企业股权或终止上述业务运营)解决;
3、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上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上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同时,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督促与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和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约束”。
注3:为避免和规范周大福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能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周大福投资已经作出如下承诺:
“1、尽量避免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利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谋求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将赔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注4:交易对方崔会军、王兰存承诺汇银木业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净利润分别为4,353万元、5,767万元和6,404万元,2023年至2025年三年累计承诺的净利润为16,524.00万元。
汇银木业2023年、2024年、2025年各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以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对汇银木业该年度进行审计得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准。
注5: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资料信息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2、本公司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6: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与承诺:
“1、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上交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况。
2、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4、若因上述承诺内容不真实或本公司违反以上任何事项,并导致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遭受损失,本公司将对此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注7: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情形的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注8: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有效整合标的公司,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鉴于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类型相同或相似,标的公司在收购后与上市公司能够产生协同效应。为了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绩效以及更好地发挥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从管理、业务、资产等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整合,最大化发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公司治理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完善投资决策程序,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管理效能,全面有效提升公司经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3、优化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章程及制度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分配形式、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调整机制以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并在充分听取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
回报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注9: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本人承诺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资料信息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2、本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景谷林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10: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与承诺:
“1、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上交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况。
2、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4、若因上述承诺内容不真实或本人违反以上任何事项,并导致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遭受损失,本人将对此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注11:关于本次重组事项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的期间内,本人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
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本人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注12: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情形的承诺:
“本人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注13: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对公司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本人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3、本人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6、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担补偿责任;
7、承诺函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上市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4: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资料信息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2、本公司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公司在景谷林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注15:关于本次重组事项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的期间内,本公司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期间如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本公司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安排进行。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注16: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与承诺:
“1、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本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受到上交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况。
2、本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4、若因上述承诺内容不真实或本公司违反以上任何事项,并导致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遭受损失,本公司将对此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的全部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注17: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情形的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注18: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1、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的资产将严格分开,确保上市公司完全独立经营;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等内容的规定,保证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2、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及/或领薪。本公司将确保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部门独立和财务核算体系独立;上市公司独立核算,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的银行基本账户和其他结算账户,不存在与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独立和完整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并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本公司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若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将由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19: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违规占用或转移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2、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预防和杜绝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发生,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资源,不实施损害或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的规定,规范涉及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行为。
4、若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股东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2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景谷林业存在实质的控制关系期间:
1、如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形成竞争关系,相关方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
2、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未来拟从事的业务与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相关方届时将以适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相关企业股权或终止上述业务运营)解决;
3、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本公司、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前述各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同时,本公司将督促与本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约束”。
注21: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尽量避免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谋求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关联方违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将赔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注22: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该等规定,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若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注23: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在本次重组中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信息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承诺向其提供的全部资料、所作出的全部说明、陈述均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人/本合伙企业在本次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人/本合伙企业在本次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人/本合伙企业在景谷林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注24:关于标的资产完整性的承诺:
“1、汇银木业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依法或依公司章程应当终止的情形;汇银木业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本人/本合伙企业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人/本合伙企业作为汇银木业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2、本人/本合伙企业均合法持有汇银木业股权,股权权属清晰,本人/本合伙企业持有的汇银木业股权均为本人/本合伙企业以自有资金出资形成,不存在信托安排、股权代持或类似安排,除崔会军、王兰存将其持有的汇银木业51%股权向景谷林业进行质押外,本人/本合伙企业持有的汇银木业股权未设定其他他项权利,未被相关有权部门实施冻结、扣押、查封等措施,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3、本人/本合伙企业签署的文件或协议及汇银木业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及其签署的文件或协议中不存在阻碍本人/本合伙企业向景谷林业转让本人/本合伙企业所持汇银木业股权的限制性条款”。
注25: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情形的承诺:
“本人/本合伙企业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
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注26: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本公司/本人承诺向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及上市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资料信息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本公司/本人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承诺向其提供的全部资料、所作出的全部说明、陈述均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公司/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公司/本人在本次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本公司/本人在景谷林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注27:关于标的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承诺: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汇银木业不存在重大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除唐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唐国土资罚决字[2018]7-0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外,汇银木业不存在其他行政处罚。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汇银木业不存在可预见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注28:关于标的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承诺: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汇银木业不存在重大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除唐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唐国土资罚决字[2018]7-0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外,汇银木业不存在其他行政处罚。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汇银木业不存在可预见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注29: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不通过委托持股等任何方式隐藏关联关系或将关联方非关联化,规避景谷林业对于关联关系的认定。
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景谷林业或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非必要的交易。对于合理的业务交易,以及其他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交易,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严格遵循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依法签订规范的交易协议;相关交易条款、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条款、合理价格确定,保证交易条款和价格具有公允性,不要求景谷林业或其下属公司延长信用期、增加信用额度;不利用该类交易非法转移景谷林业或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该类交易虚增景谷林业或其下属子公司的营业收入或利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
事任何损害景谷林业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本承诺在景谷林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将本人及本人关联方认定为景谷林业或其下属子公司关联方期间内持续有效。
