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柏校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8)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结算与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同意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事宜,确保尽快与持续督导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9月18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