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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环保: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6.13元,共计募集资金92,26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386.7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7,873.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2,219.6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5,653.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1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85,653.6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5,473.68
利息收入净额B21,566.12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685.95

项 目

项 目序号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C21,107.2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6,159.63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673.33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82,167.3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82,167.30
差异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330104016002324587488,585,906.53
15,000,000.00结构性存款
20,000,000.00结构性存款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201000333770806154,150,208.72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35959010010048888551,555,188.1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19082401040028889383,789,725.65
50,000,000.00可转让单位大额存单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5719068808101111,952.06
58,590,000.00可转让单位大额存单
合 计821,672,981.1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4年4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购买的可转让单位大额存单10,859.00万元和结构性存款3,500.00万元,尚未到期。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3,627,408.1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133号)。

2023年,公司置换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 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金额备注
研发中心项目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33010401600232458743,607.54
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00333770806755.20
合 计4,362.74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项目”旨在通过新建研发中心、引进先进的研发设备和技术研发人才来提升公司整体的技术研发能力。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对于公司打造一个集技术研发创新、产品检验检测、研发人才培养、技术成果转化等职能于一体的研发平台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编制单位: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5,653.6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85.9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159.6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15,829.4715,829.4734.43909.815.752025年1月15日尚处于建设 期不适用
2. 研发中心项目17,147.2717,147.27651.525,249.8230.622024年12月9日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32,976.7432,976.74685.956,159.63

第 6 页 共 7 页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成套设备制造基地项目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 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 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经过谨慎 研究,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至2025年1月15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52,676.8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指定超募资金的其他用途,其中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10,859.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1,817.86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3,627,408.1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133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4年4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可转让单位大额存单10,859.00万元和结构性存款3,500.00万元,尚未到期。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2,167.30万元,其中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14,359.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7,808.30万元。

第 7 页 共 7 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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