4、本人承诺促使本人关联方遵守本承诺函,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赔偿景谷林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本人承诺对本人关联方、本承诺函其他方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注3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本人在持有汇银木业及/或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附属公司”)股权、本次重组业绩承诺期间、在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两年内:
1、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合作经营、拥有相关主体的股权或其它权益、委托他人代持相关主体的股权或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业务内容相同、相似的业务活动,不在同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实体任职或担任顾问,不以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以外的名义为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的客户提供任何产品、服务。王兰存或其近亲属投资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并在该公司任职,以及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正常向其客户提供产品、服务除外,王兰存还应促使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遵守与汇银木业签署的关于避免竞争关系或利益冲突的《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
2、本人/本人的关联方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景谷林业,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景谷林业或促使本人的关联方将该商业机会让予景谷林业。
3、如果本人/本人的关联方将来出现所投资的全资、控股企业实际从事的业务与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构成竞争的情况,本人同意将该等业务通过有效方式纳入景谷林业经营或促使本人的关联方将该等业务通过有效方式纳入景谷林业经营;景谷林业有权随时要求本人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股份或要求本人促使本人的关联方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股份,本人将给予或本人将促使本人的关联方给予景谷林业对该等股权/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
4、本人将促使本人的关联方遵守本承诺函,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违反本承诺函所获得的经营利润(如有)将归景谷林业所有,并将赔偿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景谷林业无法收取本人关联方的全部收益或赔偿,本人将就该部分对景谷林业进行赔偿。同时,本人将不可撤销地授权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从当年及其后年度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和应付本人薪酬、津贴等中扣留与上述收益和损失相等金额的款项归景谷林业所有,直至本人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并弥补完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的损失。
5、本人对本承诺函另一承诺方应当对景谷林业及/或其附属公司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6、本承诺函中“关联方”的范围参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注31: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32: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实际控制人郑家纯先生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33:景谷林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注34:周大福投资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事宜承诺如下:
“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并同意配合景谷林业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若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结束后,在锁定期限内,由于景谷林业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周大福投资增加持有景谷林业本次发行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约定。
上述限售期满后,周大福投资减持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需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规定执行。”
注35:周大福投资对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资金来源事宜承诺如下:
“本次认购的资金均为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认购的股票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本次认购的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结构化安排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景谷林业或其子公司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也不存在接受景谷林业或其子公司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持股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在2024年度内拟与关联方欧美木业及盈格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汇银木业对2024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不含税)。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024年1-6月,汇银木业与欧美木业共发生销售额187.15万元(不含税),与盈格迪共发生销售额0万元,上述销售额合计为187.15万元(不含税)。
2、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为向其股东景谷林业、崔会军、王兰存偿还借款,以及满足汇银木业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在2023年向沧州银行白沟新城支行申请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和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汇银木业以其不动产、设备为其2亿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汇银木业的股东崔会军、王兰存为汇银木业2亿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出于谨慎考虑,公司认定崔会军、王兰存为公司关联方,崔会军、王兰存为汇银木业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及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及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截止2023年末,汇银木业已完成与沧州银行白沟新城支行签署的所有借款合同项下共计2亿元人民币的提款;汇银木业基于当前经营和资金情况,尚未启动向汇银木业申请5,000万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的工作。
截止本报告期末,汇银木业与沧州银行白沟新城支行签署的所有借款合同项下已归还本金2,270万元及利息1,071.91万元,尚有借款本金余额17,730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请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项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四)投资状况分析第1条“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为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签署了《借款合同》,公司向周大福投资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一年,即自2022年5月30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止,借款期限内免收借款利息,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与周大福投资协商确定,对前述借款展期一年,展期期限为自2023年5月30日起至2024年5月29日止,借款利息为3.6%/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偿还上述借款本金1,500万元,剩余本金3,500万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顺利开展,公司与周大福投资再次申请展期一年,展期期限为自2024年5月30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止,展期借款利息为 3.45%/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再次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
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申请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借款金额以公司实际提款金额为准。公司可以在此额度内分期申请提款,借款年利率为2.75%,借款期限为五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并签署有关合同文本及文件。 2022年公司提款金额为1.839亿元,2023年公司提款金额为1.493亿元,2024年1-6月公司提款金额为0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共计提款3.332亿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已偿还上述借款本金9,378.90万元,剩余本金23,944.47万元。 | 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公告编号:2022-064)。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87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 0 | 71,389,900 | 55.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杭州磁晅沛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2,078,153 | 9.31 | 质押 | 3,238,773 | 其他 | |
谢志敏 | 0 | 2,677,786 | 2.06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吴达 | 0 | 1,845,000 | 1.42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朱立锋 | -422,500 | 1,167,676 | 0.9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胡月婷 | 0 | 780,000 | 0.6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王坚宏 | -435,188 | 650,000 | 0.5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洪娟利 | 309,300 | 560,000 | 0.43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胡永明 | 186,600 | 516,600 | 0.4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招健 | 2,600 | 483,100 | 0.37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 71,38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389,900 |
杭州磁晅沛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78,153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78,153 |
谢志敏 | 2,677,786 | 人民币普通股 | 2,677,786 |
吴达 | 1,84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5,000 |
朱立锋 | 1,167,67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7,676 |
胡月婷 | 7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80,000 |
王坚宏 | 6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0,000 |
洪娟利 | 5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0,000 |
胡永明 | 516,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6,600 |
招健 | 483,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3,1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周大福投资与磁晅沛曈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洪娟利 | 新增 | 0 | 0 | 0 | 0 |
胡永明 | 新增 | 0 | 0 | 0 | 0 |
李华锋 | 退出 | 0 | 0 | 0 | 0 |
罗新群 | 退出 | 0 | 0 | 0 | 0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5,281,728.06 | 58,617,956.0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950,000.00 | |
应收账款 | 七、5 | 100,629,963.15 | 90,349,420.21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614,612.30 | 5,422,944.05 |
预付款项 | 七、8 | 6,746,618.46 | 5,696,391.4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126,349.19 | 1,783,318.4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291,836,608.58 | 255,763,322.6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9,387,362.76 | 7,779,760.92 |
流动资产合计 | 427,573,242.50 | 425,413,113.76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19,988,207.02 | 331,767,594.22 |
在建工程 | 七、22 | 31,262,275.06 | 30,883,345.6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6,249,815.51 | 7,452,342.03 |
无形资产 | 七、26 | 87,601,006.49 | 89,932,418.7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90,807,214.00 | 91,166,746.73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64,238.94 | 36,267.7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302.77 | 18,176.5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4,480,131.78 | 2,612,693.7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40,453,191.57 | 553,869,585.44 | |
资产总计 | 968,026,434.07 | 979,282,699.2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46,830,070.33 | 25,760,766.15 |
预收款项 | 七、37 | 1,699,121.31 | 1,804,519.36 |
合同负债 | 七、38 | 4,421,682.65 | 8,632,410.5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5,688,654.23 | 17,167,449.53 |
应交税费 | 七、40 | 1,354,327.16 | 1,337,764.5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54,883,653.07 | 55,592,575.61 |
其中:应付利息 | 七、41 | 7,267,546.96 | 7,267,546.96 |
应付股利 | 七、41 | 1,104,960.50 | 1,104,960.5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3,258,267.66 | 26,834,543.97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716,038.62 | 755,035.53 |
流动负债合计 | 171,851,815.03 | 137,885,065.1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56,600,000.00 | 170,95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4,286,917.91 | 5,579,062.61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265,547,957.68 | 284,666,309.6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900,000.00 | 90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873,346.81 | 13,578,312.9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7,051,611.27 | 7,564,686.35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47,259,833.67 | 483,238,371.51 | |
负债合计 | 619,111,648.70 | 621,123,436.7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29,800,000.00 | 129,8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473,170,848.23 | 471,744,988.2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
专项储备 | 七、58 | 1,998,332.14 | 1,662,322.10 |
盈余公积 | 七、59 | 13,786,380.32 | 13,786,380.3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460,619,190.63 | -452,423,301.9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8,136,370.06 | 164,570,388.71 | |
少数股东权益 | 190,778,415.31 | 193,588,873.7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48,914,785.37 | 358,159,262.5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68,026,434.07 | 979,282,699.20 |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723,278.86 | 731,265.7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5,321,602.33 | 2,918,730.5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97,202.23 | 40,156.16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37,319,037.61 | 43,313,950.3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43,962,458.85 | 144,899,877.8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08,201.77 | 2,633,143.36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2,031,781.65 | 194,537,124.0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347,262,203.67 | 321,398,839.6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268,524.27 | 3,336,072.16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742,905.59 | 58,273.66 | |
