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以口头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经各位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临时监事会的通知期限。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于2024年8月28日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危峰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危峰辉先生于近日辞职,为确保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严新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