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3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汪加胜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