无形资产 | 12,802,327.83 | 13,325,035.8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02.9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65,076,664.32 | 338,118,221.32 | |
资产总计 | 557,108,445.97 | 532,655,345.3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188,848.21 | 4,613,096.62 | |
预收款项 | 1,095,203.94 | 1,091,955.44 | |
合同负债 | 752,810.90 | 3,785,340.51 | |
应付职工薪酬 | 8,556,004.77 | 9,401,941.70 | |
应交税费 | 388,531.69 | 351,210.87 | |
其他应付款 | 69,857,686.15 | 68,456,981.34 | |
其中:应付利息 | 7,267,546.96 | 7,267,546.96 | |
应付股利 | 1,104,960.50 | 1,104,960.5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4,100,332.20 | 203,991.82 | |
流动负债合计 | 88,939,417.86 | 87,904,518.3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707,598.01 | ||
长期应付款 | 261,484,192.00 | 261,484,192.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900,000.00 | 90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64,091,790.01 | 262,384,192.00 | |
负债合计 | 353,031,207.87 | 350,288,710.3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9,800,000.00 | 129,8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73,170,848.23 | 471,744,988.2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3,786,380.32 | 13,786,380.32 | |
未分配利润 | -412,679,990.45 | -432,964,733.5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4,077,238.10 | 182,366,635.0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57,108,445.97 | 532,655,345.33 |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224,345,766.93 | 248,291,747.40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24,345,766.93 | 248,291,747.4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41,383,385.54 | 240,627,231.5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12,881,906.79 | 212,432,404.6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476,430.24 | 1,732,667.73 |
销售费用 | 七、63 | 1,211,517.95 | 503,492.55 |
管理费用 | 七、64 | 16,429,739.87 | 18,541,118.79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七、66 | 9,383,790.69 | 7,417,547.75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10,268,119.23 | 7,679,542.69 |
利息收入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230,836.13 | 5,320,867.6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809,896.6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969,867.87 | 1,147,216.6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063,022.51 | -2,693,113.1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5,147,003.17 | 7,611.4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692,669.69 | 13,256,995.15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49,996.21 | 99,581.07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0,376.48 | 9,304.9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683,049.96 | 13,347,271.2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676,702.83 | -435,593.1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006,347.13 | 13,782,864.3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006,347.13 | 13,782,864.3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95,888.65 | 2,931,618.8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10,458.48 | 10,851,245.5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1,745.9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1,745.9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1,745.9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21,745.90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006,347.13 | 13,904,610.2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195,888.65 | 3,053,364.7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10,458.48 | 10,851,245.5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3 | 0.02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3 | 0.02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8,267,902.03 | 11,717,524.82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6,310,163.76 | 7,782,933.57 |
税金及附加 | 176,144.21 | 185,981.14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5,312,766.48 | 9,037,402.31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5,564,122.94 | 3,878,864.37 |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2,292,351.3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4,268,042.81 | 1,509,973.0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622.1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148,321.7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321,069.22 | -5,367,954.32 | |
加:营业外收入 | 275.00 | 98,875.22 | |
减:营业外支出 | 37,304.07 | 2,470.6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0,284,040.15 | -5,271,549.70 | |
减:所得税费用 | -702.9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284,743.11 | -5,271,549.7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284,743.11 | -5,271,549.7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0,284,743.11 | -5,271,549.7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6 | -0.04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6 | -0.041 |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7,688,611.10 | 275,275,796.7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141,167.97 | 4,798,127.9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1,899,484.97 | 7,988,788.8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1,729,264.04 | 288,062,713.5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10,651,465.27 | 221,793,860.0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3,684,880.62 | 19,332,875.1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470,575.08 | 9,249,724.1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5,291,503.72 | 8,159,286.5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7,098,424.69 | 258,535,745.8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9(1) | -15,369,160.65 | 29,526,967.6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07,186.3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07,186.3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668,518.28 | 11,040,889.4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30,160,489.55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68,518.28 | 141,201,378.9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61,331.92 | -141,201,378.9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9,333,672.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9,333,672.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6,350,000.00 | 2,656,88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755,735.68 | 4,869,391.7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0.00 | 191,231,496.8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405,735.68 | 198,757,768.5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405,735.68 | 150,575,903.4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29 | 97,450.0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1) | -43,336,227.96 | 38,998,942.1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1) | 58,617,956.02 | 27,225,079.8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4) | 15,281,728.06 | 66,224,021.99 |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747,813.20 | 9,926,697.2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776,670.47 | 9,436,031.2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524,483.67 | 19,362,728.4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036,703.80 | 11,589,247.6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6,660.00 | 5,750.0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0,490.38 | 365,510.3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591,328.75 | 10,123,610.0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745,182.93 | 22,084,118.0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779,300.74 | -2,721,389.6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79,634.3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7,289,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79,634.36 | 97,289,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558.00 | 110,676.1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9,333,672.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863,364.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866,922.00 | 149,444,348.1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787,287.64 | -52,155,348.1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9,333,672.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9,333,672.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3,789,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789,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544,672.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992,013.10 | 667,934.2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31,265.76 | 3,745,197.3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23,278.86 | 4,413,131.58 |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9,800,000.00 | 471,744,988.27 | 1,662,322.10 | 13,786,380.32 | -452,423,301.98 | 164,570,388.71 | 193,588,873.79 | 358,159,262.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9,800,000.00 | 471,744,988.27 | 1,662,322.10 | 13,786,380.32 | -452,423,301.98 | 164,570,388.71 | 193,588,873.79 | 358,159,262.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1,425,859.96 | - | 336,010.04 | - | -8,195,888.65 | -6,434,018.65 | -2,810,458.48 | -9,244,477.1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195,888.65 | -8,195,888.65 | -2,810,458.48 | -11,006,347.1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36,010.04 | 336,010.04 | 336,010.04 | ||||||||||||
1.本期提取 | 366,300.36 | 366,300.36 | 366,300.36 | ||||||||||||
2.本期使用 | 30,290.32 | 30,290.32 | 30,290.32 | ||||||||||||
(六)其他 | 1,425,859.96 | 1,425,859.96 | 1,425,859.96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9,800,000.00 | 473,170,848.23 | - | 1,998,332.14 | 13,786,380.32 | -460,619,190.63 | 158,136,370.06 | 190,778,415.31 | 348,914,785.37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9,800,000.00 | 467,273,395.90 | 185,719.12 | 896,550.32 | 13,786,380.32 | -458,753,377.00 | 153,188,668.66 | 153,188,668.6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7,456.76 | 7,456.76 | 7,456.76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9,800,000.00 | 467,273,395.90 | 185,719.12 | 896,550.32 | 13,786,380.32 | -458,745,920.24 | 153,196,125.42 | 153,196,125.4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900,208.34 | 121,745.90 | 410,395.36 | - | 2,931,618.87 | 4,363,968.47 | 181,102,737.29 | 185,466,705.76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1,745.90 | 2,931,618.87 | 3,053,364.77 | 10,851,245.50 | 13,904,610.2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00,208.34 | 900,208.34 | 170,251,491.79 | 171,151,700.1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170,251,491.79 | 170,251,491.79 | ||||||||||||
