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7号)同意注册,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6.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2,6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6,063,970.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536,029.43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3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31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14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持续督导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杭州国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国泰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 3301040160023245874 | 123,585,906.53 |
杭州真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真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1000333770806 | 154,150,208.72 |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359590100100488885 | 51,555,188.18 |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 | 19082401040028889 | 433,789,725.65 |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571906880810111 | 58,591,952.06 |
三、本次拟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公司将及时与持续督导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结算与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同意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事宜,确保尽快与持续督导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结算与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情况
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