4.其他 | 900,208.34 | 900,208.34 | 900,208.34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10,395.36 | 410,395.36 | 410,395.36 |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1.本期提取 | 427,330.26 | 427,330.26 | 427,330.26 | ||||||||||||
2.本期使用 | 16,934.90 | 16,934.90 | 16,934.90 | ||||||||||||
(六)其他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9,800,000.00 | 468,173,604.24 | 307,465.02 | 1,306,945.68 | 13,786,380.32 | -455,814,301.37 | 157,560,093.89 | 181,102,737.29 | 338,662,831.18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9,800,000.00 | 471,744,988.27 | 13,786,380.32 | -432,964,733.56 | 182,366,635.0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9,800,000.00 | 471,744,988.27 | 13,786,380.32 | -432,964,733.56 | 182,366,635.0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1,425,859.96 | - | - | - | - | 20,284,743.11 | 21,710,603.07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284,743.11 | 20,284,743.1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425,859.96 | 1,425,859.96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9,800,000.00 | - | - | - | 473,170,848.23 | - | - | - | 13,786,380.32 | -412,679,990.45 | 204,077,238.10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9,800,000.00 | 467,273,395.90 | 13,786,380.32 | -419,040,240.93 | 191,819,535.2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9,800,000.00 | - | - | - | 467,273,395.90 | - | - | - | 13,786,380.32 | -419,040,240.93 | 191,819,535.2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00,208.34 | -5,271,549.70 | -4,371,341.3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271,549.70 | -5,271,549.7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00,208.34 | 900,208.3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900,208.34 | 900,208.34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9,800,000.00 | 468,173,604.24 | 13,786,380.32 | -424,311,790.63 | 187,448,193.93 |
公司负责人:吴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坚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琳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1999年2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复(1999)10号文批准,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企业总公司、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景谷泰裕建材有限公司、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投资有限公司、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糖业企业总公司联合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2000年8月25日成功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每股5.19元,募集资金总额19,590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10,500万元。
2006年8月,根据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决议,审议通过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4,00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持有10股转增6.2股。转增后股本变更为12,980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2,980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纸路201号,法定代表人为吴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0000709835283M。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人造板产品、林化产品、营林造林、林木采伐等业务。
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9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0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管理层对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与核心竞争力未发生改变,未来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公司正在按计划
推进与控股股东的再融资方案,以获取权益资金支持,优化资本结构、降低债务负担,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故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根据集团内经营业务的不同,本集团营业周期划分情况如下:
(1)本集团从事的营林造林业务,由于林木类资产生长抚育的周期较长,正常营业周期超过一年。
(2)本集团从事的人造板生产销售、林化产品生产销售等业务,以12个月作为营业周期。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合同资产/合同负债/预收账款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单项变动金额占期初余额的10%以上,且变动原值超过100万元。 |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 | 单项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占在建工程期末余额的10%以上,或单项在建工程本期发生额占总发生额的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重要的单项无形资产 | 单项无形资产期末余额占无形资产期末余额的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 单项金额占期末逾期应付利息的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占期末余额的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 |
收到/支付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单笔发生额占总发生额的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金额占所有者权益总额10%以 |
上 | |
重大承诺事项/重大或有事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 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占期末资产总额10%以上;或对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占期末净资产总额的10%以上;或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当期利润总额10%以上。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
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7、(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其中,本集团享有现时权利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集团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集团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集团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
本集团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集团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集团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集团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
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当月第一天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的折算方法和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年的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8)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减值损失。
①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③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④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⑤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A.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等级较低银行 | |
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除银行外的其他企业,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账龄计算方法: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 |
兑汇票结算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的账龄连续计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各类应收款项,账龄按被购买方初始确认时间连续计算。
B.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 |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由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的,账龄自对应的合同资产初始确认日起连续计算;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的账龄连续计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各类应收款项,账龄按被购买方初始确认时间连续计算。 |
合同资产: |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合同资产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计算规则同应收账款。 |
C.应收款项融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 |
D.其他应收款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债务人以商 |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业承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的,应收票据的账龄连续计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各类应收款项,账龄按被购买方初始确认时间连续计算。 |
E.长期应收款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长期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由合同资产转为长期应收款的,账龄自对应的合同资产初始确认日起连续计算;债务人以商业承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的,应收票据的账龄连续计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各类应收款项,账龄按被购买方初始确认时间连续计算。 |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上述 11.金融工具下(8)金融资产减值。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上述 11.金融工具下(8)金融资产减值。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上述 11.金融工具下(8)金融资产减值。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上述 11.金融工具下(8)金融资产减值。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原材料、在产品、周转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根据存货品类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发出计价方法,除林化产品按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外,其余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其余存货在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由于本集团存货数量繁多、单价较低,因此按存货类别不同计算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中,枝丫材、锯末等用以生产刨花板、纤维板的木质原材料为实地盘存制。其余存货均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3-45 | 3%-5% | 2.11%-32.33%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2-30 | 3%-5% | 3.17%-48.50%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2-12 | 3%-5% | 7.92%-48.50%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6 | 5% | 15.83%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不同类别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结转固定资产标准 |
房屋及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 (2)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公司工程管理人员会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完成初步验收,可以投入或实际已投入使用。 |
需安装调试的生产线(机器设备组合) | (1)单个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调试完毕。 (2)联合试车完成,并带料运行200个小时。 (3)调试后的生产线能够在三个月内稳定产出合格产品。 (4)经公司会同生产厂家等设备制造安装单位完成验收。 |
需安装调试的单项生产用机器设备 | (1)安装调试完成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2)能与其他设备配合,稳定带料运行100小时。 |
在建工程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已发生的成本情况,以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且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消耗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本集团持有的生物资产主要是用材林。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郁闭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郁闭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或出售时,采用蓄积量比例法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资产负债表日,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采用与确认存货跌价准备一致的方法计算确认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如果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考虑是否发生减值,发生减值时先计提减值准备,再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确定。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本集团所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客户资源、合同权益等。其中,土地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使用年限为使用寿命;购入的软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辨认
出的被购买方存在的客户资源、合同权益等无形资产,以购买日预期能够给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年限作为使用寿命。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更新改造费。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
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本集团销售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给予客户的信用账期小于一年,与行业惯例一致,亦不包含重大融资成本,根据产品类别、销售区域、销售模式的不同,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1)人造板产品
人造板类产品主要包括单板、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销售区域 | 销售模式 | 通常包含的合同履约义务 |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
境内销售 | 到厂自提 | 交付商品 | 已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将货物出库交付给前来提货的客户或其指定的承运方,并由其签收确认,控制权转移,本集团于此时确认收入。 |
送货上门 | 运输商品至客户指定地点,交付商品。 | 已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货物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由客户或其指定人员签收确认后,控制权转移,本集团于此时确认收入。 | |
境外销售 | CIF | 运输货物至港口装船,交付商品,运输至客户指定港口 | (1)对于转让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一般在货物装船越过船舷,报关出口并取得报关单、提单的孰晚时点,判断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集团在该时点确认收入。 (2)对于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后,继续提供运输、保险的履约义务,在货物到达目的地港口,客户签收货物时,确认收入。 |
(2)林化产品
林化产品主要包括松香、歧化松香、松节油等。该类产品通常只有到厂自提一种销售模式,本集团在已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将货物出库交付给前来提货的客户或其指定的承运方,并由其签收确认后,判断控制权发生转移,本集团于此时确认收入。
(3)林木产品
林木产品主要包括松木、桉木、其他杂木等。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销售区域 | 销售模式 | 通常包含的合同履约义务 |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
境内销售 | 活立木销售 | 将林地上生长的林木交付给客户,使 | 已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将林地交付给客户,并为客户办妥采伐权证,使客户能够控制林木 |
客户能够合法的采伐林木。 | 采伐时,确认收入。 | |
自伐销售 | 自行组织采伐,并将采伐后的木材运输出山,至市场上销售。 | 已取得货款或收款凭证,将自行采伐的林木交付给客户,取得客户签收的确认单或过磅单时,确认收入。 |
(4)林地流转
林地流转主要系将本集团持有的林地使用权转让给客户,由于林地流转程序、行政审批手续较为复杂,且测绘面积与最终交割过户面积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通常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①与客户签订了合同;②将林地实际交付给客户;③为客户办理了林地过户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证交付给客户;④已取得林地转让款或收款权利;⑤双方已结算确认。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当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时,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
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直线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
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本集团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等。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四、16 “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人民币40,000元的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1)经营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安全生产费用:
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本集团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施工劳务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3%、5%、6%、9%、13% | 应税销售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7%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企业所得税 | 25%、20%、15% | 应纳税所得额 |
教育费附加 | 3%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25 |
景谷永恒木业有限公司 | 25 |
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 | 25 |
福港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 20 |
欣麻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 20 |
成都缇尚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福誉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20 |
唐县九森木业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本公司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三十五)项,本公司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本公司属于从事林业的农业生产者单位,生产的林木产品属于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本公司属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纳税人,通过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林产品的采集、初级林产品加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子公司福誉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成都缇尚新材料有限公司、欣麻科技(昆明)有限公司、福港能源(上海)有限公司、唐县九森木业有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能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根据《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40号)文件,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农林三剩物、次小薪材等作为原料生产刨花板和纤维板,依法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90%的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农林三剩物、次小薪材等为原料生产刨花板和纤维板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15,281,728.06 | 58,617,956.02 |
其他货币资金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15,281,728.06 | 58,617,956.0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950,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950,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00,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000,000.0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00,000.00 | 100 | 50,000.00 | 5.00 | 950,000.00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000,000.00 | 100 | 50,000.00 | 5.00 | 95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 | / | 50,000.00 | / | 950,000.00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00,000.00 | 50,000.00 | 5.00 |
合计 | 1,000,000.00 | 50,000.0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银行承兑汇票 | 50,000.00 | 50,000.00 | ||||
合计 | 50,000.00 | 50,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99,377,225.42 | 93,629,335.96 |
1年以内小计 | 99,377,225.42 | 93,629,335.96 |
1至2年 | 7,520,472.96 | 2,303,303.75 |
2至3年 | 208,640.58 | 52,896.00 |
3至4年 | 47,696.00 | 47,696.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5,301,833.95 | 5,301,833.95 |
合计 | 112,455,868.91 | 101,335,065.6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34,439.47 | 0.74 | 834,439.47 | 100.00 | 834,439.47 | 0.82 | 834,439.47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1,621,429.44 | 99.26 | 10,991,466.29 | 9.85 | 100,629,963.15 | 100,500,626.19 | 99.18 | 10,151,205.98 | 10.10 | 90,349,420.21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11,621,429.44 | 99.26 | 10,991,466.29 | 9.85 | 100,629,963.15 | 100,500,626.19 | 99.18 | 10,151,205.98 | 10.10 | 90,349,420.21 |
合计 | 112,455,868.91 | / | 11,825,905.76 | / | 100,629,963.15 | 101,335,065.66 | / | 10,985,645.45 | / | 90,349,420.2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王姓自然人 | 793,043.47 | 793,043.4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沈阳格简木业有限公司 | 41,396.00 | 41,396.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834,439.47 | 834,439.47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9,377,225.42 | 4,968,861.27 | 5.00 |
1至2年 | 6,727,429.49 | 672,742.95 | 10.00 |
2至3年 | 208,640.58 | 41,728.12 | 20.00 |
3至4年 | 6,300.00 | 6,300.00 | 100.00 |
4至5年 | 100.00 | ||
5年以上 | 5,301,833.95 | 5,301,833.95 | 100.00 |
合计 | 111,621,429.44 | 10,991,466.2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10,151,205.98 | 840,260.31 | 10,991,466.29 | |||
单项计提 | 834,439.47 | 834,439.47 | ||||
合计 | 10,985,645.45 | 840,260.31 | 11,825,905.7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黎明文仪家具有限公司 | 10,182,405.93 | 10,182,405.93 | 9.05 | 509,120.30 | |
唐山森江木业有限公司 | 9,064,965.70 | 9,064,965.70 | 8.06 | 516,264.90 | |
景谷松晖商贸有限公司 | 6,038,213.75 | 6,038,213.75 | 5.37 | 301,910.69 | |
郑州新鑫华木业有限公司 | 5,523,527.70 | 5,523,527.70 | 4.91 | 423,004.74 | |
PROWOOD (CAMBODIA) FLOORING CO.,LTD | 4,432,492.68 | 4,432,492.68 | 3.94 | 221,624.63 | |
合计 | 35,241,605.76 | 35,241,605.76 | 31.33 | 1,971,925.26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614,612.30 | 5,422,944.05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614,612.30 | 5,422,944.05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614,612.30 | 5,422,944.05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背书转让 | 12,212,494.18 | |
合计 | 12,212,494.18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671,417.67 | 98.89 | 5,696,391.42 | 100.00 |
1至2年 | 75,200.79 | 1.11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6,746,618.46 | 100.00 | 5,696,391.4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逐步支付中。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河北国华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第三分公司 | 1,881,377.00 | 27.89 |
石家庄旺农贸易有限公司 | 606,976.98 | 9.00 |
河北天鼓鑫宇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 583,504.42 | 8.65 |
敦化市拜特科技有限公司 | 530,000.00 | 7.86 |
唐县众泉供水有限公司 | 400,000.00 | 5.93 |
合计 | 4,001,858.40 | 59.3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126,349.19 | 1,783,318.45 |
合计 | 2,126,349.19 | 1,783,318.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708,187.71 | 1,268,971.05 |
1年以内小计 | 1,708,187.71 | 1,268,971.05 |
1至2年 | 185,942.73 | 452,973.39 |
2至3年 | 463,102.39 | 212,649.89 |
3至4年 | 5,492.20 | 5,492.20 |
4至5年 | 255,331.24 | 255,331.24 |
5年以上 | 34,923,030.74 | 34,923,030.94 |
合计 | 37,541,087.01 | 37,118,448.7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6,926,281.75 | 16,966,593.75 |
代收代付款 | 14,324,634.99 | 14,215,020.78 |
押金及保证金 | 4,402,315.24 | 4,519,062.51 |
其他 | 1,887,855.03 | 1,417,771.67 |
合计 | 37,541,087.01 | 37,118,448.7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56,768.08 | 35,178,362.18 | 35,335,130.2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9,607.56 | 79,607.5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236,375.64 | 35,178,362.18 | 35,414,737.8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计提 | 35,335,130.26 | 79,607.56 | 35,414,737.82 | |||
合计 | 35,335,130.26 | 79,607.56 | 35,414,737.8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唐县长古城镇长古城村村民委员会 | 9,657,274.00 | 25.72 | 代收代付款 | 5年以上 | 9,657,274.00 |
唐县长古城镇大庄子村村民委员会 | 3,125,452.00 | 8.33 | 代收代付款 | 5年以上 | 3,125,452.00 |
基建拨款 | 1,968,000.00 | 5.24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1,968,000.00 |
江城松香厂 | 1,576,907.46 | 4.20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1,576,907.46 |
地区林业局 | 1,000,000.00 | 2.66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1,000,000.00 |
景谷县土地局 | 1,000,000.00 | 2.66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1,000,000.00 |
合计 | 18,327,633.46 | 48.81 | / | / | 18,327,633.46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4,627,299.99 | 744,822.08 | 33,882,477.91 | 26,375,966.32 | 744,822.08 | 25,631,144.24 |
在产品 | 76,140.33 | 76,140.33 | 16,336.64 | 16,336.64 | ||
库存商品 | 98,537,495.25 | 971,554.08 | 97,565,941.17 | 67,937,708.24 | 268,064.30 | 67,669,643.94 |
周转材料 | 13,417,273.68 | 13,417,273.68 | 14,028,869.58 | 14,028,869.58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150,592,726.33 | 4,057,948.99 | 146,534,777.34 | 151,526,742.03 | 4,057,948.99 | 147,468,793.04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359,998.15 | 359,998.15 | 948,535.25 | 948,535.25 | ||
合计 | 297,610,933.73 | 5,774,325.15 | 291,836,608.58 | 260,834,158.06 | 5,070,835.37 | 255,763,322.69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744,822.08 | 744,822.08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268,064.30 | 703,489.78 | 971,554.08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4,057,948.99 | 4,057,948.99 | ||||
合计 | 5,070,835.37 | 703,489.78 | 5,774,325.15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期末留抵进项税 | 3,220,306.84 | 3,964,382.05 |
预付中介服务费 | 2,220,603.77 | 2,220,603.77 |
未开票进项税 | 3,945,340.75 | 1,299,989.98 |
待认证进项税 | 1,111.40 | 294,583.93 |
预缴税款 | 201.19 | |
长期应收款应计利息 | ||
合计 | 9,387,362.76 | 7,779,760.92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19,988,207.02 | 331,767,594.2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19,988,207.02 | 331,767,594.22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0,909,749.90 | 250,383,404.93 | 5,782,072.56 | 1,884,620.25 | 418,959,847.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22,126.76 | 18,167.33 | 2,940,294.09 | ||
(1)购置 | 1,637,186.28 | 18,167.33 | 2,940,294.0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284,940.4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2,882.73 | 48,380.19 | 541,120.15 | 782,383.07 |
(1)处置或报废 | 192,882.73 | 48,380.19 | 541,120.15 | 782,383.07 | |
4.期末余额 | 160,716,867.17 | 253,257,151.50 | 5,259,119.74 | 1,884,620.25 | 421,117,758.6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1,578,179.99 | 40,716,227.73 | 2,213,335.34 | 949,754.71 | 85,457,497.7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53,954.75 | 10,751,021.09 | 593,722.33 | 130,272.68 | 14,628,970.85 |
(1)计提 | 3,153,954.75 | 10,751,021.09 | 593,722.33 | 130,272.68 | 14,628,970.8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8,935.18 | 498,789.90 | 657,725.08 | ||
(1)处置或报废 | 158,935.18 | 498,789.90 | 657,725.08 | ||
4.期末余额 | 44,573,199.56 | 51,467,248.82 | 2,308,267.77 | 1,080,027.39 | 99,428,743.5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412,184.28 | 322,067.37 | - | 504.00 | 1,734,755.65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3,947.55 | 33,947.55 | |||
(1)处置或报废 | 33,947.55 | 33,947.55 | |||
4.期末余额 | 1,378,236.73 | 322,067.37 | - | 504.00 | 1,700,808.1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4,765,430.88 | 201,467,835.31 | 2,950,851.97 | 804,088.86 | 319,988,207.0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7,919,385.63 | 209,345,109.83 | 3,568,737.22 | 934,361.54 | 331,767,594.2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8,066,044.43 | 6,705,966.94 | 1,118,096.17 | 241,981.32 | |
机器设备 | 2,695,126.80 | 2,350,793.69 | 199,320.25 | 145,012.85 | |
合计 | 10,761,171.23 | 9,056,760.63 | 1,317,416.42 | 386,994.18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761,090.30 |
机器设备 | 904,609.19 |
合计 | 1,665,699.49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9,049,938.41 | 未完成验收或相关手续 |
其中:废弃木料2#仓库 | 3,396,269.48 | 未完成验收 |
废弃木料4#仓库 | 2,574,918.22 | 未完成验收 |
废弃木料3#仓库 | 1,976,204.41 | 未完成验收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1,262,275.06 | 30,883,345.68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1,262,275.06 | 30,883,345.68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废弃木料综合利用项目厂房建设工程 | 8,050,563.84 | 8,050,563.84 | 8,050,563.84 | 8,050,563.84 | ||
废弃木料综合利用项目设备安装工程 | 21,701,103.48 | 21,701,103.48 | 20,332,047.64 | 20,332,047.64 | ||
刨花板热压机大修及防火更新改造工程 | - | - | 1,249,621.10 | 1,249,621.10 | ||
密度板热压机防火更新改造工程 | 1,303,222.33 | 1,303,222.33 | 1,251,113.10 | 1,251,113.10 | ||
密度板湿式静电除尘水汽收集池 | 22,172.20 | 22,172.20 |
刨花板废弃木料上料系统 | 87,457.16 | 87,457.16 | ||||
密度板废弃木料上料系统 | 51,618.67 | 51,618.67 | ||||
刨花板铺装机改造202405 | 46,137.38 | 46,137.38 | ||||
合计 | 31,262,275.06 | 31,262,275.06 | 30,883,345.68 | 30,883,345.68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废弃木料综合利用项目厂房建设工程 | 8,050,563.84 | 8,050,563.84 | 自筹 | |||||||||
废弃木料综合利用项目设备安装工程 | 20,332,047.64 | 1,369,055.84 | 21,701,103.48 | 自筹 | ||||||||
刨花板热压机大修及防火更新改造工程 | 1,249,621.10 | 35,319.38 | 1,284,940.48 | - | 自筹 | |||||||
密度板热压机大修及防火更新改造工程 | 1,251,113.1 | 52,109.23 | 1,303,222.33 | 自筹 | ||||||||
合计 | 30,883,345.68 | 1,456,484.45 | 1,284,940.48 | 31,054,889.65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98,236.34 | 7,476,087.31 | 4,862,811.77 | 12,637,135.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43,494.05 | 767,478.25 | 2,810,972.30 | |
(1)租入 | 2,043,494.05 | 767,478.25 | 2,810,972.3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862,811.77 | 4,862,811.77 | ||
(1)租赁变更 | 4,862,811.77 | 4,862,811.77 | ||
4.期末余额 | 2,341,730.39 | 7,476,087.31 | 767,478.25 | 10,585,295.9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39,962.68 | 3,058,053.67 | 1,886,777.04 | 5,184,793.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0,582.54 | 509,172.02 | 115,953.73 | 965,708.29 |
(1)计提 | 340,582.54 | 509,172.02 | 115,953.73 | 965,708.2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15,021.24 | 1,815,021.24 | ||
(1)租赁变更 | 1,815,021.24 | 1,815,021.24 | ||
4.期末余额 | 580,545.22 | 3,567,225.69 | 187,709.53 | 4,335,480.4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61,185.17 | 3,908,861.62 | 579,768.72 | 6,249,815.51 |
2.期初账面价值 | 58,273.66 | 4,418,033.64 | 2,976,034.73 | 7,452,342.03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污染物排放权 | 客户资源 | 合同权益 | 商标及域名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2,807,288.22 | 361,344.16 | 332,550.00 | 4,190,000.00 | 5,393,000.00 | 3,890.00 | 103,088,072.3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3,457.44 | 323,457.44 | |||||
(1)处置 | 323,457.44 | 323,457.44 | |||||
4.期末余额 | 92,483,830.78 | 361,344.16 | 332,550.00 | 4,190,000.00 | 5,393,000.00 | 3,890.00 | 102,764,614.9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1,307,754.86 | 139,177.49 | 133,020.00 | 916,937.82 | 657,682.93 | 1,080.56 | 13,155,653.6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88,458.20 | 7,040.07 | 79,812.00 | 550,162.69 | 394,609.76 | 648.33 | 2,120,731.05 |
(1)计提 | 1,088,458.20 | 7,040.07 | 79,812.00 | 550,162.69 | 394,609.76 | 648.33 | 2,120,731.0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112,776.26 | 112,776.26 | |||||
4.期末余额 | 12,283,436.80 | 146,217.56 | 212,832.00 | 1,467,100.51 | 1,052,292.69 | 1,728.89 | 15,163,608.45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0,200,394.02 | 215,126.56 | 119,718.00 | 2,722,899.49 | 4,340,707.31 | 2,161.11 | 87,601,006.49 |
2.期初账面价值 | 81,499,533.36 | 222,166.67 | 199,530.00 | 3,273,062.18 | 4,735,317.07 | 2,809.44 | 89,932,418.7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91,952,161.74 | 91,952,161.74 | ||
成都缇尚新材料有限公司 | 1,407,102.58 | 1,407,102.58 | ||
合计 | 93,359,264.32 | 93,359,264.32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785,415.01 | 359,532.73 | 1,144,947.74 | |
成都缇尚新材料有限公司 | 1,407,102.58 | 1,407,102.58 | ||
合计 | 2,192,517.59 | 359,532.73 | 2,552,050.32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并购汇银木业形成的商誉 | 所属资产组组合:汇银木业资产组组合。 资产组组合的构成:与汇银木业主营业务预期存在协同效应的经营性长期资产,具体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 资产组组合的依据:该资产组组合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资产组组合的内部资产或资产组之间相互存在协同效应;是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合并所产生商誉的最低监控水平;该资产组组合不大于所属的河北经营分部。 | 河北经营分部,汇银木业主要生产经营地位于河北。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本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崔会军、王兰存、京保基金、技改基金合计持有的汇银木业51%的股权,交易金额为27,030.00万元。在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汇银木业51%的股权。在本次交易中,崔会军、王兰存承诺汇银木业2023年、 2024年、 2025年的净利润分别为4,353.00万元、 5,767.00万元和6,404.00万元。因此,业绩承诺均以年度完成情况为依据,本期及上期均非完整的会计年度,故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料场及供电设施改造费 | 36,267.77 | 26,923.18 | 9,344.59 | ||
大病医疗保险分摊 | 43,500.00 | 21,750.00 | 21,750.00 | ||
自制晒板架费用 | 35,353.97 | 2,209.62 | 33,144.35 | ||
合计 | 36,267.77 | 78,853.97 | 50,882.80 | 64,238.94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租赁负债 | 6,212,906.90 | 1,382,467.05 | 7,466,774.44 | 1,866,693.6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减值 | 19,878,934.26 | 4,969,733.57 | 19,820,153.64 | 4,955,038.41 |
可抵扣亏损 | 12,090,235.92 | 3,022,558.98 | 12,090,235.92 | 3,022,558.98 |
合计 | 38,182,077.08 | 9,374,759.60 | 39,377,164.00 | 9,844,291.0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83,462,557.41 | 20,865,639.35 | 86,223,641.36 | 21,555,910.34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 | 6,209,821.83 | 1,382,164.29 | 7,394,068.36 | 1,848,517.09 |
合计 | 89,672,379.24 | 22,247,803.64 | 93,617,709.72 | 23,404,427.4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374,456.83 | 302.77 | 9,826,114.48 | 18,176.5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374,456.83 | 12,873,346.81 | 9,826,114.48 | 13,578,312.95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资产减值准备 | 58,388,196.94 | 56,659,577.97 |
递延收益 | 900,000.00 | 900,000.00 |
可抵扣亏损 | 68,650,168.16 | 72,542,364.48 |
合计 | 127,938,365.10 | 130,101,942.4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3,108,605.28 | 3,108,605.28 | |
2025年 | 8,885,523.83 | 8,885,523.83 | |
2026年 | 18,375,074.34 | 18,375,074.34 | |
2027年 | 21,408,506.85 | 21,408,506.85 | |
2028年 | 16,872,457.86 | 20,764,654.18 | |
合计 | 68,650,168.16 | 72,542,364.4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 4,480,131.78 | 4,480,131.78 | 2,612,693.77 | 2,612,693.77 | ||
合计 | 4,480,131.78 | 4,480,131.78 | 2,612,693.77 | 2,612,693.77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137,484,272.27 | 其他 | 其中,款项未付清,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840,400.2 | 143,405,196.79 | 143,405,196.79 | 其他 | 其中,款项未付清,卖方保留所有权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000,821.9 |
1元,借款抵押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35,643,827.06元 | 3元,借款抵押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41,404,374.86元 | |||||||
无形资产 | 61,813,818.21 | 抵押 | 借款抵押 | 62,248,100.38 | 62,248,100.38 | 抵押 | 借款抵押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在建工程 | 9,864,743.90 | 其他 | 款项未付清,卖方保留所有权 | 10,812,467.53 | 10,812,467.53 | 其他 | 款项未付清,卖方保留所有权 | |
合计 | 209,162,834.38 | / | / | 216,465,764.70 | 216,465,764.70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43,844,034.03 | 19,006,507.49 |
应付加工、运输费 | 1,751,080.26 | 1,495,345.61 |
应付服务款 | 1,234,956.04 | 5,258,913.05 |
合计 | 46,830,070.33 | 25,760,766.1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金 | 1,688,838.96 | 1,804,519.36 |
货款 | 10,282.35 | |
合计 | 1,699,121.31 | 1,804,519.3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林地及林木款 | 3,552,829.75 | 6,585,359.36 |
预收货款 | 868,852.90 | 2,047,051.17 |
合计 | 4,421,682.65 | 8,632,410.5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段春伟 | 2,800,000.00 | 逐步结算 |
合计 | 2,800,000.00 | / |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与景谷春林造林有限责任公司的林地转让合同负债 | 4,625,133.64 | 本年双方就合同下的林地流转进一步进行结算交割,收款700,000.00元,结转5,325,133.64元。 |
合计 | 4,625,133.6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7,120,333.35 | 20,534,245.58 | 22,003,726.14 | 15,650,852.7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7,116.18 | 2,771,183.60 | 2,780,498.34 | 37,801.44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7,167,449.53 | 23,305,429.18 | 24,784,224.48 | 15,688,654.23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911,856.20 | 18,122,214.54 | 19,626,731.67 | 4,407,339.07 |
二、职工福利费 | 36,660.00 | 36,660.00 | ||
三、社会保险费 | 24,041.55 | 1,730,046.28 | 1,734,337.52 | 19,750.3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3,358.35 | 1,467,883.15 | 1,472,010.00 | 19,231.50 |
工伤保险费 | 683.20 | 194,471.26 | 194,635.65 | 518.81 |
生育保险费 | 67,691.87 | 67,691.87 | ||
四、住房公积金 | 533.00 | 370,562.00 | 370,562.00 | 533.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1,183,902.60 | 274,762.76 | 235,434.95 | 11,223,230.4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合计 | 17,120,333.35 | 20,534,245.58 | 22,003,726.14 | 15,650,852.7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基本养老保险 | 45,121.34 | 2,658,396.35 | 2,667,319.47 | 36,198.22 |
失业保险费 | 1,994.84 | 112,787.25 | 113,178.87 | 1,603.22 |
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47,116.18 | 2,771,183.60 | 2,780,498.34 | 37,801.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93,321.20 | 336,621.7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239.73 | 239.73 |
企业所得税 | 20,354.16 | |
个人所得税 | 54,862.18 | 65,896.9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8,363.25 | 41,541.62 |
房产税 | 510,121.61 | 375,973.13 |
教育费附加 | 23,027.26 | 24,934.28 |
代扣税金 | 43,797.43 | 43,797.43 |
印花税 | 74,900.03 | 99,492.6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5,351.52 | 16,622.86 |
环境保护税 | 87,080.04 | 102,387.56 |
土地使用税 | 213,262.91 | 209,902.43 |
合计 | 1,354,327.16 | 1,337,764.51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7,267,546.96 | 7,267,546.96 |
应付股利 | 1,104,960.50 | 1,104,960.50 |
其他应付款 | 46,511,145.61 | 47,220,068.15 |
合计 | 54,883,653.07 | 55,592,575.61 |
(2).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7,267,546.96 | 7,267,546.96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7,267,546.96 | 7,267,546.96 |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应付控股股东借款利息 | 7,267,546.96 | 控股股东未催收 |
合计 | 7,267,546.9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104,960.50 | 1,104,960.50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1,104,960.50 | 1,104,960.5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借款及利息 | 36,635,464.63 | 36,501,752.82 |
往来款 | 4,860,289.26 | 4,773,800.32 |
押金及保证金 | 1,399,550.57 | 1,899,550.57 |
代收代付款 | 255,457.04 | 545,090.93 |
其他 | 3,360,384.11 | 3,499,873.51 |
合计 | 46,511,145.61 | 47,220,068.1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借款展期,未届清偿时点 |
合计 | 35,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0,700,000.00 | 22,7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0,632,278.67 | 2,246,832.11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925,988.99 | 1,887,711.86 |
合计 | 43,258,267.66 | 26,834,543.97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长期应付款应计利息 | 3,472,251.12 | 198,443.87 |
待转销项税 | 266,116.66 | |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 243,787.50 | 290,475.00 |
合计 | 3,716,038.62 | 755,035.5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132,300,000.00 | 133,650,000.00 |
保证借款 | 45,000,000.00 | 6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0,700,000.00 | 22,700,000.00 |
合计 | 156,600,000.00 | 170,95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土地 | 3,993,716.77 | 4,418,983.94 |
机器设备 | 511,592.12 | 3,047,790.53 |
房屋及建筑物 | 1,707,598.01 | |
减: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25,988.99 | 1,887,711.86 |
合计 | 4,286,917.91 | 5,579,062.61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65,547,957.68 | 284,666,309.60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265,547,957.68 | 284,666,309.60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组借款(注1) | 239,444,672.00 | 239,444,672.00 |
业绩承诺保证金(注2) | 22,039,520.00 | 22,039,520.00 |
扶贫投资款 | 18,600,395.83 | 18,090,270.81 |
分期购买设备款 | 6,095,648.52 | 7,338,678.90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20,632,278.67 | 2,246,832.11 |
合计 | 265,547,957.68 | 284,666,309.60 |
其他说明:
注1:重组借款系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借入的款项,用于支付重组对价。注2:业绩承诺保证金为本公司按照股权收购协议暂扣的10%股权收购对价,待业绩承诺期满后根据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结算支付。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900,000.00 | 900,000.00 | 政府补助本公司5 万 m?生态板建设项目 | ||
合计 | 900,000.00 | 9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结构化主体中归属其他权益持有人的份额 | 7,051,611.27 | 7,564,686.35 |
合计 | 7,051,611.27 | 7,564,686.35 |
其他说明:
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景林绿色科技(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特殊的有限寿命主体,本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将归属于其他权益持有人的份额作为金融负债予以列报。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29,800,000.00 | 129,8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73,793,704.70 | 173,793,704.70 | ||
其他资本公积 | 297,951,283.57 | 1,425,859.96 | 299,377,143.53 | |
合计 | 471,744,988.27 | 1,425,859.96 | 473,170,848.2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利率低于市场公允利率,本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利率计提财务费用,与合同约定利率之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662,322.10 | 366,300.36 | 30,290.32 | 1,998,332.14 |
合计 | 1,662,322.10 | 366,300.36 | 30,290.32 | 1,998,332.1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3,786,380.32 | 13,786,380.32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3,786,380.32 | 13,786,380.3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52,423,301.98 | -458,753,377.0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7,456.76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52,423,301.98 | -458,745,920.2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195,888.65 | 6,322,618.2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60,619,190.63 | -452,423,301.9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14,888,101.61 | 206,392,246.92 | 233,781,860.96 | 204,607,527.92 |
其他业务 | 9,457,665.32 | 6,489,659.87 | 14,509,886.44 | 7,824,876.77 |
合计 | 224,345,766.93 | 212,881,906.79 | 248,291,747.40 | 212,432,404.69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云南-分部 | 河北-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胶合板类产品 | 19,539,283.09 | 18,319,452.09 | 19,539,283.09 | 18,319,452.09 | ||
刨花板类产品 | 92,921,906.32 | 82,762,167.06 | 92,921,906.32 | 82,762,167.06 | ||
密度板类产品 | 98,124,893.61 | 100,650,480.98 | 98,124,893.61 | 100,650,480.98 | ||
林化产品 | 4,302,018.59 | 4,660,146.79 | 4,302,018.59 | 4,660,146.79 | ||
合计 | 23,841,301.68 | 22,979,598.88 | 191,046,799.93 | 183,412,648.04 | 214,888,101.61 | 206,392,246.9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23,841,301.68 | 22,979,598.88 | 191,046,799.93 | 183,412,648.04 | 214,888,101.61 | 206,392,246.92 |
合计 | 23,841,301.68 | 22,979,598.88 | 191,046,799.93 | 183,412,648.04 | 214,888,101.61 | 206,392,246.92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71,225.70 | 318,121.73 |
教育费附加 | 162,735.43 | 187,229.44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237,929.53 | 119,405.05 |
土地使用税 | 362,355.61 | 302,630.71 |
车船使用税 | 3,455.00 | |
印花税 | 109,343.40 | 283,275.54 |
环保税 | 220,895.30 | 397,185.64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08,490.27 | 124,819.62 |
合计 | 1,476,430.24 | 1,732,667.73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16,946.68 | 343,595.25 |
差旅费 | 69,313.51 | 58,130.69 |
接待费 | ||
宣传业务费 | 20,743.58 | |
折旧及摊销 | 550,162.69 | |
其他 | 175,095.07 | 81,023.03 |
合计 | 1,211,517.95 | 503,492.55 |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摊销购买子公司辨认出来的客户资源无形资产摊销增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930,593.25 | 6,383,888.55 |
折旧费 | 1,912,842.71 | 2,077,545.26 |
差旅费 | 346,688.65 | 361,883.26 |
业务接待费 | 831,992.32 | 259,808.96 |
其他 | 5,407,622.94 | 9,457,992.76 |
合计 | 16,429,739.87 | 18,541,118.79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0,268,119.23 | 7,679,542.69 |
减:利息收入 | -171,725.16 | -99,650.10 |
合并范围内有限寿命主体中归属于其他权益持有人的损益 | -513,075.08 | -361,465.07 |
其他支出 | 15,370.60 | 10,575.12 |
汇兑损益 | -214,898.90 | 188,545.11 |
合计 | 9,383,790.69 | 7,417,547.75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2,133,085.64 | 4,798,127.98 |
政府补助 | 85,700.00 | 514,542.92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2,050.49 | 8,196.71 |
其他 | ||
合计 | 2,230,836.13 | 5,320,867.61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债务重组收益 | ||
长期应收款利息收入 | 1,809,896.68 | |
合计 | 1,809,896.68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50,000.00 | 242,685.29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840 260.32 | 645,618.2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9,607.55 | 258,913.12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969,867.87 | 1,147,216.69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27,485.41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703,489.78 | -2,425,517.12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359,532.73 | -240,110.61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063,022.51 | -2,693,113.14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5,147,003.17 | 7,611.4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318.60 | 7,611.42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5,148,321.77 | |
合计 | 5,147,003.17 | 7,611.4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49,996.21 | 99,581.07 | 49,996.21 |
合计 | 49,996.21 | 99,581.07 | 49,996.2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4,056.65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4,056.65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其他 | 40,376.48 | 5,248.31 | 40,376.48 |
合计 | 40,376.48 | 9,304.96 | 40,376.48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389.56 | 35,212.0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87,092.39 | -470,805.12 |
合计 | -676,702.83 | -435,593.1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 | 99,665.45 | 64,000.00 |
交回社会保险 | 515,970.87 | 99,363.08 |
收回预支款及借款 | 4,534,525.15 | |
利息收入 | 171,725.16 | 125,410.29 |
租赁费 | 307,606.00 | 539,480.69 |
收其他往来款 | 804,517.49 | 2,626,009.61 |
合计 | 1,899,484.97 | 7,988,788.8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差旅费 | 638,462.03 | 552,063.99 |
业务接待费 | 915,852.85 | 175,406.11 |
手续费 | 15,370.60 | 16,492.87 |
租赁费 | 282,483.30 | 438,653.30 |
其他往来款 | 3,161,534.94 | 6,976,670.25 |
林地管护费 | 277,800.00 | |
合计 | 5,291,503.72 | 8,159,286.5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金 | 300,000.00 | 6,248,000.00 |
偿还股东借款 | 184,983,496.82 | |
合计 | 300,000.00 | 191,231,496.8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006,347.13 | 13,782,864.3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42,652.71 | 2,693,113.14 |
信用减值损失 | 890,237.67 | -1,147,216.6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4,628,970.85 | 10,235,659.7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965,708.29 | 1,099,513.46 |
无形资产摊销 | 2,120,731.05 | 1,531,298.1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0,882.80 | 111,103.9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147,003.17 | -7,611.4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540,145.25 | 7,401,922.6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09,896.6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873.7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04,966.14 | -470,805.2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6,073,285.89 | -18,136,730.7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302,495.15 | 17,221,558.2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171,724.42 | -3,388,200.61 |
其他 | 336,010.04 | 410,395.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69,160.65 | 29,526,967.6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5,281,728.06 | 66,224,021.9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8,617,956.02 | 27,225,079.8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3,336,227.96 | 38,998,942.17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5,281,728.06 | 58,617,956.02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5,281,728.06 | 58,617,956.0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281,728.06 | 58,617,956.0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美元 | 113.67 | 7. 0210 | 798.07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623,810.12 | 7.1055 | 4,432,492.68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42,158.19 | 7.1041 | 299,494.47 |
欧元 | 7,413.00 | 7.8761 | 58,385.38 |
港币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829,015.20 | 7.6617 | 6,351,665.76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 | 424,371.59 | |
合计 | 424,371.59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云南江城茂源林业有限公司 | 云南江城 | 1,000.00 | 云南江城 | 林业 | 55.00 | 设立 |
景谷林茂林业有限公司 | 云南景谷 | 100.00 | 云南景谷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景谷永恒木业有限公司 | 云南景谷 | 4,100.00 | 云南景谷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 | 云南景谷 | 100.00 | 云南景谷 | 批发业 | 100.00 | 设立 | |
景谷林之海炭业有限公司 | 云南景谷 | 1,100.00 | 云南景谷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福誉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 | 5,000.00 | 北京 | 商务服务 | 100.00 | 设立 | |
福港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 | 5,000.00 | 上海 | 批发业 | 100.00 | 设立 | |
欣麻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10,000.00 | 云南昆明 | 批发业 | 100.00 | 购买 | |
上海景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100.00 | 上海 | 其他 | 100.00 | 设立 | |
景林绿色科技(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天津市 | 8,000.00 | 天津市 | 企业管理 | 50.90 | 0.10 | 设立 |
成都缇尚新材料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 500.00 | 四川成都 | 制造业 | 53.45 | 购买 | |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河北唐县 | 20,800.00 | 河北唐县 | 制造业 | 51.00 | 购买 | |
唐县九森木业有限公司 | 河北唐县 | 500.00 | 河北唐县 | 批发业 | 51.00 | 购买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49.00 | -2,810,458.48 | 190,778,415.31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24,940.44 | 34,396.54 | 59,336.98 | 9,407.26 | 16,066.38 | 25,473.64 | 23,064.50 | 42,218.38 | 65,282.88 | 5,003.91 | 20,771.04 | 25,774.95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19,153.13 | -362.07 | -362.07 | -2,012.96 | 20,765.67 | 2,442.40 | 2,442.40 | 4,197.47 |
其他说明:
无
(3).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4).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900,000.00 | 9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900,000.00 | 900,000.00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
与收益相关 | 2,218,785.64 | 5,312,670.90 |
合计 | 2,218,785.64 | 5,312,670.90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和七相关项目。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市场风险相关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①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有关,除本集团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进行采购和销售、以欧元进行采购外,本集团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汇率风险对本集团的交易均构成影响。
②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以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合同,金额为476,579,912.00元。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本集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增加的方法、确定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划分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组合方法、直接减记金融工具的政策等,参见本附注五、11。
本集团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损失准备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七、5,附注七、9,附注七、16的披露。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系本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基于本公司日常经营销售业务所形成,故在初始确认时,其公允价值和交易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因此,本公司采用交易价格作为其初始确认的公允价值,即按照收入准则确认的应收款项金额或按照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确定的应收款项金额作为其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而在后续计量时,由于本公司所持有的上述汇票承兑人均为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国有银行或股份制上市商业银行,故其信用风险可以忽略不计;并且由于剩余期限较短(均小于6个月),故其货币时间价值亦可忽略不计。基于以上考虑,本公司判断此类汇票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与后续计量时的公允价值不会产生重大差异。因此,本公司以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后续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美元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 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投资 | 30,000 | 55 | 5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郑家纯先生
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于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第九项1.(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周大福(中国)有限公司(说明1) | 其他 |
王兰存(说明2) | 其他 |
崔会军(说明3) | 其他 |
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说明4) | 其他 |
天津盈格迪贸易有限公司(说明5) | 其他 |
其他说明说明1: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说明2、3:子公司汇银木业的少数股东说明4:王兰存之子控制的公司说明5:子公司汇银木业总经理之子控制的公司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114,811.51 | 3,367,383.79 |
天津盈格迪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320,067.4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崔会军、王兰存 | 27,030.00 | 2026-6-30 | 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崔会军、王兰存 | 9,700.00 | 2026-3-29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崔会军、王兰存 | 3,800.00 | 2026-3-29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崔会军、王兰存 | 4,890.00 | 2026-3-29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崔会军、王兰存 | 1,610.00 | 2026-3-29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2024-5-30 | 2025-5-29 | 借款期限一年,本年到期后展期一年,利率为3.45%。 |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 333,233,672.00 | 2022-9-29 | 2027-9-30 | 借款期限五年,利率为2.75%,本公司已按公允利率计提利息,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截止2024年6月30日已偿还借款9.378.90万元。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33.32 | 131.51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天津盈格迪贸易有限公司 | 31,188.91 | 31,188.91 |
应付利息 |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 7,267,546.96 | 7,267,546.96 |
其他应付款 |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 36,635,464.63 | 36,012,931.50 |
长期应付款 | 崔会军 | 11,019,760.00 | 244,410.66 |
长期应付款 | 王兰存 | 11,019,760.00 | 244,410.66 |
长期应付款(含应计利息) | 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 242,916,923.12 | 239,643,115.87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非流动负债(结构化主体中的份额) | 周大福(中国)有限公司 | 7,051,611.27 | 7,564,686.35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详情可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中相关的关联方的承诺。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分为四个经营分部,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两个报告分部,分别为云南分部、河北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经营地点、产品业务线等为基础确定的。本集团云南分部的主要产品为胶合板、林化产品、林木产品;河北分部的主要产品为刨花板、纤维板。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分部1 | 分部2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营业收入 | 32,814,428.34 | 191,531,338.59 | 224,345,766.93 | |
信用减值损失 | 440,136.12 | -1,110,488.54 | -219,885.25 | -890,237.67 |
资产减值损失 | -571,959.56 | -570,693.15 | -1,142,652.71 | |
利润总额(亏损) | -7,490,025.65 | -3,610,341.57 | -582,682.74 | -11,683,049.96 |
资产总额 | 654,163,494.30 | 593,369,881.17 | -279,506,941.40 | 968,026,434.07 |
负债总额 | 377,974,335.64 | 254,736,411.43 | -13,599,098.37 | 619,111,648.70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559,268.24 | 3,026,853.89 |
1年以内小计 | 5,559,268.24 | 3,026,853.89 |
1至2年 | 33,575.00 | 36,821.50 |
2至3年 | 12,600.00 | 12,6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6,300.00 | 6,30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5,301,833.95 | 5,301,833.95 |
合计 | 10,913,577.19 | 8,384,409.3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913,577.19 | 100 | 5,591,974.86 | 51.24 | 5,321,602.33 | 8,384,409.34 | 100 | 5,465,678.79 | 65.19 | 2,918,730.5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0,913,577.19 | 100 | 5,591,974.86 | 51.24 | 5,321,602.33 | 8,384,409.34 | 100 | 5,465,678.79 | 65.19 | 2,918,730.55 |
合计 | 10,913,577.19 | / | 5,591,974.86 | / | 5,321,602.33 | 8,384,409.34 | / | 5,465,678.79 | / | 2,918,730.5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559,268.24 | 277,963.41 | 5.00 |
1至2年 | 33,575.00 | 3,357.50 | 10.00 |
2至3年 | 12,600.00 | 2,520.00 | 20.00 |
3至4年 | 6,300.00 | 6,300.00 | 100.00 |
5年以上 | 5,301,833.95 | 5,301,833.95 | 100.00 |
合计 | 10,913,577.19 | 5,591,974.8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 | 5,465,678.79 | 126,296.07 | 5,591,974.86 | |||
合计 | 5,465,678.79 | 126,296.07 | 5,591,974.8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云南云景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 1,965,755.58 | 1,965,755.58 | 18.01 | 98,287.78 | |
景谷春林造林有限责任公司 | 1,592,604.03 | 1,592,604.03 | 14.59 | 79,630.20 |
上海云经贸有限公司(林化部转入) | 1,449,451.26 | 1,449,451.26 | 13.28 | 1,449,451.26 | |
昆明(高加雄) | 1,169,184.92 | 1,169,184.92 | 10.71 | 1,169,184.92 | |
镇沅思生桉树种植基地 | 842,657.70 | 842,657.70 | 7.72 | 42,132.89 | |
合计 | 7,019,653.49 | 7,019,653.49 | 64.31 | 2,838,687.05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7,319,037.61 | 43,313,950.37 |
合计 | 37,319,037.61 | 43,313,950.3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9,553,458.63 | 4,115,972.49 |
1年以内小计 | 9,553,458.63 | 4,115,972.49 |
1至2年 | 15,382,519.54 | 21,567,945.87 |
2至3年 | 17,998,730.40 | 24,990,781.5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705,492.20 | 9,425,367.67 |
4至5年 | 68,969.00 | 14,998,353.65 |
5年以上 | 37,313,740.28 | 37,313,740.48 |
合计 | 82,022,910.05 | 112,412,161.6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78,136,199.26 | 108,733,682.40 |
押金及保证金 | 2,455,173.63 | 2,231,229.63 |
代收代付款 | 74,934.11 | 74,934.11 |
其他 | 1,356,603.05 | 1,372,315.55 |
合计 | 82,022,910.05 | 112,412,161.6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7,360,749.52 | 61,737,461.80 | 69,098,211.32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1,745,078.56 | 22,649,260.32 | 24,394,338.88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5,615,670.96 | 39,088,201.48 | 44,703,872.4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账龄组合计提 | 69,098,211.32 | 24,394,338.88 | 44,703,872.44 | |||
合计 | 69,098,211.32 | 24,394,338.88 | 44,703,872.4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福誉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19,876,472.76 | 24.23 | 往来款 | 2年以内 | 1,758,014.20 |
福港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 17,870,000.00 | 21.79 | 往来款 | 3年以内 | 3,574,000.00 |
江城茂源林业有限公司 | 15,270,486.86 | 18.62 | 往来款 | 1-5年以上 | 15,265,569.26 |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4,406,129.58 | 5.37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220,306.48 |
基建拨款 | 1,968,000.00 | 2.40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1,968,000.00 |
合计 | 59,391,089.20 | 72.41 | / | / | 22,785,889.94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48,462,203.67 | 1,200,000.00 | 347,262,203.67 | 322,598,839.67 | 1,200,000.00 | 321,398,839.67 |
合计 | 348,462,203.67 | 1,200,000.00 | 347,262,203.67 | 322,598,839.67 | 1,200,000.00 | 321,398,839.67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江城茂源林业有限公司 | 5,500,000.00 | 5,500,000.00 | ||||
景谷永恒木业有限公司 | 31,150,230.90 | 25,863,364.00 | 57,013,594.90 | |||
景谷林之海炭业有限公司 | 2,058,608.77 | 2,058,608.77 | ||||
景谷林威林化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景谷林茂林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景林绿色科技(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390,000.00 | 10,390,000.00 | ||||
北京景林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1,200,000.00 | 1,200,000.00 | |||
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 | 270,300,000.00 | 270,300,000.00 | ||||
合计 | 322,598,839.67 | 25,863,364.00 | 348,462,203.67 | 1,2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
其他业务 | 8,267,902.03 | 6,310,163.76 | 11,717,524.82 | 7,782,933.57 |
合计 | 8,267,902.03 | 6,310,163.76 | 11,717,524.82 | 7,782,933.57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长期应收款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 | 2,292,351.31 | |
合计 | 2,292,351.31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147,003.1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5,70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670.2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3,151.49 | |
合计 | 5,241,221.9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051 | -0.063 | -0.06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083 | -0.104 | -0.10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陈凯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